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事物代理(档案托管)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6篇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6篇篇1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代理方)鉴于甲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有效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为了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特此协议如下:一、服务内容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处理。
2.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起草、审查和签订;劳动纠纷的协调调解;社会保险的缴纳和报销;劳动人事事项的咨询和处理等。
二、服务费用1.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甲方须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 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具体结算方式)。
三、服务期限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约定期限)止。
2. 在服务期限届满前,双方均可协商续签或终止本协议。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且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
2. 因违反保密条款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1. 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以上内容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订有效。
篇2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鉴于甲方为了方便管理和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特聘请乙方代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办理相关事宜,为确保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系列之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指南
系列之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指南一、劳动事务代理对象有哪些?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武进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办理代理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失业职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劳动合同书、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寸免冠近照2张、其他相关材料。
二、自由职业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镇劳动所出具的《劳动事务代理介绍信》、一寸免冠近照3张、其他相关材料。
3、被征地农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常州市武进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一寸免冠近照2张、其他相关材料。
三、劳动事务代理人员应参加哪些社会保险险种?依照我区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武进区劳动事务代理人员应参加职工大体养老保险,并同时参加职工大体医疗保险或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救助。
四、劳动事务代理人员如何办理代理及参保手续?一、自由职业者和被征地农人办理代理及参保手续(区人力资源市场1楼劳动事务代理中心2-4号窗口)→缴费(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67号窗口)→邮政储蓄开卡(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5号窗口)二、失业职工办理失业记录(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7号、8号窗口)→核发失业救济金(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24号窗口)→办理代理及参保手续(区人力资源市场1楼劳动事务代理中心2-4号窗口)→缴费(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67号窗口)→邮政储蓄开卡(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5号窗口)3、外地转武进的失业职工办理代理及参保手续(区人力资源市场1楼劳动事务代理中心2-4号窗口)→缴费(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67号窗口)→邮政储蓄开卡(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5号窗口)。
在实际缴费一月后凭《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事务代理申请表》和邮政扣款清单至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16号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接手续。
五、劳动事务代理人员办理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提供哪些材料?一、本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无经济收入证明,并经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审核;二、《常州市武进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3、《特困职工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五、《常州市武进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文号:粤劳社[2000]256号发布日期:2000-11-1执行日期:2000-11-1各市、县(区)劳动局、社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二000年十一月一日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保障社会化服务行为,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根据《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属中介服务性质,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不存在行政管理关系。
第三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由县(区)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也可指定相关机构负责,受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非劳动保障部门不得没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
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不得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
第四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的服务对象(一)广东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粤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三)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技工学校、"五大"(函大、业大、夜大、职大、电大)毕业生;(四)尚未就业或自谋职业的转业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及符合安置条件的随军家属;(五)流动就业人员;(六)因私出境人员、国际劳务输出人员;(七)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广东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八)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九)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机构可为委托方提供以下服务:(一)档案管理:保留劳动者原有身份、原技术等级(职称)、原已经确认的连续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接续手续;(二)代委托单位向有关部门申办招聘广告、用工申报合同鉴证、职称评定、护照办理等手续;(三)代委托方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手续;(四)应委托方要求,出具据实记载的证明材料;(五)代办职业培训报名、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等级的报考、评聘手续及出境定居,留学政审(含代办护照)等有关手续;(六)为用人单位代办流动就业人员就业证等证件;(七)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服务项目。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在我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是一种中介组织,负责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委托,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转移、退休手续申办等事项。
为了加强对其的管理,相关省市出台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那么《▲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这篇文章。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保障社会化服务行为,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根据《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和《企业职工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属中介服务性质,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不存在行政管理关系。
第三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由县(区)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也可指定相关机构负责,受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非劳动保障部门不得设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
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不得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
