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提高消防安全的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国家制定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下面将从四个方面对这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援能力是指在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应对火灾,减少损失并保护生命安全的能力。
为了达到标准要求,消防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指挥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此外,应提高消防队伍的素质,加强实战训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同时,还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提高联动机制,形成一个高效协调的救援系统,以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二、火灾防控能力火灾防控能力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火灾的预防和控制能力,从而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根据标准要求,建筑物必须符合消防设计规范,安装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同时,要加强对建筑物的日常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此外,要大力宣传火灾预防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使每个人都能主动参与到火灾防控中来。
三、消防培训能力消防培训能力是指通过开展消防培训,培养和提升全民的火灾防控能力。
为了达到标准要求,要加大对消防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消防教育体系,包括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
通过开展消防演练、消防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此外,要加强对专业消防队伍的培训,提高其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消防宣传能力消防宣传能力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公众传达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为了达到标准要求,要加大对消防宣传的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消防知识的传播。
此外,要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地方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火灾危害的认识,培养正确的应对火灾的意识和技能。
总结起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消防部门和整个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加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加强消防培训能力和提升消防宣传能力,实现消防安全的全面提升。
简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
简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是指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建设和提升,以确保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这四个能力建设内容分别是:预防能力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消防装备能力建设和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一、预防能力建设预防是防范火灾最有效的手段。
在预防能力建设中,首先需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通过对建筑物、生产设施、电气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其次,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另外,还应加强室内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设,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确保火灾第一时间得到发现和处置。
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救援是在火灾发生后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行动。
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中,首先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
预案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方案。
其次,要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消防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急救援能力。
此外,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火灾事故,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消防装备能力建设消防装备是指用于火灾扑救和救援的各类设备和器材。
在消防装备能力建设中,首先要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善和有效性。
包括消防栓、灭火器、喷淋系统、消防水泵等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保养工作。
其次,要加强消防车辆和救援装备的更新和配置,提高其性能和适应性,以提高扑救和救援能力。
另外,还需要加强对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消防装备的正常运转和可靠性。
四、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火灾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手段。
在宣传教育能力建设中,首先要加强对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知识的宣传。
通过举办消防安全讲座、编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火灾安全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其次,要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场所的火灾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人员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 引言 • 组织火灾防控能力 •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中国公安部于2011年提出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即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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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组织火灾防控能力
建立消防安全制度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 任制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级、 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并 组织实施。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 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 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操作方法、灭火及救援措施等内容。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员工熟悉预案内容,掌握正确的疏散 逃生方法。
定期评估预案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 任人及其职责,建立健全消防 安全责任制。
06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举办展览等形式,向员工普及消防 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对火灾危害的认识。
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栏
在公共区域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提醒员工关注消 防安全。
利用内部媒体宣传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介绍
传消防知识;三是抓消防标识化。
4.1 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 人的要求 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消防 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应熟 知以下内容: a)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 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 任。
3.2 对员工的要求
a)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 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 能。 b)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 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 员正确逃生。
4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重点解决员工不懂消防常识和消防素 质低下的问题。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消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
1、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提高单位检查 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 单位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积极贯彻落 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做到“防得住”。 2、提高单位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随时 作好扑救火灾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 灾,能够尽早使用现场的灭火器材和消 防设施等,有效扑救初起火灾,最大限 度地减少火灾危害,做到“打得赢”。
2.3 第二灭火力量的要求
火灾确认后,单位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 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 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 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 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 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 材扑救初起火灾; c)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 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1、《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通道平面图》、《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告知书》、《消防安全志愿消防组织架构图》、《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挂图》等应在主要出入口位置张贴,其他制度、职责等应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后定期培训、存档备查。
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通道平面图》应在建筑总平面图的基础上,绘制消防车主要街道出入口、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临时水源位置及体积、消防水泵位置数量及基本参数、临时室外给水管道及出水口位置与工程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给水管道设置情况、总配电室位置、易燃可燃物品库房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位置数量等。
3、《消防安全志愿消防组织架构图》应按照工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岗位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一旦发生火灾等第一时间按照消防组织架构开展灭火、疏散行动。
4、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3章总平面图部局、第4章建筑防火等要求加强对总平图设计、防火间距、消防车道、临时用房防火、在建工程防火等工作的落实。
5、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章临时消防设施的要求,设置规范要求的临时消防设施。
