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律师十大影响力案件入围25个案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5周年网络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5周年网络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布日期】2022.08.23•【分类】其他正文网络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杭州互联网法院5周年当前,我国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由此引发的新类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逐渐增多。
新类型法律纠纷大量涌现,也对司法提出新的要求。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成立5周年之际,特别发布“网络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为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提供更加明确的规范与指引,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力。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涉及流量劫持、流量造假、刷机、恶意通知、妨害平台生态系统、屏蔽广告等与数字经济息息相关的内容,也涵盖了商业诋毁、拒绝交易等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既为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发展与成长提供了必要空间,也为相关市场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判断提供了有益思路。
案例一利用手机App唤醒策略实施流量劫持——浙江某网络公司、某(中国)软件公司与北京某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入选理由】本案系首例涉及利用手机App唤醒策略实施流量劫持的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本案判决积极回应了网络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以用户原选定应用目标能否得以实现为切入点,通过对被诉行为对消费者选择权和他人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经营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是否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明确了互联网新型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定标准。
本案判决秉持正向的网络治理观,有效规制互联网流量劫持行为,划定技术应用与创新的合理边界,为打造公平有序的互联网竞争秩序提供了司法保障。
本案作为惩治网络流量造假的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2021年3月),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2021年度杭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等。
【案例索引】一审: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19)浙8601民初1565号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1民终8743号【案情介绍】原告浙江某网络公司、某(中国)软件公司系“手机淘宝”IOS系统的开发者、运营者。
法律讲堂十大案件全集(2篇)
第1篇一、南京彭宇案南京彭宇案是中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案件。
2006年9月,南京市民彭宇在等车时被一辆公交车撞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事后,彭宇将公交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0余万元。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彭宇却承认自己是在被撞前先撞了公交车。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道德与法律的讨论,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法律制度在道德教育方面的不足。
二、陕西华阴市法院院长杨明受贿案陕西华阴市法院院长杨明受贿案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
2008年,杨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案揭示了司法腐败对司法公正的严重破坏,也引发了社会对司法改革的热议。
三、河南平顶山赵作海案河南平顶山赵作海案是一起冤假错案。
2002年,赵作海被指控杀害同村妇女,经审判后判处死刑。
然而,2007年,真正的凶手落网,赵作海被证明无罪。
此案暴露了我国司法制度在侦查、审判环节存在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反思。
四、湖南常德律师刘涌案湖南常德律师刘涌案是一起因律师辩护引发的社会关注案件。
2003年,刘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刘涌的律师以证据不足为由,为刘涌进行辩护。
然而,最终刘涌被判无期徒刑。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律师辩护权的关注,同时也暴露了我国司法制度在律师辩护方面的不足。
五、重庆杨佳案重庆杨佳案是一起因个人恩怨引发的暴力事件。
2009年,杨佳因与邻居发生纠纷,持刀将邻居杀害。
随后,杨佳被警方抓获。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暴力犯罪的关注,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法律在打击暴力犯罪方面的不足。
六、四川成都地铁事件四川成都地铁事件是一起因乘客冲突引发的暴力事件。
2013年,成都地铁上一名乘客因拒绝让座与另一名乘客发生冲突,最终导致双方持械互殴。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公共交通秩序的关注,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法律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的不足。
七、浙江温岭杀医案浙江温岭杀医案是一起因医患矛盾引发的暴力事件。
2013年,温岭市一名医生因与患者发生纠纷,被患者家属持刀杀害。
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案件
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案件作者:靳子来源:《检察风云》2016年第24期1,e租宝案“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
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其收购后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命名为“e租宝”,以“网络金融”名义上线运营。
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据了解,“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案发后,警方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
2016年1月14日,“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
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至11月初,“e租宝”系列案已在北京、广州、云南三地被移交检方起诉。
e租宝案引发了P2P行业的巨大市场恐慌,也暴露了P2P网络贷款平台超增长的乱象。
2,快播案此案源于2013年11月。
当时,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从北京某公司查获快播公司托管的服务器四台,经北京市公安局从中提取的25175个视频文件进行鉴定,认定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
2014年4月,公安部高度重视,对此案实行挂牌督办,先后抓获10余名涉案人员。
8月8日,潜逃境外的王欣在韩国被抓获。
2016年1月7日,“快播”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快播公司和四名被告人均不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坚称无罪。
