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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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经济法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 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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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 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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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律知识
三、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 商业宣传。 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 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 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 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 犯商业秘密。 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 兑奖; (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六、诋毁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 品声誉。

经济法第六章竞争法

经济法第六章竞争法
第六章 竞争法
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法概念 市场竞争,也称为商业竞争,是指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经营者在市场上以较有利的价格、数量、 质量或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 竞争法,是指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调整市场 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竞争法一般分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但是,目前我 国学者在理论界一致认为,竞争法是反不正当竞 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合称。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 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 为。 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 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违法性。 3、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危害性。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例: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 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 取赞助费 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 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 八名全部为本市的产品 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 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 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 的NJK牌 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 持
(二)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 1、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其垄断地位的限 制竞争行为——独占、合谋协议、独家交易 2、以谋求获得垄断利益为目的的限制竞争行为— —合并、兼并、股份保有、董事兼任 (三)反垄断法适用的除外规定 除外范围包括: 1、特定的经济部门——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质的 共用公益事业 2、知识产权领域 3、特定时期和特定情况下的垄断行为与联合行动

经济法-第6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6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销售不动产
转让不动产所有权,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按销售不动产处理 (税率10%→9%)
代销业务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视同销 售
总分机构货物移送 货物特殊处置
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自产、委托加工货物→非、集、人;投、分、送 购进货物→投、分、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先开票→开票日 ②直接收款方式→收款日 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日 ④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书面合同约定收
款日→无合同或无约定→发货日 ⑤一般预收款→发货日 ⑥特殊预收款(工期超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租赁服务)→收款日

委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或全部/部分货款日→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⑧视同销售货物→货物移送日;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服
非正常 损失
服务类
购进→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发生合理损耗,进项税可抵扣
销售额=卖价 - 买价,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 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适用差额计税的→销售额=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 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餐饮、交通、签证、门票、第三方接团费等
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①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③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转为一般纳税人 ④超标准的其他个人(指个体工商户以外 其他自然人),只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经济法第六章金融法

经济法第六章金融法
4.票据抗辩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对票据
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抗辩可分为物的 抗辩和人的抗辩。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 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又称绝对抗辩,如票据的无 效;人的抗辩是指对特定的票据债权人的抗辩,又 称相对抗辩。 票据抗辩的主要事由
〔二〕出票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已承兑的 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的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 证日期。
2.保证不得附有条件
保证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六〕付款 1.提示付款 〔1〕汇票的提示付款 〔2〕本票的提示付款 〔3〕支票的提示付款 2.付款的要求 3.法律后果
③ 支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说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 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2.出票的法律后果 出票人签发票据后,即承担保证该票据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出票人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对持票人承担付 款的责任。
〔三〕背书
四、证券组织法律制度
〔一〕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的定义和法律性质
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 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交易所是 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证券交易 所不以营利为目的;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 券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 2.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机构 3.证券交易所的职责 4.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那么
〔二〕失票救济 失票救济是指持票人在丧失票据时,为了行使
票据权利而采取的补救方式。票据丧失包括 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绝对丧失是指票据本 身永久地消灭;相对丧失是指票据在违反持 有人意愿的情况下脱离持有人的占有。 失票救济的方式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哪项条件?A. 双方当事人自愿B. 合同内容合法C. 合同形式合法D. 所有上述条件2. 根据经济法,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A. 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B. 合同当事人一方欺诈C. 合同当事人一方胁迫D. 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3. 经济法中,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A. 当事人一方违约B. 当事人一方丧失履行能力C.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D. 所有上述情况4. 经济法规定,合同履行中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A. 赔偿损失B. 继续履行C. 支付违约金D. 所有上述责任5. 经济法中,合同的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同意B. 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C. 变更形式合法D. 所有上述条件二、简答题1. 简述经济法中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2. 描述经济法中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日期为2024年5月1日。

