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免抵退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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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免抵退实务

进料加工免抵退实务
摘自财税[2023]39号
出口退税日常申报流程图
案例分析:
某生产型出口企业2023年1月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备案进口料件1000万元, 出口额2000万元,料件在2023年1月份报关进口,但出口分别在1月实现500万元,2月 实现1500万元(均在当月收齐全部单证)。1月取得国内进项税额100万元,2月没有国 内进项税额,内销销售收入1月、2月均为0,手册在3月进行核销申报其中有100万进口 料件结转其他手册,3月无出口也无内销业务,本手册出口成品旳征税率为17%,退税 率为13%
3月份免、抵、退税计算。 因为手册进行核销操作,手册实际使用旳进口料件只有900
万,需重新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900 ×(17%-13%) =36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900 ×13%=117万元 因为前期申报时按实耗法计算措施已计算相应抵减额,本月只需 按实际情况计算相应数据后结转下月调整 需调整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万元 需调整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3万元
主管税务机关完毕年度核销后,企业应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 中旳“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案例分析:
某生产型出口企业2023年1月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备案进口料件1000万元, 出口额2000万元,料件在2023年1月份报关进口,但出口分别在1月实现500万元,2月 实现800万元(均在当月收齐全部单证)。1月取得国内进项税额100万元,2月没有国 内进项税额,内销销售收入1月、2月均为0,本手册出口成品旳征税率为17%,退税率 为13%
2.当期免抵退税额旳计算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指南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指南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指南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主要包括计划分配率备案和免抵退核销两部分,十二个步骤的操作。

一、计划分配率备案生产企业在使用新系统第一次进行进料加工申报前,应该做计划分配率备案。

每个企业只做一次备案。

备案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计划分配率。

企业以后年度核销前计划分配率沿用上年的计划分配率,核销后的计划分配率按照年度核销的实际分配率确定,没有核销的继续沿用上年的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备案在申报系统中分为五个操作步骤:1、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点击“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录入备案数据。

如图:备案所属期为系统升级后首次申报包含进料加工业务的免抵退税所属期的前一个月。

如企业申报的所属期“201307”中包含进料加工业务,企业应在所属期“201307”免抵退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属期为“201306”的《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及电子数据(按照201306计入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1)对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期间有过核销的直接点击右上边的“采集备案”,系统自动生成此期间已核销手续的相关数据。

对生成的数据系统允许进行修改。

如果自动采集数据不完整的(主要是分配率超出0-100%的手册),应手工录入。

(2)对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期间没有核销的,以及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需要在此进行备案数据点击上边的“增加”录入。

没有核销的企业选择已登记的比较合理的一本手册进行录入;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按首本手册进行录入。

2、计划分配率备案申报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中点击“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如图:注意所属期为“201306”。

3、计划分配率备案表打印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点击“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12号公告附件3)。

如图:企业应在办理所属期201307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前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打印《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审核后进行反馈。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货物“免抵退”税实耗法实例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货物“免抵退”税实耗法实例

【例】某生产企业2007年6~7月发生下列业务(该企业××出口货物征税率l7%,退税率13%)。

6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本月从国外进口甲材料l0吨,到岸价格l 040万元(折算人民币金额),使用的海关手册号为C42296320067,海关全额保税,该企业无上期留抵税额。

依有关单据,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甲(进口料件) 10 400 000贷:应付账款——国外进料10 400 000(2)本月从国内购入乙材料40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已入库,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乙 4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 000贷:应付账款 4 680 000(3)本月发生内销收入300万元,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 3 51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3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 000(4)本月发生出口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离岸价格计150万元(折算人民币金额),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 1 5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l 500 000(5)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000×(17%一l3%)=6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0 000在次月,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做如下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留抵进项税额=510 000一(680 000—60 000)一0=-110 000元(6)本月收齐3~5月部分出口货物的单证,到岸价格110万元(折算人民币金额),实际支付海运费和保险费8万元(换算人民币金额),到退税机关进行申报,做如下计算:当月免抵退税额=(1100000—80000)×13%=132600元当月期末留抵税额ll0000<当月免抵退税额132600当月应退税额=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10000元当月应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一当月应退税额=132600一110000=22600(元)(7)7月初,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确认应退税额ll0000元,免抵税额为22600元。

