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效果
破产案件宣告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破产案件宣告是指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程序。
破产案件宣告是破产程序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它标志着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破产案件宣告后,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涉及债务人、债权人、破产管理人等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本文将从破产案件宣告的法律后果入手,分析其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的影响。
二、破产案件宣告的法律后果1.债务人方面的法律后果(1)丧失财产处分权破产案件宣告后,债务人丧失对全部财产的处分权。
破产管理人将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变现,以偿还债务。
(2)丧失经营自主权债务人丧失对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破产管理人将接管债务人的企业,对企业进行整顿、重整或清算,以实现债务人的债务清偿。
(3)丧失诉讼权利破产案件宣告后,债务人丧失起诉权、上诉权等诉讼权利。
债权人、破产管理人等当事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债权等事项提起诉讼,债务人不得参与。
2.债权人方面的法律后果(1)债权优先受偿破产案件宣告后,债权人的债权按照法定顺序优先受偿。
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清偿有担保的债权,然后用于清偿无担保的债权。
(2)债权范围确定破产案件宣告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确定。
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的申报情况,确定债权人的债权数额。
(3)债权实现风险增加破产案件宣告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风险增加。
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部分债权人可能无法得到全额清偿。
3.破产管理人方面的法律后果(1)接管债务人财产破产案件宣告后,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负责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变现。
(2)管理债务人企业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债务人企业,对企业进行整顿、重整或清算,以实现债务人的债务清偿。
(3)承担法律责任破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违反法律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其他方面的法律后果(1)破产费用破产案件宣告后,破产费用由破产财产支付。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破产财产的管理费、破产财产的变卖费等。
破产程序开始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破产程序的启动破产程序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受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实现对债务人财产的清算、分配和重整的一种法律程序。
破产程序的启动,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受理破产案件的过程。
二、破产程序开始的法律后果1. 破产程序的启动对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法律后果(1)债务人方面1)债务人丧失对财产的管理权。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将丧失对自身财产的管理权,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
2)债务人不得单独处置财产。
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债务人不得单独处置其财产,包括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
3)债务人不得单独清偿债务。
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债务人不得单独清偿债务,必须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定和债权人的要求进行。
4)债务人不得进行新的经营活动。
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债务人不得进行新的经营活动,以避免增加债务。
(2)债权人方面1)债权人获得破产债权。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将获得破产债权,即其在债务人破产财产中享有的债权。
2)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债权人有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按照债权比例获得清偿。
3)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破产程序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优先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受偿。
4)债权人不得单独追讨债务。
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债权人不得单独追讨债务,必须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定和债权人的要求进行。
2. 破产程序开始对其他相关主体的法律后果(1)担保人方面1)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减轻。
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将相应减轻,即担保人只需在剩余的破产财产中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以弥补其因破产而产生的损失。
(2)其他债务人方面1)其他债务人不得单独追讨债务。
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其他债务人不得单独追讨债务,必须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定和债权人的要求进行。
宣布破产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破产现象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宣布破产的法律后果公告如下:一、破产申请的提出1. 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3. 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宣告其破产。
二、破产程序的法律后果1. 财产保全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债务人,并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债务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股权、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2. 破产财产的接管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理、保管和处置。
3. 破产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
破产债权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债权、有价证券债权、知识产权债权等。
4. 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3)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在分配过程中,如有剩余,按照债权人持有债权的比例进行分配。
5. 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2)确定破产债权;(3)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4)实施破产财产分配;(5)终结破产程序。
三、破产程序的法律后果1. 债务人丧失对破产财产的控制权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债务人丧失对破产财产的控制权,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处置。
2. 债务人的财产权利受限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权利受到限制,如不得转让、设定担保等。
3. 债务人的民事责任债务人因破产而产生的债务,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予以免除。
但债务人因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不在此限。
破产案件的法律效果(3篇)

第1篇一、破产案件概述破产案件,是指企业或个人因债务无法清偿,依法申请破产,由人民法院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的案件。
破产案件的法律效果涉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债务清偿、企业资产的处置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破产案件的法律效果。
二、破产案件对债权人的法律效果1. 债权确认破产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债权进行确认。
债权人有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应当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是否存在。
确认后的债权,债权人有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
2. 债权保全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申请财产保全: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2)申请债权保全: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债权。
3. 债权分配破产案件审理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债权人按照债权数额和清偿顺序获得相应的清偿。
