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水污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
水环境连续自动监测 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认证
21
1.2.2 质量管理文件
(5)办事处应保存并执行管理中心下发的运行服务质量 管理文件。
(6)现场质量控制文件应运行管理中心文件相一致,不 一致的情况应有运行管理中心审批。
22
1.2.3 运行服务过程控制
(1)现场整体环境应整洁,各项环境条件满足仪器设备正 常工作的要求。
(2)现场应保存完整的技术档案:运行服务相关的规章制 度、验收材料、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表、运行服务作业 指导书、仪器说明书等。
4
1.1 运行管理中心
职责和资源 质量文件和产品标准、 供应商质量控制 过程控制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内部质量控制与评审 风险控制
5
1.1.1 职责和资源
(1)职责
企业应规定与环保设施运行服务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 及相互关系。
企业应指定一名运行服务负责人,授权其负责建立满足文件 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5)比对试验应采用合适的标准方法,并对采样、测试、 分析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数据可溯源。
27
1.2.5 检验(校验)仪器设备
(1) 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等应配置齐全,设置台账, 能满足运行服务需要。
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具备 岗位能力,必要时要经过培训。
(6)企业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比对检测,并保存 记录、报告、文件等。
25
1.2.4 服务能力检验
(1)运行现场应指定明确的责任人员,经过相关技能培训且 考核合格,并将联系方式和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放置在现场。
(2)运行现场人员应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 理、操作、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自动监 控系统 T/CAEPI 2 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运营服务能力要求 (水)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运营服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务认证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实施规 试行)
水污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简介
教学大纲的使用
教学计划与学时安排,在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目标的 实现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教学条件和需要 进行调整,但不能低于40学时。每天不能超过8学时。
全书分为五部分:
(1)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2)在线监测仪器原理与操作 (3)环境水质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 (4)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器运营管理 (5)法律法规与规范
培养目标
适用于培养熟练的初、中级在线监测仪技术人员。。 通过学习达到对水质监测采样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有所了解;熟悉水质监测分 析方法;掌握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原理与操作。从而使 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不仅仅是为了方便地获得相关数 据,更重要的是快捷地对排污企业实施监管,有利于对重 大环境污染事故及时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也可以 降低环境执法成本,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教学大纲的使用
大纲主要供全国各地培训机构教学人员进行教学时参考。 也可作为学员参加培训学习和考试时的参考。
教学学时分配,本着以水质在线检测系统为主,对相关 知识分配表。
大纲中在不同的小节(知识点)上标注出了教学的不同 程度要求,A 为要求掌握,为教学的重点;B 为要求熟 悉,应知应会;C 为了解内容,基本掌握和记忆,属于 知识扩展部分;D 为不做教学要求的内容,因其理论性 太强,难度太大,或非必要内容,可作为学员自学提高。
教学大纲的内容范围
以统一教材《水污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 (试用)的内容范围编制。
按教材逐章分别给出教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原理与操作为主,辅以其它相关知
识和技能,在学时分配上作了适当安排。 全部教学按统一教材《水污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
管理》(试用)中的章节,其中第一、二章为重点; 第三、四、五章为熟悉内容;由于教学学时和培养目 标的要求,不作为要求的内容在大纲中用D符号标出。
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一、引言环境问题一直是我们关注和重视的焦点,而水质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类生活品质和生态稳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地表水质量的监测和预警,有效保护水资源和环境生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得以建立。
本文旨在介绍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保障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二、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的健康运行,准确判断和及时预警水质问题,制定并试行以下管理办法:1. 目的:建立健全的水质监测预警机制,提升水质监测水平,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以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2. 原则:a. 法制原则:遵循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系统运行符合标准。
b. 统一原则:统一管理和维护,确保各地区的监测数据一致性。
c. 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数据公开透明,方便公众了解水质状况和参与环境保护。
d. 预警优先原则: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预警,确保水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e. 责任追究原则:对系统运行管理责任的履行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责任到人。
三、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1. 硬件设备建设:a. 建立监测站点:根据地理分布和水质特征,确定监测站点的位置和数量。
b. 选择设备和传感器:根据监测需要和预警指标,选择适用的水质监测设备和传感器。
c. 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正确安装和调试,保证能够正常运行和准确采集数据。
2. 数据采集和处理:a. 实时数据采集:采集监测站点传感器实时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b. 数据传输和存储:建立数据传输通道和数据库,确保数据传输稳定和存储安全。
c. 数据处理和分析:通过数据处理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预警信号。
3. 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a. 预警指标设定:根据相关标准和指标,设定水质预警的阈值和标准。