财务管理资料“免抵退”税操作实务

财务管理资料“免抵退”税操作实务

2、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系统中增值税申报表的录入通过"基础数据采集"菜单下"增值税申报本次项目录入"点击"增加"按钮,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有关数据。

主要本次项目录入合适的内容如下:(1)免抵退销售额:指当期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

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一致;(2)免抵销售累计:指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数(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

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数一致;(3)不得抵扣税额: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

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致;(4)不得抵扣累计: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数。

(出口明细录入后在填增值税申报表时此栏自动生成)。

要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数一致;(5)销项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栏"销项税额"录入;(6)进项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2栏"进项税额"录入;(7)上期留抵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录入;(8)进项税额转出: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录入;(9)免抵退应退税额:指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上期免抵退应退税额(上期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出口货物免抵退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自动生成到本期的增值税申报表中,不用再人工录入。

(10)应抵扣税额:相关系统自动生成。

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7栏"应抵扣税额"一致;(11)实际抵扣税额:相关系统自动生成。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的计算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的计算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的计算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规定进料加工是指企业为加工生产出口货物,而从国外进口原辅材料,经过加工生产成制成品后再行复出口的业务。

(一)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货物复出口的,对其进口料件应先根据海关核准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填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生产企业)》,报经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请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准许其在计征加工成品的增值税时,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率和退税率计算不予抵扣或退税额抵减额,从不予抵扣或退税税额中予以扣除。

货物出口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其“免、抵、退”税时,也应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应抵扣税额并予扣减。

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须按下列公式计算“免、抵、退”税额:A、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B、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C、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额抵减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1、如当期应纳税额?0,则:当期应退税额=02、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3、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D、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实务: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例如,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厨房用品,产品销往欧美国家,属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

2013年5月10日,公司与国外客户JOHNSON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销售合同,合同总价为FOB价10万美元。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产品生产线出现问题,出货延期导致船期拖延,公司自营报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显示的成交方式是FOB,报关金额为10万美元。

对于延迟船期的损失,在与国外客户反复协商后决定,这批货物的海运费由国内公司承担,不再向国外客户收取。

对于此笔业务,报关单上注明FOB价10万美元,公司又支付海运费1万美元,该公司是按10万美元申报免抵退税,还是按冲减海运费后的9万美元申报免抵退税(假设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对于这一问题,存在两种观点:有的认为应当按照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货物离岸价10万美元申报计算免抵退税额;有的认为应当按照冲减1万美元海运费后的余额9万美元申报计算免抵退税额。

 根据财税〔2012〕39号文件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依据。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因此,出口报关单或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并不完全等同于免抵退税额计算的依据。

 结合上述案例来看,公司出口合同和出口报关单都是FOB价格,按照FOB价格术语,公司就不应当再支付海运费。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2)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2)

第一章业务描述1概述1.1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第二条第(十)项。

1.2 业务概述一、办理时限每年度4月20日前。

二、提交资料(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及电子数据。

(二)海关出具的盖有海关验讫章的电子手(账)册《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批次)表》。

(复印件)(三)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一)核销申报:按规定的期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及电子数据。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会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12号公告附件5)(二)确认实际分配率对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的实际分配率进行确认:1.若确认相符的,在该表上填写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交回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则按照确认的实际分配率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12号公告附件7)交企业,企业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调整前期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若不能确认相符的,核对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手(账)册核销数据以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根据数据缺失或不一致的情况,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填报《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12号公告附件6-1、附件6-2),将电子数据和相关表格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会重新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再反馈给企业重新确认。

1.3 流程图第二章操作指引2申报阶段2.1第一步: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2.1.1 操作说明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如下图),进入数据采集界面。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与“进料加工”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 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为:㈠、1、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红字)贷应交税金-应和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红字)㈡、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的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1、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和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当期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贷应交税金-应和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红字)㈢、应退税额的计算①如当期应纳税额≥0,则:当期应退税额=0②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③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绝对值-当期应退税额㈣、免抵税额的计算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是指一个纳税申报期;征税率和退税率是指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免抵退税方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免抵退税方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免抵退税方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相关规定,结合辽宁省加工贸易开展的实际情况,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现解读如下: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一、目前,辽宁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实行什么方法?目前,辽宁省生产企业(除1户外)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实行购进法。