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具体内容和要求
附件: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具体内容和要求一、工作目标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为契机,力争使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达到:各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在师生员工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和火场逃生技能,提高全校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提升学校各单位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内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内容: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具体为:(一)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总体要求: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1.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坚持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都要明确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的详细内容,落实巡查、检查人员的责任,完善巡查、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有周密的程序督促整改并复查。
3.要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特别是重点要害岗位,要有员工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章程,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防范火灾的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
4.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具体工作要求:1.学校和各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3.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悉本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概况,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每周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重点部门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说明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内 容
流程图示化: 2分 ★
检查考评标准 : 不熟悉自动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等 流程图的扣1分。 检查考评方法 : 现场提问消防岗位人员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内 容
9检查表格化: ★ 单位应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频次分别填写了“七项记 录共九种表格”。 一是《防火检查记录》。各岗位每天填写一次“岗位防火检查记录 表”。各部门每周填写一次“部门防火检查记录表”。单位每月填写 一次单位“防火检查记录表”。 二是《防火巡查记录》。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两小时填写一次防 火巡查记录表。 三是《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由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按照排班 顺序依次填写。 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填写。 五是《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填写。 六是《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在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的情况下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七是《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单位每日进行一次填写。
时间安排: 全区12月20日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 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验收达标。
合格标准:80分及以上
什么是人员密集场所: 商场、超市、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 和其他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礼堂)、 休闲健身、洗浴、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 所,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等展览厅, 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 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 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 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 动场所等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制定完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建立灭火救援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等组织机构;明确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明确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明确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明确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强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负责进行指导。
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建设要求
备注
组
织
扑
救
初
期
火
灾
能
力
队员素质
掌握和熟悉本单位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火灾。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启动消防设施设备。
单位要组织专职(志愿)消防队员熟悉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使队员达到“熟悉预案,明确各自职责;熟悉消防设施设备,会扑灭火灾;熟悉逃生常识,会引导人员逃生”的要求。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要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或者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要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本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市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第三条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四条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防火工作人员每日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施工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用火、用电的管理情况;(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四)临时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灵敏有效;(五)仓库是否按照防火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九)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八条施工现场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二)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三)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及时清理;(四)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4能力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应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火灾隐患。
单位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单位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
单位应明确火灾报警程序,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
单位应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员工的逃生意识和技能。
单位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使其了解基本的逃生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疏散顺序和集合地点,确保员工能够快速有序地撤离现场。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单位应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
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如张贴宣传画、播放视频等,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单位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相关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消防基础知识
消防基础知识
XX物业服务中心•品质
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及消防基础知识
目录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意义
消防基础知识 一、灭火器和消火栓的使用 二、各类火灾扑救 三、撤离 四、自救 五、消防预案
2、落实消防工作方针原则、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
力”建设,就是强化“防”和“消”的意识,把“预防”和“扑救”有机结合 起来;提高检查和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就是要做到“防得住”;提高扑救初 期火灾能力,就是要“打得赢”;提高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就是“不 伤亡”;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就是“强素质”,使“政府统 一领导、部门有序监管、公司全员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得到进一步体 现,本中心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员工参与性更加广泛,消防工 作集体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本中心所有员工须做到“四熟悉”: 熟悉本中心疏散逃生路线、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悉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 法、熟悉火场逃生基本技能。
疏散逃生十诀 一: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二: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三:保持镇静,快速撤离; 四: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五:简易防护,不可缺少; 六: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七: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八:大火袭来,固守待援; 九:发出信号,寻求救援; 十:火已烧身,切勿惊跑。
灭火器以二氧化碳或氮气作动力,将灭火器内容药物喷出进行灭火。使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先站好位置,离需喷目标约二到三米左右,人与目标不能 有阻挡物,先拨下铅封和安全销,一手抓握住喷嘴把根部、用力紧压压把(不 可放平和颠倒使用)开启阀门;对准火焰根部/边缘进行左右扫射、快速推进; 如在户外,须站在上风口。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引言概况1.1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是指建设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的建设成本,即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的全部费用。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协作部门多,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方面,具有单件性、多次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预算、竣工结算)、方法的多样性及依据的广泛性、复杂性等特征。
