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

合集下载

浅析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历程

浅析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历程

浅析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历程
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经历了从试点、全面推开、率先扩面等不同阶段,这一过程中中
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政策推进、减税降费、税制革新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7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增值税试点,逐步将增值税税制改革扩展开来。

2012年,全面推出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企业税负。

2016年,国务院宣布率先在广东、深圳、宁波等14个试点城市扩面开展增值税试点,实施以增值税为主的“营改增”,用以替代之前的营业税,使税制更为简单化、透明化。

2018年起,我国又对增值税进行了进一步改革,取消了一系列中央和地方税费,引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为压减成本、优化企业环境提供了支持。

总的来说,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是为了降低企业税负,培育增长动力,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政策设计方面,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具体实施,多次出台惠企政策,推进税务
改革。

在措施落实方面,通过改革增值税税制、扩大纳税人范围、实施留抵退税等多种方
式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未来,在保持现有制度稳定的基础上,加强税费管理、推动税收透明化、普及电子发
票等,可以更好地发挥增值税改革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我国“营改增”的历史演进及其发展展望

我国“营改增”的历史演进及其发展展望

我国“营改增”的历史演进及其发展展望“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自2008年开始,我国开始试点将部分行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到2016年4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

这一改革的历史演进以及发展展望,都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历程,也为未来的改革方向指明了方向。

一、历史演进1.试点阶段2008年5月1日,我国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三项行业,分别是建筑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试点的初衷是优化税制结构,降低企业负担,提高市场活力和竞争力。

2.逐步推广阶段2009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扩展到六个省市,新增了机械、电子、信息技术和文化传媒行业。

2012年8月1日,试点又扩展到全国的124个城市。

此时,“营改增”逐渐成熟,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进一步推广的基础。

2016年4月1日起,全面推广“营改增”改革,原来的营业税废止。

此次改革涉及所有行业和企业,但为了避免影响到营业税的税源,对一些敏感行业和特定产品品种,制定的过渡期更长。

二、发展展望1.进一步优化税制“营改增”改革是优化税制的重要一步,但税制优化是长期的过程。

未来,我国可以继续优化增值税的税率和税制结构,降低企业的税负和社会总体税负,提高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2.推动“营改增”与其他改革密切衔接税制改革是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来,要将“营改增”与地方税制、个人所得税制、房地产税制等其他税制改革密切衔接,构建更加完善的税制体系。

3.加强税制管理和监管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税收的规模和重要性也日益突出。

为了避免不合规避税行为,必须加强税制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也要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税务机关的滥用权力。

4.强化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在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注重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未来,我国可以探索增值税与其他税种的组合应用,尝试建立全面纳税制度,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权益,推动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营改增”改革应该成为税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契机,也应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一步。

营改增的原因及背景分析

营改增的原因及背景分析

营改增的背景:(一)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行着两个一般流转税税种即增值税和营业税。

前者主要适用于制造业,后者主要适用于服务业,两税种在税收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尽管可以在税制设计上按照彼此照应、相互协调的原则来确定税负水平,但在实际运行中,两个税种一直难免税负失衡。

前者不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轻。

后者则有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重,由此而造成的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税负水平差异,以及在整个流转环节中的重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分立并行日渐显现出内在不合理和缺陷。

(二)原有税制重复征税现象严重,造成增值税链条中断。

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不可避免地会对原营业税单位导致重复征税。

而对现行增值税单位,由于在购进服务环节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进项可抵扣,最终导致对未增值部分也要缴纳增值税,这与增值税自身定义相违背。

(三)原有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业发展。

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无疑是政府探索改革的积极信号的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打破了商品和劳务流转课税方式的统一性,进而形成了不公平课税格局。

其表现有两点:一是抵扣链条中断,人为加重部分行业税负。

二是人为造成进项税额抵扣不完整。

从本质上来说,增值税扩围改革主要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理顺经济关系。

现行营业税的弊端很明显,即重复征税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以来,“营改增”已经在全国12个省市快速推进。

伴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营业税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的的原因:根本原因:重复征税弊端严重(一)增值税立法是“营改增”的导火索增值税作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2012年的税收额已经占到税收总额的29.1%,可谓是中国第一大税种。

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只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制定了法律,而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则仅是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

营改增的发展历程

营改增的发展历程

营改增的发展历程营改增(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中国政府在税制改革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

