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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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措施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措施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措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措施1. 引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质的管理工作。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的扩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2.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对于农民的生产、生活起着重要作用。

合理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质,可以确保农民的利益不被侵害,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2 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组织内部的和谐和稳定。

通过加强三资管理,可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财务风险,保障组织的长期发展。

3.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措施3.1 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是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应制定相关政府法规或法律,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的组成和管理方法,并确保执行力度。

3.2 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机制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

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质进行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3.3 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重视培养和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注重其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能力,增强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

3.4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统一管理。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间,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

3.5 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透明度,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信息和决策过程,让农民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和决策。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5篇范文)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5篇范文)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5篇范文)第一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

但是,目前仍存在集体资产被贪占、挪用、挥霍浪费、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集体资金不代管核算、集体资产、资源被低价承包、变卖、折股等问题,有的引发群众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对此,从2015年3月起,各村、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见附件3),增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制度,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管理力度。

(一)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

凡有集体收入(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发生时,做到应收尽收,收款三日内将资金上缴核算中心专户(镇经管站)储存,严禁村坐收坐支,不及时上缴也不上报领导的,镇农经站则不给于做账务处理,追究所辖办事处书记的责任,按有关制度规定将所坐收的款项限期交经管站代管并扣村班子当月的工资;私存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贪污行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直接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数额较大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

(二)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村级库存资金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村现金保管员管理,其他多余资金全部纳入农经站专户储存,各村根据需要,填写资金用款申请,经办事处书记、包办事处领导、经管站负责人、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核算中心根据用款事项或村级工程合同付款。

202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方案

202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方案

202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方案一、背景分析在中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管理混乱、缺乏规范,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资产流失、资金滥用、资源浪费等。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效益,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整治,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确保集体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具体措施1. 加强组织建设(1)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明确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

(2)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健全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和督促。

(3)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代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 完善制度规范(1)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

(2)建立健全资产清查、报告和监督制度,定期对集体资产进行清查,并向群众公开。

(3)建立集体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制度,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督,防止资金滥用和挪用。

(4)加强对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建立科学的资源利用制度,保护农村集体资源,防止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

3. 加强监督检查(1)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实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

(2)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干部的监督,确保干部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3)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评价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公示。

4. 加强宣传教育(1)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和规章制度意识。

(2)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培训,提升他们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3)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宣传,弘扬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3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3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指村级集体,下同)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农村集体“三资”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表现形式,依法属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村经济合作社)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实物投资、债权股权、无形资产和集体土地、山林、滩涂等。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积极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行政村合并、撤村建居后,农村集体“三资”的占有、使用、分配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集体“三资”处置滞后;重资金管理、轻资产资源管理问题比较突出;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农村经营管理队伍不稳、人员老化,不适应新形势下“三资”管理工作。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一】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事业不断深入,农村“三资”的发展也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所谓农村“三资”,即农村资金、资产以及资源。

农村“三资”问题向来是农民群众深切关注的焦点问题,而当前农村“三资”管理中尚存在诸多诟病,如在财务支配、账面明细、资产收益、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管理不善,产生的原因多是由于农村基层人员在管理方面力量薄弱,或监督渠道不完善,治理对策还需从根源入手,培养农村基层人员的管理意识,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管力度。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建议及对策自社会主义新农村筹备建设以来,不仅仅是农民群众,甚至是社会各界人士,都将农村“三资”管理作为高度关注的焦点议题之一,关注原因除农村“三资”问题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外一个重要缘由还在于这是农村基层干部贪腐问题的高发区。

因此,加强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杜绝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加强在农村基层的党风,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1当前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较过去相比,我国农村在“三资”管理方面已取得较大提升,基本摆脱了村内自治、村民自觉、无法可循、无法可施的情形,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三资”管理在很长一段时间中产生了许多问题,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对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1.1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有待完善在过去的农村资金管理工作中,不少农村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管理无章、账面混乱、收支明细不全、财务公开过于模糊等问题,导致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寅吃卯粮。

有些地方还因农村资金问题在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激发了严重的利益矛盾,以至于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尽管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弊病较容易造成干群矛盾,但其管理、审计工作在进行时也面临着困难。

