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科级干部进行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亳政〔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亳政〔2024〕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在招商项目规模和质量上实现新的更大突破,现就高质量做好2024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各载体单位(包括三县一区、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下同):紧盯“350”“779”目标,每个载体新落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5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5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力争签约项目落地率、落地项目开工率均达70%,开工项目纳统率90%以上。
(二)市直任务单位:紧盯“321”目标,每个单位新落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入库纳统项目不少于2个,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1个。
二、工作重点(一)突出主导产业招商。
紧紧围绕中医药、白酒、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四大主导产业开展招商,推动主导产业放大优势。
着力引进中药提取、配方颗粒生产、中成药制造、中药生物制药、中医药科技研发等重大项目落户我市,助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全国中医药产业高地、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的“桥头堡”。
着力引进保健酒、果酒、气泡酒、威士忌等项目,加快建设华夏酒城。
着力引进“药食同源”预制菜、绿色食品加工、肉牛全产业链等重点项目,招引一批农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配套企业,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
着力引进中医药康养、旅游休闲等项目,提升文化旅游强市影响力。
(二)聚力新兴产业招商。
大力实施六大新兴产业发展计划,新能源产业重点招引新型储能装备制造和风机、先进光伏、新能源电池、充换电装备制造等项目。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5•【字号】顺政发[2006]14号•【施行日期】2006.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顺政发〔2006〕14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充分发挥我区区位、环境和产业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充区域经济总量,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切实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1.招商引资工作至关重要。
招商引资是经济工作的永恒主题,是一个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对扩充区域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招商引资机遇纷至沓来。
从国际来看,世界范围的资本流动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进一步趋于活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境外投资者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众多跨国公司把以北京为龙头的环渤海经济圈作为投资的首选之地。
从国内来看,北京和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转移正在加速推进,相关产业和资本正在寻求新的出路,这些都为我区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从我区自身来看,改革开放多年来所形成的优越投资环境已得到中外客商的首肯。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将我区确定为三个重点建设的新城之一,并赋予了我区引导发展现代制造业以及空港物流、会展、国际交往和体育休闲等职能,指明了我区吸引投资的方向和重点。
随着临空经济功能区成为“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全力建设的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之一,将有利于我区产业集群化的发展、经济总量的增长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特别是机场东扩、奥运场馆、新国展中心、顺义新城等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区域投资环境,为中外客商创造更多商机。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商务局(铜陵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商务局(铜陵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28•【字号】铜政办[2006]30号•【施行日期】2006.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商务局(铜陵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铜政办〔2006〕30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铜陵市商务局(铜陵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铜陵市商务局(铜陵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关于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铜陵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5〕8号),组建铜陵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内外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部门(保留铜陵市招商局,与市商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1.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的职能。
2.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国内贸易管理职能、口岸管理职能。
3.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对外经济协调、产业损害调查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
4.市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职能。
5.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能。
6.原市政府市场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能。
(二)增加的职能1.生猪屠宰业、典当拍卖业、成品油等商品流通市场的执法检查职能。
2.反倾销、反补贴等与保障对外公平贸易相关的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审核申报职能由核准制改为登记制。
2.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建设规划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2.26•【字号】金府[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金府〔2010〕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市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的战略部署,解放思想,聚集发展,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有卧薪尝胆的志气,突破瓶颈的勇气,抢抓机遇的锐气,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水平,推进金山经济又快又好的健康发展。
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二三一”产业发展方针不动摇,全方位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始终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招商氛围,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高潮。
主动承接中心城区各类资源辐射,对接环杭州湾地区乃至整个长三角。
着力推动工业园区特别是金山工业区的发展,着力加快金山滨海新城、宜居特色新市镇的建设,着力推动廊下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
聚焦重点领域、聚焦重点区域、聚焦重点项目,健全招商机制,细化招商措施,强化项目管理,优化投资环境。
创新突破、狠抓落实,切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目标任务中、长期招商引资发展目标是:通过三、五年的努力,实现经济总量有明显增长,经济质量与效益有明显提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5•【字号】青政办字〔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2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25日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为全面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促进招商工作转型升级,加快优质项目招引落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聚焦重点产业大项目,提升产业链定向招商水平1.锚定重点产业招商布局。
明确重大产业、新兴产业主攻方向,加强重大产业与城市空间布局匹配,聚焦先进制造业和“四新”经济,谋划招引产业大项目,全力打造多个一流产业集群。
明确全市招商产业布局,细分各区(市)产业赛道,重点延伸发展3到5个主导产业,推动区(市)主导产业差异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2.明确“管产业也管招商”责任。