4. 债权追偿破产案件审理终结后,债权人未能获得足额清偿的,可以向破产管理人追偿。
破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处理债权追偿事宜。
三、破产案件对债务人的法律效果1. 债务清偿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应当依法清偿债务。
债务人应当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务,破产管理人应当对债务进行审查,确认债务是否存在。
2. 财产保全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应当依法保全自己的财产。
债务人不得擅自处分财产,否则,破产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3. 财产处置破产案件审理终结后,债务人应当依法处置自己的财产。
债务人应当将财产依法转让或者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4. 债务免除破产案件审理终结后,债务人依法免除部分债务。
债务人免除的债务,债权人不得再行追偿。
四、破产案件对企业资产的法律效果1. 资产保全破产案件受理后,企业资产应当依法保全。
企业不得擅自处分资产,否则,破产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破产案件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破产案件是指债务人因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法律规定申请破产或者被债权人申请破产而进入破产程序,经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
破产案件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对债务人、债权人、破产财产、破产费用、破产程序等方面的影响。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对破产案件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二、债务人方面的法律后果1. 债务人丧失对企业财产的管理权破产案件启动后,债务人丧失对企业财产的管理权,破产财产的管理权由破产管理人行使。
债务人不能再自行处理、处分破产财产,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债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破产案件中,债务人需承担清算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财产清单、申报债权、协助债权人调查等。
债务人如未履行清算责任,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3. 债务人财产分配破产案件中,债务人的财产将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分配完毕后,债务人剩余财产为零,债务人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三、债权人方面的法律后果1. 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破产案件中,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破产程序确保债权人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获得清偿,优先保障无担保债权人和优先权债权人的权益。
2. 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机会减少破产案件中,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机会减少。
由于债务人财产有限,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全部债权清偿。
3. 债权人可能承担部分责任在破产案件中,如果债权人存在欺诈、恶意等情形,可能承担部分责任,如赔偿债务人财产损失等。
四、破产财产方面的法律后果1. 破产财产分配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将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分配完毕后,破产财产为零。
2. 破产财产变现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需要变现,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变现过程中,可能涉及财产评估、拍卖等环节。
3. 破产财产增值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可能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增值。
增值部分将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五、破产费用方面的法律后果1. 破产费用承担破产案件中,破产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审计费用等。
破产引起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破产的概念及特征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法定程序,经法院宣告,对其全部财产进行强制清算,以公平清偿债权人债务的法律制度。
破产具有以下特征:1. 破产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
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是破产的前提。
2. 破产是依法进行的。
破产程序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包括申请、受理、审理、清算、破产终结等环节。
3. 破产是对债务人全部财产进行强制清算。
破产清算人依法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4. 破产是对债权人债务的公平清偿。
破产清算人依法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公平清偿,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破产引起的法律后果1. 债务人丧失对财产的控制权破产宣告后,债务人丧失对财产的控制权。
破产清算人依法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
债务人不得擅自处分财产,否则,破产清算人有权撤销其处分行为。
2. 债权人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破产宣告后,债权人的权利受到限制。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不得单独行使债权,必须通过破产清算人行使债权。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不得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但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人行使债权。
3. 债务人财产的分配顺序破产清算人依法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算,债务人的财产按照以下顺序分配:(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破产财产的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包括破产宣告前债务人欠付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3)税收:包括破产宣告前债务人欠付的税款。
(4)普通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债务人欠付的普通债权。
4. 债权人权利的实现破产宣告后,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其权利:(1)参加破产清算程序,通过破产清算人行使债权。
(2)申请债权确认: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人确认其债权,破产清算人确认债权后,债权人可以按照破产程序受偿。
(3)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对破产清算人的工作报告和清算方案进行审议,对破产清算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个人申请破产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债务问题日益凸显。
在面对无法偿还的债务时,部分个人可能会选择申请破产。
破产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旨在帮助债务人摆脱困境,实现经济重生。
然而,个人申请破产并非一帆风顺,其中涉及诸多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个人申请破产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一、破产申请的受理与审查1. 破产申请的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确认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条件。
2. 破产申请的审查人民法院在审查破产申请时,主要关注以下方面:(1)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是否达到破产界限;(2)债务人的债务是否真实存在;(3)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破产清算与破产财产分配1. 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变现,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
破产清算过程中,债务人丧失了对财产的控制权。
2. 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是指将破产财产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如下:(1)优先偿还破产费用;(2)优先偿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3)偿还其他债务。
三、个人破产的法律后果1. 债务清偿个人申请破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偿还债务。
破产程序结束后,债务人的债务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清偿。
然而,破产并不能免除所有债务,如税款、罚款等不得通过破产程序清偿。
2. 债权人权益受损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一方面,破产财产有限,可能无法满足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另一方面,破产程序过程中,部分债权可能因时间延误而无法得到清偿。
3. 个人信用受损个人申请破产将对其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破产记录将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影响个人在未来的贷款、信用卡等信用活动中。