第四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的服务对象(一)广东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粤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三)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技工学校、“五大”(函大、业大、夜大、职大、电大)毕业生;(四)尚未建立或自谋职业的转业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及符合安置条件的随军家属;(五)流动就业人员;(六)因私出境人员、国际劳务输出人员;(七)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广东省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八)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九)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机构可为委托方提供以下服务:(一)档案管理:保留劳动者原有身份、原技术等级(职称)、原已经确认的连续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接续手续;(二)代委托单位向有关部门申办招聘广告、用工申报、劳动合同鉴证、职称评定、护照办理等手续;(三)代委托方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手续;(四)应委托方要求,出具据实记载的证明材料;(五)代办职业培训报名、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等级的报考、评聘手续及出境定居、留学政审(含代办护照)等有关手续;(六)为用人单位代办流动就业人员就业证等证件;(七)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服务项目。
社区在社会保障服务方面工作范围
社区在社会保障服务方面工作范围第一篇:社区在社会保障服务方面工作范围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我局对便民服务大厅进行了资源整合,设立了劳务输出、就业援助、失业保险、小额担保贷款等业务窗口,优化了各窗口的业务流程,实现了劳动保障业务的“一站式”服务。
为规范便民服务大厅各项业务办理,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现将便民服务大厅各窗口业务内容及流程予以公开。
一、劳务输出窗口经办业务: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业务流程如下:发布用工信息,对求职人员予以登记,组织求职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面试、体检,护送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入厂、安排上岗,并对被劳务输出人员进行跟踪服务。
二、就业(失业)登记窗口经办业务: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工调动手续、用工单位招聘登记、个人求职登记和企业用工备案。
各项业务均不收取费用。
业务流程如下:1、就业登记流程: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或副本)、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填写《个人求职登记表》、《就业登记表》及《就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五份,法人单位就业的须加盖公章),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就业登记手续办理后,持《就业人员花名册》到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窗口、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窗口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各窗口各留存一份《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再填写相关参保花名册。
灵活就业人员可持《就业登记表》、《就业人员花名册》及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签订窗口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续。
2、失业登记流程: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失业登记,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3、职工调动办理流程:职工在窗口领取并填写《工人商调表》,由调出、调入单位盖章后交到本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出具《职工流动介绍信》,转移职工档案。
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根据平等⾃愿的原则,接受⽤⼈单位或个⼈的委托,为其代理⼈事关系、托管档案、办理户籍⼊户及相关劳动保障具体业务的⼀种有偿服务。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档案托管、代办失业职⼯基本养⽼、基本医疗保险接续⼿续、代办⾃由职业者个⼈参加基本养⽼、基本医疗保险⼿续、劳动关系转移、退休及待遇申报、伤残评定、职业技能资格申办、出国政审、代理户籍关系及其它。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范围有哪些
1、各类企业招⽤的劳动者,包括: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合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2、辞职、解聘、未落实单位以及⾃谋职业和失业期满的企业职⼯。
3、各类院校毕业⽣和转业退伍军⼈。
4、有劳动⼈事代理要求的其他灵活就业⼈员。
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程序是什么
1、单位集体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须由单位⼯作⼈员持⼯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员花名册、职⼯个⼈档案,签订代理协议,确⽴代理关系。
2、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须持解除合同报告书、⾝份证、个⼈档案、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代理关系。
3、通过灵活就业形式⾸次办理就业⼿续的,须由本⼈填写《灵活就业⼈员登记表》、⾝份证、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代理关系。
四、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后如何缴费?
根据现⾏政策规定,个⼈在代理期间应参加养⽼保险和医疗保险,代理⼈员在代理期间养⽼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例分别是20%和9%,缴费基数可根据个⼈实际情况每年按市政府公布的在职职⼯社会平均⼯资的60%、80%、100%每年3⽉初⾃由选择。
代理⼈员应于每⽉5⽇前按协议要求及时⾜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1.06.27•【字号】冀劳社[2001]38号•【施行日期】200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1]38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为了完善我省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档案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暂作如下规定:一、凡在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统称“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统一委托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代管本单位人员人事档案的,应按照用人单位的性质参加养老保险。
属于企业性质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企业缴费标准和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于事业性质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照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标准和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
其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相应的制度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三、原属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分流自谋职业、辞职或者因开除、辞退等原因与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后,个人委托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代管档案的,可以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冀人发字(1996)33号)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缴费标准缴费的,其本人在我省实行企业职工个人缴费以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与在原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年限和以后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标准缴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照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岗位职责之劳动保障主要职责
劳动保障主要职责【篇一:劳动保障所主要工作职责】劳动保障所主要工作职责1、政策宣传。
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具体业务咨询服务。
2、登记调查。
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建立台帐并录入电脑,及时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3、职业介绍。
收集、反馈、公布职业供求信息,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开发岗位、联系用工招聘、组织劳务输出等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4、就业服务。
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乡镇所属引办、挂靠企业做好招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5、职业培训。
组织辖区各类人员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社会保险。
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服务工作。
7、维权服务。
指导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协助上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8、负责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9、完成县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流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续缴流程:续保人至代办员处办理→ 代办员填写《缴费证》、《明细表》和《记录卡》报乡镇保障所→ 乡镇保障所审核后报县农保中心→ 县农保中心复核、记档。