b. 预警信号发布:通过系统自动发布预警信号,通知相关部门和公众注意和采取应对措施。
水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学习资料
水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中环协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指由实现水污染源流量监测、水污染源采集、水污染源水样分析及数据统计与上传等功能的软硬件组成的系统。
2、主要四部分:流量监测单元、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在线监测仪器、数据控制单元以及相应的建筑设施;3、在线监测仪器主要有:进样/计量单元、试剂单元、分析单元、控制单元;4、在线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分仪器质量控制和系统质量控制;其中系统质量控制分为安装、验收以及运行维护;5、技术指标中关注TP实际水样<0.4mg/L时,安装和验收都是0.06mg/L,而运行是<0.04mg/L,其它的都是相同,误差都控制在10%,实际水样控制在15%;6、校准时采用现场工作量程的0.5倍标准样品进行自动标样核查;7、24小时漂移,调试采用量程的20%(±5%偏差)和80%(±10%偏差)8、试验指标限值:COD(±5mg/L、30%、20%、15%)、氨氮(±0.3mg/L、15%)、TP(±0.04mg/L、15%)、TN(±0.3mg/L、15%)、pH(±0.5)、明渠流量计(±12mm液位误差,10%流量误差);9、水质自动分析仪每月至少一次实际水样对比;pH每月一次实际水样对比,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每季度至少一次;二、COD分析仪1、COD: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受还原性物质(有机污染物)的污染情况,只能反映被氧化的有机物污染。
2、氯离子含量高于1000mg/L时,样品应先做定量稀释;3、COD常见技术原理:氧化还原滴定法、库伦滴定法、光度测量法、流动注射法、燃烧氧化-红外测量TOC换算CODcr法(干式TOC)、紫外催化氧化-红外测量TOC换算CODcr法(湿式TOC)。
4、市面常见的有分光光度法、库伦滴定法、羟基氧化法三类;5、600±20nm测量三价铬、440±20nm测量六价铬;6、库伦滴定法:加入硫酸铁,用恒定电流电解三价铁产生的二价铁还原剂滴定试样中未被还原的重铬酸钾,根据电解产生的二价铁消耗的电量,计算试验消耗重铬酸钾的量。
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保护环境,维护公众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废水排放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包括工业企业、农村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等。
第三条:管理要求1.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备操作和维护1.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
2.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操作证书。
3.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按照操作手册和维护要求进行。
第五条:数据采集和记录1.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数据采集和记录。
2.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对废水排放数据必须实时采集、传输和存储。
3.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必须对废水排放数据进行定期检查和校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数据报送和公示1.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必须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废水排放数据和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2.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放数据和运行情况必须向公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违规处理1.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中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报告上级部门。
2.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违规行为将被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监督检查1.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必须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2.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九条:奖惩措施对于运行良好、废水排放达标的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可给予奖励和表彰。
对于违规操作、废水排放超标的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第十条:制度的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
以上是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营管理提供指导和规范,确保废水排放符合标准,保护环境。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管理方法1、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
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
2、负责每天进行一次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则在第一时间解决。
3、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
4、应对在线监测站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5、应每月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作运营工作报告,陈述站点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情况。
6、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负责运营维护工作。
7、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8、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一、日常管理1、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制度1。
1操作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2在线监测仪器在有效使用期内应通过检定或校验。
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1.3采用国家级样品,若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确定度范围内。
标样浓度应与被测废水浓度相匹配。
每周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记录结果。
1。
4样品的测定值应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
1。
5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时,实验室质量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比对试验实验室监测分析方法请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于考核基数规范(试行)》(HJ/T355-2007)中的表2,比对试验相对误差值应满足HJ/T355-2007表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
1。