百度、QQ、陌陌、淘宝、中国移动诸多公司被辩护律师用来反驳公诉人。
焦点集中在: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快播公司是否有监管义务?是否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快播案在网络掀起讨论高潮。
法律讲堂十大案件(3篇)
第1篇一、南京彭宇案2006年,南京市民彭宇在公交车上被一名醉酒男子推倒,造成腿部骨折。
彭宇将醉酒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成为了一起典型的法律争议案件。
最终,法院判决醉酒男子赔偿彭宇医疗费等损失。
二、李某某强奸案201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李某某强奸案。
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也促使我国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
三、李某某等人贩毒案2014年,李某某等人贩毒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李某某因贩毒罪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案揭示了贩毒犯罪的严重性,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
四、陈水扁贪污案2008年,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因涉嫌贪污罪被台湾高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此案是台湾地区反贪腐斗争的重要成果,也引起了台湾地区政治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五、王宝泉贪污案2014年,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王宝泉贪污案。
王宝泉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此案揭示了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严重性,有力地打击了腐败现象。
六、王宝强离婚案2016年,王宝强与妻子马蓉离婚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王宝强在起诉书中指控马蓉出轨,要求离婚。
最终,法院判决离婚,并判决马蓉支付王宝强精神损害赔偿金。
七、王宝强名誉权案2016年,王宝强因名誉权纠纷将马蓉及其母亲告上法庭。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家庭暴力、婚姻欺诈等问题的关注,也促使我国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
八、贾跃亭股权纠纷案2017年,乐视网创始人贾跃亭因股权纠纷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其在乐视网持有的部分股权。
此案揭示了公司治理中股权纠纷的严重性,也引发了社会对企业家道德和法律责任的关注。
九、吴英集资诈骗案2012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吴英集资诈骗案。
吴英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此案揭示了非法集资的严重性,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集资犯罪。
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援助制度日益完善,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众多法律援助案件中,有一些案例因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而被誉为“优秀案例”。
以下是十大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旨在为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提供借鉴,同时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二、十大法律援助优秀案例1. 案例一:李某讨薪案李某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因企业拖欠工资,李某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援助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协助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企业支付李某工资及赔偿金。
该案体现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2. 案例二:张某追索抚养费案张某与妻子离婚后,妻子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
张某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援助律师通过调查取证,证明妻子具备支付抚养费的能力。
最终,法院判决妻子支付张某孩子抚养费。
该案展示了法律援助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3. 案例三:王某工伤赔偿案王某在一家建筑工地工作时,不幸受伤,企业拒绝支付工伤赔偿。
王某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援助律师通过调查取证,证明王某的受伤属于工伤。
最终,法院判决企业支付王某工伤赔偿金。
该案体现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4. 案例四:陈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陈某居住在一家化工厂附近,因化工厂排放废气导致其身体健康受损。
陈某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援助律师通过调查取证,证明化工厂排放的废气对陈某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
最终,法院判决化工厂支付陈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金。
该案展示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环境权益方面的作用。
5. 案例五:赵某非法集资案赵某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逮捕。
赵某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援助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为赵某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无罪释放。
该案体现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6. 案例六:孙某家暴案孙某的妻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
2021年浙江法院十佳案例
2021年浙江法院十佳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浙江法院十佳案例01 黄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网络销售刑事案件“刷单”证明责任的认定基本案情被告人黄某在未向上家索取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供货者许可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即从网上购入来源不明的藤黄果胶囊并利用购入的空胶囊壳、标签纸等进行包装,将包装后的藤黄果胶囊以“瘦身抑制食欲一颗可瘦3-6斤顽固性去抗体管嘴馋胶囊饱腹感抑制瘦身特效款”等多种名称在微店APP平台上进行销售,累计销售金额达56万余元。
经抽样检测,从黄某及其买家处查获的藤黄果胶囊中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在侦查阶段以及审查起诉阶段的稳定供述证实,其微店订单中货到付款、同城交易、金额数万元的都是刷单,其余均是真实交易。
一审判决在认定黄某的销售金额时已剔除退货、货到付款、同城交易、交易金额1万元以上的交易金额,就低认定。
黄某提出3000元以上均为刷单的辩解不仅与其之前的供述不符,且与二审收集在案的证人赵某某、余某某、陆某某等的证言相矛盾。
综上,黄某及其辩护人关于销售金额所提的异议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并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商领域“刷单炒信”现象日益突出。
在网络销售刑事案件中,辩方往往以“刷单”为由要求扣除犯罪金额。