说明:1、《明细表由市农保中心记档后返乡镇保障所保存》;2、续何人续费后由代办员开具《农保基金专用收据》。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流程:到龄人员携带1寸免冠照片及《缴费证》至代办员处办理→ 代办员填写《发放申领表》附《缴费证》、《个人缴费记录卡》报乡镇保障所→ 乡镇保障所审核后报县农保中心复核→县农保中心复核后为到龄人员开设领取账。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6篇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6篇篇1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代理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代理事项1. 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手续;2. 代理甲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及缴纳手续;3. 代理甲方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 代理甲方制定劳动管理制度,审查劳动合同;5. 其他甲方委托的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事务。
三、代理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期满后如需续签,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续签事宜。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费用协议执行。
2. 乙方在完成代理事项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证明材料后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五、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代理行为,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代理事项;2.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代理费用;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劳动者个人信息;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需要甲方协助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3篇)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3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篇一乙方:________1、依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工作任务:3.1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3.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3.4因甲方生产(工作)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酬劳: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安排原则,结合工作价值,依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酬劳为元(人民币)/月(大写:),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酬劳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劳动纪律:5.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
遵守甲方的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同时,爱惜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听从甲方的领导、治理和教育。
5.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展批判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赐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6.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具有以下状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6.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峻危害职工身体安康,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人事代理保管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书5篇
人事代理保管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书5篇篇1甲方(受托单位):__________人事代理服务中心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鉴于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保管其人事档案,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保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人事事务。
二、服务内容1. 保管人事档案:甲方负责保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身份证明等。
2. 代理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代理办理与人事档案相关的手续,如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
3. 提供信息咨询:甲方为乙方提供与人事档案相关的政策法规、市场动态等信息咨询。
4. 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人事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
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服务费用明细表》。
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费用。
后续费用按照约定周期支付。
3. 如乙方逾期支付费用,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权利义务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人事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不实或缺失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人事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
3.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人事事务。
4.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诚信履行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人事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人事代理说明书
2012年人事代理业务说明书为方便各代理单位在人事事务以及人事代理对接的工作中,操作更顺畅,流程更清晰。
我部特为各代理单位编写人事代理业务说明书。
并根据政策流程的变化实时更新添加内容,敬请各代理单位人事专员审阅指正。
我部人事代理业务主要包括档案管理、劳动事务代理、社保代理、公积金代理、职称代理、户籍代理等。
以下就逐块对这些业务进行说明。
(以下以书名号标括的表格都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一、档案管理(一)提档用我部《委托存档商调函》到原存档地提档。
注意档案一定密封好,加盖原存档地封章。
(需要劳动部门《就业提档函提档》的,需要提前一周通知我部。
)(二)存档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单位)》一式两份。
连同档案一并交至我部存放。
(三)借档案或档案中材料单位开具借档信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1。
由本人或单位人事前来我部办理借出手续。
并注意按期归还。
(四)材料归档持需要归档的材料(后取学历材料需要做网上学历认证,在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一并归入档案。
)交予我部转入档案。
(五) 开具档案相关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各类证明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例如:开具初婚一胎的证明,需要提供存档人员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我部办理。
(六)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存单人员档案中具备报到证并且报到到本单位的,可在距报到证上起时间满一年时来我部办理,档案见习干部身份转正式干部身份的手续。
需要提供《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转正表》加盖公章。
(七)档案转出本人持单位开具的《解除委托存档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提档函,来我部办理。
(特殊情况下单位代替本人提档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亲笔委托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2)二、劳动事务代理(一)单位信息登记位首次办理劳动事务需要登记基本信息。
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1)、(2)各一份。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二)用工登记、合同备案及建立《就业、失业登记证》。
人社局存档委托书范本
人社局存档委托书范本
尊敬的人社局:
本人因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档案存放手续,特此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姓名)同志代为办理。
一、档案存放事宜
1. 委托人档案: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
2. 存放地点:XX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存放方式:按照人社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档案存放。
二、授权范围
1. 代为办理档案存放手续。
2. 代为提交相关材料。
3. 代为办理与档案存放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授权期限
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档案存放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委托人承诺
1. 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2. 授权范围真实、有效。
3. 对受委托人在办理档案存放手续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五、受委托人声明
1. 受委托人保证本委托书为委托人亲笔签名,如有纠纷,受委托人自愿承担相应
责任。
2. 受委托人在授权有效期内代为办理委托事宜,应严格遵循委托人的真实意愿,
如所实施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受委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项
1.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对方。
2.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应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如有丢失、损坏等情形,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如有需要,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5篇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5篇篇1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一、双方协议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双方自愿签订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存在虚假、违法信息。