二、实行实耗法的原因是什么?实行实耗法更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

实行购进法时,出口企业当期购进的全部免税进口料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这与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核算不符,若企业有间接出口业务或出口不同退税率商品时,其计算结果更加不准确,对企业经营决策影响很大。

而实行实耗法时,出口企业当期出口货物实际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可有效解决购进法下存在的生产与消耗不匹配的问题。

三、实行实耗法的具体时间?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实行实耗法前企业应做哪些准备工作?出口企业应在2012年7月份申报期前修改申报系统相关配置。

具体操作方法为:1.修改进料计算方法。

点击系统维护,选择系统配置项下的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点击修改,选择进料计算方法,将2购进法改为1实耗法,点击保存,系统保存后重新进入,进料计算方法修改完成。

2.选择进料免税证明开具方式。

点击系统维护,选择系统配置项下的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在进料免税证明开具方式项目中选择单证齐全开具进料免税证明,点击确认,修改完成。

五、对于实行购进法期间未执行完毕的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应如何处理?为了确保数据准确性,应对实行购进法期间未执行完毕的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进行清算。

具体操作方法为:出口企业应在2012年7月份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手(账)册阶段性核销手续,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估算已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并据此对《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中已录入的未耗用进口料件金额用红字冲减并核销该手(账)册。

生产企业免抵退举例

生产企业免抵退举例

生产企业“免、抵、退”1.“免”税,是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等级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扣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举例说明(一)高新材料10月份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购进进口料件价格80万美元,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销售收入(FOB)100万美元,内销收入(不含税价)80万人民币,本期进项税额60万元,销项税率为17%,退税率为16%,汇率为6.31.计算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80*6.3*(17%-16%)=5.04万元(进口环节已经免税17%,不能再重复抵扣)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6.3*0.01-5.04=1.26万元(出口销售税率17%,退税率16%,差额1%(出口销售额*1%)需进项税转出至成本)2.计算期末留抵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3.6-(60-1.26)]=45.14万元3.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80*6.3*16%=80.64万元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6.3*16%-80.64=20.16万元4.计算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即45.14大于20.16万元),故应退税额为20.16万元5.计算免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0。

进料加工出口免抵退实务讲义

进料加工出口免抵退实务讲义

进料加工出口免抵退实务讲义日期:目录•进料加工贸易概述•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进料加工免抵退实务操作•免抵退税风险防范与调整•进料加工贸易企业案例分析进料加工贸易概述进料加工是指国内企业以自身的名义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等,在国内进行加工、制作,并将成品复出口到国外的贸易形式。

进料加工是一种以增值为目的的贸易方式,通过进口料件和成品之间的价格差来实现收益。

进料加工的定义国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需要,主动从国外进口料件,并自主决定成品出口的品种、数量、价格等。

主动性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灵活调整,例如可以随时调整进口料件的数量和品种,以适应生产需求的变化。

灵活性通过进口料件和成品之间的价格差,企业可以获得收益。

收益性签订合同进口料件国内加工成品出口01020304国内企业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料件的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国内企业向国外供应商支付货款并安排进口料件的运输。

国内企业对进口的料件进行加工、制作,生产出成品。

将成品复出口到国外,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出口报关和退税等手续。

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出口退税政策退税政策的基本概念01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或服务免征关税后,再退还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增值税。

这是国家为了促进出口、增强产品竞争力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退税政策的种类02根据不同的出口方式和商品类型,出口退税政策分为一般退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不同种类。

退税政策的申请条件03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出口退税,如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有实际出口业务等。

免抵退政策的含义免抵退政策是指对进料加工的出口业务,在海关对进口料件进行免税备案后,对出口成品在海关进行实际征税时,对所使用的进口料件进行相应的免、抵、退税处理。

