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现场人行通道疏散通道门楼梯和安全出入口防火间距
公共建筑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15 15 25 X X 25 X X 25 X
增加规定: 1、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安全疏散距离按上表+25% 2、疏散门开向敞开式外廊,距离+5m 3、疏散门至最近未封闭楼梯,两梯之间(-5m),袋走两端或尽头( 4、疏散门或安全出口≥2个(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观众厅 展览厅),室 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30m 5、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是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侧或尽头的疏散门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
公共建筑
名称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
两个安全出口之间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托儿所、幼儿园、老年建筑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单多层 医疗建筑 病房部分 其他部分 单多层 教学建筑 高层 高层旅馆 展览建筑 单多层 其他建筑 高层
25 25 35 24 30 35 30 30 40 40
20 20 30 X X 30 X X 35 X
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袋形走道两侧或尽头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20 9 20 12 15 22 15 15 22 20
根据GB500162014防火规范中对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要求a,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 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商业物业安全出口规定a,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要求a,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b,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
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c,商场营业厅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主要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商业物业的疏散距离要求a,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b,办公等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商场不应大于22m)。
c,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40m。
消防疏散通道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消防疏散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消防车辆通行的重要通道,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消防疏散通道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疏散通道的定义消防疏散通道是指建筑物内用于人员疏散、消防车辆通行的专用通道,包括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
三、消防疏散通道的规定要求1. 宽度要求(1)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0米。
(2)人员疏散走道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但最小净宽度不小于 1.4米。
超过一万平米的通道不得小于2.4米,不小于3.5米。
(3)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0米。
2. 高度要求(1)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米。
(2)消防车道上空0.00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3. 设施要求(1)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2)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4. 疏散指示要求(1)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疏散方向指示、安全出口指示等。
(2)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显眼位置,便于人员识别。
5. 门窗要求(1)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四、消防疏散通道的管理责任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消防安全职责。
2.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3.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4.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安全疏散距离最新规定(3篇)
第1篇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高层建筑的增多,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相关部门对建筑安全疏散距离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详细介绍最新的安全疏散距离规定,以期为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参考。
一、安全疏散距离的定义安全疏散距离是指在建筑火灾发生时,人员从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门的疏散距离,以及从房门到最近安全出口或楼梯间的行走距离。
安全疏散距离是衡量建筑防火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最新安全疏散距离规定1. 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距离(1)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老幼娱乐场所为25m,医疗、教育、多功能厅为35m,高层病房为24m,其他建筑为40m。
-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老幼娱乐场所为209m,医疗、教育、多功能厅为2022m,高层建筑为减半,其他建筑为22m。
- 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可按表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的楼梯间的距离:- 当房间位于两楼梯间之间减少5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减少2m。
-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
(3)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应不大于30m;当该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
2. 厂房安全疏散距离(1)甲类厂房:30-25m。
(2)乙类厂房:75-50-30m。
(3)丙类厂房:80-60-40-30m,60-40m。
3. 其他建筑安全疏散距离- 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及钢筋加工棚施工防护棚,一般规定为30m。
- 对于大型商业建筑,若使首层以上各层人员疏散距离满足规范要求,则楼梯间在首层不能直通室外时,可设置安全通道。
三、安全疏散距离的规定原则1. 保证疏散宽度:疏散宽度应保证不出现拥堵现象,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设有至少两个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
建筑防火安全疏散距离要求
建筑防火安全疏散距离要求一般来说,建筑防火安全疏散距离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建筑物应具备一定的抗火能力,防止火灾蔓延到疏散通道或疏散出口,确保人员能够通过疏散通道或疏散出口安全离开。
