越秀区征兵办公室致适龄青年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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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征兵办公室致适龄青年的一封信
适龄的青年朋友们:
你们好!
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依照《兵役法》,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将逐步展开,为了帮助广大适龄青年熟悉了解《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我们特致信作简要介绍并动员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挑选,履行公民义务,到绿色军营锤炼自己,大展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分别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今冬征兵对象的主体从农村青年、城市待业青年,调整为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要求对应届毕业生认真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检、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四个优先政策”,切实为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征集年龄为: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1987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出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放宽至17周岁,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3周岁,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青年都在应征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经教育不改的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少年志尚武,老来无缺憾。”拥有辉煌历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保卫祖国的钢铁长城,是锻炼人、培养人的大学校,他不仅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声誉,而且在这所大学校里,可以成熟思想、磨练意志、坚强体魄、增长知识、提高素质。在人民解放军行列里,藏龙卧虎,人才辈出,他们当中有的成为各行各业的尖子、骨干,有的从士兵成长为各级指挥员,有的退伍转业后走上省、地(市)、县(区)领导岗位。在我区属各单位干部队伍中,复退转军人占了近1/3,有段歌词写的好:“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也不会感到后悔”,这话千真万确。
“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投身军营保家卫国,意味着肩上的担子重了点,吃苦奉献多了点,但是,党和人民从来没有忘记军人。几十年来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优抚政策和保障军人及家庭合法权益的法规。部队的生活水平和军人的待遇也逐年提高,目前,第一年兵每月津贴费300元,第二年兵津贴费每月330元,第三年如留队转为初级士官,每月工资有1900-2400多元,第八年兵如转为中级士官,每月工资有3000-3600多元,第十六年如转为高级士官,每月工资4200-5000多元。伙食标准每人每天在20-35元之间;两年兵退伍费达2000多元;初级士官退役费可达3-5万元以上;中级士官退役费可达5-9万元以上;高级士官退役费可达10万元以上。同时,地方政府还要相应发放优抚金。粗略计算,现在一名战士吃、穿、用和优抚金等,平均每月将近1800元左右。另外,服役期间,还为每位军人设立了伤亡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以上各种现行标准,确保了军人生活待遇保持在中等水平以上。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军人的待遇将进一步提高,各种优抚政策和法规将更加完善,可以相信,军队的明天一定更加辉煌灿烂。有一位当过老板的应征青年说得好:发财的机会多的是,但当兵的机会一辈子只有一次。适龄青年朋友们,让我们趁年轻立定尚武志,投身军旅中,披肝沥胆,壮我中华,以“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博大胸怀,当一个能文善武的热血男儿,做一名顶天立地的有为青年。在此我们号召:“粤鼎好男儿,踊跃当兵去!”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