4. 失业风险增加破产程序结束后,债务人可能面临失业风险。
一方面,破产企业可能被清算,导致债务人失去工作;另一方面,破产记录可能会影响债务人找到新的工作。
受理破产案件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破产案件是指企业因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等原因,依法申请破产,由人民法院受理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的案件。
破产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法律后果严重,对当事人、债权人以及企业自身都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受理破产案件的法律后果入手,分析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法律后果以及应对策略。
二、受理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1. 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企业因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等原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2.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审查。
经审查认为符合破产条件的,应当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3. 破产宣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依法进行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后,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
4. 破产财产的清理与分配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清理与分配。
5. 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丧失债权。
三、受理破产案件的法律后果1. 债权人权益受损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的债权可能无法全部实现,甚至无法实现。
这是因为破产财产有限,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
2. 债务人信誉受损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的信誉会受到影响,可能导致合作伙伴、供应商等不再与其合作,进一步加剧经营困境。
3. 企业资产流失破产案件受理后,企业资产可能会被债权人瓜分,导致企业资产流失。
4. 员工权益受损破产案件受理后,企业可能会进行裁员、降薪等举措,导致员工权益受损。
5. 社会稳定受到影响破产案件受理后,可能导致企业周边的产业链、供应链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四、应对策略1. 债权人(1)密切关注破产案件进展,及时了解破产财产分配情况。
(2)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维护自身权益。
(3)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依法维权。
2. 债务人(1)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2)制定合理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保障债权人权益。
(3)争取和解、重整等途径,减少破产损失。
破产及其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破产概述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企业,对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变现,清偿债务的活动。
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
二、破产的法律后果1. 债权人权利的保护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破产申请受理后,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的财产由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民事行为受管理人监督。
(2)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不得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除外。
(3)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被查封、扣押、冻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的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 债务人权利的限制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不得转让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但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除外。
(2)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不得免除债务,但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3)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不得设立新的债务,但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除外。
3. 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是破产程序的核心环节。
破产财产分配的原则是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2)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分配时,应当优先保障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的支付。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4. 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终结是指破产企业的财产分配完毕,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不得再行设立新的债务,债权人不得再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后果包括:(1)债务人丧失法人资格,其财产归债权人所有;(2)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3)破产企业的职工失业,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
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如果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这一制度价值,故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热门城市:泰来县律师固阳县律师井陉县律师甘南县律师海勃湾区律师正定县律师克山县律师海南区律师在向法院申请破产之后,可能会产生一些法律效力,主要是针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的,但很显然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
接下来,小编就来为您详细解析▲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
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
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务人对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只有到破产宣告时才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财产。
这势必造成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不周全保护,笔者建议在新破产法起草过程中予以充分注意。
▲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如果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这一制度价值,故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但债务人正常生产所必需的除外。
但何为“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以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而继续进行生产经营为前提;第二,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必须征得法院或专门机构同意。
▲3、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这里主要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文秘人员)等进行必要的限制。
具体地讲自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第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所有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印章和其他物品;第二根据法院、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第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或监督人的询问;第四,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申请破产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破产是指债务人因债务不能清偿,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程序。
破产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也给予债务人重新开始的机会。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申请破产后的法律后果。
二、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1. 债务人丧失对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破产宣告后,债务人丧失对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债务人企业。
