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绿化是城市美化和环境改善的重要手段,而绿化的养护工作则是保持城市绿化景观的关键。
为了规范绿化养护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景观的品质,制定了绿化三级养护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内容和要求,以便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并严格执行。
一、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概述。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是根据城市绿化景观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植物生长和环境变化的规律,制定的一套科学、合理的养护标准。
该标准分为三级,分别是日常养护、定期养护和重大养护,每个级别都有具体的养护内容和频率要求。
通过严格执行绿化三级养护标准,可以有效保持城市绿化景观的整体美观和健康生长状态。
二、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1. 日常养护。
日常养护是指对城市绿化景观进行日常的巡查、清理和保养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1)植物的浇水、修剪和施肥;(2)草坪的修剪、杂草清除和施肥;(3)病虫害的防治和治理;(4)景观灯光和喷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5)垃圾桶和座椅等配套设施的清理和维护。
日常养护的频率为每周至少一次,对于特殊情况或重要节假日,养护频率可适当增加。
2. 定期养护。
定期养护是指对城市绿化景观进行季节性的养护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1)植物的修剪和整形;(2)草坪的换土、养护和修复;(3)喷灌系统和排水设施的检修和清洗;(4)景观石材和园林构筑物的清洗和维修;(5)景观道路和人行步道的清扫和修复。
定期养护的频率为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于气候变化较大的地区,养护频率可适当增加。
3. 重大养护。
重大养护是指对城市绿化景观进行重大维修和改造工程。
具体内容包括:(1)植物的更替和更新;(2)景观设施的改造和升级;(3)绿化景观的整体规划和设计。
重大养护的频率为每年至少一次,对于老化严重或需要大规模改造的地区,养护频率可适当增加。
三、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为了确保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有效执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养护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为了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本规范划分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术语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养护要求树木长势旺盛,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技术措施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少浇,不漏浇。
养护分级标准
前言本标准依据《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草坪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地、城郊镇绿地以及天津市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
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1园林绿化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1.2.1生长健壮。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疏空,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饱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1.2.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形态、颜色正常。
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 5%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 %以下。
1.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无虫粪、虫网。
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
开花的攀援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绿化养护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绿化养护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摘要:
1.绿化养护标准的意义和目的
2.一级绿化养护标准的主要内容
3.二级绿化养护标准的主要内容
4.三级绿化养护标准的主要内容
5.绿化养护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正文:
绿化养护标准是指对于城市绿化植物进行养护管理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旨在保障城市绿化植物的健康生长,提升城市绿化效果,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
绿化养护标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各级标准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养护要求。
一级绿化养护标准主要适用于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公园等重要公共绿地。
一级标准要求绿化植物的生长状况良好,树形整齐美观,绿化设施完善,清洁卫生。
同时,要及时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养护工作,确保植物健康生长。
二级绿化养护标准主要适用于城市次要道路、社区绿地等公共绿地。
二级标准要求绿化植物生长状况良好,树形较为整齐,绿化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整洁。
养护工作要及时进行,包括修剪、施肥、浇水等,保证植物正常生长。
三级绿化养护标准主要适用于城市住宅区、工业区等相对封闭的绿地。
三级标准要求绿化植物生长状况良好,树形较为整齐,环境相对整洁。
养护工作
要及时进行,包括修剪、施肥、浇水等,保证植物正常生长。
绿化养护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是保障绿化养护质量的关键。
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绿化养护标准进行养护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加强对绿化养护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绿化养护标准的有效执行。
总之,绿化养护标准对于保障城市绿化植物的健康生长,提升城市绿化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规范
青岛市城市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规范(试行)前言本标准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目录1 范围2 规范性文件引用3 术语和定义3.1城市绿化3.2养护服务4 养护服务标准4.1 园林植物4.1.1乔木4.1.2灌木4.1.3 地被植物4.1.4 整形植物4.1.5 草坪、草地4.1.6花卉4.1.7 水生植物4.1.8古树名木4.1.9绿地内各类设施4.1.10绿地内环境4.2 服务时限要求4.3 安全与文明作业4.4 监督管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养护行为所服务的客观事物—绿地及其附属物,通过养护行为的实施要达到怎样的效果和如何规范保证此服务行为的有效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建成区内园林绿地的养护服务。