农村基层干部缺乏管理经验,个人工作素养及管理能力不足,长期缺乏有效的考核、监督管理机制,管理力度薄弱,资金管理明细公开的形式及其载体较为单一,时间观念把控不严,公开不及时且流于形式,较低的真实度直接拉低了群众的信任度,继而将已有矛盾酝酿激化,并产生利益纠纷。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一、引言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是指在农村地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工作。

三资是指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资金、盈余资金和资产。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对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主要问题,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因此,本文将重点分析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不规范是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一大问题。

在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违规操作、挪用公款等行为,严重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 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机制存在着权限不明晰、监督手段单一等问题,无法对资金和资产进行有效监督;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监督的参与意识较低,缺乏有效的监督力量。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不规范也是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一个关键问题。

一些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着对资产的保护意识不强、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三、对策建议针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1. 完善监督机制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资产进行监督,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一方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建立规范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和审查。

另一方面,应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监督的参与意识,增强监督力量。

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工作

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工作

L u n y u a n近几年来,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当地十分重视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坚持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核心,以强化落实为保障,以加强监督为关键,将规范“三资”管理与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本文就加强以及规范农村的“三资”管理进行了比较简单的阐述,就“三资”管理的制度进行了简单地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措施。

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1、监督主体不明确是造成“三资”管理难的重要原因。

监督主体不明确的直接原因是对“三资”范围的界定不清晰。

管理部门没有能够就农村集体“三资”涉及的范围和领域进行明确,给清理登记和管理“三资”带来困难,不能明确界定“三资”的范畴,就无法确定监管的主体。

监管主体不明确,没有责任人,势必会导致资金资产资源流失、转移甚至被非法侵占。

2、制度不健全是造成“三资”管理难的根本原因。

制度是管理的根本依据。

目前制度制度不健全直接制约了“三资”管理的失效。

在相关部门制度的法规中或多或少的体现了对“三资”管理的要求,但是不全面、不具体、不便于执行。

从监管制度上看,没有明确的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相关制度、考核机制、“三资”流失责任追究机制,多数村普遍存在重实物、重现金、轻台账的现象,导致账实不符,甚至有物无账,有钱无账,此外对资产资源的权属变更没有明确规定,以到资产被处置时账面上不能及时反映出来。

从现有制度落实上看,很多制度没能得到较好落实,客观上增加了“三资”管理难度。

3、会计人员不稳定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大部分是乡镇农经站人员兼职,少部分从各站所调配。

乡镇农经站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等管理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虽然从事财务管理是农经站的职责所在,但现有人员只能完成农经工作任务,无力兼顾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会计、出纳专职工作。

加之一些乡镇抽调到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人员缺乏从事财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皖农经[2013]58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皖农经[2013]58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正文:----------------------------------------------------------------------------------------------------------------------------------------------------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皖农经〔2013〕58号)各市、县(市、区)农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障农民财产权利,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三资”)管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创新“三资”经营机制,建立公开公平交易市场,大力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为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目标是:从2013年开始,通过重点培育扶持,使省里确定的中心村年集体经营收益增长15%以上;到2016年,力争全省50%以上的中心村年集体经营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到2020年,力争全省90%以上的中心村年集体经营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

二、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拓展集体经济发展途径1.开发利用资源,发展特色经济。

目前我省大多数村都拥有数量不等的集体资源,立足资源搞开发,发展特色产业,是现阶段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

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

农村“三资”管理的意见

农村“三资”管理的意见

沙发[2008]号关于印发《沙洋县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组、总支、支部)、县直机关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现将《沙洋县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中共沙洋县委员会沙洋县人民政府2008年4月日沙洋县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6]43号),《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沙洋县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沙政办发[2003]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坚持可持续发展观,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流转制度,灵活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管理好、利用好、经营好农村集体“三资”,从而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范围农村集体“三资”的范围:包括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和存款等货币资产;村集体拥有或以投资、贷款、举债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农业基础设施,科教、文卫、体育设施,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力设备、通讯设施、集体企业等;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宅基地、果园、林地、水面、坑塘及四荒(荒地、荒沟、荒丘、荒滩)等自然资源。