营改增的发展历程可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末,当时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经济体制仍然以计划经济为主导。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而现有的营业税制度对经济的发展逐渐显现出了一些不足之处,亟需改革。

1994年,我国对营业税进行了第一次改革,调整了税率和纳税对象范围,使得税负不再过重。

但由于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税率较高、重复征收等问题,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

因此,为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维护国家税收稳定,我国政府开始积极研究对营业税进行第二次改革。

2008年,我国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经济面临着严重的下滑压力。

政府意识到税制改革对于稳定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的重要作用,决定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

2009年,中国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在18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

试点结果表明,营改增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市场活力,对促进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我国政府正式提出将营改增全面推开的决策。

新的税制改革方案主要包括:扩大纳税人范围,降低税率,简化征税程序,减少企业税负等。

这一方案的出台,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增长。

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改革后,绝大多数企业所得税改为增值税,涵盖了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广大行业。

改革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水平,还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为了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政府也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

营改增的实施成效逐渐显现,2016年下半年,我国经济增长率稳步回升,并逐步从传统的投资驱动型增长转为消费驱动型增长。

此外,税制改革还带来了更加公平的税收分配,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负担,促进了就业,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

增值税的定义和发展

增值税的定义和发展

增值税的定义和发展为了建⽴健全科学的税收制度,⽀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国家于2012年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本次试点范围。

为便于有关⽅⾯更好地了解国家“营改增”税制改⾰背景与意义、改⾰试点部署、主要政策内容与⼯作要求,特推出本期政策问答。

⼀、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的由来与发展?(⼀)增值税的定义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种流转税。

按照我国增值税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以及进⼝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额为计税依据⽽课征的⼀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产⽣与发展增值税的产⽣与社会分⼯深化发展密切相关。

社会分⼯是⼈类⽂明的标志之⼀,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提⾼劳动⽣产⼒、增加国民财富的主要途径。

传统的产品税、商品税对流转全额征收,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的程度越严重。

由于传统税制政策⿎励“⼤⽽全”、“⼩⽽全”的企业,抑制企业的重组和专业化发展,增值税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的。

增值税最初在法国产⽣。

1954年,法国对其⽣产税进⾏改⾰,通过引⼊扣除机制,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改⾰以后称其为增值税,并取得了成功。

因增值税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全球迅速推⼴。

⽬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

在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30个成员国中,除美国以外,其余29个成员国都开征了增值税,增值税收⼊占税收收⼊总额的⽐重接近1/5。

OECD成员国,尤其是欧盟国家增值税扩⼤⾄服务业的过程主要受到1977年颁布的欧共体《增值税第6号指令》的影响,欧共体的这⼀指令要求所有成员国必须对所有⾮⾦融服务业实⾏增值税。

营改增的发展历程

营改增的发展历程

营改增的发展历程
营改增是指将营业税和增值税相结合的一种税制改革措施,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稳步推进。

它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试点阶段,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
部分地区开始试点营改增。

试点过程中主要围绕一些行业和地区进行,通过摸索和总结经验,为后续的全面推开做准备。

第二阶段是全面推开的阶段。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
实施全面营改增。

在此阶段,营改增已经覆盖了所有行业和地区,取代了营业税,实现了从税源多、税负高的营业税向税源广、税负相对较低的增值税转变。

第三阶段是优化完善的阶段。

2018年5月1日起,我国进一
步推进营改增工作,对税制进行了一系列优化和完善。

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

第四阶段是深化改革的阶段。

从2021年起,我国开始加大营
改增的深化力度,通过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降低税负,优化税收结构,推动经济发展。

这也是营改增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总的来说,营改增的发展历程经历了试点、全面推开、优化完善和深化改革等阶段。

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我国成功实
现了从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税收支持和激励。

关于营业税增值税的现状分析研究改革建议

关于营业税增值税的现状分析研究改革建议

关于营业税增值税的现状分析研究改革建议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发生较大变化,2012年,政府提出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制度最受关注,此次“营改增”首先以上海作为全国进一步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

从2012年1月份开始,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现行征收的营业税全部改为征收增值税。

截止目前,上海市的“营改增”试点工作已过去一年的时间,“营改增”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所起到作用如何?本文结合上海试点运行的实际现状进行了分析、探讨关键词:“营改增”税制改革;结构性减税;分析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商品和服务观念在人们的心目中已愈来愈发淡化,所以,现行的增值税与营业税并收的现状造成了较多的征管矛盾。