市直部门按照管理服务的产业行业推进项目招引,在重大项目谋划、战略资源引进、产业项目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国有企业混改、境外上市返投、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业、商会和行业协会服务等工作中挖掘投资机会,加强与区(市)、经济功能区配合协作,推动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3.突出产业链精准招商。
制定完善全市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和“两图一表”(产业链全景图、产业链路径图、重点招商项目表),推进产业链招商图谱数字化,加强图谱在招商工作中的运用。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号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宁乡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18日宁乡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介人的界定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中介人(以下简称中介人)指为我市成功引荐宁乡市市域外投资项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中介人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必须经投资者以及项目载体单位共同确认。
公职单位和人员以及项目投资方实际控制人,不适应本办法。
二、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凡介绍和促进投资商来我市投资、兴办工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等产业项目,符合政策法规及“两型”社会发展要求并达到下列标准的的单位和个人,可申报中介人奖励。
(一)工业项目:购地自建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含)以上(不含土地款),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计奖(设备资产按实际票据统计,其它固定资产投资按所缴建安营业税折算投资额计算,土地款不予统计)。
租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含)以上,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计奖(设备资产按实际票据统计,厂房租金不予统计)。
项目如期达产后第一年亩均税收在20万元(含)以上的,按项目税收贡献宁乡市本级留成的10%给予奖励。
两项都达标可重复计奖。
(二)现代服务业项目:购地自建项目一次性投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不含土地款),租赁项目一次性投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按一次性投入的3‰计奖。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08•【字号】甬政发〔2022〕64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22〕6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8日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重塑优化招商引资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规划、政策、要素和项目统筹,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球优质外资集聚地、头部企业投资向往地,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重塑招商体系,凝聚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招商合力(一)强化招商引资顶层设计。
组建市投资促进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推动解决招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二)重构招商引资工作体系。
市投资促进署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枢纽作用,制定落实市级招商引资规划政策,按照符合区域产业定位和促进最优资源配置的原则,统筹做好项目布局引导工作,对市级重大招商项目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招商、管产业就要管招商”的要求,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服务业局等12个市级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谋划各自领域重大产业项目,组建行业专家智库,集成有利于招商引资的行业配套政策。
针对每个重大招商项目,联合要素保障部门,按需建立若干重大项目服务专班,集中力量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各区(县、市)政府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甬江科创区等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立足各自产业定位,围绕区域发展规划,扎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7〕9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7〕9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要求,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率,促进外资增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一)放宽准入限制。
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外资开放,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二)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
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有关政策措施。
鼓励境内外投资者以货币出资、股权并购、股权出资、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投资我省油气钻采、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有色金属、高端真空装备、新能源装备、电工电器装备、高档数控机床、节能环保装备、农机装备、生物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等领域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升级传统产业。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负责)(三)支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以特许经营方式依法依规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生态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PPP项目。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5〕10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5〕10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步入攻坚期、产业转型升级进入转折期的关键阶段,充分发挥招商引资的先行带动作用,加快实体经济强优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新型专业镇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坚持“全域中山”理念,强化统筹发展,通过力量整合、镇际竞合、资源共享、红利分享,实现全市招商“一盘棋”。
在3-5年内,构建运行高效、模式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招商体系,初步形成全球化招商引资工作网络,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提升中山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建立一套工作机制。
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核心,强化市级统筹力度,出台全市统一、透明的扶持政策措施,引导镇区加快招商引资机制创新,破除资源约束,增强服务效能,形成统筹合力,提升区域产业带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
(二)引进一批重点项目。
优化存量,以“鲶鱼效应”助推专业镇升级,占领产业高端;力拓增量,抢抓高端产业,打造新兴产业集群,有效提升我市产业集群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
每年围绕1个招商主题开展专项“旋风计划”,力争在招引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高端项目、产业带优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上市融资项目、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等方面有明显突破。
(三)组建一支专业队伍。
优化全市招商队伍结构,建成一支熟悉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通晓国际规则并具备良好沟通谈判技能的综合性高素质招商和服务人才队伍。
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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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近日,根据《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标准办法,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兴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
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经查,我局实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科级以下5人,办公室使用面积60㎡。
符合办公用房的使用标准。
2013年9月30日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招商引资激励
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1.10