管理人负责处理债务人的财产,包括清算、变卖、分配等事宜。
2. 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宣告后,债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未申报的债权,视为放弃债权。
3. 债权清偿顺序破产宣告后,债权清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破产费用:包括管理人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2)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3)税款;(4)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清偿。
4. 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管理人根据破产程序,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变卖、分配等行为。
破产清算结束后,债务人被注销,企业法人资格消灭。
三、破产重整的法律后果破产重整是指债务人因经营困难,经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通过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协商,达成重整协议,使债务人恢复生产经营,实现债务清偿的一种法律程序。
1. 债权人权利受限破产重整期间,债权人的权利受到限制,包括:(1)不得对债务人提起诉讼;(2)不得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3)不得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2. 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应当制定重整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债务人应当按照重整计划执行。
3. 重整成功的法律后果重整成功后,债务人恢复生产经营,实现债务清偿。
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债务人的债务得到解决。
四、破产和解的法律后果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因经营困难,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债务人和债权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债务的一种法律程序。
简述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对债务人的法律后果1. 债务人财产的保全破产受理后,债务人的财产进入保全状态。
法院将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债务人恶意处置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
2. 债务人经营活动的限制破产受理后,债务人不得进行新的经营活动,原有的经营活动也受到限制。
债务人必须按照破产程序的要求,向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的监督。
3. 债务人对外负债的限制破产受理后,债务人不得对外新增负债。
债务人原有的债务,除破产法规定可以免除的债务外,其他债务均需在破产程序中清偿。
4. 债务人财产的清算破产管理人将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将债务人的财产变现,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权。
二、对债权人的法律后果1. 债权的申报与确认破产受理后,债权人有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重要环节,债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申报义务。
破产管理人将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人的债权。
2. 债权的受偿顺序破产法规定了债权的受偿顺序,破产财产在清偿过程中,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债权人的债权按照受偿顺序受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得到优先满足。
3. 债权的保全破产受理后,债权人的债权进入保全状态。
债权人有权要求破产管理人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债务人恶意处置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对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后果1. 管理人资格的取得破产受理后,法院将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
破产管理人取得管理人资格,有权代表债务人参与破产程序,履行管理职责。
2. 管理人的职责破产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编制破产财产清单,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破产程序,维护债权人利益。
3. 管理人的责任破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债权人利益。
破产管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法律后果1. 债务人关联方的责任破产受理后,债务人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债权人利益。
受理破产申请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破产申请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资不抵债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
一旦破产申请被受理,企业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企业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1. 企业法人资格暂时丧失破产申请受理后,企业法人资格暂时丧失。
这意味着企业在破产程序期间,不得进行新的经营活动,原有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可能受到影响。
2. 企业财产进入接管状态破产申请受理后,企业财产将进入接管状态。
接管人由人民法院指定,负责对企业财产进行保管、清理、评估、变现等。
在此期间,企业财产不得被侵占、挪用。
3. 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应当依法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
人民法院将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和优先受偿权。
4. 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是破产程序的核心环节。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税款、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制定,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由人民法院裁定。
5. 企业清算破产申请受理后,企业进入清算阶段。
清算组负责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包括:债权债务清理、财产变现、分配财产等。
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有权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追偿。
6. 企业注销登记破产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企业登记。
注销登记后,企业法人资格正式消灭。
三、企业应对破产申请受理的策略1. 主动与债权人沟通破产申请受理后,企业应主动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债权人的诉求,争取达成和解。
同时,企业应积极向债权人披露相关信息,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
2. 优化债务结构企业应通过债务重组、债务置换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负担。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重组可能成为企业走出困境的重要途径。
3. 寻求专业法律援助破产申请受理后,企业应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了解破产程序中的法律风险和应对策略。
个人破产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破产是指自然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法定程序宣告破产的法律状态。
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确立是为了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促进经济秩序的稳定。
本文将从个人破产的法律后果出发,探讨其在财产处理、信用记录、再就业等方面的影响。
二、财产处理的法律后果1. 财产清算:个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法院将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债务人的财产清算。
破产管理人将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盘点、评估,依法拍卖或变卖,以偿还债务。
2. 债权人申报:在财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有权申报债权。
破产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对债权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偿还。
3. 无财产可供分配: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破产管理人将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此时,债权人将无法获得全部债权清偿。
4. 优先权债务:在个人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享有的优先权债务将优先于普通债务得到偿还。
三、信用记录的法律后果1. 信用污点:个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债务人的信用记录将受到严重影响。
破产记录将伴随债务人一生,影响其在银行贷款、信用卡申请、租房等方面。
