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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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档案资料是教育机构办学情况的历史纪录,是上级管理部门对教育机构进行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参考资料,是衡量幼儿园管理水平的文字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档案管理人职责
(一)管理人职责:
1、专人监管此项工作;
2、归档资料要完整、系统;
3、保管资料要集中、立卷,一事一卷,案卷编页,防止资料丢失和损坏。
(二)长期保存的资料:
1、幼儿园申办、变更的申请及审批材料;
2、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政策法规文件;
3、幼儿园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幼儿园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材料;
5、幼儿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专项检查报告;
6、幼儿园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其批示;
7、设计幼儿园的教学计划、课程大纲、自编教材、讲义和典型教案;
8、幼儿园举行的大型活动记录(录像、照片、简报、奖章、奖品等);
9、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幼儿班级名册,幼儿毕业证书等;
10、幼儿各种测评量表。
(三)保存三年的资料:
1、教职工的招聘合同;
2、招生广告和简章;
3、课程设置表,幼儿、教师考勤表,幼儿作息时间表等;
4、教学日志,听课记录等;
5、家长的反馈意见;
(四)保存五年的资料:
1、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各种记账凭证和报销单据;
2、幼儿园根据情况在规定归档的范围。
二、文件管理制度
(一)公文:
1、办公室人员负责收文后立即拆封,分类登记;
2、编号并归档。
(二)园方文件:
1、办公室人员负责等级归档;
2、园长审批后发文,原稿和一份复印件编号存档;
3、应聘教师的资料归档。
三、教学学术档案制度
(一)教师学术档案:
1、教师学术档案由园长或教学主管负责收集填写;
2、学术档案是反映教师学术水平的依据;
内容:
(1)教育教学论文;
(2)专题研究成果;
(3)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
(4)个人工作考核纪录;
(5)优秀观摩活动记录。
3、教师学术档案由资料是保管。借阅学术档案须经园长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