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自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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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标准

四川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标准

四川省社会单位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开展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

第三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明确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第二章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建设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确定防火检查、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频次,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程序和防范措施。

第七条单位应当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二)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部门内防火检查;(三)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五)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六)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十)防火巡查情况;(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 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 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 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 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 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 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示。要落 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 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 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自 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 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 不能立即消除的,落实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制定整改方案,明 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 初的原则”。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依法建立专(兼)职消 防队或结合实际建立志愿和“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 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 备的程序和方法。
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总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 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 能力”建设要求。

四个能力建设

四个能力建设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详解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一)灭火器:检查灭火器种类、型号是否正确;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查看灭火器压力表,压力表分为黄、绿、红三个区域,指针指在红色区域表示压力不足,绿色区域表示压力正常,黄色区域表示超压。

(二)应急照明灯(一直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断电时发亮)是否正常。

(三)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没有被堆放杂物。

(四)是否有违规用火用电行为。

二、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发生火灾后要立即拨打火警“119”,拔下灭火器的保险栓,在上风方向对准火焰根部喷射,把室内消火栓的水带、水枪接好后,开启阀门出水灭火,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要立即按下手动报警器。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发生火灾后不能惊慌,要立即组织发生火灾层和上层顾客疏散逃生,提醒顾客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贴近地面匍匐前进,沿最近安全出口逃生。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要加强员工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安全知识教育,制作科学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语。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要求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要求

术语:1 .社会单位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有依法注册名称或其他合法名称的组织。

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 .疏散引导员单位应急疏散确定的,火灾时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疏散的单位工作人员。

基本要求:单位应结合实际,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组织、制度、保障体系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机制。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责任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责任部门。

单位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挥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主体作用。

建设要求:检直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单位应做好以下基础工作,提高本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a)定期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提高分析研判火灾隐患的能力;b)定期组织员工防火检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c)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的人员、制度、措施和经费保障,提高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d)不断改善本单位危险源、用火用电、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火灾风险日常管控能力。

火灾隐患的检查可按照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和员工岗位防火自查等形式开展。

火灾隐患检查的频次应符合以下规定:a)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组织至少一次防火检查;、b)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每月组织至少一次防火检查;c)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实施防火巡查;d)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每2小时应实施至少一次防火巡查;e)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应实施防火巡查;f)员工每日应实施岗位防火自查;g)在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或期间,单位应组织防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d)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e)有无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情况;f)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g)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h)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i)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j)防火巡查的落实情况;k)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D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江苏省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江苏省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1 概述1.1 为有效增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打牢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社会基础,坚决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社会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1.3 名词解释a)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b) “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失火单位现场员工在第一时间内形成的灭火应急力量。

c) “第二灭火应急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应急力量。

d) “疏散引导员”:发生火灾时,单位负责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的工作人员。

2 建设要求2.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2.1.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其他单位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情况;b)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c)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d)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e)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f)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情况;g)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h)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1.2 单位应当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包括下列内容: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c)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d) 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e)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个能力建设内容

四个能力建设内容

“四个能力”建设之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为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单位应当建立一支较为专业的防火巡查、检查队伍,认真组织开展逐级防火检查,严格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按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一)落实逐级防火检查制度,提高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

1、岗位防火自查制度。

单位每名员工都应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行本岗位防火自查。

上班前,员工应当及时检查责任区内的电气线路是否完好;电源开关、插座及用电设备是否正常;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齐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堵塞、占用等情况,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再正常工作;上班期间,不得擅自拉接电线或增加用电负荷,禁止违章用火和吸烟;下班前,要及时切断电源,对现场进行清理并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防火巡查制度。

单位应建立并严格实施防火巡查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带领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巡视检查。

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停业期间适时进行巡查。

结合实际,单位还应在上、下班各1小时内或客流高峰期内增加巡查频次,及结合实际,单位还应在上、下班各1小时内或客流高峰期内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处置火灾隐患。