然而,由于甲公司内部管理问题,货物未能按时交付。

乙公司因此遭受了损失,要求甲公司赔偿。

请分析甲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四、论述题论述经济法中合同自由原则的内涵及其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作用。

答案:一、选择题1. D2. D3. D4. D5. D二、简答题1.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包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但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履行情况要求赔偿损失。

2.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需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三、案例分析题甲公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根据经济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货物,导致乙公司遭受损失,因此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三、经济法制定的基本经验
(四)立法数量和立法质量 针对“无法可依” 针对“无法可依” 有与无的关系 多与少的关系 粗与细的关系 针对“有法难依” 针对“有法难依”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三、经济法制定的基本经验
(五)群众立法和专家立法 (六)同步立法和超前立法 (七)立足本土和借鉴国外
A. 2000年8月,杰克逊法官因违反司法程序、 向媒体泄漏案件审理内情而被解职,库雷·科特 琳被任命接替杰克逊,全权负责对微软反垄断 案的审理。2000年11月上旬,在库雷·科特琳法 官力促下,微软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妥协。妥协 条件是微软同意个人电脑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 视窗桌面、公开视窗软件部分源代码,使微软 的竞争者也能够在操作系统上编写应用程序。
C. 但是,华星影视城接受了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的建议,承诺自6月份起逐步采取如 下优惠让利措施:将原价8元的乐百氏矿泉水 调低为4元、原价10元的雪碧降低到5元;每 月推出一些优惠套餐饮品;考虑安装免费饮 水设备;并通过电子品目和价目牌向消费者 告知。其中,安装免费饮水设备还没做到。
D.2003年,山东省乐陵市检察机关就对非 法炼油污染环境提起了民事诉讼;四川省阆 中市检察机关对某骨粉厂侵害环境一案亦提 起过民事诉讼。2004年12月14日,四川省 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全国率先设立了 “公益诉讼人”制度。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一、经济法制定的概念
(一)经济法的制定 制定 国家机关 狭义的国家机关 广义的国家机关 经济法的制定 狭义的经济法制定 广义的经济法制定 经济法的制定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第六章经济法黄金考点

第六章经济法黄金考点

考点:股东权利和义务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的有()。

A.董事会会议记录B.监事会会议记录C.股东名册D.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公司股东的查阅权。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辅助股东行使公司文件资料查阅权的有()。

A.会计师B.律师C.税务机关工作人员D.检察官【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查阅权。

辅助查阅的应当是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执业人员。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增资优先认缴权。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股东享有优先认缴权须以公司决议为前提B.股东的优先认缴权只能依其实缴出资比例行使C.股东可以放弃优先认缴权D.股东可以将其优先认缴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增资优先认缴权。

选项A:增资优先认缴权是形成权,股东作出意思表示后即与公司形成认缴出资的合意,无需以公司决议为前提。

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除非全体股东约定其他认缴比例。

选项C:股东可以放弃行使自己的增资优先认缴权。

选项D:增资优先认缴权可以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自由转让,但不得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4.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规定,在股东起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案件中,应当列为被告的是()。

A.反对分配利润的董事B.反对分配利润的股东C.公司D.公司及反对分配利润的股东【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权利。

股东起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后,公司分配利润的最长期限是()。

A.作出分配利润决议之日起3个月B.作出分配利润决议之日起6个月C.作出分配利润决议之日起12个月D.作出分配利润决议之日起18个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利润分配请求权。

6.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张某、陈某、李某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9%和82%。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二、经济法制定的现状
应该肯定,我国在经济法的制定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是,这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
比,与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三、经济法制定的基本经验
(一)要以宪法为依据,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落实科学发展观 ( 二) 要贯彻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 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三)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四)要加快步伐,提高质量 ( 五) 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优化经济法律、 法规起草班子的结构 (六)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1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2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实施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一、经济法制定的概念
经济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经济
法律规范的活动。
狭义上讲的经济法的制定,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 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广义上讲的经济法的制定,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 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经济法律规范的 活动。
(七)要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的立法成果和经验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实施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 经济守法、经济执法、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经济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执行经济法律 规范的活动。 经济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处理违反经济 法律规范的案件的活动。
第二节