2规范性文件引用《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DB37/T1174-2009《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DB3702/T071-2005《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青岛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青岛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3.1城市绿化养护对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进行维护管理的行为。
3.2养护服务对城市绿化采取修剪、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措施,以期城市绿化发挥最好的功能。
4 养护服务标准4.1 园林植物树形合理,植株健壮、美观,植物生长势适中。
不同植物的生物习性、生态景观效果得以充分展示。
开花植物花朵分布均匀,花朵大小、数量正常。
各种树木种间、株间生长协调,层次处理得当,整体观赏效果好。
植物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枯枝、死树、败花、败果。
病虫害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
4.1.1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支点合理,主侧枝分布匀称。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绿化是城市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环境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持城市绿化的良好状态,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了绿化三级养护标准,以规范绿化养护工作,保障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一、基本要求。
1.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基本要求是保持绿化景观的整洁、美观、安全。
对于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等不同类型的绿化景观,都应保持良好的养护状态,确保植物健康生长,景观整体美观。
2. 绿化养护工作应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包括植物的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地面清扫等多个方面,确保植物的生长环境良好,景观的整体卫生。
3. 绿化养护工作应具有周期性和持续性,不仅要定期对植物进行养护,还要根据季节和气候变化进行相应的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景观的长期稳定。
二、具体措施。
1. 植物养护。
(1)修剪,根据植物的生长特点和景观要求,定期对植物进行修剪,保持植物的形态美观,促进植物的健康生长。
(2)浇水,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条件,合理浇水,确保植物的生长需要,避免植物因缺水而枯萎。
(3)施肥,根据植物的养分需求,定期施肥,保持土壤的肥力,促进植物的生长。
2. 地面清扫。
(1)清除落叶,定期清理植物的落叶,避免落叶堆积,影响植物的生长和景观的整体美观。
(2)清除杂草,定期清除绿地上的杂草,保持地面整洁,避免杂草对植物的生长造成影响。
3. 病虫害防治。
(1)定期检查,定期对植物进行病虫害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病虫害问题,避免病虫害对植物的危害。
(2)科学防治,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病虫害防治,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三、监督管理。
1. 建立健全的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明确绿化养护责任人,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落实。
2. 加强对绿化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
3. 加强对绿化养护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结语。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城市绿化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绿化三级养护是指对城市绿地、绿化带、景观绿地等进行的养护管理工作。
其目的是保持绿化设施的良好状态,提高城市绿化质量,美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平衡。
为了规范绿化三级养护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制定了绿化三级养护标准,以便统一规范养护工作。
一、基本要求。
1. 绿化三级养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持绿化设施的完好和美观。
2. 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好养护记录和档案管理。
3. 养护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养护的及时性和持续性。
二、养护内容。
1. 植物养护。
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
2. 土壤养护。
对绿化土壤进行翻松、松土、施肥、覆盖等工作,改善土壤环境,促进植物生长。
3. 绿化设施养护。
对绿化设施如喷泉、假山、雕塑等进行清洁、维护、修缮等工作,保持设施的完好和美观。
三、养护频次。
1. 日常养护。
每天对绿化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2. 周期养护。
每周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除草、施肥等工作,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
3. 季节养护。
每季对绿化设施进行清洁、维护、修缮等工作,保持设施的完好和美观。
四、养护标准。
1. 绿化植物应保持整洁、健康、生机勃勃的状态,无枯黄、病虫害等现象。
2. 绿化土壤应保持湿润、松软、肥沃的状态,有利于植物生长。
3. 绿化设施应保持清洁、整洁、完好无损的状态,无破损、脏污等现象。
五、养护考核。
1. 定期对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养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2. 对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六、总结。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城市绿化质量,美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绿化部门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城市绿化设施的良好状态,为市民营造一个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及技术措施和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及技术措施和要求根据《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经费投资标准的通知》(京政管字[1998]136号)文件中关于城市绿地养护经费标准调整为每年每平方米6.50元的精神,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进一步提高首都园林绿化管理水平,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特提出了首都园林绿化养护等级新的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和要求。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一级养护质量标准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1) 生长势:好。
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 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 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 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 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 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12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试行)1 总则1.1 为提高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合肥市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 术语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3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 养护要求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绿化养护分级标准规定