2.疏散通道的设置:建筑物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通道的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人员数量来确定,通常要求不小于1.2米。
3.疏散出口的设置:建筑物应设置足够数量和位置合理的疏散出口,确保人员能够顺利离开。
一般要求每层建筑都应设置不少于2个疏散出口,其中至少应有1个设置在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处。
4.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的数量: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的数量应根据人员密度、建筑楼层高度和建筑物用途来确定。
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要求更为严格。
5.疏散设施的设置:建筑物应设置疏散标志、疏散指示灯等疏散设施,方便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找到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
6.消防设备的配备:建筑物应配备足够数量和规格合适的灭火器、灭火栓、消火器等消防设备,以便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人员疏散演练:建筑物的管理者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演练,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熟悉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的位置,并按指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撤离。
总之,建筑防火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是为了保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建筑物的设计和管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演练,以提高火灾应急疏散的能力。
只有全面考虑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才能有效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火间距与建筑物疏散通道的规范
06
CATALOGUE
结论
规范的意义和价值
防火安全
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规范能够有效地降低火灾发生时对建筑物和人 员的危害,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资源合理利用
规范化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设置,能够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避免 因不合理规划而导致的土地浪费。
一些建筑物可能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如 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等,或者设施维护不 当,导致火灾时无法有效应对。
在火灾发生时,由于恐慌、烟雾、高温等 因素,可能导致人员疏散困难,增加了伤 亡风险。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规划与设计不合理
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阶段 ,可能缺乏对防火间距和疏 散通道的充分考虑,导致后 续实施中出现各种问题。
管理不到位
建筑物的日常管理中,可能 存在对消防设施维护不当、 疏散通道管理不善等问题, 导致设施失效或通道不畅。
法规标准不健全
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规范 可能存在不完善之处,导致 实际操作中存在模糊地带或 无法可依的情况。
社会认知不足
社会公众可能对火灾风险和 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足,导 致在火灾发生时无法做出正 确的应对措施。
促进消防安全
规范化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设置有 利于提高消防救援的效率和效果,减 少火灾对社会的危害。
02
CATALOGUE
防火间距规范
建筑物的分类
01
02
03
住宅建筑
包括公寓、别墅等居住用 途的建筑物。
公共建筑
包括办公楼、商场、学校 、医院等公共设施的建筑 物。
工业建筑
包括工厂、仓库等工业用 途的建筑物。
THANKS
群众大型活动安全规则方案[管理制度大全]
群众大型活动安全规则方案感谢到访:/word5201314(企业文档助理)本文档格式为WORD最新最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各行业规章制度下载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市和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安全许可,指导、监督、检查大型活动承办者和场所管理者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依法查处活动现场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演讲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遇有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机关请示演讲,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主动会同安监、建设、公安消防、教育、工商、经贸、质监、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气象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
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大型活动承办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五条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承办者全面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是大型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负责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并以其名义申报安全许可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第六条《条例》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措施”包括:票证种类、票证发售及现场查验方式、现场进出人员的统计方式和票务纠纷的处置措施;安全检查措施”包括:现场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设备的来源和相关技术规范、现场安全检查区域、安全检查人员配备情况和对发现禁限带物品的处置措施。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第八项“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包括:(一)对水、电、气、热等重点部位的看护措施;(二)对桥梁、涵洞、窄路、水域等危险区域的控制措施;(三)对出入口、安全通道的疏导措施;(四)入退场人员和车辆的导向措施;(五)入场人员达到安全容量时的控制措施;(六)广播疏导宣传方案;(七)其他相关安全疏导管理措施。
安全距离规定知多少
安全距离是多少俗话说,距离产生美。
其实,在生产生活中,适当的距离还可以保障安全。
人们在生产厂房、民用建筑、仓储场所、铁路、公路的设计施工中,都要留足与其他设施的安全距离。
在作业环节,操作人员还应严格遵守安全距离规定。
【关键词】民用建筑1.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房间内任何点到最近疏散门或紧急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30m。
2.住宅建筑的门和紧急出口的净宽度不得小于0.9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3.公共建筑中疏散门和紧急出口的净宽度不得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门槛,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 范围内不应设踏步。
4.拥挤公共场所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得小于3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相关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工厂仓库1.a级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