具体包括:1、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2、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开荒地、四荒地、果园;3、村集体所有的沟、渠、堤、田间路;4、村集体所有的机井、桥、闸、涵等水利设施及其附属设备;5、村集体所有的房屋、仓库及其他建筑物;6、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农贸市场;7、村集体所有的鱼塘、池塘、坑塘;8、村集体所有的道路、街道;9、村集体所有的变压器、电线杆、配送电设备、路灯、线路等电力设施;10、村集体所有的“四旁树”、苗圃、林地;11、村集体所有的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12、村集体所有的以及参股部分的企业、店铺;13、村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和无形的资产。

农村三资管理整改措施(一)

农村三资管理整改措施(一)

农村三资管理整改措施(一)农村三资管理整改引言农村三资管理整改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对农村三资的合理管理和利用,可以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

本文将详细说明农村三资管理整改的各个措施。

措施一: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1.优化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完善选举程序,提高组织民主管理水平。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集体经济组织领导干部的管理和决策能力。

3.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的服务,为农民提供经济信息、技术支持等。

措施二:健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1.完善土地流转政策,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2.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3.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措施三:推动农村企业发展1.支持农村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加强对农村企业的扶持政策。

2.鼓励创业创新,培育和支持一批农村发展的新型产业。

3.提供有利的创业环境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投入农村企业。

措施四:提升农民职业技能1.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水平。

2.联合农村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培训项目,满足农民就业创业需求。

3.提供职业技能认证和评价机制,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结论通过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推动农村企业发展和提升农民职业技能等措施,可以有效实施农村三资管理整改,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农村现代化建设。

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企业应共同努力,为农村三资管理整改贡献力量。

措施五: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1.开展农村金融扶贫工作,提供贷款支持和金融服务,帮助农民解决资金困难。

2.推动金融机构下沉到农村,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方便农民获得金融服务。

3.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

措施六:加强农村治理和法治建设1.完善农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治理能力建设,提高治理效能。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篇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篇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篇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

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的乡村出现过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无序、资源处置不当等问题,甚至个别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以沙洋县为例,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开始,沙洋县逐步推行了以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核心、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运行几年来,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组建了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和开通村级财务公开内容自动生成系统,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

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三是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对各镇的年终考核内容,加强专项整治,规范票据管理。

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在思想上存在误区。

一是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

农村三资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

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2、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

由于过去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账务不全,以致三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一些,而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

如王港村对矿山、鱼塘、荒山、荒沙和机动地承包租赁合同没有存档保管。

通过清理,该村承包租赁矿产资源等项目48个,其中签订正式合同34个,以收据代合同4个,未签正式合同10个。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农村发展迅速,集体经济也日益兴盛。

但与此同时,一些农村集体经济单位存在“三资”问题,即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问题严重、资金使用不透明等情况。

为了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作,需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二、目标该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规范管理,保障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主要任务1. 加强“三资”监管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程序等,加强对资金流程的监控和管理。

2.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登记、存储、处置等工作有序进行。

3.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素质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 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和审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5.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资金使用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措施1.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部门等,并安排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2. 加强宣传教育:向农民宣传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三资”管理情况和重要性,提高农民的管理意识和参与度。

3. 指导和培训:组织专门人员对农村集体经济单位进行指导和培训,帮助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体系。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抽查工作。

5. 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问责制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1.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2. 要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要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推进。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农业资金【发文字号】沪农委[2010]1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1.29【实施日期】2010.01.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第3号——评估清理2015年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10]17号)各区县农业委员会、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精神,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本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加强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三资”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与依法维护农民权益相结合,要与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相结合,要与夯实农村基层基础相结合,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左右努力,基本形成全面、系统、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指导、服务、监管体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工作(一)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按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非生产性开支控制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台账和资产清查制度,以及村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和重大项目审计等各项制度。

2024年“三资”工作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三资”工作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三资”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好农村____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镇农村“三资”代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农村“三资”的内容农村“三资”指的是村____资金、____资产、____资源三个方面。

(一)农村____资金:包括____经济____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

其中收入包括:1、村____统一经营收入;2、发包及上交收入;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4、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5、投资收益;6、土地补偿收入;7、捐赠收入;8、救济扶贫款;9、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资金。

支出包括。

1、村组干部报酬;2、办公费;3、会议费;4、差旅费;5、计生支出;6、广播通讯支出;7、公益事业支出;8、生产建设支出;9、经营性支出;10、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