绿化养护分级标准规定(总8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绿化养护分级标准【含义】所谓绿化养护就是指,绿地、植被等植物的管理与养护,至今还是新型行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正在被社会认可。
养护包括三个等级如下:编辑本段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分车带、花带、花坛(台)、中心绿岛和沿街绿地的绿化养护。
(一)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1、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
4、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5、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 , 保存率达95%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档,无病虫害症状。
9、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
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二级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基本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基本清洁。
3、行道树缺株在2%以下,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无在树池中堆放杂物等现象。
6、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 , 保存率达90%以上。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及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1. 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 一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
1.1 乔木:树木生长旺盛,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完好。
1.1.2 花灌木: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1。
1。
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杂草。
1.1.4 花坛花带: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花期整齐,图案清晰.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
1。
1.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病虫害。
1.1.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1。
1。
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随产日清,做好保洁。
1.1。
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
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
1。
2 二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2.1 乔木:树木长势好,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基本完好。
1。
2.2 花灌木:适时开花,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1。
2.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清晰,杂草不明显。
1。
2。
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
1.2。
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
1。
2。
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XX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一级、二级、三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适用范围
XX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一级、二级、三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适用范围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园林绿化工作越来越得到关注和重视,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文将介绍XX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一、二、三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适用范围,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及适用范围一级养护管理适用于城市主干道、公园、广场等高档次、高标准的城市绿地,具有一定的功能性和观赏性。
其管理标准如下:设施设备1.具备完善的自动管理系统和手动管理工具。
2.绿化景观灯光运行良好,每晚亮度稳定达标。
3.炮灰栏杆外形清洁、表面平整、涂层完善。
4.管道排水/雨污分流管网无渗漏、无积水及结构完整、气味清新。
5.花坛、草坪、绿化带定期检查、整治成果明显、净化防尘效果显著。
种植管理1.种植结构受理完善,统筹规划、分层管理、分类修剪。
2.绿化植物生长整齐、挺拔、品种丰富,且具有较高的密度和株距。
3.花卉、草坪养护规范,定期施肥、浇水、修剪、防病治虫,生长合理、状态良好。
4.废弃物及落叶处理完善,不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安全环保1.动物有保护措施、害虫病虫害防治整治良好,伐树移枝、采伐疏修安全有序,不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2.绿地周围无乱堆乱放、占道经营、垃圾堆积,路灯照明良好,夜间防范设施完善。
3.种植区、水域、休闲区等无臭味、噪音等污染,绿地周围环境无噪音扰民问题且无社会治安隐患。
1.管理组织规范、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2.24小时为市民提供咨询、接待和服务,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3.建立绿化护理日志记录工作,及及时对市民的来电、来信、来访等反馈,及时解决市民的问题及意见。
4.绿地周围洗手间、休息区、动物饮水等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良好。
二级养护管理标准及适用范围二级养护管理适用于市容、景观、商业等等不同功能、不同起点、不同要求的园林绿化场所,主要包括各类绿地、公园、庭院、街头绿地等。
其管理标准如下:设施设备1.具备适宜场所的手动管理工具。
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都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原则》1.范围本原则规定了园林绿化中旳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地被等旳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原则,合用本市规划市区旳都市绿地旳养护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献《河北省2023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冀办发〔2023〕47号)《河北省都市容貌整改导则》3.术语和定义3.1 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旳部分。
3.2 花蕾期: 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旳时期。
