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违规行为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违背职业道德;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4.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进行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2.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进行书面警告,并建立违规档案;3.警告期限: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需在规定的警告期限内整改,否则将作进一步处理;4.降职处分:对于情节严重且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可进行降职处分,调整其职务;5.停职处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停职处分,从而让员工反思并整改;6.辞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员工将被辞退,并取消其所有福利待遇,如有相关经济赔偿,将依法处理。
五、处罚程序1.收集证据:对于涉及到员工违规行为,需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包括书面证据、视频资料等;2.召集讨论: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由相关领导召集小组对员工进行讨论,听取员工解释,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3.听取意见:对于被处罚员工,公司需听取其意见并进行说明,确保处罚公平合理;4.执行处罚:对于确认违规行为的员工,按照公司制定的处罚措施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诉程序1.被处罚员工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重新评估相关情况,确保处罚公正;2.公司将设立独立的申诉小组进行审核,依照程序对申诉进行处理;3.申诉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被处罚员工需接受相应处理。
七、制度宣贯1.公司将定期开展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制度内容和相关流程;2.公司将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让员工随时查阅;3.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对于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综上所述,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坚决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二章处罚事项第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二)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工作秩序的;(三)其他需要给予警告处分的行为。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二)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三)其他需要给予记过处分的行为。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二)在工作中故意泄露公司机密的;(三)其他需要给予记大过处分的行为。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处分:(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二)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三)其他需要给予降级处分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撤职处分:(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对工作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二)在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严重法律责任的;(三)其他需要给予撤职处分的行为。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对工作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二)在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严重法律责任的;(三)其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处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在查处员工违规行为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在调查结束后,应当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制度范本
1. 违纪行为定义。
1.1 违反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
1.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1.3 违反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
1.4 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
1.5 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司资金等违法行为;
1.6 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形象的违纪行为。
2. 处罚程序。
2.1 违纪行为发生后,由直接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2 若调查核实属实,将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2.3 对于较轻微的违纪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
2.4 对于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可采取停职、降职、罚款等处罚措施;
2.5 对于严重影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违纪行为,可予以开除。
3. 处罚执行。
3.1 处罚决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
3.2 执行处罚前,应向违纪员工进行告知,并听取其申辩意见;
3.3 处罚执行后,应及时记录并归档,作为员工档案的重要依据。
4. 处罚公示。
4.1 公示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及处罚结果,以警示其他员工;
4.2 公示内容应包括违纪行为、处罚结果及执行日期等信息。
以上为公司员工违纪处罚制度范本,具体执行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的惩处;对员工的惩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员工,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条各部门、各级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人事管理权限具有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
必要时,上级机构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下级机构追究责任。
第二章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标准第六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四)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的;(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七)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和公司商业机密的;(八)违反合同和印章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九)对抗上级组织的决定和指令且拒不执行的;(十)贪污、盗窃、敲诈勒索、挪用公款、截留收入、编造假赔案、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他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十一)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十二)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三)违反岗位职责,造成风险损失的;(十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十五)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十六)编造情节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励的;(十七)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员工违法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员工违法违纪处罚管理办法一、前言员工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于这类情况,企业应该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制定员工违法违纪处罚管理办法,为企业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企业内部所有员工。
三、违法违纪行为的定义1.偷窃、抢劫、诈骗、贪污、挪用、侵占、盗用公司或员工财物的行为;2.借款不还、欠款不还、恶意拖欠、拒不履行经济合同等非法占用他人财产的行为;3.利用权力或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牟利的行为;4.滋扰、威胁、辱骂、诽谤、诬告、殴打、故意损毁他人名誉、形象或者利益的行为;5.吸毒、赌博、嫖娼、偷拍、偷听、散布淫秽黄色信息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6.出卖公司商业机密、技术秘密、企业管理的各种机密等重要信息的行为;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伦理道德等行为;四、处罚管理办法1.对于上述行为,企业应当视情节轻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定的管理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开除、降职、罚款、扣发奖金、扣除考核分数等。
2.在处罚之前,企业应当组织开展深度调查,收集证据,确保对员工的处罚是合理、合法的。