目前,由于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全过程、全方位投资管理的理念尚未形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的各个阶段及环节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脱节严重,导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中损失浪费现象比较普遍。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过程的各个阶段(包括投资决策阶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管理阶段及竣工决算阶段),造价控制仍存在诸多问题。
1.2 长期以来,我们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预结算上,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管理缺乏全面而系统的定位,缺乏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管理。
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的控制,主要侧重于审查施工图预算和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其他阶段的控制显得薄弱。
据有关部门资料数据分析: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在建设施工阶段,影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的可能性仅为5%~25%。
由此可见,将控制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的主要精力放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建设中、后期的做法无疑是缺乏依据和有失全面的。
因此,要实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合理有效的控制,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投资最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就必须抓住重点,使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管理工作始终贯穿于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的全过程,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系统的管理。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的是什么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的是什么一、防范能力防火安全教育是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做好火灾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防范能力主要是指通过学习消防基础知识,了解火灾危害和火灾逃生自救技能,掌握火灾预防措施和建立生活防火意识,提高火灾防范和自救能力,从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损失。
二、逃生自救能力逃生自救能力是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正确、快速、有效地逃生,采取自救措施,使自身不受伤害,不受困,尽快离开现场。
逃生自救能力培训要求全面掌握逃生自救技能,包括熟悉楼房结构、安全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提高逃生自救意识,做到平时训练、事故发生时敢于冲出、重视生命安全。
三、初期扑救能力初期扑救能力是指人员在火灾初期使用简易灭火器和水源,进行初期扑救,控制火灾发展,防止火势蔓延,减少损失。
初期扑救能力培训要求掌握火灾初期扑救技能,了解灭火器材的种类、性能和用途,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初期扑救,及时控制火灾,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是指人员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冷静地行动,及时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化解危机,救援被困人员,保障安全撤离,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要求掌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和方法,熟悉应急预案,做到及时有效地报警、疏散人员、扑救初期火灾、救援被困人员等,使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总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提高人员火灾防范、自救和逃生能力,及时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认真学习消防基础知识,加强防范能力,掌握逃生自救能力,熟练掌握初期扑救技能和应急处置方法,才能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有效地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火灾事故损失。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要内容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要内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四个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单位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队伍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记录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做到“十查十禁”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二查通道出口禁封闭堵塞三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四查装饰装修禁易燃可燃五查电器线路禁私搭乱接六查用电设备禁违章使用七查吸烟用火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禁超员脱岗九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存储十查人员住宿禁三合一体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单位应建立两支队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掌握“三”原则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备灭火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安全维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现场警戒组—维持火场秩序牢记“六句话”报警早损失小便报警便扑救先控制后消灭先救人后救物防中毒防窒息听指挥莫惊慌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悉遇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场逃生基本知识第一诀:熟悉环境牢记出口第二诀:保持镇静迅速疏散第三诀:正确引导有序疏散第四诀:不入险地不恋财物第五诀:简易防护蒙鼻匍匐第六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第七诀:火已及身切勿惊恐第八诀: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第九诀:发出信号请求救援第十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六掌握”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急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掌握安全疏散线路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程序员工上岗、转岗均应经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五个一”每周一学习每月一考核季度一总结半年一培训年终一评比。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市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第三条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四条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防火工作人员每日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施工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用火、用电的管理情况;(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四)临时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灵敏有效;(五)仓库是否按照防火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九)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八条施工现场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二)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三)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及时清理;(四)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工程建设国标》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ICS 01.040.03 A 00DB1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所指的“四个能力”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制约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问题。
包括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本标准由河北省公安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振东、刁占恒、石文林、巩玉斌、解景林、周勇、郑端文、刘立辉、吴希晖、贾冬梅。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定义、建设要求、验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2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社会单位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有依法注册名称或其他合法名称的组织。
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2.2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单位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3火灾隐患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2.4公共娱乐场所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
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5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6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对消防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着工人的人身安全、企业的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来确保消防安全。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个能力是火灾防控能力。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是一种常见的事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火灾防控的能力。
这种能力包括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通道的畅通、灭火器材的齐全等。
同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还应该制定相应的火灾预防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工人的火灾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个能力是消防设施的维护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所涉及到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源、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验。
只有保持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才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三个能力是安全培训与管理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需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控知识、消防设施操作方法等。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让他们能够及时正确地应对火灾事故。