2.当两个工厂相邻较高一侧的外墙是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
3.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m。
在仓库内堆放物品,堆放上部和地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
4.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物品堆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
5.室外存放物品垛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4m,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堆垛高度的2倍,且不应小于10m。
6.储存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至少0.5m的防火间距,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应堆放物品。
建筑大空间疏散距离要求
建筑大空间疏散距离要求
咱来说说建筑大空间疏散距离的要求哈。
首先呢,在一般的大空间建筑里,像那种大型商场或者展览馆啥的,疏散距离可不能太长,为啥呢?要是太长了,人在紧急情况,比如着火的时候,跑出去就费劲了。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疏散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一般在袋形走道两侧或者尽端,不能超过22米,要是在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就可以放宽点,能到40米呢。
这就好比你在两条不同的路上跑向安全地带,在中间跑可以比在死胡同里跑更远一点的距离才到安全出口。
如果是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那这个距离就得缩短啦。
袋形走道两侧或者尽端的疏散距离不能超过20米,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距离不能超过35米,就像身体没那么强壮(耐火等级低些),就得在更近的地方找到安全出口。
还有哦,如果是在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管耐火等级是啥,疏散距离都更严格,哪怕在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也不能超过9米,这是因为这些地方人员比较密集,又容易乱,得让大家更快地疏散出去才行,就像对调皮的小孩得管得更严些。
这些疏散距离的要求就是为了在危险来临时,大家能麻溜地跑到安全的地方,你可别小瞧它,关键时刻能救命呢!。
办公楼会议室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整理
办公楼会议室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整理
根据建筑安全规定,办公楼会议室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设
置非常重要。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并减少火势蔓延的风险。
以下是关于办公楼会议室防火间距和疏散
通道的整理事项:
防火间距要求
根据建筑安全规范,办公楼会议室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防火墙:会议室应通过防火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开来。
防火墙
的防火等级应根据建筑规范的要求确定。
2. 防火门:会议室的入口处应设置防火门。
防火门需要符合相
关的防火等级,并能够自动关闭以防止火势蔓延。
3. 防火隔间:会议室的周围墙壁和天花板应采用防火隔间,以
防止火灾蔓延到相邻区域。
疏散通道要求
为了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疏散,办公楼会议
室应满足以下疏散通道要求:
1. 宽度要求: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根据会议室的容纳人数来确定。
根据建筑规范,每个人应分配一定的疏散通道宽度,以确保疏散时
不会发生拥堵。
2. 明示标识:疏散通道应设置清晰的明示标识,以便人员在火
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找到出口。
3. 照明设施:疏散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以确保人员在火
灾发生时能够清晰地看到通道。
4. 不阻挡物品: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阻挡物品,以确保人员能够顺利通过。
总之,办公楼会议室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设置是保证建筑安全的重要措施。
我们应遵循相关的建筑安全规范,并确保会议室符合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要求,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LLM]: Master of Laws。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目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一、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3)二、木工间消防安全管理 (3)三、电焊、气割消防安全管理 (4)四、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5)五、地下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5)六、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6)七、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 (6)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8)一、采购、运输管理 (8)二、储存、保管 (8)三、使用 (9)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2)一、火灾报警 (12)二、灭火的基本方法 (12)三、灭火的步骤 (14)四、灭火的基本战术原则 (14)五、火场人员疏散 (15)六、火场物资疏散 (16)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登记表 (18)消防器材台账 (19)动火审批记录 (20)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各项安全防御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项目经理为项目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落实项目防火责任制。
一、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1、临时设施严禁搭设在高压架空线下面。
2、在独立的场地上搭建办公、宿舍时,应分组设置,每组不应超过10栋。
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米,栋与栋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米。
3、临时设施房建建筑面积超过50平米的,门的宽度不得小于1.2米。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平米,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米的,至少设置2部疏散楼梯。
4、临时设施内的电器照明应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5、为避免工人私拉乱接,宿舍内应统一配置插座,所有电线都应穿管或采用护导线。
6、宿舍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7、宿舍应按要求配置干粉灭火器、太平桶、积水桶(池)、消防栓等设施器材。
8、生活区内应悬挂“消防平面图”、火警电话和紧急疏散指示标志,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保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二、木工间消防安全管理1、操作间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并悬挂严禁吸烟标志。
2、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时运走。
消防疏散距离规定
消防疏散距离规定
消防疏散距离规定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人员的安全,在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疏散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共场所疏散通道的宽度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根据《消防法》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新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物中,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使用性质和人员数量进行规定。