2. 甲方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义务。
3. 甲方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雇员工资及福利,并及时足额支付。
4. 甲方应保护雇员的合法权益,不得存在人身攻击、性骚扰等违规行为。
5. 甲方应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环境,确保雇员的人身安全。
6. 甲方应配备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雇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7. 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社会保障信息的采集、存储、更新和查询工作。
8. 甲方应提供劳动争议解决的协助和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积极参与劳动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工作,确保雇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雇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障缴纳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4.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雇员的劳动条件和环境进行监督,保障雇员的权益。
5. 乙方应向雇员提供法律援助和劳动保护信息,确保雇员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6. 乙方应向雇员提供社会保障信息的咨询和服务,协助雇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7. 乙方应向雇员提供劳动争议解决的协助和支持,维护雇员的合法权益。
8.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雇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四、协议的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续约。
2. 若一方未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在协议期间已产生的义务,直至全部完成。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如有变动需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劳动保障事务所属于街道
劳动保障事务所属于街道(乡镇)设立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其职能为:(一)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1.劳动力供求情况调查。
负责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岗位的调查、收集、建档、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2.就业与失业登记工作。
具体承办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档案托管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委托为符合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建立健全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个人基本情况台帐、就业再就业情况台帐和数据库;负责调查、统计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情况,并指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3.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与流动就业工作。
承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组织转移就业工作;承办流动就业人员的登记备案、合法权益维护和管理服务工作。
4.社区就业工作。
负责收集、开发、公布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安置项目;组建劳务派遣组织,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为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代办各类社会保险、代管劳动人事档案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5.再就业工作。
再就业优惠证的申请初审、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调查、统计辖区内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承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资格初审认定工作。
6.就业援助。
负责辖区内“4050”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人员、农村贫困户劳动力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的调查、登记、建档、统计和跟踪服务管理等工作,掌握动态变化情况;承办就业援助具体工作。
7.职业介绍。
为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信息查询和职业介绍服务。
8.指导服务。
负责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动员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指导并组织失业(下岗)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申请参加岗前和转岗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帮助失业(下岗)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申请享受各项就业、再就业补贴和政策扶持。
(二)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1.负责接收、管理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劳动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组织开展组织活动;建立基本信息库和工作台帐。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办法内容有哪些?【推荐】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办法内容有哪些?【推荐】劳动保障事物代理是一种代理人事的关系,当然前提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简单来说劳动保障事物代理是为了劳动者服务的。
在劳动者们不熟悉的方面代替他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那么我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办法都有什么?在此的小编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办法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指导帮助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
2、为用人单位发布招用人员广告简章启示和办理跨地区招用人员手续提供代理服务。
3、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录用登记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提供代理服务。
4、为用人单位办理招用外国人或台港澳人员来滇就业许可手续提供代理服务。
5、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查询个人帐户记录退休手续申办等提供代理服务。
6、为劳动者办理劳动人事档案保管转移提供代理服务。
7、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服务和办证代理服务。
8、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续签变更和劳动关系转移劳动争议处理劳动能力鉴定提供代理服务。
9、为招用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数量达到国家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办理减免税手续提供代理服务。
10、为达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标准的企业办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证明书提供代理服务。
11、为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用工管理提供代理服务。
12.为用人单位招用的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必要的户籍手续提供代理服务。
13.劳动保障部门委托的其它代理服务。
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组织1、申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必须同时申请代理服务项目。
审批部门应当依据申办者所具备的条件,在核准其经营资格的同时,明确其代理服务项目。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应当在经批准的代理服务项目范围内开展代理服务。
严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开展未经批准的代理服务项目或从事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社会力量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不承担档案保管代理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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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事物代理(档案托管)
相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接收本区企业职工档
案(包括外资、合资、独资、民营企业)和本区户
口灵活就业人员档案托管。
一、企业委托代管档案: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整理好准备移交的职工档案各种材料,签订《单位代管档案协议书》
一式二份,在代管期间新增职工档案材料可随时交
本中心归档。
二、灵活就业人员档案代管:
1、首次办理托管需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签订《个人代管档案协议书》一式二份;
3、有原始档案需调入的,要提供原代管档案
单位的依据,签订协议后由本中心出具调档介绍信。
4、个人新增档案材料可随时交本中心归档。
三、收费标准:
代管费根据江苏省(苏劳就[1999]60号)、(苏价费[1999]486号和(苏财[1999]112号)文件规定
收取。
四、调档须知:
单位录用职工后调取职工档案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2、《索取职工档案通知书》;
3、已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调档时须带《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
五、档案托管流程表:
注:档案托管期满后,托管人员须在档案代管期满当月到相城区就业管理处办理续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