实际上,增大增值税的比重在西方国家已实行多年,在商品和服务领域内征收增值税不仅符合国际惯例,也是进一步规范我国市场经济和深化税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在2011年颁发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已经明确将“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列入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1],并确定“营改增”的试点工作步骤。

从2012年1月份起,将上海作为全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试点城市,至8月份,试点城市范围扩大至京津粤深等10省、直辖市;2013年,在继续扩大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

可见,此次“营改增”税制改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尤其是在全球经济复苏脚步乏力,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营改增”是政府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2]。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主要原因营业税,主要是指将企业的营业额乘以相应税率来计算出企业所应缴纳的税款,所以,不存在成本抵扣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营业税在课征范围和计税环节中存在着重复的征税现象。

可见,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即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又使广大消费者直接受益。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一选择题(共50题)1以下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带来影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不利于确保中央财政收入)。

2·2012年1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上海试点,属于试点行业的是(交通运输业)。

3我国从哪一年开始同时实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1994年)。

4我国从2004年开始试点的增值税转型指的是(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5世界上,最先将增值税制度付诸实践的国家是(法国)。

6 生产型增值税不准许抵扣任何购进固定资产价款,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7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覆盖的领域占整个国民经济的(60%以上)。

8下列地区不属于我国营改增试点优先选择地区的是(D地区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试点改革可以顺利进行)。

9 我国营改增试点第二阶段应该是(覆盖全国范围、部分行业)。

10 以下行业中,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是(生活性服务业)。

11 如被确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试点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等情况,可对其进行纳税辅导,辅导期限为(不少于6个月)。

12 从事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规定的特定应税劳务可以选择简易方法征税,但一经选定,多长时间内不可变更(36个月)。

13在确定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时,根据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采用何种方法测算税率(测定平衡点)。

14以下不属于交通运输业中陆路运输服务的是(铁路运输服务)。

15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但有代理人的,扣缴义务人为(代理人)。

16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不包括(装卸费)。

17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由哪个部门确定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

18按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2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19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0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成本×(1+成本利润率))。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改革中常见的名词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改革中常见的名词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改革中常见的名词1.“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点,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12年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地区包括上海、北京、天津、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等9个省市。

主要政策为: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2.云计算云计算是指以虚拟化技术为基础、以按需付费为商业模式,具备弹性扩展、动态分配和资源共享等特点的新型网络化计算模式。

主要包括云基础设施服务、云存储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应用服务等内容,可以使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都实时在互联网上交付和使用,使计算能力也可作为一种商品通过互联网进行流通。

3.物联网物联网是指将物体通过多种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全面互联,可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其主要特征是,通过射频识别、传感器等方式获取物理世界的各种信息,结合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网络进行信息的传送与交互,采用智能计算技术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从而提高对物质世界的感知能力,实现智能化的决策和控制。

随着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必将引发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4.城市综合体城市综合体是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的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体。

营改增阶段和政策文件

营改增阶段和政策文件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在研究制定下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适时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邮电通信业等行业在全国开展试点。
试点介绍
上海
试点行业
上海2012年1月1日首轮试点选择交通运输业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即“6+1模式”。选择交通运输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运输费用属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费发票已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选择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通过改革支持其发展有利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二是选择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可以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此外,还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等近二十部中央及地方文件。
北京
北京已经于2012年9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成为继上海之后第二个正式进行“营改增”的城市。主要政策:[10]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2011-11-16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 2011-11-16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2号) 2012-08-24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地变化。

在2012年,我国正式实施了增值税改革,从原来的营业税改为了增值税。

这项改革被称为“营改增”,其目的是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在建筑工程行业中,“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工程造价有着深远的影响,不仅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成本,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本文将就“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增值税额的变化在营业税到增值税的改革前,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是营业税。

而在“营改增”后,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变成了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率一般为17%,较之前的营业税有所降低。

由于增值税是按照增值额计算的,而增值额等于企业收入减去采购成本。

对于工程建设企业来说,在材料、设备和劳务方面的支出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意味着企业还是需要承担相当大的税负。

二、成本构成的变动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工程企业的成本构成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动。

一方面,由于增值税率较营业税有所降低,企业的税负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和劳务方面支出的增值税也会成为企业成本的一部分。

这就意味着,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承担更多的税费支出,这会增加工程的成本。

三、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还表现在企业经营方面。

由于增值税是按照逐笔发票进行核算的,这就意味着企业需要对每一笔生产成本进行严格的核算,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增值税。