一般情况下,公共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8米。
同时,在大型商场、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宽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
其次,在既有公共建筑物中,根据安全评定的结果,如果发现疏散通道不满足安全要求,需要进行必要的改造。
尤其是一些历史悠久的建筑物,通道宽度往往较窄,需要通过改造来符合现行的安全规定。
这些改造工程可能包括拆除部分隔墙、扩建楼梯间等措施,以确保人员在疏散时能够顺利通过。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公共建筑物内部的消防设施和安全标识。
在疏散通道中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标识,指示人员正确的疏散方向。
同时,通道中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也要按照规定设置,并保证其畅通和易于操作。
这些设施和标识的设置不仅能够帮助人员快速找到逃生出口,还能在火灾发生时提供必要的自救和互救手段。
总之,公共场所的消防疏散距离规定是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
产安全。
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宽度,及时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同时完善消防设施和安全标识,有助于提高人员疏散的速度和效率,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
因此,公众和建筑管理者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的公共环境。
防火规范中关于疏散口距离的总结
3.7.4 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5.4.11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面积大于200㎡时,该层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每个分隔单元内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5.5.173 公共建筑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
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5.5.293户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29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近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
(如图示6、图示7)注:跃层式住宅,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11.0.73 木结构建筑中房间内任一点至该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11.0.7-1中有关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11.0.8丁、戊类木结构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分别不应大于50m和60m,其他安全疏散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3.7节的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走道、出口的消防要求(通用版)
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走道、出口的消防要求(通用版)
高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其疏散走道、出口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厅内的疏散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80m计算,且不宜小于1.00m,边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0.80m。
2、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5m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80m计算。
3、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均不应小于1.40m。
4、疏散出口的门内、门外1.40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且门必须向外开,并不应设置门槛。
5、厅内座位的布置,横走道之间的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每排座位不宜超过22个,当前后排座位的排距不小于0.90m时,每排座位可为44个,只一侧有纵走道时,其座位数应减半。
6、厅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7、厅的疏散门,应采用推闩式外开门。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教程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教程第一章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概述 (11)第二章大型活动安全监管 (44)第三章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预案)制定.88第四章大型活动的风险评估 (1111)第五章大型活动中的防爆安全检查 (1313)第六章线路性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大型活动中的警卫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大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指挥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概述第一节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含义一、大型活动的概念和分类(一)大型活动的概念1.大型活动,是指在特定的时空所进行的,有众多人员参加的,又极易引发秩序混乱。
安全事故的社会活动。
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得相关活动。
3.《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大型社会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群体性活动。
4.大型活动,是指由政府组织或者社会团体、单位举办的规模较大,参与人数较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有益的社会活动。
(二)大型活动的分类1.群众性文体活动。
2.大型商贸活动。
3.大型会议及大型庆典集会二、大型活动的治安特点(一)参与人数众多,成分组织,人流密集,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6.在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
7.对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8.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处置9.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10.(明确大型活动主办者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1.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技术要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技术要点1.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1.1安全疏散距离(或通道最大长度):指从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表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①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楼梯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00m。