2. 信用修复:个人破产程序结束后,债务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在信用修复期间,债务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偿还债务,以改善信用记录。
四、再就业的法律后果1. 就业歧视:个人破产申请人可能在求职过程中遭受就业歧视。
部分企业或单位担心破产申请人的经济状况,不愿意录用他们。
2. 复业机会:个人破产申请人在破产程序结束后,可以通过努力改善自身条件,重新获得就业机会。
3. 复业政策:我国政府为鼓励个人破产申请人重新就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如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等。
五、其他法律后果1. 债务免除:个人破产程序结束后,债务人的债务将依法免除。
但债务免除仅限于破产程序中确认的债务。
2. 罚款和拘留:在个人破产过程中,若债务人存在欺诈、故意隐瞒财产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罚款和拘留等处罚。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商法》考点:破产法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商法》考点:破产法国家司法考试三卷《商法》考点:破产法导语破产法是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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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概述(一)破产的概念按照现代的破产法概念,破产首先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并不等同与传统意义上的破产事件,因为它并不必然地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债务和债权人可以有各种不同选择,包括:和解程序、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而并不以清算为唯一程序手段。
(二)宣告破产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要求和解、重整、清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三)破产案件的管辖(1)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在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法院管辖;(2)基层法院管辖县级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法院管辖地级市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案件;2.破产的程序(一)破产案件的提出和受理(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注意:对于债权未到期的请求权人无资格申请破产,但享有参加破产程序的权利(2)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说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债权清册;但法院对下列情形不予受理: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二)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由法院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胜任职务的,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更换;管理人的职权包括:(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并制作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三)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果(1)对债务人的约束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即使债务人为了正常生产经营必需的情况下也不得支付;(2)对债权人的约束①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能通过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债权人不得个别追索债务,也不能向法院提起新的民事诉讼;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不得行使优先权;(3)对其他民事诉讼的影响①民事诉讼程序的中止和终止②民事执行程序的中止③财产保全的中止(四)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是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企业仍实际占有的财产;而破产财产是指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但下列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等法律关系而占有的他人财产;(2)特定物买卖中,债务人作为出卖人尚未将标的物转移但买受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或债务人作为买受人尚未收到标的物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货物;(3)尚未办理产权或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4)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注意:对于已作担保物的财产仍属于债务人财产;但不属于破产财产;(五)债权人会议(1)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和地位债权人会议是指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其法律地位为:①债权人自治原则②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对破产程序的进行负有全面责任,在债权人之间保持中立。
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破产申请受理的概念破产申请受理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破产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予以受理的行为。
破产申请受理是破产程序启动的关键环节,也是破产法规定的重要法律制度。
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1. 破产程序的启动破产申请受理意味着破产程序的启动,破产申请人、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相关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破产程序启动后,债务人将被置于破产管理人监督之下,债务人的财产将被接管,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等事宜将由破产管理人负责。
2. 债权申报与确认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破产管理人负责审查债权人的申报材料,确认债权人的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途径,也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3. 破产财产的管理与变价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
破产财产的管理包括保管、清点、评估、拍卖等。
破产财产的变价是指将破产财产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转化为货币,以清偿债权人的债权。
4. 破产债权的分配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对破产债权进行分配。
破产债权的分配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即先偿还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再偿还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债权分配完成后,如有剩余财产,应退还给债务人或者其继承人。
5. 债务人权利的限制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的权利受到限制。
债务人不得对破产财产进行处分,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此外,债务人不得参与破产程序的决策,如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破产财产的分配等。
6.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管理人承担以下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2)审查债权人的申报材料,确认债权人的债权;(3)召集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进行表决;(4)执行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实施破产财产的分配;(5)向人民法院报告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
7. 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程序可能因以下原因终结:(1)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无剩余财产;(2)破产人重整成功,破产程序终止;(3)破产人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破产程序终止。
宣告破产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破产是指企业因经营不善、债务负担过重等原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对其全部资产进行清算、分配,以偿还债务的法律程序。
宣告破产是企业面临的一种极端困境,其法律后果涉及债权人、债务人、企业员工等多方利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
二、债权人方面的法律后果1. 债权实现方式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债权:(1)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债权进行登记。
(2)参与债权人会议: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和解协议、重整计划等进行表决。
(3)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债权人按照债权数额、债权类型等因素,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2. 债权清偿顺序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管理人报酬、诉讼费等。