而这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来说,将面临更大的运营压力。

这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和利润水平。

四、对工程项目的影响“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也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的增加,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一些降低成本的措施,例如减少劳动力、采用低价材料等,以弥补增值税的增加。

这就可能导致施工进度的延误和工程质量的下降。

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还需要履行一些税收相关的手续和申报工作,这也会占用企业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营改增制度

营改增制度

营改增制度营改增制度是指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一种税收制度改革。

营改增制度于2012年试点,2016年全面推开,旨在减轻企业税负,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这一制度改革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营改增制度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盈利能力。

营业税是以销售额为基础的税收,往往导致企业税负过重。

而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基础的税收,相对于营业税来说税率较低,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经济效益。

通过营改增制度,企业可以在税负减轻的情况下增加盈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其次,营改增制度可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和多层次征税问题,给实体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通过营改增制度,实体经济可以减少税负,提高盈利能力,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进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此外,增值税是以商品流通环节为征税对象的,对于服务业等非制造行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的产业升级。

再次,营改增制度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增值税可以根据税额抵扣原则进行抵扣,企业可以将采购进项税额抵扣销售增值税额,减少纳税金额,提高企业竞争力。

此外,增值税在征管方面更加规范和透明,可以减少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的纠纷,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营改增制度还可以推动税收体制的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营改增制度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税收为主要资源配置方式的传统模式,倡导了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这一制度改革可以推动税收体制的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营改增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制度改革,对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税收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营改增制度的推行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有助于构建更加健康、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格局。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知识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一、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引进与建立:我国于1979年引进、试点增值税,1984年正式建立,并公布了《增值税条例(草案)》及其实施细则。

2.规范:1994年税制改革时,增值税作为改革的重点逐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试行:(1)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

(2)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3)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

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4.2013年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纳入试点行业。

二、营改增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2.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大产业融合;3.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4.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知识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在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二)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非营业活动,是指: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和行业

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和行业

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和行业一、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推进时间二、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行业三、营改增的税率一、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推进时间试点起始时间地区2012年1月1日上海市2012年9月1日北京市2012年10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2012年11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2012年12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4年1月1日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自2014年6月1日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二、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行业1.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2.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1)研发和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4)物流辅助服务(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6)鉴证咨询服务(7)广播影视服务3.邮政服务业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4.电信业(自2014年6月1日开始试点)三、营改增的税率(一)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采用)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11%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二)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采用)“营改增”的税率及征收率适用行业税率法定的基本税率17%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试点新增低税率11%交通运输业服务。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运输业服务征税6% 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法定的零税率0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征收率法定的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如有符合规定的特定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建筑业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建筑业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建筑业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建筑业营改增(又称增值税改革扩大试点)是指中国建筑业增值税的改革政策,旨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资源配置,以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那么,建筑业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呢?下面将详细介绍。

营改增政策最早起源于2012年初,当时中国国务院提出了营改增改革的总体决策。

在实施初期,该政策仅适用于试点地区和行业,建筑业则是其中之一。

2012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扩大增值税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确定了首批试点范围,其中包括建筑业。

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和取得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推进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

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增值税改革,确定了营改增改革的时间表。

根据决定,营改增将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首先在运输业、电信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先行启动推进。

至于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时间是2014年5月1日。

从这个时间点起,建筑业纳税人开始按照增值税的方式进行纳税。

改革后,建筑业纳税人涉及的增值税率为11%,并取消了营业税。

建筑业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建筑业行业来说意义重大。

首先,营改增政策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相比之前的营业税,增值税更加注重利润分配和价值链的环节,可以减轻建筑业企业的纳税负担。

其次,营改增将现行的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实际上是从货物和劳务的角度进行了区分,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行业效益。

此外,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还有助于推动建筑业企业的产业升级和转型。

通过改革后的纳税方式,建筑企业可以更加明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更好地制定发展战略和计划。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减税政策和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建筑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总之,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是中国建筑业增值税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经过试点和推广阶段,该政策于2014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英文对照外文翻译文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英文对照外文翻译文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英文对照外文翻译文献(文档含英文原文和中文翻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进一步扩围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自2012年1月1日起已在上海进行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范围,分批扩大至其他10个省市: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厦门和深圳("10个新试点地区")。