•【字号】漯政办〔2021〕57号
•【施行日期】2022.0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
通知
漯政办〔202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漯河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筑府办函〔2017〕13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筑府办函〔2017〕1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5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黔招商领导小组发〔2012〕3号)和《贵州省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黔投字〔2013〕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优化投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代办服务是指设立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办服务中心),接受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委托,指派项目代办员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无偿为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种办事制度和服务方式。
第二条贵阳市代办服务中心设在市投资促进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全面开展代办服务工作。
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投资促进部门应成立代办服务机构,并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代办服务窗口,形成省、市、区(市、县)三级代办服务体系,实现代办服务网络全覆盖。
从2017年起,将代办服务纳入年终全市投资促进综合评估。
第三条凡符合贵阳市产业导向的利用外资和境内省外招商引资项目(不含国家宏观调控项目、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从项目立项到开工、投产过程中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均可向代办服务中心提出委托申请,委托代办服务中心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13•【字号】宝坻政办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的通知宝坻政办发〔2023〕1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13日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区委六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扩总量、提质量、增动能,以宝坻一域之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现就推动2023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一、高标准设置目标任务(一)项目引进实现新突破。
重点围绕三条主要产业链以及战略新兴产业,引进总投资超500万元的内资产业项目118个,其中超亿元项目10个、超千万元项目98个。
全年实现内资到位额200亿元,全年累计引进服务型总部型企业30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区合作交流办、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区直各单位)(二)利用外资实现新增长。
全年新引进外资企业10家,累计实现外资到位4000万美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三)开放平台实现新跨越。
提速打造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不断增强产业集聚力,年内新引进实体项目30个,新增市场主体不少于500家。
加快宝坻经济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宝坻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年内新引进实体项目50个,新增市场主体不少于500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8]79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8〕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储备、管理等工作的开展,现将《昆明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昆明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招商引资的力度,提升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促进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产业目录,由市外企业集团、金融投资单位、社会自然人等在我市投资建设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积极影响的项目,其中外商项目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项目。
重点领域是:(一)基础性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及特色产业项目;(二)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建、环保和通信等可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项目;(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可产业化运作的社会发展项目;(四)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五)现代工业、主要工业产品精、深加工及工业产业链延伸配套项目;(六)现代金融、物流、旅游、房地产及服务业项目;(七)高新技术产业及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八)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项目;(九)在市域外生产,但在昆明市场占有较大贸易额的产销地分离项目;(十)昆明市尚属空白,但对本市经济结构具有提升作用的新兴产业项目;(十一)旧城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十二)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接项目;(十三)其他鼓励类项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7〕28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7〕28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3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7〕14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定不移地扩大有效投资,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工业强市、加快赶超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政府第 2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强化招商引资统筹(一)突出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地位。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要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一号工程”,强化党政领导主抓招商引资的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主动领衔抓招商、抓项目,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各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方向。
继续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及智能模具、特钢及汽车零部件、有色金属及深加工、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及资源回收利用、现代服务业、新能源产业等重点产业链,大力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产业配套项目,以大企业、大项目、大资金的率先突破,实现建链、补链、强链,加快培育重点产业集群,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我市千亿级和500亿级产业板块,促进产业构建价值链,产品迈上中高端。
(三)加强招商工作队伍建设。
选派能力突出的干部到招商一线,将招商引资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招商工作锻炼干部、发现干部、培养干部,对敢担当、善招商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加强对招商人员的培训,提升项目谈判、接待服务、政策研究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专业化招商团队。
宁波江北洪塘招商引资政策
宁波江北洪塘招商引资政策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2〕32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三个年活动目标,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街道、各部门的招商引资积极性和联动性,坚持以招商引资助推产业升级转型,以招商引资促产业结构调整,力争推动我区开放型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实力提升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力推进商业商务地块开发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化建设,积极鼓励国内外知名开发商、总部企业参与我区商务、商业地块开发,根据项目的投资额度、项目品质、建设进度及税收贡献度给予开发主体一定数额的奖励。
二、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打造高产商务商业项目1、鼓励商务楼宇(商业)开发商加大招引力度。