本案明确了“刷单”辩解的证明责任应由被告人承担,控方则应采用抽样调查询问等方式来提高其证明标准,对当下审理涉“刷单”的网络销售刑事案件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编写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晶晶)02 夏某某、富某某、宣某某等集资诈骗案——以虚拟货币交易为名实际操控价格的定性基本案情被告人夏某某伙同富某某、宣某某、夏某某、许某某等人以能量锎投资平台为依托,在明知该平台无实际运营的情况下,宣传投资该平台发行的锎币稳赚不赔等,吸引社会公众投资能量锎平台。
律师枉法贪利制造冤案例
杭州西湖区法院审判大厅,省内颇有名气的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敏、律师贺俊,因被指控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出庭受审。
徐敏之所以走上被告席,和一起虚假诉讼案有关。
2007年4月19日,有位姓张的先生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与一名叫何黎鑫的卖房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何出售一处房产连同车库和储藏间,总价202万元,2007年12月20日前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合同签订后,张先生陆续支付59万元。
没想到,此后何黎鑫便以种种理由拒绝张先生付款,张先生因此无法办理房屋三证和银行的按揭手续。
直到2009年6月,张先生突然拿到一份民事判决书,才得知法院已将这处房产判给了郑永标。
判决书从何而来?郑永标又是谁呢?原来,签订合同的那年10月,杭州房价一路上涨。
看到自家房子的实际价格与原来相差足有80来万,何黎鑫后悔了,便多次打电话给中介公司,希望把房产三证拿回来,都被拒绝。
为了能挽回这“巨额损失”,2008年春节前,他找到徐敏求助。
随即,一个找人签假合同、打假官司的行动就紧锣密鼓地展开了。
何黎鑫找到公司驾驶员、亲戚郑永标,签了份假合同,故意把落款时间定在2月17日,比和张先生签订的合同早了两个多月,价格则定在180万元。
据起诉书称,为使假官司显得更逼真,徐敏还指使何黎鑫故意出了一份要求郑永标加价的函,并指定万马律师事务所律师贺俊作为郑永标的代理人,向法院起诉何黎鑫,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给郑永标。
整个案子的证据看来完美无缺,法院经两次审理后,把房屋判给郑永标。
对此,张先生自然不甘受骗,于2009年11月26日向西湖区检察院民行科提交抗诉申请书。
“审查时,我们发现疑点:郑永标是个驾驶员,凭他的年收入和经济能力,当时不大可能买得起180万元的房子。
”一名办案检察官说,发现这个案件有虚假诉讼的嫌疑后,他们依法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很快,何黎鑫、郑永标就交代实情,徐敏等人被逮捕。
与此同时,西湖区检察院提请杭州市检察院抗诉。
杭州律师行业诚信警示台
杭州律师行业诚信警示台杭州市律师行业诚信警示台序号姓名律师事务所处分原因处分时间处分种类1彭映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不按规定与当事人签订2014.1.14 训诫书面委托合同2施缙浙江君鉴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4.3.26 训诫3毛晓伟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4.3.26 训诫4何强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私自收费2014.3.26 训诫违规风险代理5俞平光浙江华光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4.8.21 训诫6袁晨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4.12.8 训诫7卞国雄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未经授权,违规进行诉讼2014.12.8 公开谴责8安庆云浙江弘源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4.12.8 训诫9章正航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4.12.8 训诫10卢桂英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4.12.8 训诫11陈仲华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违规阅卷2014.12.8 通报批评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12吴林河违规会见2015.3.24 训诫所13何丽凤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私自收费2015.3.24 通报批评14魏勇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5.3.24 训诫15王明春浙江高名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5.3.24 训诫16竺春鹏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5.6.9 训诫17张建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无权代理2015.6.9 训诫18朱雁飞浙江根旺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5.6.9 训诫19陈娟娟浙江商祺律师事务所私自接受委托及私自收费2015.6.9 通报批评20沈燕平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私自出借律师事务所公函2015.6.9 通报批评21郁佳佳浙江中杭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5.10.19 训诫22姜淑荣浙江蕴望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5.10.19 训诫23王国锋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5.10.19 训诫24何健浙江轩韬律师事务所无权代理2015.10.19 训诫25李关宝浙江轩韬律师事务所无权代理2015.10.19 训诫26史慧锋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私自收费、社会影响恶劣2015.10.19 公开谴责27范晓浙江吴山律师事务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费及利用提2015.12.28 公开谴责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利益28邵鸣浙江贤哲律师事务所私自收费2015.12.28 训诫29金力浙江杭一律师事务所不按法律规定接受刑事案件委托2015.12.28 公开谴责30严淼海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2015.12.28 训诫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31王伟违规会见2016.4.25 公开谴责所32杨文斌浙经泽厚律师事务所私自收费2016.4.25 公开谴责33汤恭致浙江元茂律师事务所妨害民事诉讼2016.7.8 训诫34姚峥嵘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6.11.28 训诫35沈燕平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利益冲突代理2016.11.28 通报批评36潘求满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搜利益冲突代理2016.11.28 训诫37沈燕平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私自出借律师事物所公函2016.11.28 公开谴责38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未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2015.6.9 通报批评法律服务提供便利39浙江贤哲律师事务所双方代理2015.12.28 通报批评40陈飞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2017.4.17 公开谴责41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2017.4.17 通报批评42李雯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不按规定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及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2017.4.17 训诫43杨志囊北京华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2017.6.7 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44李关宝浙江轩韬律师事务所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2017.6.23 