(二)农村____资产。

包括村____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三)农村____资源。

包括村____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土地、林木、水面、“四荒”(荒田、荒山、荒沟、荒滩)等资源。

二、镇“三资”代理机构及岗位职责镇农村“三资”代理中心设在镇经管中心,分别设立审核会计、统管资金会计、资金会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三资”管理及相关规定(一)财务管理规定1、按照农村“三资”代理的有关要求,各村报帐员应在每月最后一日将当月发生的所有收支原始单据集中起来,交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村财务审批人审批。

并于次月的____日报至镇农村“三资”代理中心初审,再报镇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后入账。

2、各村取得的所有收入必须在____天内缴存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专户,任何人不得公款私存、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凡发现截留收入的,分别对村三资管理工作站站长、报帐员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7•【字号】宁政发[2014]194号•【施行日期】2014.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4〕19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现按照有关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的政策规定,就我市村级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长效监督管理体制为目标,以推进村级账户统管、建立统一的财务和资产监管信息化系统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水平,深化集体产权使用制度改革,着力形成透明公开、高效便捷的市场交易体系,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一)保障权益原则。

坚持保障村(含涉农社区,下同)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杜绝各类平调、挪用村级集体资产资金现象发生。

(二)公开透明原则。

坚持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规范村集体资产处置程序,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资产、资源的处置实行招标、投标,公开竞价,阳光操作。

(三)市场主导原则。

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积极开展资产股份合作,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确保集体资产与其他主体拥有的资产同物、同权、同价,提高资产经营效益。

(四)信息监管原则。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整合金融、财务、资产管理等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手段,把各项农村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化、模式化,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控体系。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思路及举措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思路及举措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思路及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运作程序。

2.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建立集体资产监督机制,接受村民监督,确保资产安全运行。

二、全面清查集体资产,建立台账管理
1.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房屋、企业股份等进行全面清查登记。

2.建立集体资产台账,详细记录资产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

3.对未经批准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规范资产运营管理,提高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1.对集体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核算,防止"一村多营"现象。

2.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发挥资产效益,为村集体创收。

3.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利用,防止资产闲置浪费。

四、加强资产监管,确保资产安全运行
1.建立资产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

2.对集体资产实行定期检查,确保账实相符,资产安全完整。

3.加强村干部廉洁从政教育,防止集体资产被侵占、贪污。

五、注重农民参与,体现农民主体地位
1.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重大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定期向农民公开集体资产收支情况,接受农民监督。

3.吸纳农民代表参与资产管理,体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绍市农通〔2021〕42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绍市农通〔2021〕42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为适应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工作的新要求,深化数字化改革,规范“一肩挑”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保障村级组织高质量高效率运行,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提升集体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为主线,以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为路径,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事前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严格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发展,夯实乡村振兴物质基础,为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重点(一)规范资产资源管理1.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健全村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每年开展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查盘点,按照统一清查内容、统一清查方法、统一公示公开、统一登记文书等“四统一”要求,严格把握清产核资政策界限,做到不遗漏、不重复、不错登。

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镇乡(街道)要组织对村级清产核资情况进行核查,防止村级清产核资走过场、虚报谎报。

2.全面落实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规定。

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纳入区、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筹管理,统一对外发布流转交易信息。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分层交易机制,细化制定分层交易标准,制定交易管理办法,健全市场交易规则,标的额5万元以上的村级资产资源须在镇乡(街道)及以上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

关于XX乡关于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关于XX乡关于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关于XX乡关于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三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请各村认真执行。

一、推行农村“三资”管理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主要目标通过全面推行农村“三资”管理,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农村集体“三资”监控机制,具有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的农村集体“三资“长效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1、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

推行农村“三资”管理,必须保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保持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的监督权仍由村集体行使,不得侵占、平调、挪用集体资产,不得侵犯村集体合法权益。

2、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

推行农村“三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原财务独立核算的主体不变,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村建账,单独核算,保持原村级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村级财务的独立和完整。

3、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

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增强农民群众民主管理意识和能力,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集体资产保价增值,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村级重大事项、专项资金和大额资金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

二、推行农村“三资”管理的具体内容(一)严把资金体外循环关,农村集体所有收入全部纳入“三资”管理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必须及时报账,不得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账,彻底杜绝农村集体资金体外循环现象的发生。

