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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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

淮南中院以全市法院2003年-2009年青少年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等典型暴力犯罪为主要调研对象,以调研数据及调查问卷为基础,结合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该类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预防青少年暴力犯罪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从犯罪类型看,青少年暴力犯罪呈现出以侵财犯罪为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及其他类型犯罪并存的特征

2003年-2009年,全市法院共依法判处青少年暴力犯罪罪犯

1481人,其中判处抢劫675人,占45.6%,故意杀人44人,占3%,故意

伤害537人,占36.3%,强奸115人,占7.8%,这几类案件构成了青少

年暴力犯罪的主要类型.从各年度情况看,青少年暴力犯罪呈现出以

侵财犯罪为主导,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并存的态势.(详情见表一、图一)

案件类型

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2003年298 123 108 2004年230 101 2005年243

113

2006年246 111

2007年191 101

2008年154

2009年119

1481 675 537

115

110

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类型一览表(表一)

各种暴力犯罪类型比例图(图一)

(二)从年龄结构看,青少年暴力犯罪主体向低龄化发展日趋严重

2003年-2009年,全市18岁以下青少年暴力犯罪人数占青少年暴力犯罪总人数的比例呈不断上升趋势(2009年人数比例呈下降趋势).2003年18岁以下的青少年暴力犯罪79人(其中14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26人),占青少年暴力犯罪总人数的26.4%;2004年80人(其中14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18人),占总人数的33.8%;2005年96人(其中14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25人),占总人数的39.5%;2006年98人(其中14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18人),占总人数的43.9%;2007年82人(其中14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14人),占总人数的44.1%;2008年69人(其中14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15人),占总人数的44.8%,2009年35人(其中14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5人),占总人数的29.4%.(见图二)

全市18周岁以下青少年暴力犯罪情况(图二)

(三)从作案动机看,青少年暴力犯罪以冲动性、盲目性居多

为准确分析掌握青少年作案动机,我们从全市2007年审结的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中抽出95件进行了调查.抽查结果表明,有55%的青少年在作案时无明显动机,43%的动机比较模糊,而动机较为明确的仅占2%.如年仅15岁的聂某,与同村少女聂某某一起看电视的时候突

发性冲动,想和聂某某发生性关系,在聂某某反抗过程中,聂某用左手捂住聂某某的口、鼻致其窒息死亡.从抽查的案例中可以清楚地发现,由于青少年受特殊生理、心理、环境的限制,其暴力犯罪不会过多地表现出成年人因工作、生活等因素而导致杀人、抢劫等犯罪的特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动机基本上出于原始的、本能的低层次需求,表现为以满足较低级欲望为目的的特征.

(四)从作案形态看,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多为团伙性、纠合性犯罪

对2007年审结的95件案件抽查统计表明,结伙犯罪有48件,占70%,并且从14岁到16岁,结伙作案比例与年龄增长成反比例特征,

其中14岁的少年结伙作案的比例高达95%.抽查结果还显示,犯罪团伙基本上属于松散型,临时起意,没有成年人犯罪集团的严密组织性

和计划性,犯罪团伙成员不固定,犯罪突发性强,且纠合过程十分简单,一般为同学、街坊、邻居等,甚至是只有一面之交的人.这些青少年

大多有类似的生活经历,如逃课、旷课、退学或父母离异、家庭缺乏温暖等,他们相互熏染变质,依靠“交情”、“江湖义气”等纠合在

一起.

(五)从作案手段看,青少年暴力犯罪手段趋向成人化、智能化

在调查中发现,目前青少年作案手段逐渐趋于成人化,并呈现出智能化倾向.有的青少年在作案前多次踩点,精心准备作案工具,研究选择作案时机等;结伙作案时更是周密策划,注意分工,讲究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查手段.尤其如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

罪,作案手段比成年人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极端残忍.如贾某等四名

未成年被告人,因琐事把被害人骗至案发现场,乱刀砍死,死者全身多

达48处创口,且在案发后又将尸体进行焚烧、掩埋,以达到毁尸灭迹、逃避惩罚的目的.

(六)从罪犯身份看,青少年暴力犯罪主体多为城乡无业人员

近年来,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增大,无业人员越来越多,青少年的犯

罪率也随之不断上升.在抽查的95件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中,121名

罪犯中,无业人员就有49人,占40.5%.这些人收入甚微,生活水平较低,禁受不住物质刺激和金钱的诱惑,认为通过犯罪手段成本小收获大,容易获取钱财,往往一念之差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七)网络成为青少年暴力犯罪的重要诱因

随着互联网络的快速传播,由网络诱发的青少年暴力犯罪日益增多.据调查,淮南市中院7年来审理的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有90%与

网吧有关.有的青少年是直接受网络上赤裸裸的画面和充满挑逗性文

字的影响,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进而引发暴力犯罪,其中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尤为突出;有的青少年是由于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无法

满足庞大的上网费用,以致结伙盗窃、抢劫;有的青少年则在预谋犯

罪时,把网吧作为聚集的场所.

二、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自身因素

一是一些青少年文化素质不高,社会阅历较浅,明辨事非能力较差,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拉拢、利用,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青少年独立意识较强,但认知能力往往较差.他们在心理上总有

一种要求独立自主而力图摆脱对成年人依附的愿望,遇事常常自作主张、一意孤行,并且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但他们的认知能力又较差,

思维方法多具有片面性,对许多问题都不能正确而全面地认识,所以

做起事来往往任性冲动,甚至走向极端,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二)家庭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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