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45王耀辉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2017.7.6 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46韦继琴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违反《法官法》规定,从人民法院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2017.7.31 中止会员权利二个月47吴有水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损害律师职业形象2017.8.17 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48原耀东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违规会见2017.8.17 公开谴责49查先丰浙江久丰律师事务所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交虚假证据2017.10.20 中止会员权利十个月50朱锦波浙江谋策律师事务所为两名以上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2017.10.18 警告51李斌浙江宝铉律师事务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违规会见2017.10.25 中止会员权利十个月52祝家培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2017.12.5 中止会员权利五个月53王祥彬浙江尚才律师事务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2017.12.5 中止会员权利二个月54李若文浙江尚才律师事务所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2018.2.8 中止会员权利八个月55潘佳丹浙江商祺律师事务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2018.4.8 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56赵敏华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利益冲突2018.6.25 训诫北京盈科(杭州)57郝鹏程代理不尽责2018.6.25 通报批评律师事务所58李春雷浙江根旺律师事务所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交虚假材料2018.7.13 中止会员权利七个月北京炜衡(杭州)59李军民私自收取费用2018.7.13 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杭州)60郝鹏程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2018.7.13 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杭州)61姜世明违规会见2018.7.13 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律师事务所62震远所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2018.8.7 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63王家宝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再次接受同一案件或者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2018.8.7 中止会员权利二个月64徐纪强浙江亿光律师事务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2018.8.7 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
杭州法院发布涉外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2-2021)
杭州法院发布涉外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2-2021)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0•【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杭州法院发布涉外民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2-2021)一、韩国某公司诉工商银行保证合同纠纷案独立保函索赔案件应充分尊重并适用当事人约定的国际交易规则,准确界定当事人权利义务,保障独立保函正常交易秩序。
【基本案情】韩国某公司与浙江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一份,浙江某公司就上述交易向工商银行申请开立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即独立保函,作为基础交易的付款方式。
工商银行向韩国某公司开立的独立保函载明,韩国某公司索赔时需提交“凭指示的标注运费到付通知人为申请人的清洁海运提单副本”。
此后,韩国某公司通过韩国某银行多次向工商银行发出索赔要求,工商银行均以提交单据存在不符点为由予以拒付并向韩国某公司发出拒付通知。
故韩国某公司起诉要求工商银行偿付保函项下款项并支付滞纳金。
【处理结果】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案涉保函约定适用国际商会第758号出版物《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该约定有效。
根据该规则的规定,在保函条款和条件明确清晰的情况下,担保人仅需考虑单据与保函条款条件是否表面相符即可,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不是审单时应考虑的因素。
韩国某公司提交的记名提单副本与案涉保函要求的指示提单副本在提单类型上显著不同,在国际贸易和海上运输中存在差异,故工商银行主张的不符点成立。
对于韩国某公司的索赔,工商银行均在审单期限内作出拒付通知。
另外,工商银行向韩国某银行发送承兑通知,不意味其已经经过审单环节或对保函项下单据予以确认,不对银行审单产生单据相符的法律效果。
据此判决驳回韩国某公司的全部诉请。
本案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独立保函具有交易担保、资格确认、融资支持等重要功能,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金融担保工具。
2020年度杭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2020年度杭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4.25•【分类】其他正文2020年度杭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目录1.杭州中电天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兰州西脉记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2.山特维克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矿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华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3.康健苗苗(杭州)医药有限公司与登士柏(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4.杭州开迅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勇、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5.杭州格凯商贸有限公司与广西玉柴机器专卖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6.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浙江搜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聚客通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7.杭州知买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州市鼓楼区风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行为保全案8.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9.五常市大米协会与厦门市龙泰行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0.蔡韩羿、吴承林、张少华侵犯著作权罪案杭州中电天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兰州西脉记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案例索引】一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1民初198号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46号【入选理由】在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条件往往是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