同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实行横向和纵向的安全监督。
第四个能力是应急救援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为一个人员密集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需要组建专业的消防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这些救援队伍应具备灭火、疏散、救护等基本技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展开救援行动,保护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总结起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涉及到火灾防控能力、消防设施的维护能力、安全培训与管理能力以及应急救援能力四个方面。
只有通过不断提升这些能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才能更加可靠。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各个参与方应共同努力,合理分工,共同建设一个消防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1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2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1.3“四个能力”建设应纳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内容和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内容。
1.4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2 建设标准2.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2.1.1员工熟悉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施,能够发现工作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2.1.2员工能够遵守岗位检查制度,针对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2.1.3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单位主管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组织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记录清楚、交接严格。
2.1.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根据需要进行防火巡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巡查,消除遗留火种。
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
2.1.5防火巡查的内容:2.1.5.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1.5.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2.1.5.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标志是否完好清晰;2.1.5.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2.1.5.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2.1.5.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1.6单位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性落实逐级检查制度。
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应当每月组织防火检查,部门负责人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在岗员工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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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
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
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市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第三条第三条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
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
培训能力。
第四条第四条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五条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
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第六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防火工作人员每日
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第七条施工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用火、用电的管理情况;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
通;
(四)临时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设施、器材是
否齐全、灵敏有效;
(五)仓库是否按照防火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
材料;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
情况;
(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
况;
(九)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八条施工现场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
(二)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三)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及时清理;
(四)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九条因施工需要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对下列内
容进行防火督查:
(一)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并且在指定的地点、
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
(二)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
人是否在位;
(三)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
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四)电、焊器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
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五)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第十条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区的消防安全要指定专人负责,
并进行下列内容的防火检查:
(一)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
油、用气;
(二)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有
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是否制定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章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
置机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建立由施工人员参
加的义务消防队。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当于1-3min内形成
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一)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施工人员利用现场
消火栓、灭火器等器材灭火;
(二)火情周围的现场负责人员应通过对讲机等
通讯设备通知施工单位值班人员后,参加灭火和
疏散工作;
(三)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负责引导疏散。
第十三条火灾确认后,施工单位应当于3-5min内形成灭火
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
预案涉及的人员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
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
的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二)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
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三)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四)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
火场秩序。
第四章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施工人员应根据施工阶段情况实时熟悉现场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应急疏散预案要求,进行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
第十七条火灾发生时,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第十八条火灾无法控制时,施工单位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第五章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
(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
第二十二条施工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
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施工期间应定期对施工
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应达到如下要求:(一)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
措施;
(二)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
的操作规程;
(三)知道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自己的职
责;
(四)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五)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会引导他人疏散。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
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
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
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
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
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
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
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
设置禁止性标志。
第六章达标验收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组织验收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
(二)查看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
记录;
(三)随机设定起火点,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
练及扑救初起火灾的情况;
(四)随机抽查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五)检查单位防火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记录等档案资料。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不达标:
(一)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施工
的;
(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或发现火
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没有定期组
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
(五)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
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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