防火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 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c)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d)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e)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防火巡查制度。

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每月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单位有关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还应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 员工对消防知识掌握情况;b)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c) 用火、用电及内装修情况;d) 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e) 消防实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完好及使用情况;f)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g)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h)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一)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二)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并签名,严格落实交接制度。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应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四)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9.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纪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是否合理科学,演练是否经常;11.员工消防知识预计能的掌握情况;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社会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标志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标志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标志引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是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的提升,相关部门制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并提出了相应的标志,以便单位进行自查和自评,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达到相关标准并持续提升。

“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包括四个方面的能力要求,即:预防能力、应急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1. 预防能力预防能力是指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培养和掌握的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的能力。

单位在预防能力方面应具备以下要求: - 了解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贯彻消防安全制度; - 完善单位内部的火灾防控机制,包括消防设施的配置、消防器材的维护等; - 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

2. 应急能力应急能力是指单位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单位在应急能力方面应具备以下要求: - 制定并完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维护应急通讯设备的畅通; - 组织定期的火灾演练,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升应急能力。

3. 组织能力组织能力是指单位建立一套完善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组织和个人的职责和权限,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单位在组织能力方面应具备以下要求: - 成立独立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协调消防安全工作; - 制定并贯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督促落实; -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络与合作,形成合力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4. 管理能力管理能力是指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运用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消防安全的全面推进和持续改进。

单位在管理能力方面应具备以下要求: - 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消防安全纳入单位的全面管理体系; - 定期评估和控制火灾风险,制定消防安全目标和计划; - 建立健全的统计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内容归纳起来可以表 述为“十查十禁”; 述为 ;
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 二查通道出口,禁遮挡损坏; 四查装饰装修,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气线路,禁私拉乱接; 六查用电设备,禁违章使用; 七查吸烟用火,禁擅用明火 八查场所人员,禁超员脱岗; 九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储存; 十查人员住宿,禁乱用电火。
第四、注重“宣教三化” 第四、注重“宣教三化”,提升消防宣传教育能 注重“宣教三化” 提升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力。注重“宣教三化”,提升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一是宣传方式多样化。 一是宣传方式多样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阵地,全 方位宣传消防知识。) 二是教育范围全员化。(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二是教育范围全员化。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等参加公安消防安全部门组织的 专业培训,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注重加强对新 职工和转岗员工的岗前消防培训,经考核不合格的不 准上岗。) 三是宣传内容实用化。 三是宣传内容实用化。(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均粘 贴了简单明了、图文并茂的消防安全标识,使教职员 工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保 养常识。)
1、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要求必须大力提升社会单位消 、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惨痛教训, 防安全“四个能力”。 防安全“四个能力” 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自身不能及时检查发现存在的火灾隐 患,或虽发现但不能及时整改,导致火灾发生; 发生火灾后员工不会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导 致小火酿成大灾; 不知道如何引导现场人员逃生疏散,造成人员伤亡; 日常工作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遇火灾惊慌失措,无 所适从。 因此,通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单位 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才能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 总则1.1 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社会单位)。

1.3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4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持“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初期火灾自救,安全责任自负,全体员工参与”的原则。

1.5 “四个能力”建设应纳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内容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检查内容。