本案判决结合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法理基础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专利侵权警告的发送对象是否适格、被警告人或其利害关系人所发催告函是否须明确对方行使诉权的具体方式、专利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是否怠于行使专利权做出详尽阐释和准确认定,明确了专利侵权警告的适格判断标准以及专利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是否怠于行使专利权的逻辑内涵,为确认不侵害专利权案件的审判提供了参考借鉴。
盘点杭州中院工作报告中的15个案例
盘点杭州中院工作报告中的15个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28•【分类】其他正文盘点杭州中院工作报告中的15个案例01朝阳彩印破产清算转重整案承办法院:萧山法院2019年2月,萧山法院裁定受理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彩印公司)破产清算案。
因企业具有重整可能及重整价值,经债务人申请,该案转为重整程序。
2020年1月,朝阳彩印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部分债权人因对重整程序和重整计划草案了解不够,担保债权组及普通债权组未表决通过。
2020年6月,朝阳彩印公司债权人会议再次召开,在本次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表决中,因重整计划草案未作实质性调整,担保债权组及普通债权组第一次表决中同意的债权人不再参加本次表决。
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获得通过。
2020年8月,萧山法院裁定批准朝阳彩印公司重整计划。
该案是重整计划草案未作实质性调整时,先前已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不再参与表决的典型案例,既依法保障债权人知情权、表决权,又有效缩短表决时间,降低重整成本,体现重整制度快速拯救企业的价值和功能,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典型破产案例。
02“东方文化园系”7家企业预重整转重整案承办法院:萧山法院“东方文化园”为杭州市重点旅游项目,曾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因受担保链牵连、负债过高等因素影响,“东方文化园系”企业资金断裂。
2020年4月,萧山法院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预重整程序中,萧山法院积极探索管理人选任市场化改革,组建由主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参与的评审小组,由利害关系人协商推荐管理人,并召开评审会现场择优选定临时管理人。
同年7月,该案由预重整转重整程序。
“东方文化园系”企业成功重整,化解债务纠纷70亿元,盘活账面资产27.3亿元,500多名职工就业得以保留。
该案系杭州法院探索推进管理人选任市场化改革,运用预重整制度提高重整效率和成功率的典型案例。
03五粮液公司与徐某某等商标侵权案承办法院:杭州中院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公司)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独占使用“”注册商标。
法律讲堂十大案件新闻稿(2篇)
第1篇正文:近年来,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正日益彰显。
在无数案件背后,法律人坚守法治信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下是法律讲堂十大案件,让我们一同回顾这些案件,感受正义的力量。
一、厦门公交车纵火案2016年6月,厦门公交车发生纵火案,致47人死亡,34人受伤。
经过调查,凶手黄淑芬因个人恩怨,蓄意报复社会。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严惩凶手,彰显法律尊严。
二、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死亡,8人失踪,79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司法机关迅速介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惩,确保事故原因查明,责任追究到位。
三、南京汤山幼儿园虐童案2015年6月,南京汤山幼儿园发生虐童事件,一名幼儿被教师虐待致死。
案件发生后,法院依法判处凶手有期徒刑十年,彰显了法律对幼儿生命的保护。
四、杭州保姆纵火案2016年6月,杭州保姆纵火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案发后,司法机关迅速介入,依法严惩凶手,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山东招远“5·28”故意杀人案201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一家KTV发生故意杀人案,致5人死亡。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判处凶手死刑,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重庆“11·15”火灾案2014年11月15日,重庆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38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司法机关迅速介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惩,确保事故原因查明,责任追究到位。
七、山东莱芜“4·28”特大交通事故2014年4月28日,山东莱芜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36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司法机关迅速介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惩,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八、湖南岳阳“7·19”交通事故2016年7月19日,湖南岳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24人受伤。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判处凶手有期徒刑,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九、江西南昌“6·23”电梯事故2015年6月23日,江西南昌一住宅小区发生电梯事故,致3人死亡。
杭州法院2022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杭州法院2022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4.26•【分类】其他正文杭州法院2022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发布今天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会上发布了杭州法院2022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案例一|深圳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本案同时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2022年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案例索引】一审:杭州互联网法院(2022)浙0192民初1008号二审: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01民终5272号【入选理由】NFT应用场景给互联网环境下的作品传播与商业化利用带来新的契机,也给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案系全国首例涉“NFT数字作品”侵权案。
法院在本案中对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核心技术的NFT数字作品的法律属性、NFT数字作品形成及流转过程中相关行为的法律性质、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的属性及法律责任、停止侵害民事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
