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教师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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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各项制度
(一)教师备课制度
1、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2、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3、合理安排备课时间。
4、备课记录应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效果评价等项目。
5、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更新家教指导文
(二)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
1、凡我校家长都应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
4、爱护学校公物,不得损坏物品。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教学活动。
(三)信息反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反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四)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9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教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五)档案管理制度
1、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2、每年定期地将各项制度、计划、实施、检查、考核、学员名册、考勤、备课记录、试卷、优秀学员名册、宣传材料等及时收集、整理、装订、编号、归档。
3、家长学校资料要单独立卷。
家长学校各项制度
教师工作职责
一、热爱家教事业,遵循教育原则,按教育学规律办事,尽心尽责做好工作。
二、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家教专业知识。
三、认真制订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精心组织教学,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学员年龄、文化基础、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
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使学员学有所获。
四、认真做好家访与辅导工作,虚心听取学员意见,确保受教育率、出勤率在95%以上。
五、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与能力以及教学质量。
教师备课制度
一、教师上课前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员的学习基础,接受能力以及家庭教育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写好教案。
二、教案中应包括教学目的要求、讲述的内容和方法,必要时可写出教学的重点、难点及关键。
三、教师不得无教案上课或脱离教案无计划地上课。
四、教师讲课要抓住重点,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既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又要注意启发学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他们的求知欲望。
考核与评比制度
一、考核与评比对象:家长学校所有学员。
二、考核评比时间:一学期进行一次初考和初评,一学年进行一次总考和总评。
三、考核与评比内容: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活动期间自觉执行有关纪律、制度。
2、积极订阅《家庭教育》、《家教周报》、《关心下一代》等家庭教育的报刊,并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向有关报刊投稿。
3、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科学育儿,成绩显着。
4、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以身作则家庭和睦。
四、考核与评比方法:
1、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注重实际效果。
2、坚持群众评议,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奖励办法:
每学年评出合格家长、优秀家长若干名,授予荣誉称号,并把成绩突出的优秀家长报至上级给予表彰奖励。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家长学校每学期活动与授课2—3次,每次两课时,每个学员必须保证参加各项活动。
二、集中授课时,每个学员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三、每个学员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不随便讲话,不外出、不做小动作,不带小孩进课堂。
四、上课时做到集中思想,注意听讲,有记录能力的应认真做好记录。
五、对不履行请假手续,年出勤率低于50%的学员,经校委员会研究,予以除名
家长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提高家教质量,进一步营造学校、社会、家庭齐抓共管的氛围,优化育人环境,把下一代培养成人、成才,依据《德育大纲》和《全面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校长、书记直接领导,其主要任务是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子女的方法,并指导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为实现家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打下阶段性基础。
第二章领导与管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是家长委员会,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外聘专家等组成,家长学校的日常工作由家长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八有”即有目标、有计划、有师资、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室、有考勤记录、有总结。
第五条:根据教学计划,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鼓励家长自学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并予以登记;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七条: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第三章教学
第八条: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
1、集中讲座的方式:组织家长学习家庭教育有关理论、法规文件,指导家教实践。
2、分年级进行座谈的方式:请有代表性的学生家长介绍教育子女成才的经验,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定期开设家长接待日,由年级组长、班主任接待来访家长,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工作情况,加强家长与学校的了解与沟通。
4、为广大家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提高他们的心理教育水平。
第九条: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通过学习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识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开展2-3次。
第十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逐步实现家庭教育网络化、信息化。
第四章考核和奖励
第十一条:每学年对家长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参加学习的出勤情况、家长教育子女的成效等。
第十二条:每学年评选学习型家庭一次,名额占家庭总数的10%,学习型家庭由班主任推荐、年级评选,家长委员会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