1.6 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2 建设要求2.1 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2.1.1 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1.2 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1.3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2.1.4 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 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b) 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c)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e)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f) 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g) 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h) 有无违章用火情况;i)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j)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k)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深圳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深圳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用电管理
e)电气线路应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 气线路。 f)不得擅自架设临时线路,确需架设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g)电气设备应与周围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电气设备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a)燃油燃气生产、储存等区域严禁明火、严禁违章作业并应设置相应标识,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设备; 燃油燃气储存装置应设有防静电接地装置。
链接: 链接:月防火检查记录 链接: 链接:深圳市建筑消防设施测试检查记录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3、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进 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巡查。 行防火巡查, 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每日进行防火 巡查。 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 火巡查,并应在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 火巡查,并应在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避免遗留 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 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加 强夜间防火巡查, 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 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用火用电、燃油燃气的管理有无违章; (1)用火用电、燃油燃气的管理有无违章;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是否完好; 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影响使用; 影响使用; 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5)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要点及工作方法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要点及工作方法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要点和工作方法(根据公安部消防局防火处马恩强处长的讲话整理)一、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点(一)“四个能力”建设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1)单位是否以文件形式确定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及志愿消防队人员组成(把原有的“义务消防队”改为“志愿消防队”)。

(2)岗位人员是否会检查本岗位火灾隐患并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样式详见附件)要求岗位人员必须掌握以下三点:一是了解本岗位用火、用电等火灾危险情况;二是了解本岗位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三是了解本岗位附近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常闭式防火门开启状况。

(3)是否制定本单位防火巡查制度。

(制度和防火巡查记录表见附件)(4)是否填写巡查记录。

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5)是否制定本单位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制度和防火检查记录表见附件)(6)是否按防火检查制度中规定的检查时间开展防火检查并填写记录。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1)单位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详见附件,预案必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要体现志愿消防队人员分工)(2)是否每半年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并填写记录(记录详见附件)。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1)员工是否熟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掌握逃生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的方法,具备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2)发生火灾时,人员密集场所在每一层疏散出口、通道都要有人引导疏散,要做到定人、定点、定岗,单位每名负责引导疏散的员工都必须掌握自己的位置、职责。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1)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重点部位、危险场所等要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设置标识(除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使用统一的标识外,其他宣传性标识应结合场所性质内容有所不同)。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要点和工作方法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要点和工作方法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要点和工作方法一、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点(一)“四个能力”建设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1)单位是否以文件形式确定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及志愿消防队人员组成(把原有的“义务消防队”改为“志愿消防队”)。

(2)岗位人员是否会检查本岗位火灾隐患并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样式详见附件)要求岗位人员必须掌握以下三点:一是了解本岗位用火、用电等火灾危险情况;二是了解本岗位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三是了解本岗位附近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常闭式防火门开启状况。

(3)是否制定本单位防火巡查制度。

(制度和防火巡查记录表见附件)(4)是否填写巡查记录。

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5)是否制定本单位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制度和防火检查记录表见附件)(6)是否按防火检查制度中规定的检查时间开展防火检查并填写记录。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1)单位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详见附件,预案必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要体现志愿消防队人员分工)(2)是否每半年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并填写记录(记录详见附件)。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1)员工是否熟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掌握逃生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的方法,具备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2)发生火灾时,人员密集场所在每一层疏散出口、通道都要有人引导疏散,要做到定人、定点、定岗,单位每名负责引导疏散的员工都必须掌握自己的位置、职责。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1)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重点部位、危险场所等要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设置标识(除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使用统一的标识外,其他宣传性标识应结合场所性质内容有所不同)。

(2)单位领导懂得基本消防法律法规和常识,达到“四懂四会”要求:“四懂”是指: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四会”是指: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按照《关于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为指导和规范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一)会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楼梯间是否堵塞,确保畅通;(二)会检查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平时是否处于自动关闭状态;(三)会检查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四)会检查防火卷帘两侧是否堆放东西,防火卷帘手动、自动功能是否正常;(五)会检查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摆放在明显易用的地方,是否完好有效;(六)会检查室内消火栓的水带、水枪是否完好,出水是否符合要求;(七)清楚本场所的额定人数,公众聚集场所会检查场所是否超员经营;(八)会检查单位用火用电安全。

一是检查电器线路是否乱拉乱接,电器设备是否靠近可燃物,电线是否穿管敷设;二是要检查单位的用火设施,如经营生产、营业经束后是否关闭气阀,炉灶开关是否关好,使用气瓶还要检查存放的安全。