本案判决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对于构建公开透明可信可溯源的链上数字作品新业态,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促进数字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简要案情】深圳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经漫画家马某某授权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独占的著作财产权及维权权利。
深圳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在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Bigverse平台发现用户“anginin”铸造并发布了“胖虎打疫苗”NFT数字作品,该NFT数字作品与马某某在微博发布的插图作品完全一致,甚至依然带有“ 不二马大叔”的水印。
深圳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认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专业NFT交易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且收取一、二级市场交易费用和燃料费,其行为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删除“胖虎打疫苗”NFT作品,将对应NFT在区块链上销毁或回收,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2013中国十大影响力法治案例
第四部分2013中国十大影响力法制案例初选入围十项:1、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 (4)4、首都机场爆炸案 (5)5、海南校长带幼女开房案 (6)6、浙江张氏叔侄强奸再审无罪案 (6)7、河北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上诉案 (7)8、湖南曾成杰集资诈骗案 (8)9、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案 (9)10、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 (10)备选两项:11、华为公司诉美国IDC滥用市场地位垄断案 (11)12、湖南瓜农邓正加死亡案 (12)初选入围十项:一、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案情简介】2012年4月10日,鉴于薄熙来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2013年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庭审中,法院严格遵循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让控辩双方充分质证、充分辩论,并以微博直播方式公开。
2013年9月22日10时50分许,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影响性评述】作为2008年以来中央查处的级别最高的官员,薄熙来案的重大性和影响力自不必言。
在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推出一系列反腐败新举的背景下,薄熙来被公诉更彰显了中央“打老虎”的决心。
杭州法院破产审判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0)
杭州法院破产审判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0)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3.31•【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杭州法院破产审判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0)“祐康系”企业合并破产案案例索引江干区法院(2018)浙0104破3号关键词“整体合并+部分重整”破产不停产背景事实“祐康系”企业主要生产冷冻制品、饮料、食品原辅料及冷饮品等,是国内著名的食品生产商,在江浙区域具有广泛知名度。
“祐康系”企业在从食品向房地产、养殖、连锁、电商等领域迅速扩张中,对市场形势预测把控不足,导致资金紧张。
2015年始,受房地产业务、部分版块投资业务拖累等影响,“祐康系”企业陷入资金链困局,爆发危机。
审理经过2018年9月,江干法院裁定“祐康系”10家企业合并破产。
“祐康系”共接受债权申报977笔,裁定确认债权35.1亿元。
2019年1月,“祐康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
2019年12月2日,经公开竞价,确定重整投资人。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后经法院裁定批准。
2020年12月,重整投资人按约支付全部重整对价款,重整资产控制权移交完毕。
自此,祐康品牌得以挽救,600多名员工的工作岗位得以保留。
工作实效该案采用了“整体合并+部分重整”和“反向出售”的重整方式,将“祐康系”10家企业分为重整主体和清算主体,涉及食品版块继续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无形资产通过转让、增资等方式集中归拢至重整主体,以该主体启动重整程序;所获对价款及其他资产处置款项归于清算主体,集中清偿10家企业的债务。
该案是在破产程序中保留有效生产力、维持职工就业的典型案例。
祐康食品公司在经历了2015年的短暂停产后,及时复工,生产经营逐渐恢复。
“中都系”企业合并重整案案例索引余杭区法院(2014)杭余商破字第4号关键词公开招募竞价资产价值最大化背景事实“中都系”企业主要涉及酒店、百货、房地产、金融投资等行业,分布于杭州市余杭、上城、临安等地,是杭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型企业。
法律援助十大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一:农民工讨薪案案件简介:李某等50名农民工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由于工程拖欠工资,导致李某等人无法回家过年。
在了解到他们的困境后,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协助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成功追回工资。
案件亮点:本案体现了法律援助机构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法律援助,让农民工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二、案件二:未成年人侵害案案件简介:张某,一名16岁的未成年人,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的家属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了律师,协助其进行辩护,最终法院考虑到张某的年龄和犯罪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案件亮点:本案展示了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援助,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案件三:妇女权益案案件简介:李某与丈夫离婚后,因抚养权问题与丈夫产生纠纷。
在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下,李某获得了专业律师的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获得抚养权。
案件亮点:本案体现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案件四:残疾人权益案案件简介:王某是一名残疾人,因在工作中受到侵害,导致身体残疾。
在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下,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成功获得了赔偿。
案件亮点:本案展示了法律援助在维护残疾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五、案件五:老年人权益案案件简介:张某是一名老年人,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律师,协助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亮点:本案体现了法律援助在维护老年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案件六:知识产权案案件简介:某公司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公司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律师,协助其进行辩护,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败诉。