3.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员工,企业应当及时将其违法违纪行为上报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并配合相关调查。
4.企业应当建立员工违法违纪行为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五、管理建议1.加强员工纪律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员工法治观念。
2.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科学合理、明确具体的管理规定,让员工知晓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
3.加强内部监督机制,设立监察部门、纪检部门等,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违法违纪问题。
4.定期审查、完善和更新处罚管理办法,保证其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现实情况。
六、员工违法违纪行为不仅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更会影响企业形象和信誉,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处罚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法治观念,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员工违法违纪行为。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方案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员工。
三、处罚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3. 依法依规原则。
四、处罚种类1. 警告;2. 记过;3. 记大过;4. 解除劳动合同。
五、处罚标准1. 警告:员工有轻微违规行为,经教育后改正的,给予警告,警告期限为一个月。
2. 记过:员工有较严重违规行为,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记过期限为三个月。
3. 记大过:员工有严重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给予记大过,记大过期限为六个月。
4.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五天的;(5)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安排,情节严重的;(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处罚程序1. 调查取证: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形成调查报告。
2. 初步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审核批准:公司领导对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批准后下达处罚决定。
4. 宣布处罚: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员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5. 跟踪落实:人力资源部门对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处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七、申诉与复核1. 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诉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 如员工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提出复核申请。
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含五篇)
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含五篇)第一篇: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XX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公司纪律,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监会、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依据公司章程和员工行为守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等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规定和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员工有违规违纪行为应当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对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经济损失,是指因违规违纪行为导致的,并根据司法机关判决、行政机关决定等法律、行政文书或公司审计、财务等管理部门确定的公司应支付的资金。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省级公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以及厦门市中心支公司、宁波市中心支公司等总公司直接管辖的计划单列市中心支公司。
本规定所称部门负责人是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副1 职领导(含助理)。
第六条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与其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给公司带来的危害程度相适宜,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处理方式第七条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应给予以下处罚或其它处理:(一)处罚。
处罚分为四种:警告、记过、撤职、辞退。
1.受到警告处罚的,扣发处罚决定生效当年全年1/4绩效薪金,1年内不得提聘岗位职务、不得评选先进,且当年绩效考核只能为合格或以下等级。
2.受到记过处罚的,扣发处罚决定生效当年全年1/2绩效薪金,2年内不得提聘岗位职务、不得提高薪酬档次、不得评选先进,且当年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3.受到撤职处罚的,扣发处罚决定生效当年全年绩效薪金,降低两个以上职级安排工作,3年内不得提聘岗位职务、不得担任系统内各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提高薪酬档次、不得评选先进,且当年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企业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企业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80899企业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Measures for Dealing with Violations and Disciplines of EnterpriseEmployee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企业(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
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员工违法违纪处罚管理办法DOC
员工违法违纪处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一、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建议去掉)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一)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规范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连带责任。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相关纪律要求。
三、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若有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人员定义一、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二、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组长、组长的队长、队长的主任等。
三、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队长、组长的主任等。
四、首席负责人: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违法违纪行为一、违法行为(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违纪行为(一)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
具体有:1.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其它岗位人员做不该做的事情的行为,如私自替岗,代他人考勤,到别的岗位上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等。
员工违纪处罚办法
员工违纪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员工行为,培养员工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员工的自省意识和自我修正能力,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与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过失行为一、依据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1、仪容仪表、言语举止不符合职务规范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要求;2、未按规定使用办公用品或生产设配,未造成经济损失的;3、浪费公司财物;4、培训活动无故缺席;5、未经许可,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务;6、在公共场所、工作区域等非指定区域乱扔垃圾;7、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未造成损失的;8、虽未影响工作结果,但工作拖拉;9、一个月内三次以上迟到或早退;10、其他轻微过失行为。
(二)一般过失1、对领导和同事态度傲慢、言语粗暴;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非员工设施;3、造谣生事,挑拨是非;4、在工作区域喧哗、打闹,扰乱工作秩序而不服从纠正;5、未经允许,擅自张贴布告、通知或擅自涂改、撕掉布告栏内任何公文告示;6、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且无合理解释;7、工作失误,造成轻微不良后果;8、应当请示的工作未经请示擅自做主,未造成严重后果;9、不及时传达企业行政例会、会议、文件精神(适用于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10、上班时间开小差、擅离工作岗位或有其他玩忽职守的行为;11、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未造成损失及其他后果的;12、其他一般过失行为。