3.3 叶芽: 形状较瘦小, 先端尖, 能发育成枝和叶旳芽。
3.4 花芽:形状较肥大, 略呈圆形, 能发育成花或花序旳芽。
3.5 不定芽: 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 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旳芽。
3.6 生长势: 植物旳生长强弱。
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洁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旳繁茂程度等。
3.7 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 并构成街景旳树木。
3.8 地被植物: 指植株低矮(50cm如下), 用于覆盖园林地面旳植物。
3.9 分枝点: 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旳部位。
3.10 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 上承树冠, 下接根系。
3.11 主枝:自主干生出, 构成树型骨架旳粗壮枝条, 。
3.14 3.12 侧枝: 自主枝生出旳较小枝条。
3.13 小侧枝: 自侧枝上生出旳较小枝条。
春梢: 初春至夏初萌发旳枝条。
3.1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用浇灌、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3.16 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 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旳技术措施。
3.17 冬季修剪: 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旳修剪。
3.18 夏季修剪: 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旳修剪。
3.29 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他创伤, 导致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旳现象。
3.20 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种合适旳芽后将枝条剪短, 到达减少枝条, 刺激侧芽萌发新梢旳目旳。
3.21 回缩: 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旳修剪措施。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管理规范和等级标准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管理规范1 树木(乔木、灌木)养护管理内容包括:浇灌与排水,整形与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与除草,施肥,支撑、防护与涂白,切边和留积水穴,复壮、补植与调整等。
1.1浇灌与排水1.1.1浇水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势、季节和土质状况,做到适树、适地、适时、适量浇灌,确保植物正常生长所需水分。
浇灌次数应根据气候、土壤墒情、植物特性和生长势等具体情况确定。
干旱季节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
苏南地区每年浇水6次以上,苏中地区每年浇水8次以上,苏北地区每年浇水10次以上。
5月至10月期间,连续15天无降雨应浇透水1次。
苏中苏北地区每年春季树木萌发前要浇春水至少1次,冬季休眠前浇防冻水至少1次。
1.1.2浇灌前应先挖穴松土,以浇透为宜,水分应渗透至树木根部。
高温干旱时,补(移)植树木应避开高温进行叶面喷雾或树干保湿。
1.1.3根部积水应及时排出。
耐涝性差的树木应该在6小时内排除积水,低洼易积水处应设置排水沟。
1.1.4水源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提倡使用中水、雨水和河水浇灌。
1.2整形与修剪1.2.1根据园林绿化功能和设计的需要,在不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造型树木除外),应按照树木品种、生长阶段、生长势强弱、花芽着生部位、开花季节等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控制树木部分枝干,保持树木的原有造型。
1.2.2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适宜进行中剪或重剪。
需要整形的树木,在幼年和成熟阶段,每年应整形修剪1次;衰老阶段,2-3年进行1次复壮修剪,促进更新。
生长势和萌芽力弱以及成枝率低的树种,修剪量和修剪频率应适当降低,宜进行轻度疏剪。
落叶树木应在树木落叶后至萌芽前修剪;常绿阔叶树木或抗寒力差的树种应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至休眠前或春芽萌动前进行修剪;观枝观叶植物如红瑞木、山麻杆等,应在早春萌动前抽除过密弱枝和枯老枝;花芽着生于当年生枝条即夏季或秋季开花植物,应在冬季或早春以短截和疏枝相结合方法进行修剪。
绿化一级养护标准
绿化一级养护标准绿化一级养护是指对城市绿地、园林绿化等进行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保持绿地景观的整体美观和功能完善,提高城市绿化质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为了规范绿化一级养护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制定了以下一级养护标准。
一、植物养护。
1. 对绿化植物进行定期修剪,保持树木整齐美观的外形,修剪后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2. 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减少病虫害对植物的危害。
3. 对植物进行适量浇水,保持土壤湿润,但要避免积水和过度浇水造成植物根部腐烂。
二、草坪养护。
1. 对草坪进行定期修剪和修整,保持草坪整洁、平整。
2. 定期施肥,保持草坪的绿色和生长。
3. 对草坪进行适量浇水,避免草坪出现干枯和水浸情况。
三、设施养护。
1. 定期对绿化设施进行清洁,包括花盆、座椅、雕塑等,保持设施的整洁和美观。
2. 对绿化灯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夜间照明效果良好。
3. 对喷泉、人工湖等水景设施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保持水质清澈,水景效果良好。
四、绿地环境。
1. 定期清理垃圾,保持绿地环境整洁。
2. 定期除草、除杂草,保持绿地的整洁和美观。
3. 定期对绿地进行清扫和除尘,保持绿地环境清新。
五、绿地安全。
1. 定期检查绿地设施的安全性,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保障市民的安全。
2. 定期清理绿地内的障碍物,保障市民通行的畅通。
六、绿地监测。
1. 建立绿地监测系统,对绿地植被、设施、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2. 建立绿地养护档案,记录养护工作内容和效果,为今后的养护工作提供参考。
以上就是绿化一级养护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管理和操作,以提高城市绿化质量,营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1 总则1.1 为提高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合肥市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 术语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 养护要求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绿化是城市美化和环境改善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绿化的养护工作则是保持城市绿化景观的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绿化养护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景观的质量,制定了绿化三级养护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等各类绿化景观的养护管理工作,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养护工作,实现城市绿化景观的良好状态和长期稳定。
一、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基本要求。
1.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分为日常养护、定期养护和专项养护三个级别。