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1.2通道宽度要求1.2.1多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指标(m/百人)见下表:1.2.2高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为1m/100人。
其中,首层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见下表:1.3一般设置要求1.3.1楼梯间及消防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1.3.2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1.3.3通道的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为A级不燃材料。
同时,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极底部并全部现实所有空隙。
2.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
2.2出口处不得设正门槛、台阶,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
2.3营业、使用时间安全出口不应上锁、阻塞、堆物。
2.4公共场所、观念厅的入场门、太平门宽度不应小于1.4m。
3.应急照明灯的设置要求3.1设置范围:单层、多层公共建筑、乙丙类高层厂房、人防工程和高层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灯。
3.1.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3.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1.4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的300m2地下室。
3.1.5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大型活动现场人行通道疏散通道门楼梯和安全出入口防火间距
附件三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参考标准(试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相应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标准。
一、人员容量的核定及临时座位的设置(一)设固定坐席的封闭性场所举办的大型活动,核定人数可以视情参照《公安部关于对足球比赛中控制观众容量问题的批复》中“严格核定入场观众数量…所售门票最多不得超过核定容量的80%”的规定。
(二)不设固定坐席的大型活动,按照现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展览、展销等人员流动的大型活动现场人均不低于0.5平方米)的标准核定人数,发售票证。
核定人员容量的计算面积为活动场地总面积减去现场各类设施所占用的面积。
(三)临时性看台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不宜超过22个,同排座椅之间应予以固定。
当前后排座椅排距不小于0.9米时,可增至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减半。
二、安全距离及疏散通道的设置(一)舞台及临时搭建设施与观众区的距离1、设有舞台且舞台高度不超过1.5米的,舞台与临时摆放座位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8米;舞台高度在1.5米以上的,第一排座位与舞台的距离相应增加舞台所增加高度的10倍。
舞台属“T”形台的,“T”形台两侧与观众座位的距离不宜小于2米。
临时搭建的舞台其后侧应预留安全通道。
2、在观众区搭建有灯光棚、摄像台、音响台(棚)等临时设施的,其周边与观众座位的距离不宜小于3米。
(二)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设置1、举办的活动需设置临时座位的,临时座位区域内应当根据安全出口的位置合理设置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米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米,边走道不应小于0.8米。
2、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且应符合表1的规定。
3、疏散门、楼梯、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临时性建筑物的疏散宽度(百人)4、疏散走道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米。
5、大型活动现场人行通道、疏散通道(门)楼梯和安全出入口、防火间距、防火卷帘门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堆放任何物品。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疏散要求1室内开敞空间场所内疏散通道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原则确定该区域各疏散路径的流向,明确疏散通道位置,且不应随意变更或占用,疏散通道上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2活动场所内主要疏散通道的安全出口和人员易集中区域,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等。
3临时设施的布置应保证活动场所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但当场所净空高度大于7m时,行走距离不应大于60m。
4活动场所内安全出口前应设疏散集散区,其长度、宽度均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和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且均不应小于5m。
5室内临时舞台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a)舞台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b)舞台面出口应分散布置,且不应少于2处直通舞台外地面的出口,出口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c)疏散楼梯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20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注:疏散楼梯的距离按楼梯投影段长度的1.5倍计算。
6室内展厅疏散通道的布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至少设置1条贯通展厅区域且与2个安全出口直线连接的主要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5m;b)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3m;c)热点展位或人流汇集的疏散通道宜适当加宽。
7室内展厅展位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门头类展位或长边长度大于15m的展位,可允许人员穿过展位疏散至安全出口,且通道上不应设置装饰物;其他情况应满足进出任一安全出口不通过展位或其他功能性用房;b)展位与展厅墙体之间应预留宽度不小于0.6m的空间,且不应堆放杂物和设置其他影响灭火救援的临时设施。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设施
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设施安全疏散是指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
例如发生火灾时,引导人们向不受火灾威胁的地方撤离。
为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区域,建筑物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如太平门、疏散楼梯、天桥、逃生孔以及疏散保护区域等。
应事先制定疏散计划,研究疏散方案和疏散路线,如撤离时途经的门、走道、楼梯等;确定建筑物内某点至安全出口的时间和距离,如商场的营业厅由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20米;计算疏散流量和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的疏散时间,保证走道和楼梯等的通行能力,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每通过人数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且规定有最小净宽,如医院的疏散楼梯宽度不小于1。
3米,住宅为1。
1米,还必须设置指示人们疏散、离开危险区的视听信号。