免抵退政策的适用范围免抵退政策主要适用于进料加工方式进行出口的企业,如加工贸易企业等。

免抵退政策的计算方法免抵退政策有一套完整的计算方法,包括免、抵、退的概念、计算公式和操作流程等。

进料加工免抵退实务课件

进料加工免抵退实务课件

某贸易型企业免抵退税案例分析
分析步骤
01
02
1. 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 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03
某贸易型企业免抵退税案例分析
01
3. 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02
4. 比较当期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确定当期实际抵退税额
03
结论:该企业在本次申报中存在免抵退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情况,因此需要按 照规定缴纳税款。同时需要注意,贸易型企业在进料加工业务中通常不存在退 换货问题,因此免抵退税问题相对简单。
03
免抵退税实务操作
免抵退税预申报
预申报流程
企业在申报期内,需要先进行免 抵退税的预申报,主要是为了核 对税务系统中的数据是否与企业 的实际业务数据一致。
预申报的注意事项
预申报时,企业需要核对报关单 的电子信息,包括进项发票信息、 出口发票信息等是否与企业的实 际业务数据一致。
免抵退税正式申 报
免抵退实务的重要性
免抵退实务是进出口贸易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掌握免抵退实务能够 有效地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免抵退实务也是国家税收政策的一部分,掌握免抵退实务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遵守 国家税收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带来的风险。
免抵退实务还能够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资金管理和税务 筹划。
2. 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某出口企业免抵退税案例分析
3. 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4. 比较当期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确定当期实际抵退税额
结论:该企业在本次申报中存在免抵退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情况,因此 可以获得退税。
某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案例分析
背景介绍
某生产型企业主要生产机械设备,并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该企业进料加工业务中涉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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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购进法与实耗法的优缺点
购进法的优点:购进环节即参与模拟抵扣计算, 简单直观、便于操作。(与进项税额抵扣相似)
购进法的缺点: 1、申报手续重复操作。 2、企业核算不均衡。 3、核销环节必须监督企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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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耗法的优点: 1、手续简化。 2、体现均衡与配比。 实耗法的缺点: 1、核销手续集中办理,计算复杂。 2、计划分配率不准确会造成日后调整数较大。
实耗法,是根据事先确定的出口货物中所含 进口料件的比例(即:计划分配率),乘以 当月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得出耗用进口料 件的金额,在计算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 和抵扣税额”和“免抵退税” 时以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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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进法与实耗法的计算时间不同
购进法下,是在保税料件进口时,办理进 料加工免税证明,即时计算进口料件的扣 税金额。
实耗法下,保税料件进口时,不办理免税 证明,不计算扣税金额,而是在货物出口 后,根据当月进料加工的出口额和事先确 定的计划分配率计算确定扣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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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进法与实耗法的计算方法不同
主要是保税进口料件的计算口径不同。 购进法下,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
价格=进口料件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 征消费税 实耗法下,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 料件金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 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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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的确定
1、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15日 已办理过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的企业,经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2013年度进 料加工业务的计划分配率为该期间已核 销的全部手册的加权平均实际分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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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的确定

深圳市进料加工核销办法及部分免抵退税政策

深圳市进料加工核销办法及部分免抵退税政策

免抵退税申请条件
01
02Βιβλιοθήκη 03企业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在海 关办理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进料加工业务, 并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了进料加 工登记手续。
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资格,并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免抵退税审批程序
01
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抵退税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资 料。
政策特点三
免抵退税政策的实施需要企业满 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进出口 经营资格、会计制度、财务管理 规范等。
深圳市免抵退税政策注意事项
01
注意事项一
企业应准确理解和掌握免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确保符合相
关要求。
02
注意事项二
企业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计算方法和程序进行免抵退税操作,避免
出现误差。
企业凭免抵退税审批通知书办理免抵退税相关手续。
03
免抵退税政策具体规定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01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02
实际退税额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当期免抵退 税额计算公式,计算出免抵退税额。
根据企业实际出口额占全部销售额的 比例,计算出实际退税额。
03
免抵税额的计算
根据实际免抵退税额和实际退税额, 计算出免抵税额。
03
注意事项三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和准确。
深圳市免抵退税政策与其他政策的比较
与其他政策比较一
免抵退税政策与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在 适用范围、优惠力度和操作流程等方 面存在差异。
与其他政策比较二
免抵退税政策对于促进外贸发展和支 持企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 同时也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和操作难 度。

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附件2: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流程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设置。

1、数据备份。

点击申报系统菜单“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数据完整备份”,将系统数据备份以备操作有误时数据恢复。

2、修改系统配置设置。

点击申报系统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将“进料计算方法”栏数值修改为“1”(即“实耗法”)。