(九)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是否正常使用。

(十)会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值班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二、提高消防疏散应急能力(一)单位员工熟悉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楼梯;(二)公众聚集场所的员工会组织客人紧急逃生;(三)单位员工熟练掌握火灾时的逃生常识和逃生技巧;(四)单位有根据本场所实际情况制定紧急疏散的总体方案;(五)有根据不同的火灾危险部位制定具体的疏散预案;(六)有定期根据疏散预案开展演练;(七)单位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开展不事先通知的紧急疏散演练。

(八)对本单位的上岗人员明确在紧急疏散时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河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河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9月16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13/T1138-2009),自今年10月1日实施。

前言本标准所指的“四个能力”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包括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本标准由河北省公安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振东、刁占恒、石文林、巩玉斌、解景林、周勇、郑端文、刘立辉、吴希晖、贾冬梅。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定义、建设要求、验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2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社会单位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有依法注册名称或其他合法名称的组织。

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2.2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3火灾隐患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2.4公共娱乐场所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

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5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6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社会单位是指在社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的组织或机构,如企业、政府、学校等,其建设与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为了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的综合能力,国家提出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包括组织、文化、科技和管理四个方面。

下面,我们将分步骤对这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进行阐述。

一、组织能力建设标准组织能力建设标准是指社会单位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灵活的运作机制。

一方面,社会单位应当注重建立清晰的职责分工、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从上至下形成凝聚力强大的团队;另一方面,社会单位应当建设快速反应的决策机制和协调机制,时刻保持与外部环境的同步。

二、文化能力建设标准文化能力建设标准是指社会单位传承优秀文化传统、创新企业文化的能力。

一方面,社会单位应当保持单位文化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使得员工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的宣传不产生反差;另一方面,社会单位应当灵活适应时代的发展,推陈出新,打造符合时代特点的企业文化,以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组织。

三、科技能力建设标准科技能力建设标准是指社会单位推广科技成果、创新技术的能力。

一方面,社会单位应当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同时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品;另一方面,社会单位应当积极探索新技术应用,如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不断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智能化程度。

四、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管理能力建设标准是指社会单位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能力。

一方面,社会单位应当建立成熟的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和工作流程;另一方面,社会单位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激励员工的创新和创造力,同时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企业行为的规范性。

综上所述,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是提升社会单位综合能力的重要指导标准。

社会单位在实践中应当总结经验,立足自身发展需求,不断完善自身的组织、文化、科技和管理建设,以迎接未来市场的挑战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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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自查标准
一、对本单位隐患进行排查。

1、单位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动火审批、动火证是否存档);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是否至少每季度一次,相关记录是否存档);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登高操作面是否被占用;
3、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6、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开展年度检测(本年度的检测报告)、定期维护保养(维保企业合同、统一制式的维保记录)及运行情况(所有设施不应存在故障);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记录)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自身岗位职责、“四个能力”知识、灭火器和消火栓使用、疏散及自救常识等)
8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十上墙),水泵房、
发电机房、中控室、配电室“两房两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
位的管理情况(安全操作规程上墙);
9、防火巡查检查(相应记录齐全)、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相应隐患整改记录)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持证上岗情况),中控室消防安保职业化工作开展情况(人员着装);
11、消防控制设备运行记录及相关档案齐全。

(按照三化建设要求)
12、消防安全标识的设置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和自治区安委会消防安全“三提示”的要求。

13、商场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
舍,室外市场是否违章在高压线下两侧5m 以内摆摊设点;
医院易燃制剂、咼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_________ 况:学校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4、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实施整改并登记、报辖区公安消防机构。

二、对照要求,修订整理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
人(管理人)登记、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志愿(专职)消防队名单、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本单位火灾情况记录等。