杭州王建庭法院起诉案例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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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版】
目录
1.杭州王建庭法院起诉案例大全简介
2.杭州王建庭法院起诉案例大全的主要内容
3.杭州王建庭法院起诉案例大全的重要性
正文
杭州王建庭法院起诉案例大全是我国杭州市王建庭法院收录的一批
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起诉案例。
这些案例不仅涵盖了各类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还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原则。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杭州王建庭法院起诉案例大全进行介绍。
首先,杭州王建庭法院起诉案例大全简介。
王建庭法院作为杭州市的一个重要司法机构,负责审理各类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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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杭州王建庭法院起诉案例大全的主要内容。
这些案例包括了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的诉讼。
每个案例都详细记录了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证据、判决结果等关键信息,以便公众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法律依据。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学习,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法律,为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
最后,杭州王建庭法院起诉案例大全的重要性。
这些案例大全不仅为法律工作者提供了研究案例的素材,还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学习法律的平台。
在此基础上,人们可以更加明确地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
此外,这些案例大全还可以为立法者提供参考,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总之,杭州王建庭法院起诉案例大全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研究价值。
它为公众提供了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法律讲权威的著名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7年6月22日,杭州市江干区一高档住宅小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纵火案。
这起案件的主角是一位名叫莫焕晶的保姆,她纵火导致雇主家中四人死亡,其中包括三个孩子。
此案不仅震惊了社会,也引发了关于法律权威、道德伦理和职业素养的广泛讨论。
二、案件经过莫焕晶,女,浙江嘉兴人,2005年起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2011年,她来到杭州,在雇主朱某某家中担任保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莫焕晶因个人原因与雇主产生矛盾,心生报复之意。
2017年6月22日凌晨5时许,莫焕晶在朱某某家中厨房点燃物品,引发火灾。
火势迅速蔓延,导致朱某某夫妇及三个孩子不幸遇难。
事后,莫焕晶被警方抓获。
三、案件审理此案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莫焕晶故意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法律权威的体现杭州保姆纵火案是一起典型的法律权威案例,以下将从几个方面阐述: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莫焕晶作为一名普通保姆,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
她故意纵火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身份地位如何,都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 法律的公正与公平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充分考虑了案件的事实、证据和被告人的行为。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莫焕晶死刑,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3. 法律的震慑作用此案的发生,让社会各界对家政服务行业产生了质疑。
然而,法院对此案的公正审理,有力地震慑了那些企图以身试法的人,警示他们要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4. 法律教育作用杭州保姆纵火案的发生,引发了人们对法律知识的关注。
此案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法律的重要性,提高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对全社会起到了教育作用。
五、案件启示杭州保姆纵火案给我们带来了以下启示:1. 加强法律教育社会各界应加强法律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每个人都明白法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给予王立新等六位律师嘉奖的决定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给予王立新等六位律师嘉奖的决
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08.03.07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3.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给予王立新等六位律师嘉奖的决定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王立新、虞文燕律师在代理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商标转让纠纷仲裁案件中,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陈生有、韦大欣律师在代理全国第一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件中,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熊辉伦律师在代理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医疗广告案件中,以认真、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办理了以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体现了杭州律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准,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姜旭日律师历经三年艰辛而漫长的道路,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无辜当事人冤案昭雪并最终获得国家赔偿,展示了杭州律师据理力争和永不放弃的职业风范,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扬。
鉴于王立新等六位律师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案件中的突出表现,根据《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奖励和表彰的有关规定,经市律协六届五次会长办公会议提议,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给予王立新、虞文燕、陈生有、韦大欣、熊辉伦、姜旭日六位律师嘉奖。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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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务
市直
13.