6样品的采集和保存要严格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有关规定,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水环境连续自动监测 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认证
9
1.1.3 供应商质量控制
应建立备品配件、药剂管理规程,建立备品配件、药剂台 账等。应制定《备品配件、药剂供应商清单》,并建立供 应商档案。
应对备品配件、药剂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确保其提供的 产品持续符合认证及相关标准要求。评审相关记录完整有 效。
28
1.2.5 检验(校验)仪器设备
(2)校准和检定
检验仪器设备等应按规定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 溯源至国家基准。对自行校准的仪器设备,应规定校准方 法、验收规则和校准周期等。
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29
2.认证范围
序 认证 认证规 号 类别 则名称
相关标准
01
自动 监控 系统 (水 )运 营服 务认 证
仪器设备满足运行服务需要。
13
1.1.5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2)校准和检定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应建立定期校准或检定规程。 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基准,对自行校准的仪器设
备,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规则和校准周期等。
14
1.1.6 内部质量控制与评审
(1)建立监督制度 应建立并保持内部监督制度,针对现场运维过程开展
(6)企业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比对检测,并保存 记录、报告、文件等。
25
1.2.4 服务能力检验
(1)运行现场应指定明确的责任人员,经过相关技能培训且 考核合格,并将联系方式和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放置在现场。
(2)运行现场人员应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 理、操作、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一、规范建设废水自动监控设施。
(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选型、安装、运行、审查、监测质量控制、数据采集和联网传输,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二)监控站房配套消防、防雷、恒温恒湿等设施。
站房内的仪器设备、工具应分类放置,妥善保管,并粘贴规范统一的标示牌。
二、建立健全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使用、管理制度和运行台账,严格按制度运行自动监控设施,规范填写运行记录台账。
三、废水自动监控设施专人专管。
运行维护人员,须通过专业培训,正确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运行维护人员须按国家规范要求及设备说明书的具体要求,做好自动监控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开展校准校验仪器,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将影响设施正常运行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环保主管部门,必要时采用人工监测或备用机替代监测方式报送数据。
五、自动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六、须按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完成仪器比对监测工作。
委托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监测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比对校验,未通过校验的,及时校准仪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七、仪器正常运行时,不可擅自修改仪器参数及监测数据,并采用密码维护等方式进行常态管理。
一、污染源责任单位维护联络员工作职责(一)严格遵守、认真贯彻落实废水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每日定时巡查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环保部门。
设备故障异常时,及时通知运营商维护人员进行处理;数据超标异常时,检查废水处理设施及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查明超标原因,若是自动设备故障及时通知运营商维护人员处理,若是因生产工艺或废水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应立即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负责接收及处理环保部门超标数据督办信息。
(四)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填写日常巡查记录、超标异常数据处理记录;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总结、自查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并上报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
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二〇〇九年九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运行管理,确保水站长效稳定运行及监测数据准确性、及时性,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财政投资建设水站的运行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机构第三条省环保厅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对水站的运行实施统一管理。
水站的运行管理实行两级质控制度,第三方运行维护。
省中心、相关市、县(市、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地方站)及专业运行维护机构(以下简称运营商)共同组成水站运行管理体系,分工负责水站质控及日常运行维护职责。
对于尚不具备社会化运行条件的水站,由省中心指定地方站承担运行维护任务。
第四条省中心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水站运行管理经费,确定二级质控单位和运营商,开展质量管理和工作考核,汇总编制全省水站监测报告,组织技术培训交流。
第五条各省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协助省中心做好本辖区内水站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统一安排,统筹管理辖区内水站运行工作,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数据、信息、台账和报告。
第六条地方站受省中心委托,负责辖区内水站的日常管理和质量控制,监督运营商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协助省中心进行资产管理和水站大修,按时上报水站监测数据、报告和信息,协助省中心实施应急监测预警工作。
第七条运营商根据招标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负责水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对水站监测数据质量负责,配合省中心、地方站实施应急监测预警工作。
第三章资产及经费管理第八条水站仪器设备及附属设施纳入省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按有关规定实施固定资产管理。
地方站及运营商协助省中心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水站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一般为6至8年,水站仪器设备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由地方站、运营商协助省中心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条运营商承担合同期限内水站的资产保护职责,负责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改水污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概述