(三)严重过失1、不服从管理,顶撞、威胁、侮辱上司;2、对同事粗暴侮辱,恶语中伤;3、划地自封、各自为政,拉帮结派;4、隐瞒事实真相,包庇他人的严重过失;5、非因工作需要或未经批准,将工作资料带出工作区,导致泄漏公司机密;6、因工作疏忽遗失公司或商户重要资料和物品;7、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8、对危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及时阻止,导致公司利益受损;9、矿工1天或季度累计矿工3次;10、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工作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11、擅自安排亲属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工作,擅自或瞒报实情介绍亲属在本公司工作;12、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XX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XX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XX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合规治理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惩治违规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XX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规行为是指XX员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XX制定的相关制度,应受到处理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所有员工。
对己退休和己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在XX工作期间的违规行为,给XX造成损失的,XX保留对其依法追偿违规损失的权利。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负责人,是指XX(含其职能部门)的正、副职负责人员。
责任人是指有违规行为的XX员工,包括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被追究领导责任的责任人。
第六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合规;惩教结合,宽严相济;客观公正、程序规范。
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第七条对违规责任人的处理方式:(一)批评教育。
包括责令限期整改、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二)纪律处分。
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三)其它处理。
包括调离岗位、待岗、停职、免职、解聘职务、解除劳动合同、扣减绩效收入。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并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处理:(一)在业务操作中由于制度、系统缺陷形成风险或损失的;(二)有有效证据证明,对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其违规有抵制行为并越级反映无效,被迫实施违规行为的;(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毁损的;(四)有证据证明,发现事故、案件前,检查人员已指出问题、隐患或向被检查机构下达整改建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领导报告的。
第九条员工有过失违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可给予批评教育。
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不得以批评教育替代。
因违规行为己对XX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纪律规范秩序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下属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试用期人员及其他人员等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责任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给予处分。
第四条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原则.。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 三.区分情节分类对待。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五档。
一�警告。
二�记过。
�三。
降职降级。
四。
留用察看。
分为留用察看一年、留用察看两年。
五.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
警告、记过�12个月。
二。
降职。
降级。
.24个月。
第七条违法违纪违规员工除受到行政处分外,还将受到如下处分:。
. 一、受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提任职务,不得提升职级,不得提高工资分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其评先评优、提高职级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并可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岗位竞聘或组织选拔。
受到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职级.. 二、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80%发放,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60%发放。
处分期满后。
视其表现,经公司考察批准,可恢复原待遇.�三、受到降职、降级处分的。
有职务的降低一至二个职务层次,直至撤职。
没有职务的降低一至二个薪酬级别,各类薪酬待遇均按降职.降级后的职级对应发放。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一、引言公司是一个组织机构,需要员工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秉持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个别员工违反规定、违背组织利益、败坏公司形象的情况。
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各方利益,我们制定了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以规范员工行为,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二、违纪违规的定义1. 违纪: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私自离岗、擅离职守、违反工作安全制度等。
2. 违规:员工违反公司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私自接受监管对象的好处、违反员工保密协议等。
三、处罚的种类1. 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首次发生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以提醒员工注意工作纪律,警示其不得再犯。
2. 记过:对于多次违反公司规定或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罚,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3. 降级:对于有重大责任的管理人员,如果其违纪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公司运作或违反法律法规,可以给予降级处罚,在降低其职位级别的同时,限制其权益和待遇。
4. 开除:对于恶性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开除处理,辞退员工并取消其工作职位和公司待遇,同时将严重违规事实记录入个人档案。
四、处罚的程序1. 了解事实:员工被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事实,听取其解释和申辩,同时也应调取相关证据进行核实。
2. 提出指控: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律法规,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提出指控,并书面通知其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
3. 进行调解:在员工的请求下,公司可组织调解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等组成,进行调解,尽量解决纠纷。
4. 讨论决策: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可组织纪律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会议,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2024版)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公司工作规范、工作操作流程,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的正式员工违纪违规管理。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实施了公司禁止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与经济处理和行政处分。
经济处理:经济赔偿、扣发奖金、降低工资等级等;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岗位、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