(2)共益债务:包括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费用,以及对债务人财产的保管、维护、运输等费用。
(3)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5)普通债权。
3. 债权清偿比例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债务人方面的法律后果1. 债务免除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不再承担破产程序中未清偿的债务。
2. 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破产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3.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破产程序开始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工作。
四、企业员工方面的法律后果1. 工资、福利待遇破产程序开始后,企业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破产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重新就业破产程序终结后,企业员工有权重新就业,但原劳动合同终止。
3. 社会保险转移破产程序开始后,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转移至新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
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意义(3篇)

第1篇一、破产案件受理概述破产案件是指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案件。
破产案件受理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行为。
破产案件受理是破产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对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整个社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二、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意义1.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破产案件受理有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往往面临着财产无法追回的风险。
破产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优先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破产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将依法调查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和优先级,为债权人的权益保障提供法律依据。
(2)保全债务人财产:破产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债务人恶意处置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3)实现债权清偿:破产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优先偿还债权人的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促进债务人重整、和解破产案件受理有助于促进债务人重整、和解。
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可以依法申请重整或和解,以改善其财务状况,实现债务的合理清偿。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重整: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继续经营,以实现债务的合理清偿。
(2)和解: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对债务进行合理调整,以实现债务的清偿。
3.维护社会稳定破产案件受理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导致债务人无法继续经营,进而引发失业、经济波动等问题。
破产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促进债务的合理清偿,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4.优化资源配置破产案件受理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
在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将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将无效的资产转化为有效的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简述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破产案件受理的概念破产案件受理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破产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条件后,决定受理该破产案件的行为。
破产案件受理是破产程序启动的关键环节,标志着破产程序的正式开始。
二、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1. 对债务人的法律后果(1)债务人财产进入保全状态。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的财产进入保全状态,债务人不得处分其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出租等。
保全措施有利于防止债务人恶意处置财产,保障债权人权益。
(2)债务人丧失对财产的管理权。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丧失对财产的管理权,其财产由管理人接管。
管理人依法负责债务人财产的保管、处分、清偿等事宜。
(3)债务人不得单独清偿债务。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不得单独清偿债务,必须经管理人同意或者破产程序决定。
否则,该清偿行为无效。
(4)债务人不得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不得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已提起的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止。
2. 对债权人的法律后果(1)债权申报。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环节。
(2)债权审查。
管理人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是否存在、数额是否准确、有无优先权等。
审查完毕后,管理人应当编制债权表。
(3)债权分配。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管理人按照债权表对债权人进行债权分配。
债权人有权按照债权比例获得破产财产的分配。
(4)债权追索权。
债权人有权向管理人追索债权。
如果管理人未履行追索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3. 对其他当事人的法律后果(1)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担保人的权利。
破产案件受理后,担保人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
例如,债务人提供的抵押、质押物不得转让;保证人不得行使代位权等。
(2)破产企业职工权益。
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例如,职工工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待遇应当得到保障。
(3)破产程序中的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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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称破产信托人,大陆法系称破产管理人。
破产案件在受理之后能够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呢?赢了网小编希望下文可以帮助到您。
1.债务人及债务人有关人员不能对个别债权人再进行清偿。
2.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占有人强调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如故意违反规定,使债权人遭受损失,则要求其承担责任,具体责任为不能免除其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义务。
3.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管理人要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成立的,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4.对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妥善保管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等文件资料。
5.保全措施和执行程序《破产法》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一经进入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该中止。
税务机关所采取的税收强制措施实际上就相当于法院的执行程序,应该中止。
6.民事诉讼程序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尚未审结,所有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都应当中止。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该诉讼或仲裁继续进行。
如果在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以后,涉及到有关债务人民事诉讼的话,这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第八十三条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该项费用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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