*
13
一、概述
(6)运营机构应每月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提交运营工作报告,陈述每个站点在线监测系 统的运营情况。
(7)设立固定的运营维护站,并有相对固定的 人员负责运营维护工作。
(8)维护站应备有常用耗材与备件及必要的交 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9)运营机构必须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情 况。
*
2
一、概述
3. 当专业运营公司接管了排污企业环保设施 的运营后,首先要对排污企业负责,精心 维护在线监测设备,因为在线监测系统是 排污企业监督污水处理效率的依据;其次 ,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服务,因为在 线监测设备也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 收排污费的依据。
*
3
一、概述
➢ 市场化:环保设施运营市场化,是彻底打 破原有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实现环保设 施的社会化投资、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 营、规范化管理、规模化发展的目标。
二、运营公司的基本要素
(三)财力资源
包括运行费用核算和运行费收缴与使用
➢ 是保证运营公司正常运转的动力之源。一 般运营费用的核算需考虑人员工资、差旅 补助、人员福利津贴、车辆路桥费、油费 、车辆保险保养费、设备折旧、房租水电 费、通讯费、化验费、仪器运行消耗、验 收比对费等方面费用的支出。各费用的核 算要本着合情合理的原则。
*
32
三、运营公司的日常管理
➢ 部分托管运营收费包括:年耗材费、 运营管理费、运营维护费。
➢ 全面托管运营收费包括:年耗材费、 年配件费、运营管理费、运营维护费 。
*
33
三、运营公司的日常管理
(三)建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制度
➢ 什么是质量保证(QA)?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在在线监测室运转之前,须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1、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1次/周的定期维护工作,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2、按照在线监测分析仪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周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
3、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分析试剂,所用分析试剂等级要求与期限符合规范标准,定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购与补充。
按要求定期进行试剂添加、易损件更换,并进行记录。
4、当出现监测仪器或监测房其他部分异常时,仔细观察异常情况,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5、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2、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去进行检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3、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4、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5、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6、各种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7、定期检查在线监测室内配备的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8、在在线监测室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9、不得在在线监测室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ISO14001-2015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规范(ISO14001-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在线监控系统管理,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装了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对各单位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监督管理,建立自动监控系统信息台帐。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稳定运行,规范监测站房建设,建立设备信息档案。
第三章建立设备基础信息档案第五条各排污单位对所安装的COD、氨氮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建立基础设备信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如下12个项目:(一)设备采购合同;(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拟定的安装计划,以及报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及批复等文字资料);(三)排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对设备厂家安装施工进行预验的文字证明材料;(四)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环境监测技术主管部门监测比对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五)设备厂家出具的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六)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联网报告;(七)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仪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设备产品认证文书;(八)设备出厂合格证;(九)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十)一年的监测数据结果,月数据台账(台账中的异常数据要有原因分析和相应整改记录);(十一)自动监控设备在排污口设计、安装技术文件(自动监测设备布置图,管线布置图和数据采集及自动控制流程图);(十二)自动监控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行和维护管理的,应有第三方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和运行维护协议。
第四章监控设备运行管理第六条已经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监控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章,岗位责任制,定期校验制度,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置等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
1 、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
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
2 、负责每天进行一次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则在第一时间解决。
3 、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
4 、应对在线监测站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5、应每月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作运营工作报告,陈述站点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情况。