金道所
(保密)
王全明
吴贤德
李冰冰等
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非诉企业
破产重整
市直
14.
康城所
(保密)
周旻
杭州市第一个人身保护令——张丽离婚纠纷案
民事诉讼
江干
15.
国浩所
沈田丰
吴钢
仲丽慧
海康威视欧元债
非诉
市直
16.
汉博所
黄世德
章伟延
杭州地铁2号线建国路站工程项目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非诉
信访处置
西湖
已经入选浙江省十大法制事件,
刑事诉讼
市直
22.
浙联所
辛本峰
朱觉明
萧山5青年出租车劫杀再审案
刑事诉讼
市直
23.
六和所
黄伟源
童斌
项生源故意杀人案
刑事诉讼
市直
24.
劳动所
邵蕙菁
司学军
方华
255名职工与苏州塑年堂生发黑发技术有限公司
追讨工资报酬案
劳动仲裁
上城
25.
凯麦所
(保密)
何丽青
王语秋
张约文
富阳登云大厦信访处置项目
知识产权纠纷
江干
6.
金道所
胡祥甫
王晓辉
卜水桥等挪用公款案
刑事诉讼
市直
7.
国浩所
马骏
沈田丰
叶通明等
杭州中润客运有限公司、杭州大川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杭州华旅客运有限公司、杭州安润出租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简称中润等四家公司重整案)
非诉
市直
8.
君安世纪所
金亮新
杭州7·5公交放火案
刑事诉讼
市直
9.
五联所
周春
吴燕
夏璟等
车位业主诉“佰富时代中心车位租赁”案
民事诉讼
市直
10.
高朋所
钱育新
陈建春
毛志英
“五水共治”定向融资计划系列专项服务
非诉
西湖
11.
晓翔所
戴晓翔
法国塞伯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知识产权纠纷案
西湖
12.
天册所
吕崇华
沈海强
陈婧等
东南发电(900949,东电B)的B股转A股项目即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南发电(B股)项目
杭州律师“十大影响力案件”入围25个案件
序号
所在
事务所
承办律师
案件名称
案件
类型
事务所
属地
1.
腾飞金鹰所
(保密)
金鹰
陈娇娣
杭州铁路东站枢纽东、西广场区块配套设施项目西广场工程BT合同变更、解除及索赔非诉法律服务
非诉
市直
2.
辉伦所
熊辉伦
孙敏华等
蹲点社区助推“城中村”改造非诉讼法律服务成果案
非诉
江干
3.
天册所
罗云
姚小娟
周琳等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知识产权纠纷
市直
4.
天册所
王秋潮
夏德忠
商志才与新和成控股股权纠纷
民事诉讼
市直
5.
楷立所
许戌枫
贾宏
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妙影电子有限公司与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嘀嘀打车”侵犯“嘀嘀”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下城
17.
秉格所
吴穷
魏梦怀
宋璐
乐视等诉快播著作权纠纷案
知识产权
纠纷
西湖
18.
京衡所
李道演
父亲体罚女儿致死获缓刑案
刑事诉讼
市直
19.
诺力亚所
项坚民、段利明
陈凌波等
中都系企业资产和债务核查
非诉
余杭
20.
浙联所
朱觉明
醉酒出租车乘客公园溺亡系列索赔案件
民事诉讼
市直
21.
泽大所阮方民李华姜明纠正“两张”叔侄冤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