第一节安全疏散允许时间、出口数量、宽度和距离的一般要求一、安全疏散允许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楼梯上的疏散时间不予计算。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二、安全疏用距离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为尽快地进行安全疏散,除了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适当限制安全疏散距离以外,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1。
建筑设计防火及疏散距离
建筑设计疏散门的规定多规 5.3.8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1 房间位于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 的房间。
多规5.3.9 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 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 人时,其超过2000 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 人。
多规5.3.12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 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1 个疏散门;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当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1 个疏散门;多规5.3.10 体育馆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 人。
高规 6.1.12.3 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按1.00m/.百人计算。
高规6.1.7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高规6.1.8 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
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三
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参考标准(试行)
大型活动举办场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相应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标准。
一、人员容量的核定及临时座位的设置
(一)设固定坐席的封闭性场所举办的大型活动,核定人数可以视情参照《公安部关于对足球比赛中控制观众容量问题的批复》中“严格核定入场观众数量…所售门票最多不得超过核定容量的80%”的规定。
(二)不设固定坐席的大型活动,按照现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展览、展销等人员流动的大型活动现场人均不低于0.5平方米)的标准核定人数,发售票证。
核定人员容量的计算面积为活动场地总面积减去现场各类设施所占用的面积。
(三)临时性看台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不宜超过22个,同排座椅之间应予以固定。
当前后排座椅排距不小于0.9米时,可增至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减半。
二、安全距离及疏散通道的设置
(一)舞台及临时搭建设施与观众区的距离
1、设有舞台且舞台高度不超过1.5米的,舞台与临时摆放座位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8米;舞台高度在1.5米以上的,第一排座位与舞台的距离相应增加舞台所增加高度的10倍。
舞台属“T”形台的,“T”形台两侧与观众座位的距离不宜小于2米。
临时搭建的舞台其后侧应预留安全通道。
2、在观众区搭建有灯光棚、摄像台、音响台(棚)等临时设施的,其周边与观众座位的距离不宜小于3米。
(二)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设置
1、举办的活动需设置临时座位的,临时座位区域内应当根据安全出口的位置合理设置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米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米,边走道不应小于0.8米。
2、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且应符合表1的规定。
3、疏散门、楼梯、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临时性建筑物的疏散宽度(m/百人)
4、疏散走道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米。
5、大型活动现场人行通道、疏散通道(门)楼梯和安全出入口、防火间距、防火卷帘门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堆放任何物品。
6、主疏散通道尽量避免设置地槛、台阶,安全出口处不应有地槛、门槛。
设有记者席、摄像设备的,不得占用疏散通道,观众区通道中不得架设固定机位。
7、临时性看台应有环型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车道上空有管架、栈桥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0米。
8、成组布置的展位之间的通道宽度应当根据最高峰人流量进行计算得出,但最少不应小于3米的宽度;并应尽量保持环通,避免形成袋型走道。
9、在公园或公共广场举办的大型活动,展台、展位的搭建应按参观路径的实际情况设置,热点展台、展位应适当提高通道的安全标准,资料发放点应当设置于空旷区域。
三、设施安全
(一)大型活动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灭火器,舞台、展台及后台部位按照严重危险级配备灭火器,有专人管理、维护,保证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二)临时性看台应为单层,耐火等级、长度、面积应符合表3的规定。
(三)临时性看台、舞台、展台不应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
厂房等相邻,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
(四)临时性看台、舞台、展台搭建坡度不应大于30度。
(五)室内或有夜场的大型活动要有符合标准的灯光照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六)电气线路的敷设、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作业;电气线路的敷设应当架空固定布置,沿地铺设的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或铺设过桥保护;电气线路的布线应当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导线之间应用陶夹连接,不得直接连接。
其余应严格按照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执行。
四、停车场地
(一)停车场场地应平整、坚实、防滑,并应满足排水要求。
(二)停车场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三)停车场地设置
1、道路停车(通道停车)时,小客车的前后间距不小于1米,大客车的前后间距不小于2米。
2、微型车、小型车停车库(场)车辆双向行驶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5.5米,单向行驶的不应小于3.0米;弯道处当转弯半径(内径)小于15米时,双向行驶的不应小于7.0米,单向行驶的不应小于4.0米。
3、中型车、大型车、公交铰接车停车库(场)车辆双向行驶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7.0米,单向行驶的不应小于3.5米;弯道处当转弯半径小于20米时,双向行驶的不应小于8.0米,单向行驶的不应小于5.0米。
4、机动车停车场(库)车辆之间的净距应符合表4的规定。
5、机动车停车场设计参数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机动车停车场设计参数
注:表中A类指微型汽车,B类指小型汽车,C类指中型汽车,D类指大型汽车,E类指铰接车。
五、其他
(一)大型活动现场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展览、展销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
主办方确需使用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应当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未经批准,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公开售票的大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活动,进口通道要视情设置与门票相配套的机读验票设备。
(三)举办金银珠宝饰品、钻石、钟表、字画、三级以上(含)文物等参展物品价值较高的大型活动,现场的监控、防盗等安全防范设施和措施应达到《上海市展(博)览会场馆安全防范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