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用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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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为了保证采矿场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除不允许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外,对用电安全还应遵照“七无、七有、两齐、七全、三坚持、十不准”等有关要求。
1.1“七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可延燃电缆;无电缆与易燃物接触;无
电缆盘圈和“8”字型;无电缆埋压和泡在水中,无明接头。
1.2“七有”:有过流、过负荷和断相保护;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和接地选择
保护;有螺钉和弹簧圈;有密封圈和金属挡板;有接地装置;有两回电源线路;有中和电液的溶液。
1.3“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
1.4“七全”:防护装置全(指防护罩及栅栏等);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防
火用具全:防火门全;信号照明全;记录全。
1.5“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
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
1.6“十不准”: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流保护装置;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不
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闭锁装置;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丝;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前不准送电;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2电缆的选择、悬挂与维护应首先遵照现行《非煤矿山安全规程》相关部分要求。
1.7地面厂房使用的动力及控制电缆,露天或埋地敷设时必须选用铠装电缆;入
井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煤安标志”的矿用阻燃电缆。
1.8电缆型号与规格须满足安装条件和负荷要求。
1.9在立井井筒内使用的固定动力电缆必须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和
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1.10在倾斜井巷内敷设的固定高压动力电缆必须选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
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
1.11选择电缆时须通过计算确定适宜的电缆截面(统计负荷时要充分考虑远景
负荷的增加),并对其电压降和热稳定性进行校验,电缆的长度要通过实测后按要求留出余量,不得估算。
1.12高低压电缆同架敷设时,高压电缆应敷设在上方,高低压电缆不准交叉悬
挂。
1.13电缆悬挂间距满足相关要求即可,不应过密,不准人为取直。
1.14敷设固定动力电缆时必须编制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敷设过程中遇到挡车
器或者横穿巷道的风水管路时电缆应从其上方通过,并在电缆与横梁、管道之间加装绝缘材料;遇到架棚的地方,电缆不应敷设在棚子与围岩之间。
1.15电缆要实行编号管理,无论是入井前、使用中或者是升井后都要对其编号
进行检查,使用单位要制定相关规定以便检查此项工作。
1.16严禁电缆长期过负荷运行,使用单位要定期对电缆所带负荷进行统计,一
旦发现电缆截面不能满足所带负荷要求,立即安排使用单位进行更换,并在更换前采取限负荷措施。
1.17电缆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工作:
1.17.1移动设备所用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专职到个人并应班班检查维护;
在采掘面附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呈“S”型挂好,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盘
圈或“8”字型放置(采煤机电缆车上除外),并应严防炮崩、石砸或受外
力拉伤等;
1.17.2低压电网中的防爆接线盒,应由专人每月一次进行清理检查,特别
是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应注意检查有无松动现象,防止过热烧毁;
1.17.3电缆的悬挂情况应由专职人员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
或巷道侧压过大的地区,专职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底板上并妥善覆盖,防止电缆受损;
1.17.4高压铠装电缆的金属铠装如有断裂应及时绑扎;
1.17.5在维修巷道或对巷道喷浆时要注意保护在巷内敷设的电缆,严禁破
坏或将电缆喷在喷层内。
1.18电缆的定期检查与试验:
1.18.1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悬
挂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8.2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
1.18.3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
1.18.4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应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
记录;对不合格的电缆应及时处理,处理不好的要进行更换,并做好记录;
不合格的电缆升井后要单独放置,并作标识,以防再次入井。
3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规定
1.1低压电气设备必须有短路、过流和过负荷保护置采用电子式或智能型;10kW
以下电机不受此限。保护装置采用电子式或智能型;10KW以下电机不受此限。
1.2短路保护的整定值:保护电缆干线时Iz≥IQe+Kx∑Ie,保护电缆支线时Iz
≥IQe。式中:
1.3IQe——开关所带负荷中最大功率电机的起动电流值;
1.4∑Ie——开关所带负荷中同时工作电机的额定电流值之和;
1.5Kx——需用系数。
1.6上述负荷同时工作但不得同时起动。
1.7选择出的整定值,还应用被保护范围内距变压器或保护装置最远点的两相最
小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灵敏度要大于或等于1.5。灵敏度不够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加大电缆截面还设法降低供电距离;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用变压器并联运行;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1.8机电管理人员要对短路保护进行日常,但试验时应尽量避免带负荷。
1.9短路保护动作后,故障未处理不准送电。
4矿井供电接地保护规定
1.1严格执行现行《非煤矿山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
1.1主接地极须始终处于最低水位以下,并保证与接地母线可靠连接;局部接地
极采用镀锌钢管时,除按要求加工外,安装时要垂直地板,并保证与孔充分接触,不得松动。
1.2多台设备共用同一局部接地极时,各设备的接地连线之间要采取并联方式连
接;接地线要安设在设备的接地螺栓上,不得随意更换位置。
1.3接地电阻要定期测定(每季度一次,新安装的接地极投用前必须进行测定),
对阻值超标的要查明原因并立即整改,做好记录备查。
5矿井检漏保护装置设置规定
1.1低压馈电系统中的检漏装置必须具备漏电闭锁和漏电跳闸两个功能,每日试
验其动作灵敏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保护动作值或封、甩保护。
1.2应装设检漏装置的供电系统而未装设,或检漏装置动作不可靠时该系统应停
止供电。
1.3当选用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时,支路漏电不应引起总开关动作;支路漏电达
到动作值而其分支开关拒动时,总开关作为后备保护应能可靠动作。
1.4低压漏电保护应坚持日试验制度,并记录支路即时阻值,管理单位要根据系
统阻值变化情况对其绝缘状况进行分析,及早发现系统可能出现的不良预兆,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1.5坚持每月做一次远动试验,并有相关记录。
6矿井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
1.1在地面电气设备或线路上作业时,以及对井下高、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及
对供电线路进行停、送电时,都必须使用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规定的内容进行工作。
1.2工作票的主要内容有: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人员的姓名,以及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必须填写清晰,符合要求。工作负责人应为负责此项工作的班长或副班长,工作票签发人应为队长或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