6 、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负责运营维护工作。
7 、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8、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者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一、1、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制度1.1 操作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2 在线监测仪器在有效使用期内应通过检定或者校验。
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1.3 采用国家级样品,若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确定度范围内。
标样浓度应与被测废水浓度相匹配。
每周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者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质控样(或者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记录结果。
1.4 样品的测定值应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
1.5 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时,实验室质量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比对试验实验室监测分析方法请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于考核基数规范(试行)》(HJ/T355-2022)中的表2,比对试验相对误差值应满足HJ/T355-2022 表1 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
1.6 样品的采集和保存要严格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有关规定,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质量控制管理制度2009年7月31日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第二部分职责分工 (1)第三部分日常运营维护实施规定 (1)第四部分运营维修管理规定 (3)第五部分安全保障 (5)第六部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第七部分投诉处理 (6)第一部分总则1、为了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更好地为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工作服务,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制订本规定.2、本规定规定了系统的的职责分工、质量管理、维护维修、安全保障、投诉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二部分职责分工1、应设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部门,明确专职人员,建立系统运行管理规章制度.2、部门运营维护人员包括:维护人员、技术人员、化学分析人员和管理人员等,每个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环境监测和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技术,熟悉和执行本岗位技术规范、方法等,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监测数据,在南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备案记录.3、应实施“日监视、周巡检"日常管理制度.即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远程实时监视并存取数据,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即刻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每周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维护。
每个巡检小组由2~3人组成.4、远程监视及维护维修活动必须记录备查。
5、巡检的项目包括在线监测仪器及附属设备、视频设备、网络通讯设备、现场环境等。
6、及时解决发现的故障;对厂家投诉的问题,解决后,必须通知企业相关负责人。
7、巡检和维护工作完成后,必须填写维护记录。
第三部分日常运营维护实施规定1、一般要求现场应保持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内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对于各类分析仪器,应防止日光直射,保持环境温度稳定,避免仪器振动,日常应经常检查其供电是否正常、过程温度是否正常、工作时序是否正常、有无漏液,及管路是否有气泡,数采仪的传输是否正常等.2、每天定期远程检查技术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通过中转服务器远程查看污染源站点监测数据及运行状况,并对站点进行远程管理和巡视,内容包括:➢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根据数据采集器的标识判断数采仪的运行情况;➢检查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包括图像传输、云台控制、监视位置等。
《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分工 (2)第三章资产管理 (2)第四章站点变动 (3)第五章运行维护 (3)第六章数据管理与周报上报 (3)第七章质量管理 (4)第八章设备维修 (4)第九章责任追究 (5)第十章附则 (5)附件1 管理职责分工规定 (5)附件2 周报上报制度 (7)附件3 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 (13)附件4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15)附件5 水站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18)附件6 运行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21)附件7 资产管理 (23)附件8 省控自动站大修经费使用和管理规定 (25)附件9 运行考核与奖惩办法 (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水站)的管理,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及时准确地发布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更好地为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工作服务,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水站的职责分工、资产管理、站点变动、运行维护、数据管理与上报、质量管理、维护维修、责任追究、运行考核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控水站和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站的运行管理。
国控水站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如有与国家有关管理办法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办法为准。
地方建设水站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水站的业务管理工作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由地方监测站(以下简称托管站)负责,故障维修和风险保障委托社会专业机构负责。
各有关省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县级站负责协助省中心对辖区内的水站进行管理。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五条水站资产管理:水站建设完成后,仪器和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产权划归地方局所有,由地方局负责管理。
仪器设备按统一要求建档,省中心备案。