3、修改系统参数设置。

点击申报系统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点击“业务方式”页面,在“进料免税证明开具方式(实耗法时可设置)”选择“单证齐全开具进料免税证明”。

二、申报流程: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应以实际进料加工手(账)册按实耗法申报计算“免、抵、退”税。

1、进料加工业务的登记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在主管部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后或进料加工贸易电子账册启用新报核周期后,应于料件实际进口的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并与汇总申报资料一并提交申报。

(1)企业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时,应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采用纸质手册模式的企业应提供进料加工手册复印件;采用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提供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在首次获核发电子账册时应提供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在每次新报核周期开始时提供书面报告(企业自行填写,内容须包括电子账号、启用第几次报核周期、报核周期起止日等)。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填写要求进料登记册号(即“海关进料加工手册号”,下同):采用纸质手册模式和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发的手册号;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发的账册号+报核周期数,如:电子账册号为E53082001123的企业办理第12个核销周期登记时,应录入手册号为E5308200112312。

手册有效期:采用纸质手册模式和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准的手册有效期;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准的报核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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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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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存在免税进口原材料,对于免抵退税额需要进行抵减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 率
由于存在免税进口原材料,对于不得抵扣税额税额需要进行抵减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 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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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进料加工免抵退计算方法分为 一、购进法
二、实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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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实耗法下加工贸易出口退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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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
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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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行免抵退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
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
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 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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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 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 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 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 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 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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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的关系及区别
(一)、关系
1、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都是国际贸易组成部分。 2、加工贸易的发展必将促进一般贸易的扩大。加工贸易是一个“形成特定产业, 带动地方经济和技术发展,促进一般贸易”的动态发展过程,这是一个进口— —进口替代——加工贸易向一般贸易转向的渐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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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别
1、从货物来源角度分析,一般贸易货物主要从国内采购,加工贸易货物包含来自国 外(地区)的要素资源,在国内经加工或装配后复出口,突出地表现了加工贸易利用 国内和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特点。 2、从税收角度分析,一般贸易进口货物要缴纳进口环节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征 收进口环节税,而实行进口货物监管保税。 3、从进口与出口的联系角度分析,一般贸易的进口与出口是相对独立的,加工贸易 的进口是为出口服务的,出口成品必然包含了进口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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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
进料加工出口免抵退实务
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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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加工贸易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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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工贸易的定义
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 料(下称进口料件),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 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
免抵税额=0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90-32.5=57.5万元。
注:采用“实耗法”时,需要按当月实际出口额占预计全部出口额
的比例确定参与免抵退税计算的进口料件价值。
精的进口料件=1000÷2000×1500=750(万
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7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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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一般贸易相比,加工贸易政策体系有哪些特点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税。即进口料件暂免关税和增值税,加 工成成品复出口后核销。 2、除重点敏感商品外,进口免证。重点敏感商品主要有:粮、 棉、植物油、食糖、羊毛、化肥、原油等;易制毒化学品;可用 作原料的废料;国务院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特殊商品。 3、除不予免税和免领进口许可证件的少数商品外,对加工贸易 项下外商不作价提供的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免领有关 进口许可证件。
册或电子化手册的实际分配率确定。
摘自财税[201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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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日常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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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某生产型出口企业2012年1月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 备案进口料件1000万元,出口额2000万元,料件在2012年1月份报 关进口,但出口分别在1月实现500万元,2月实现1500万元(均在 当月收齐所有单证)。1月取得国内进项税额100万元,2月没有国 内进项税额,内销销售收入1月、2月均为0,手册在3月进行核销 申报其中有100万进口料件结转其他手册,3月无出口也无内销业 务,本手册出口成品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实行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海关签发的加工
贸易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所列的计划进出口总值计算计划
分配率。
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实际分
配率确定;新启用电子账册的,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纸质手
-13%)=30(万元); 应纳税额=0-(57.5-30)=-27.5(万元) 免抵退税额=(1500-750)×13%=97.5(万元); 应退税款=27.5万元; 免抵税额=97.5-27.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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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耗法:
1月份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1000÷2000×500=25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250)×(17%-
13%)=10(万元);
应纳税额=0-(100-10)=-90(万元);
免抵退税额=(500-250)×13%=32.5(万元);
应退税款=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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