不仅如此,会议还决定,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作全国试点。

在本期《中国税务/商务新知》中,我们将分析试点方案进一步扩围至10个新试点地区后带来的潜在影响,并分享我们的观察。

普华永道观察根据公开统计信息,2012年上半年10个新试点地区的生产地区的生产总值超过50%。

地理上,这10个新试点地区各广布在中国北部、中部、东部和南部地区。

因此,试点方案的进一步扩围无疑会对中国下半年的宏观经济发展产生很大影响。

总体而言,10个新试点地区的试点方案应与上海的试点方案一直。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开展试点方案以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试点方案的政策和实施细则。

理论上来说,除非将来有专门针对10个新地区的不同政策出台,这些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应该适用于所有试点地区。

在10个新试点地区开展试点方案可能要面临更为复杂的问题。

与上海国税合一的情形不同,这些地区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各自管理,分别负责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管。

这样可能出现各方对试点服务范围有不同的理解,尤其是对那些未在现有规定中有清楚定义的试点服务。

这可能对这些新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带来更大的挑战,特别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过渡时期。

同时,我们也期待上海试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够进一步予以明确。

例如,进一步明确某些在现行办法和法规中没有明确定义的试点服务的范围,特别是认定某项咨询服务是否属于试点服务的范围,从而向境外方提供上述咨询服务时能够享受免增值税的处理;如何具体实施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出口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等问题以及如何将这10个新试点地区的基础实际操作与上海保持一致。

“营改增”对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影响及对策一、概述“营改增”是中国自2012年开始实施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即从之前以营业税为主的税制转变为以增值税为主的税制。

这一改革旨在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优化税制结构,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营改增”中国的税制体系中存在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局面。

营业税是对企业的营业额进行征税,而增值税是对企业增加值进行征税。

这种税制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即企业在缴纳营业税后,其购买的原材料、设备等增值部分还要再次缴纳增值税,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政府决定实施“营改增”改革。

原来缴纳营业税的行业和领域开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抵扣制度使得企业可以抵扣其购进原材料、设备等增值部分的税额,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营改增”的实施对中国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激发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它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了经济结构的优化。

它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

“营改增”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如何确保增值税的征收公平、合理,如何防止企业利用增值税的抵扣制度进行避税等。

中国政府需要不断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营改增”改革的顺利进行。

“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中国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何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解决改革带来的问题,仍是中国政府需要面对的挑战。

1. 介绍“营改增”的概念及其实施背景“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其全称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就是将过去的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营业税是对企业提供的劳务或转让无形资产等取得的收入进行征收的一种税,而增值税则是对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新增的价值进行征收的税。

“营改增”的实施背景源于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税制的优化调整。

营业税作为地方税的主要来源之一,对于地方财政收入有着重要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的完善,营业税的弊端逐渐显现,如重复征税、税负不公等问题。

“营改增”全国推广面临的问题与措施

“营改增”全国推广面临的问题与措施

“营改增”全国推广面临的问题与措施随着2012年8月1日开始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第二次试点的进行,对于“营改增”全国推广的可行性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

自2012年8月开始我国诸多城市面临着部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税收政策变革。

本文采用从营业税向增值税改革的利弊权衡的方法来进行分析,通过对于“营改增”全国推广的SOWT分析,发现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税收政策变革是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现实国情的需要。

对于“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趋利避害分析,能更好的推进我国“营改增”的全面进行,并发现“营改增”全面推广中面临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标签:营改增问题措施一、“营改增”产生背景及发展过程1.“营改增”产生的背景针对我国国情,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税收政策变更,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

然而,为了在全国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更好的发展,我国从2012年推行“营改增”的税制变革。

“营改增”本着能够提供更加公平的税收制度,使税收制度趋向规范和完善,并实现避免重复征税和为企业减负的指导思想,营业税改增值税开始试点并逐步推广,最终必将在全国推广。

2.“营改增”的发展过程从2011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开启了我国“营改增”的里程碑。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由此,开启了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的序幕。

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

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

二、对“营改增”政策的利弊权衡分析1.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有利分析1.1从税率降低角度,试点地区新增低档税率,可适当降低部分行业税率负担。

在我国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两档低税率11%和6%。

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关于营业税纳入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营业税纳入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思考

关于营业税纳入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思考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现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十二五”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转型发展,深化改革成为时代发展主题,其中财税体制改革对于推动社会经济结构、收入分配调整,促进社会发展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够消除重复征税,成为实施结构性减税、企业减轻负担、支持服务业快速发展等方面成为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举措。