日常养护主要包括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定期养护主要包括修剪整形、清除杂草、更换植物、修复绿地等工作;专项养护主要包括绿地病虫害防治、绿化设施维修、植物疾病治理等工作。
2.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要求养护人员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养护工具和设备,具备一定的绿化养护经验和技能。
3.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要求养护人员要有责任心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养护标准执行工作,保证绿化景观的良好状态和长期稳定。
二、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具体内容。
1. 日常养护。
(1)浇水,根据植物的需水量和气候条件,科学合理地浇水,保持土壤湿润,避免植物因缺水而枯萎。
(2)修剪,根据植物的生长特点和美观要求,定期修剪整形,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和良好形态。
(3)施肥,根据植物的养分需求和土壤肥力,合理施用有机肥、无机肥或叶面肥,促进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结果。
(4)病虫害防治,定期巡查植物,及时发现病虫害,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保护植物免受病虫害侵害。
2. 定期养护。
(1)修剪整形,对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进行定期修剪整形,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和良好形态。
(2)清除杂草,定期清除绿地和花坛中的杂草,保持绿地整洁和美观。
(3)更换植物,根据植物的生命周期和景观要求,定期更换老化或病弱的植物,更新绿化景观。
(4)修复绿地,对因各种原因损坏的绿地进行修复,保持绿地的完好和美观。
3. 专项养护。
(1)绿地病虫害防治,对绿地上出现的病虫害进行专项防治,保护植物免受病虫害侵害。
《市政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市政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txt 市政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1.引言这份文档旨在制定市政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以确保城市绿地的统一管理和高质量维护。
通过明确不同等级的养护要求和标准,能够提高市政绿化养护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2.绿化养护等级划分市政绿化养护等级根据绿地的重要性和功能特点进行划分,分为以下几个等级:2.1 一级绿化一级绿化是城市的重点绿地,包括主干道两侧的绿化带、广场等。
养护要求高,需要定期修剪、灌溉和施肥,以确保绿地的清洁整洁和植被的健康生长。
2.2 二级绿化二级绿化是城市的次重点绿地,包括社区绿地、公园等。
养护要求适中,需要定期修剪、清理垃圾,并保持场地的整洁和绿植的健康状态。
2.3 三级绿化三级绿化是城市的一般绿地,包括居民小区绿地、街头绿地等。
养护要求较低,需要定期修剪、除草,保持场地的整洁和绿植的基本生长。
3.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不同等级的绿化养护具体质量标准如下:3.1 一级绿化草坪:绿化带草坪高度应保持在合适范围内,草坪表面应平整齐整,不得有枯黄或积水现象。
树木:主干道两侧的树木应保持整洁,树冠应修剪整齐,没有病虫害和枯萎现象。
灌木:灌木应修剪整齐,无枯黄或病虫害现象。
绿化带硬质铺装:绿化带硬质铺装应干净整洁,无明显破损。
3.2 二级绿化草坪:草坪高度应保持在适宜范围内,表面平整,无杂草和积水。
树木:树木树冠形状整齐,无病虫害和枯萎现象。
灌木:灌木整齐修剪,无杂草和病虫害现象。
场地硬质铺装:场地硬质铺装平整,无明显破损和杂物。
3.3 三级绿化草坪:草坪高度保持在适宜范围内,无明显积水和杂草。
树木:树木整洁,无明显病虫害和枯萎现象。
灌木:灌木修剪整齐,无病虫害现象。
场地硬质铺装:场地硬质铺装整洁,无明显破损和杂物。
4.养护工作责任市政绿化养护工作的责任如下:4.1 一级绿化负责单位:市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工作:定期维护草坪、树木、灌木和绿化带硬质铺装,确保其高质量的维护。
4.2 二级绿化负责单位:社区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工作:定期维护草坪、树木、灌木和场地硬质铺装,保持绿地的良好状态。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绿化是城市环境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为了保持城市绿化的良好状态,提高城市绿化的质量,制定了绿化三级养护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绿化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水平,确保绿化植物的健康生长,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
一、基本要求。
1. 绿化三级养护标准的基本要求是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保持景观的整洁美观,确保植物的生长环境卫生、整洁。
2. 所有养护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养护工作要注重环保,禁止使用对植物有害的化学药剂,采取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方式来保护植物。
二、养护内容。
1. 植物修剪,包括修剪树木、修剪灌木和修剪草坪等,保持植物的形态美观,促进植物的生长。
2. 土壤养护,包括松土、施肥、浇水等,保持土壤的透气性和肥力,为植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3. 病虫害防治,采取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方式,对植物病虫害进行防治,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4. 环境卫生,包括清理落叶、清理杂草、清理垃圾等,保持绿化环境的整洁美观。
5. 设施维护,包括喷灌设施、照明设施、景观雕塑等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养护周期。
1. 高级绿化区,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养护,包括修剪、施肥、浇水等工作。
2. 中级绿化区,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养护,包括修剪、施肥、浇水等工作。
3. 低级绿化区,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养护,包括修剪、施肥、浇水等工作。
四、养护责任。
1. 绿化养护单位要建立健全养护责任制度,明确养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养护内容。
2. 养护人员要接受相关的培训,熟悉养护标准和养护要求,提高养护水平。
3.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绿化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养护工作的质量。
五、养护效果评估。
1. 每次养护结束后,要对养护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养护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2. 对养护效果不达标的地方,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绿化环境的整洁美观。
3. 养护单位要定期对养护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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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1?总?则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术?语2.1?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养护要求3.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草坪??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4?技术措施4.1?浇水排水4.1.1?浇水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少浇,不漏浇。
夏季中午气温较高时不宜浇水,温差较大容易造成植物死亡;冬季早晚气温较低时不宜浇水,特别是晚上浇水易造成根系冻害而死亡。