楼宇(商业)开发主体支持部分首次招商过程中,入驻企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产出预期明确的,经有关部门认定,三年内,按年度给予开发主体最高不超过300元/平方米(净增新招商面积)的一次性补助,用于对优质入驻新企业的补助奖励。
2、积极招引优质企业落户。
对符合我区产业导向且年实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新注册引进现代服务业企业,3年内给予主体税种留区所得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奖励。
3、支持商务楼宇开发主体自持经营。
对自主持有面积60%及以上的开发主体或整体租赁经营的专业公司,按其自持租赁经营产生所得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留区所得部分连续三年给予补助。
其中第一年按留区所得的80%进行补助,后两年按留区所得的60%进行补助。
4、鼓励打造高产特色商务楼宇(商业)。
对楼宇(商业)经营主体实施税收超额奖励,商务楼宇(商业)年单位面积税收达到1500元/平方米的(不包括属地缴纳的一次性税款,下同),自该年份起(第一年基数按1500元/平方米计,其余按上年实绩),对该楼宇年新增实缴税收部分参照区财源性招商管理办法进行分级累进奖励。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1•【字号】东丽政办〔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4月1日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全区经济转型升级,依据《东丽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东丽政发〔2014〕11号)规定,结合当前实际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在东丽区召开现场办公会提出的“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查找不足,切实解决招商工作中项目管理不完善、项目准入不明确、招商方式不灵活、产业定位不明晰、队伍整体实力不强等问题,重点围绕项目管理、招商方式、部门联动、靶向招商、政策落实和考核督查六个方面,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动我区经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一)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推动机制。
发改委、合作交流办对落地、在谈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建立重大投资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区级领导、职能服务部门、各街道园区三级包联机制,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达产;二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项目审批遵循简化、便捷原则,其中环保、消防部门对项目引进具有一票否决权。
街道园区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强项目研判力和自审能力。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招商引资办法(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发〔2018〕12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招商引资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招商引资办法(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发〔2018〕1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垫江县招商引资办法(试行)》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2018年4月19日垫江县招商引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招商引资实效,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我县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垫江产业发展规划、环保要求的企业(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工业项目第一条土地政策1. 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产出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建设竣工后,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下同)达到7万元/亩以上。
2. 新建工业项目,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及“弹性土地出让年限”的供地政策。
3. 项目供地实行“四通一平”(即:“水、电、气、路”通和土地平整)。
土地出让价格根据项目规模、投资强度、税收、产业方向按7.2—15万元/亩出让;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国家重点扶持产业等用地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的执行。
第二条财政扶持1. 用地新建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年税收达到7万元/亩以上,按照税收县级实得部分第1—2年100%、第3—5年50%的标准,用产业发展资金奖励给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税收县级实得部分第1—3年100%、第4—5年50%的标准,用产业发展资金奖励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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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鼓励科级干部进行招商引资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区委组织部、区商务局、区目标考核拟定的《鼓励科级干部进行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郑州市惠济区委办公室
郑州市惠济区人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6日
鼓励科级干部进行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科级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急、难、重工作中锻炼干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我区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经研究,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激发活力、改进作风、推进工作为目标,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充分调动科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人人争为经济建设做贡献的热潮,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对象
全区科级干部(不含退二线的科级干部)
三、目标任务
一年内完成以下其中一项目标:
(一)引进1个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引进1家区级税收5万元以上的注册项目;
(三)引进非政策性内的无偿资金2万元,或引进政策性资金5万元;
(四)引进贴息贷款10万元;
(五)服务1家企业,及时向企业宣传有关政策,提供有效可行信息,积极为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培训技术人才,帮助企业做强做大,使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
四、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科级干部招商引资申报表》(附后),报区商务局。
(二)集体研究。
区委组织部、商务局、考评办根据科级干部申报的目标任务集体研究,确定科级干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三)申报资料。
科级干部根据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每季申报以下内容:
1、新引进的投资项目,需报送以下资料:
(1)项目单位征(租)地协议书复印件;
(2)项目单位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证复印件;
(3)项目单位出具的引荐证明。
2、新引进的注册项目,需报送以下资料:
(1)项目单位租赁协议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单位的完税证明;
(3)项目单位出具的引荐证明。
3、引进的无偿资金、贴息贷款,需报送以下资料:
(1)引进的无偿资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报告、上级批
复;
(2)资金到位的银行进帐单;
(3)使用单位出具的引荐证明。
4、扶持企业扩大再生产,需报送以下资料:
(1)被扶持企业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被扶持企业出具的本年度和上年度销售收入;
(3)被扶持企业出具的扶持证明。
5、服务企业,需报送以下资料:
(1)被服务企业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被服务企业出具的服务证明。
(四)考核确定。
年终,区委组织部会同商务局、考评办对其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奖惩。
五、奖惩措施
(一)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一年内完不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延期一年转正,两年内完不成的,免去其职务,按免去职务前的职级安排工作;
(二)科级干部一年内完不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年终取消评先资格,两年内完不成的,对其进行诫免谈话;
(三)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六、有关要求
(一)此项工作由组织部牵头,商务局、考评办共同负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级干部进行招商引资工作,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级干部要积极响应区委号召,认真进行申报,扎实工作,于4月18日前将申报内容报区商务局。
附件:
科级干部招商引资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