经济法 第六章 时效

经济法 第六章  时效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 (一)成立条件不同。 成立条件不同。
STAT
• 诉讼时效只有在同时具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 诉讼时效只有在同时具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 以及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 事实状态以及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两 事实状态以及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两 个条件时,才能成立; 个条件时,才能成立; • 除斥期间只需具备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已经经 除斥期间只需具备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已经经 一个条件即可成立。 过一个条件即可成立。 • (二)法律效果不同。 法律效果不同。 • 诉讼时效届满后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效果,不 诉讼时效届满后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效果, 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效果; 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效果;除斥期间届满后发 实体权利消灭的效果。 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效果。
STAT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 (一)诉讼时效的起算 • 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就是开始计算诉讼时 效期间。 民法通则》 137条规定 条规定: 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 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但是, 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二节 诉讼时效
•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点
STAT
•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 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请求, 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请求,就丧失请求法院 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民法通则》 135条规定 条规定: 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二年, 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竞争法 《经济法》PPT课件

第六章  竞争法  《经济法》PPT课件

四、经营者集中
• (一)经营者集中的概念和类型 •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或通过收购其他经营者的股份
或者资产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通过委托经营、联 营等方式形成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或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 经营者的业务或人事。 • (二)经营者集中申报与审查制度 • 1.申报义务人 • 2.申报标准 • 3.申报时间 • 4.申报资料 • 5.初步审查 • 6.第二阶段审查 • (三)经营者集中申报豁免制度 • (四)违法实施集中的法律责任
六、反垄断执法机构
• 我国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 级机构。在我国反垄断法颁布后的初期阶 段,将有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国家发改委三家机构分头执行反垄 断法。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 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相应的机构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第三节 反垄断法
•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及其立法目的 • 反垄断法就是规制垄断行为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预防和制止垄断行 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 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 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
• (一)垄断协议的概念和类型 •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
• 2.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商业贿赂
• 1.商业贿赂的概念与构成 • 构成商业贿赂有三个要件:(1)行为人采用了财物或者
其它手段实施了贿赂;(2)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为目的; (3)行贿人是经营者。 • 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 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 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 帐等。 •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 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 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 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 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 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 2.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四、经济法制定的程序
1.经济法草案的起草 2.经济法律草案的提出 3 3.经济法草案的审议和通过 4.经济法的颁布与生效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实施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和意义
1、概念: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贯彻 执行经济法律法规的活动,具体包括国家机 关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授权,严格依照经济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管理社会经济活动以及 市场主体遵守和执行经济法律法规从事各种 经济活动的过程。
1、概念:经济法的制定又称为经济法的立法,是 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职权制定经济法 律规范的活动。 2、意义 首先,经济法的制定对于健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 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制定完善的经济法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改革成果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二、经济法制定的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则 2.法制统一原则 3 3.科学民主原则 4.学习外国经验与适应本国国情相结合原则
2、意义 首先,经济法的实施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 建设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其次,经济法的实施对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法实施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经济奖励与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3 3.经济法主体在适用经济法律规范上一律平等 原则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的活动具体包括国家机关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授权严格依照经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管理社会经济活动以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管理社会经济活动以及市场主体遵守和执行经济法律法规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过程
第六章 经济法念与意义
三、经济法实施的现状与不足
1.我国的经济法的实施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2.但是直至目前为止,中国还不能完全称得上 一个法治国家,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现实中,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可谓 比比皆是。

《经济法》第六章公司法

《经济法》第六章公司法

第二节、公司法概述




答案:B 分析:本题考核股东的概念。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 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 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因此,A项错误。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 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 B项正确。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 以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 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因此,法律没有对 股东的形式和国籍进行限制,CD项错误。
第一节、公司概述