第六条水站的运行维护采取自愿托管的原则,由省中心委托,按年度签署委托协议,水站原则上委托省辖市级站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1/3/12
12
一、概述
(3)定期进行仪器现场巡查,进行必要的校准、 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 可靠运行。
改水污染连续自动 监测系统运行管理
2021/3/12
1
一、概述
(一)运营管理的意义
1. 环保设施运营市场化,是彻底打破原有的计划经 济管理模式,实现环保设施的社会化投资、专业 化建设、市场化运营、规范化管理、规模化发展 的目标。
2. 在排污企业中,由于环保专业人员较少,对在线 监测仪器了解甚少,因而在运营质量上便会大打 折扣,容易出现如试剂更换不及时、仪器故障无 法修复、数据传输不准确等问题,不仅导致企业 的运营费用增加,而且常常会出现超标排污的现 象。
4.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 材料进行审查;
5. 经审查后的企业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公示 一周;
6.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将经公示后的材料提 出意见后,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办理公文 。
2021/3/12
11
一、概述
(三)各方责任与义务 ➢ 运营单位: (1)承担委托责任,负责所辖区域污染源在
2021/3/12
2
一、概述
3. 当专业运营公司接管了排污企业环保设施 的运营后,首先要对排污企业负责,精心 维护在线监测设备,因为在线监测系统是 排污企业监督污水处理效率的依据;其次 ,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服务,因为在 线监测设备也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 收排污费的依据。
2021/3/12
3
(7)设立固定的运营维护站,并有相对固定的 人员负责运营维护工作。
(8)维护站应备有常用耗材与备件及必要的交 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9)运营机构必须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情况。
2021/3/12
14
一、概述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对运营单位管理的在 线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抽检及校验,每年1~ 2次。平时对各仪器进行不定期抽查校验, 校验工作由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承担。
9
一、概述
➢ 审批程序: 1. 申请资质证书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省级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资 质证书申请表,并提交申请处理; 2.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预审意见, 对符合条件的,报国家环保总局;
2021/3/12
10
一、概述
3. 国家环保总局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初 审材料;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或者企业化事业单位法人 资格;
2. 具有维护设施正常运营的专职运营人员;申请甲 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0名具有专业技术 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名;申 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6名具有专业技 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 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环境污染治 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明书和聘用合同; 5. 实验室场所证明;
2021/3/12
8
一、概述
6. 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7. 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管理制度; 8.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临时不用)
; 9. 申请增项和升级的单位要提交上年度环保
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临时不用) 。
2021/3/12
(2)定期校验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现场比对试验、 质控样测试;
②对运行数据和日常运行记录审核检查等。
2021/3/12
15
一、概述
(3)环境保护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运营单位管 理的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记录 、维修记录及仪器检定证书、校正记录和 设备台帐,定期审核运营单位上报的监测 数据。 (4)协助运营商进行运营费的收缴或按合 同拨付运营费。
2021/3/12
6
一、概述
3. 具有一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运营的实践,且运营的污染处理设施排放 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
4. 具备与其运营活动相适应的环境污染治理 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规定的其 他条件。
2021/3/12
7
一、概述
➢ 审批条件(申报资料) 1.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申请表; 2.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它资信证明; 4. 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操作人员污染治
2021/3/12
16
一、概述
➢ 排污企业: (1)为仪器的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条件保 证设施,如正常供电、空调、防雷、防盗 、防火等; (2)负责提供仪器运转的场地、场所及仪 器的安全保护工作; (3)按合同要求支付运营维护费。
2021素
(一)人力资源 (二)物力资源 (三)财力资源 (四)知识资源
2021/3/12
4
一、概述
(二)环境保护设施专门运营单位资质认定办理 程序:
➢ 项目类型:先审后批 ➢ 审批内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 审批依据: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
2021/3/12
5
一、概述
➢ 受理范围(必须具备的硬件)
一、概述
➢ 市场化:环保设施运营市场化,是彻底打 破原有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实现环保设 施的社会化投资、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 营、规范化管理、规模化发展的目标。
➢ 规范化:完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排 污企业、运营公司以及监测仪器生产商等 专业化管理和规范化发展。
➢ 规模化:市场化运营管理是趋势。
2021/3/12
18
二、运营公司的基本要素
(一)人力资源 包括了:人员构成与人员素质
(4)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 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
(5)运营机构应对所有在线监测站一一对应建 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 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 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 门的台帐检查。
2021/3/12
13
一、概述
(6)运营机构应每月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提交运营工作报告,陈述每个站点在线监测系 统的运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