因此,作者通过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研究、认识和思考,理顺思路,在探究中为企业财务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税制改革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1954年法国成功地推行增值税后,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目前,已被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所采用。

在征收增值税的实践中,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

1979年我国第一次引入增值税,最初仅在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

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

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2012年在上海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展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此次先行试点,着重三方面考虑:第一,之所以选择上海市作为试验田,主要因为上海市服务业门类齐全,辐射作用明显,有利于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第二,选择交通运输业试点,一是因为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运输费用属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费发票已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

第三,选择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一是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通过改革支持其发展有利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二是选择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可以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增值税改革进程
上海市于2012年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 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 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 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 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 制转换。 • 2013年的可能的改革方向: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娱 乐业;邮电通信业
销售收入 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入 *6%) 成本($) 增值税–进项税额(成本 *6%) 税前毛利 应交税金
100 N/A 80 N/A 20 1
税后毛利
19
17.74
18.80
7
税改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解读)--差额抵扣部分
营业税 增值税--差额征税(客户报价不变, 增值税--差额征税(客户报价 供应商未提价) 增加6%,供应商未提价)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5
行业及税率
行业范围
有形动产租赁 交通运输业 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Hale Waihona Puke 增值税税率17% 11% 6% 6% 6% 6% 6%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
3%
6
税改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解读)--正常抵扣部分
营业税 增值税(客户报价不 增值税(客户报价增加6%, 变,供应商未提价) 供应商提价6%) 94.34 5.66 75.47 4.53 18.87 1.13 100 6 80 4.8 20 1.2
11
谢谢
12

4
试点应税服务范围
原营业税税目
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 金融保险业 邮电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 娱乐业 现代服务业
试点项目
陆路、水路、 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没有包括 没有包括 没有包括 大部分没有包括,除展览等 没有包括 物流辅助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航空地面和通用航空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 务,代理报关,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研发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 见证咨询服务等其他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 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技术研发)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文化创意) 没有包括
9
第三部分:增值税发票管理
改制后,我司会有两种发票,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客户为一般纳税 人;另一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给客户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增值税专 用发票,国家是严格管控,所以一旦丢失作废程序非常麻烦,所以大家必 须重视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做到以下几点: 开票前,操作和客人一定要核实所有项目,特殊说明要写清楚在账单上, 在递交给财务; 财务在开票时一定要认真,避免开错,如发现不明之处要及时和操作沟通 ; 发票开出后,操作要先在发票领取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拿走,和客人确认 好寄件地址及联络人后寄出,并通过电话邮件MSN等和客人确认是否收到 发票。 对于供应商寄给我司的发票,操作拿到后要妥善保管,切勿丢失,及时请 款; 财务拿到发票后,检查内容是否有误,对方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我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提供普通发票,发现问题马上和对方沟通。
销售收入
100
100
106
成本
80
80
80
税前毛利
20
20
26
应交税金
1
1.13
1.47
税后毛利
19
18.87
24.53
8
第二部分
业务报价注意事项
• 对于客户是工厂或是贸易公司,由于我们的发票他们可以作为进项进 行6%的抵扣,可以考虑提高报价;其他直客的报价,要参考成本的 变化,如果采用的国外航空公司的服务,他们未纳入增值税改革范围 ,成本不会因税制变化而提高;如果是采用国内航空或是船公司的服 务,他们的税率提高到11%,所以应该会相应提高对我司的报价,致 使我司成本相应增加。 • 对于同行客户,要参考我司成本的变化,适当提高报价,内容同上。 • 如果客人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拿到我们的发票也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所以报价提高的幅度参考我司成本及考虑客人是否可以接受。
2012年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
Prepared by Nally Feng (22 Oct,2012)
目录
• 第一部分:增值税改革介绍及对企业的影响
• 第二部分:业务报价注意事项 • 第三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 第四部分: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2
第一部分:增值税改革介绍及对企业的影响
增值税改革简介 增值税改革具体规定 改革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10
1. 2. 3.
4. 5.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 我司可以用来抵扣的票据有供应商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 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局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所以大家在选择供应商 时尽量选择正规有资质,最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 由于目前我司一般纳税人资格还没批下来,所以10月运费,可以开出 发票的尽量开出给客人 • 11月后我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客人必须付款到我司公帐,不能 付款到私人账户,避免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 请业务和操作配合财务部分把‘客户信息采集表’发给客人,尽早回 复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