②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母公司往往无须持有半数以上的股 份即可取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③母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通常为半数以上,但 有时无须达到半数)被另一公司持有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 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是 独立于母公司而存在的独立主体。子公司的特征为:①对于 公司有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尤其是 董事会的组成,由母公司决定。实践中,子公司在人事安排、 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制约。②子公司虽 被母公司控制,但它仍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独立人格,这 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本质区别。
第一节、公司概述
子公司的独立性:①拥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 程;②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③拥有独立的财产, 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④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 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⑤独立承担公司行为 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综上所述,本题中,子公司的名称中不需体现 甲公司的名称字样,A选项错误。子公司有自己独 立的组织机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B选项正确。

第六章 经济法主体概述

第六章 经济法主体概述
者的分开有机关分开和规则分开两种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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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主体的层级框架
(一) 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内涵 (二) 中央—地方政府关系的改革 (三) 地方政府的地位
? 中央政府集权应该建立在地方政府分权的基础之上, 无论是中央政府集权还是地方政府分权都是有限的。
?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关系
(四) 地方经济行政系统的框架设计
又是一个在系统内部分工框架中的个别的、具 体的经济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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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主体的资格
? 经济管理机关既可以成为行政法主体,也 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可否认为,行政法 主体资格是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基础。
? 关于经济管理主体资格的立法,应当遵循 以下原则:
第一,职权法定。 第二,权限适当。 第三,权责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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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审批(特许)和登记注册而取得。 3. 经登记注册而取得。 4. 经法律、法规认可而取得。 5. 经章程、合同认可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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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主体的界定
? 经济管理主体是指具有经济职能的行政机 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 具有经济职能的部门或机构。
? 经济管理主体具有下述主要特征:
1. 一是经济性与管理性相结合。 2. 二是统一性与个别性相结合。 3. 它既是一个整体性的、抽象性的主体,即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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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间层主体的类型
? 社会中间层主体以组织形式为标准,可分 为团体性主体和单元性主体。前者即社会 团体,后者表现为事业单位、企业。
? 单元性主体依其社会职能不同,可大致分 为社会评价主体、经济调节主体、市场中 介交易主体等类别。
? 从职能上对社会中间层主体进行分类,只 有相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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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经济管理主体)
2、基本特点 组织性 营利性 法定性 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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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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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法概述。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十四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2001年10月 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过了第二次修正案,于2001年12月1日施行。 3.商标的功能。 二、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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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 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 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对商标侵权行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 权对商标侵权者进行处罚,人民法院也可视情 节轻重,追究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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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以下
条件:(1)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2)商标应当符合可视性要求。
《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
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
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
【案例分析6—2】2010年1月,某甲与乙饭店签订合作 开办饭店协议一份。同年3月,乙饭店开业后,未悬挂
店名,但在该店门上方悬挂“正宗厚味美包子第四代
传人赵某第五代传人甲”为内容的牌匾一块,其中
“味美包子”为大字,其余为小字,并聘请甲为该店
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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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店自2010年3月起经营包子。1999年12月,多年经营 厚味美包子的丙饮食公司取得厚味美牌商标注册证, 当其发现乙饭店及甲的行为后,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甲与乙饭店辩称,制作悬挂的 牌匾是对“厚味美”的创始人及传人赵某和甲个人身 份的宣传;且丙公司的商标已过有效期,所以法院应 驳回。
请求人认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八条的规定
和两家协作合同书中“本科研成果双方共同享 有”的条款,专利申请人应该是该大学和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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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机总厂两家,设计人应该是课题组成员:杨某、刘某、胡某、 蒋某,而与专利无关的杨某、李某不能成为设计人。
被请求人认为,申请专利的“一种内燃机曲柄连杆机构”是在 该大学与该柴油机总厂协作之前,杨某等人多年研究的成果,并 且在与该柴油机总厂协作之前的2006年3月,曾与市柴油机厂以同 样的机构共同申报了湖南省科研计划,只因市柴油机厂放弃才转 而与该柴油机总厂合作的,因此,“一种内燃机曲柄连杆机构” 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该大学,设计人不应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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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6—3】 山东省某市服装厂从河南某 县的一个商标厂王某处买到上海的兰花牌服装 商标织带1600个,将这些商标织带用于自己生 产的男女服装上。由于这批商标织带上没有注 明厂名,只有“上海时装”字样,致使消费者 误认为是上海服装。而“兰花”服装商标是上 海某西服厂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第6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6.1工业产权法概述 一、工业产权法概述
(一)工业产权的概念 工业产第6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权是指人们对应用于