4.1.2?浇水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
土壤保水力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4.1.3?浇水次数和时间?浇水次数应视气候、土壤等具体情况确定,不同地段的浇水次数应有所不同。
乔木每年浇水次数应不少于8次(每年3月份到10月份各一次),灌木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
道路绿化在生长期内,应根据气温、土壤湿度等情况合理安排浇水:一般在无雨情况下,30℃以下天气适时浇水,30℃以上天气持续一周、3 5℃以上天气持续3天应安排浇水,40℃以上天气每天浇水。
4.1.4?浇水量?浇水量以浇透为宜,不得仅浇湿表层,不得浇水过量。
浇透指浇到栽植层即根部。
4.1.5?排水?土壤出现积水时,应及时排出。
排水方法:一是利用自然坡度排水,二是开沟排水。
4.2?施肥4.2.1?施肥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
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4.2.2?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4.2.3?施肥种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
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
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4.2.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4.2.5?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
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4.2.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4.3?修剪4.3.1?修剪原则?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修剪,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4.3.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4.3.3?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
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
造型(整形)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3.4乔木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
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
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4.3.5灌木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为原则,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
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4.3.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
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
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4.3.7藤本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4.3.8盆草花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
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4.3.9草坪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
冷型草修剪次数不少于18次/年,暖型草不少于3次/年。
4.3.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
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4.3.11修剪次数?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4.3.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
4.3.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注意安全。
4.4 病虫害防治4.4.1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对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进行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
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4.4.2药物防治?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既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4.3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4.4.4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
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
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
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4.4.5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4.4.6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4.4.7人工防治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
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
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4.5 松土、除草4.5.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
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4.5.2除草?坚持“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
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4.6 补栽4.6.1园林绿地植被保存率应达100%,缺株、断行应及时补栽。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4.6.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
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方法。
4.7扶正、支柱4.7.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
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4.7.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
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
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
每年生长季节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嵌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4.8 绿地景观4.8.1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
步道、广场每天上午7点以前完成普扫。
4.8.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8.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夏季每半月换水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4.8.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