具体要求如下: (一)三级人员职责
按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中层领导和各岗位员工三级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其中必须有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内容
见61 号令)、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职责、其他部门负责人职责,各岗位员工职责(必须有保安、设备保障人员如工程部员工等职责,应当包括岗位班前班后自查、参加培训演练、按照预案扑救火灾及组织人员疏散的内容)。

(二)十项消防安全制度
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当包括培训的实施部门、新员工岗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在岗培训和培训的主要内容、不参加培训的处罚等内容。

对应的记录应当有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记录表、培训通知、课程安排或主要内容、参训人员签到、培训成绩、图片资料等。

2、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制度中应包括检查的频次、组织人(责任人或管理人)、参加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检查的内容、对发现问题的处置方法、填写相应记录等内容。

对应的记录中应能体现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隐患、检查人签字等内容。

单位防火巡查制度中应明确每日防火巡查的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
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
开展夜间防火巡查)、组织人、实施人、巡查内容、巡查
路线和部位、对发现问题的反馈和处置方法、填写相应记
录等内容。

对应的记录中应能体现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巡查的情况、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等内容。

制度中应明确员工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并确定检查的内容。

3、灭火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制度内应当明确演练的形式、各种形式演练的组织和参加人员、演练的频次、相应准备工作、相关的总结和记录、对预案进行修订等内容。

记录应能体现出演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实施程序、发现的不足等内容,并有相关图片资料。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设施维保和检测专业化、固定消防设施每年度一次检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维保频次及实施人员、消防器材的维保频次及实施人员等内容。

记录应当按照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的要求统一形式并认真填写。

5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重点是24 小时
值班、每班不少于 2 人、持证上岗、日常对设备检查维护和应急操作等内容。

记录应当按照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的要求统一形式并认真填写。

6、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制度内要包括志愿消防队人员组成、更新、培训、训练的相关规定。

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明火作业的审批流程、应当办理的手续、用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增设用电器具的审批流程等内容。

记录包括《用火、用电审批表》、《动火证》等内容。

8、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制度应包括对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按照汇总、上报管理人、落实整改部门及责任人、制定整改期限和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复查等处置程序,并应当有相应记录,记录上应当有隐患发现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和整改负
责人、复查人的签字,记录中应包括发现时间、整改时间、复查时间和整改结果。

9、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组成(其中必须包括各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志愿(专职)消防队名单、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记录、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本单位火灾情况记录)、归档管理责任部门、保存期限等内容。

10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及奖惩制度;制度内应当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优秀人员的奖励规定和对单位内部不按照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人员的处罚规定。

记录中应包括奖惩记录表和考评记录表。

(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预案内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部、灭火行
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通讯联络及设备保障组进行组织机构划分,并明确各组人员组成(要明确到人或者岗位)、具体任务和实施程序,尤其要明确接处警程序(控制室内按照《消防控制室应急及管理程序》内容),明确第一灭火力量和第二灭火力量的组成,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人员。

在预案中还应当注意根据单位类型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和要求:
宾馆饭店的疏散引导组应按预案要求负责通知、引导
现场人员疏散,在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关闭房门并在房门上作统一记号;具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宾馆、饭店的疏散引
导人员还应佩戴呼吸面罩等基本防护器具引导疏散,并协助顾客佩戴呼吸面罩。

公共娱乐场所包房内应当配备呼吸面罩等逃生自救
器材。

发牛火灾时,音频控制室应将卡拉0K厅、包房内
画面、声音切换成火灾警报,告知顾客安全疏散。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的疏散引导组应重点
疏散、护送病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等人员。

学校、幼儿园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弓丨导员,每半年至少纟组织一次全员
演练。

(四)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消防控制室应急及管理程序。

按照部局下发《消防控制室应急及管理程序》内容为准。

2、配电室应急操作规程。

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火灾时对配电装置的操作程序。

3、消防泵房操作规程。

日常对消防泵进行检查的操作流程。

4、发电机房操作规程。

日常对发电机进行检查以及火灾时应急启动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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