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 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工业产权的特征 1、专有性 2、地域性 3、时间性 4、确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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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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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标侵权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 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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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批准 (1)初步审查。我国对商标注册的审查采
用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形式审查是对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 请文件是否受理的审查;实质审查是对 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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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 (3)商标复审和商标异议。 (4)核准注册。 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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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册商标的撤销和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1.注册商标的撤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不许使用的文字、
图形等有关规定,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取得 注册的商标,依法应予撤销。 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2.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产生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核准
请问:对此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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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兰花牌”服装乃上海某西服厂的 注册商标,山东省某市服装厂显然侵犯了注册 商标专用权。(2)本案中,河南某县商标厂的王 某贩卖注册商标标识也属侵权行为。据此可对 王某处以罚款,并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 (3)对于山东某市服装厂未经许可,使用注册商 标的行为,应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责令其停止 侵害,收缴其标识,赔偿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等 方式处理。
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当一项发明创造依法取 得专利权后,专利申请人就成了专利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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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主体的主要规定如下: 1、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案例分析6—4】2007年6月22日,某大学和某柴油机总厂就无侧
向力发动机的研制工作签订了“科研项目协作合同书”。合同规 定:“本科研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合同明确课题组人员 有杨某、刘某、胡某(均属某大学)、蒋某(某柴油机总厂)。合同生 效后,课题组人员确定了技术方案——双曲轴、双连杆机构。 2007年7月12日,以“无侧向力发动机的研制”为项目名称列入湖 南省科研计划项目。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
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
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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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愿注册原则 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愿望。 在确认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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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商标法律制度
一、商标法律制度概述
1.商标的概念。
是商品和商品服务的标记,是任何能够将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 与他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具有显著 特征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 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 合。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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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1.此案中的设计人是谁 2.如何处理双方签订的协作合同?为什么? 【解析】 1.此案虽然是两个单位协作完成一项发明创造一一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 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如果这些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 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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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标注册 (一)商标注册的概念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
标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管 理机关审查批准,在商标注册簿上登录,并发给商标册证,予以 公告,授予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的法律活动。 (二)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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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底完成样机图纸。1998年元月开始样 机试制,同年10月样机试车成功。同年11月9 日,该大学单方面以“一种内燃机曲柄连杆机 构”为题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设计人为课题 成员杨某及课题组外的杨某、李某。该专利申 请公告后,该柴油机总厂就该项专利申请向中 国专利局提出了异议。
1.商标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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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主体即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注册商标 专用权并同时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2.商标权的客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注册商标。商标使用的文字、图
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论 是注册商标还是非注册商标都不得违反商标法的规定。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 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或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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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利法的概念 专利法是指确认、保护发明创造专有权和调
整利用发明创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并获得
【随堂演练6—1】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 中,不得作为注册商标的有( )。
A.三维标志 B.气味标志 C.植物名称 D.与“红十字”标志近似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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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CD
【解析】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 当具备以下条件:(1)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2)商标应 当符合可视性要求。《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 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 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 商标申请注册。由此可见,气味标志、音响标志不能 作为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标志不 得作为商标使用:…… (5)“同“红十字”、“红新月” 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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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有关公众 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到目前为止,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国内驰名商标包 括:北京“同仁堂”成药、上海“风凰”自行 车、贵州“茅台”酒、山东“青岛”啤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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