1、财政拨付收入财政拨付收入包括专项支付、转移支付及其他支付等,全部纳入乡农村“三资”中心,做到管理透明,拨付及时。

2、资产资源处置收入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在依法发包、对外投资、出售、出让、转让之后所得收入,或因经营需要与企业或个人参股、联营、合作、合伙所产生的收益,均应纳入乡农村“三资”中心进行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不得私自截留,不得账外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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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

南通市监察局
通委农〔2009〕3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委农工办、监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
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基层
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
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
要性
农村集体资产和资金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以来共同创造
的财富,农村集体资源是国家赋予广大农民群众最基本的生产
资料。

实践证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
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
政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各地在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在管
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些地方由于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体制不顺、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尚未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主体缺位;农村集体资源利用不合理,经济效益不高,操作不透明,发包不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严,非生产性开支较多,重大收支事项决策不民主等等。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造成了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各地必须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把握重点,明确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1、建立资产台账。

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并逐一登记造册,对账实不符,产权不清,存在纠纷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妥善处理。

在此基础上,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集体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登记,保证账实相符。

2、正常资产评估。

农村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确定价格:⑴资产拍卖、转让;⑵所属企业兼并、出售、联营、破产清算;⑶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股份合作制;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况。

3、强化资产经营。

农村集体资产可以按照所有权与经
营权分离原则,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有偿使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变更和主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集体资产经营要公开透明,经营收益及时纳入账内核算。

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行政村合并后,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分别管理,按照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账,杜绝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归并、平调集体资产,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的现象。

4、加快改革步伐。

凡集体经营性资产人均在2000元以上的村组都应通过经营性资产量化折股的办法,建立“民有、民办、民管、民收益”的社区股份合作社。

(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
1、建立资源台账。

村经济合作社作为发包方是集体资源管理的主体,要建立集体资源台账,落实登记集体资源项目、面积(数量)和开展经营管理。

2、规范土地承包。

全面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继续妥善解决好个别地方的二轮承包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面发放到户。

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仲裁工作。

3、有序土地流转。

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县级建立土地流转中心,乡级建立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市场,依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
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乡镇农经站要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流转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流转合同鉴证。

4、透明资源发包。

农村集体资源开发经营方式和承包、租赁方案必须经本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农经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村集体资源流转、租赁经营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经营权和承包人,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通过乡(镇)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公开招标投标,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同时,要按规范要求签订好承包合同,对时间较长、面积较大的应经司法部门进行合同公正。

凡村组所签的资源发包合同必须报乡镇农经部门备案。

5、推进土地股份合作。

对有条件的村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要制定好规范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农经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合作社的建账核算机制,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确保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序推进和规范发展。

(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1、明确管理主体。

农村集体资金必须由乡镇农经部门统一管理。

乡镇农经部门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规范的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坚持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管好用好集体资金,严禁平调、挪用,确保资金安全。

凡涉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或
专项拨款都必须全额在村级账户上核算反应,确保村级财务核算体系的完整性。

各乡镇农经站要在村级账户中设定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核算专页,单独反映其资金状况。

2、健全管理制度。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收入解交、费用报批、票据使用、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全面管理,保证承包金、租金等村级收入按时进入村级账户,不得以任何个人或集体名义设置账外账、小金库,搞体外“循环”。

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必须使用省级农经部门监制的结算凭证,乡镇农经部门对票据的管理要实行领交销制度。

3、规范账务处理。

在账务处理上要做到先理财,后入账。

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注明用途,交民主理财小组逐项审查并经村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后,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

4、及时财务公开。

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每季至少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随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做到每月公布一次。

公开后,要安排专人听取和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凡是公开的资料,年底要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5、严格执行收支管理制度。

各地要遵照《关于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通委农〔2007〕6号),严格执行村级各项开支标准,规范村级收支的管理行为。

三、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事关农村社会的稳定,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农经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

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行纪律,切实加强对“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占集体资产,贪污、平调、挪用、截留村级资金以及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要充分发挥村监督委员会在“三资”管理中的参与、监督作用,农经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通报“三资”管理情况,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要责成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各地要把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村“三大合作”结合起来,与巩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成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今年要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抓好5%~10%的先行村,明年上半年全面推开,下半年组织检查验收,进一步把全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南通市监察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加强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意见
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09年4月24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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