第五条给与经济处理和行政处分的情形:(一)上班迟到、早退;(二)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不按规定程序交接班;(四)违反生产行为规范;(五)玩忽职守,提交与事实不符的报告与数据,未造成重大损失;(六)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超过调令规定的报到期限未报到或拒不执行上级领导的合理指示;(八)打架斗殴,辱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九)上班时间未经直接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十)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十一)不执行公司规定,或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十二)散布谣言,给员工、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十三)旷工;(十四)在工作时间饮酒或携带违禁品;(十五)无视公司规定,在禁烟区吸烟;(十六)故意破坏公司财物、环境、服务或其他员工财物或偷窃公司和员工财物;(十七)有意污染公司产品或环境;(十八)任何其他属有意行为,已对公司产品、财产、个人财产、员工社会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十九)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给员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二十)故意破坏生产、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运行及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影响生产和安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十一)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不遵守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谎报成绩谋取个人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二十二)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出卖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科技成果及公司其他公司文件和信息;(二十三)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擅自挪用公款;(二十四)有其他类似情节的行为;有上述情形中视其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版)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版)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管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客户的权益,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本办法所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2、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参与赌博等行为;3、违反公司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
第三章处罚的程序1、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罚。
2、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司需及时报警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3、公司进行处罚时,应依据职务、责任、过错、情节等因素,根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罚:(1)调查取证: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对证据进行保全、整理和备案。
(2)初步认定:公司应对调查取证结果进行初步认定,有关责任人应承认或提出抗辩,对可争议的问题应进一步调查、论证。
(3)听证:对于涉及人员名誉、权益受损等情况,应进行听证,让当事人和证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4)定罪量刑:根据初步认定和听证结果,结合该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责任分配等因素,进行定罪量刑。
(5)处罚及通报:制定处罚决定书,并通报相关单位、团体和人员,及时公告内部。
第四章处罚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依法依规,不得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2、公正性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公正进行,不得偏袒或歧视。
3、适当性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适当,不得过度惩罚或过度放任。
4、程序正义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和公平原则。
第五章特别规定1、对于涉及到公司核心机密和重要商业机密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进行刑事追究,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2、对于涉及到公司核心利益和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行为,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意识,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司持续、快速、稳健、健康发展,本着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的事项和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所有员工(含各级管理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是指所有与公司存在长期或临时劳动关系的个人。
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营销员)的违规舞弊行为视为对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员工的行为。
第五条因工作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如被发现在公司工作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根据本办法追究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或提请司法机关惩处。
第六条违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因决策、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或部署、授意、默许、胁迫、协助他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而应负有的责任。
间接责任,是指因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而应负有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实施处罚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违法违规事项的处罚,应以事实为依据,并与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处罚方式和原则第八条处罚方式包括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
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可以并处或单处。
第九条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经济处分主要包括降薪、赔偿经济损失等。
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上海XX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一)员工严重违反《考勤及请假制度》;
(二)员工向他人打听或泄露薪酬福利信息;
(三)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四)员工违反《员工保密协议》;
(五)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六)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第二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理。
(一)公司有权对出现上述行为的员工进行扣发工资、奖金及罚款的经济处罚;
(二)公司有权对出现上述行为的员工进行降职、降薪处理;
(三)公司有权对出现上述行为的员工在不提前通知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补偿的前提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公司对出现上述行为的员工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说明。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事行政部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目录
附件(违纪)-201《员工违纪处罚决定书》
附件(违纪)-202《员工保密协议》
第1页;共1页。
员工违纪违规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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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 2 整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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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二十七)经查实,有消极怠工、推诿工作行 为,或未完成作业任务,累计2次及以上的;
(二十八)在办公区域内发生打牌等娱 乐、赌博性质行为,经劝阻无效的或累 计发生2次及以上的; (二十九)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车辆检 查、维保,造成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 影响的; (三十)发生影响公司安全生产、服务运营 的其它严重违纪行为的;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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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 2 整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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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八)因车辆故障途中停放期间,驾驶员无 故擅自离车,造成车辆设施缺失或被窃的;
(九)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或6个 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旷工行为的;
(十)有偷窃、侵占公、私财物行为 或假公济私、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 益行为的; (十一)无理取闹、纠缠、谩骂或殴打他人, 造成影响的;
(十)擅自驾驶生产用车、 (十一)因驾驶员本人原
调运车辆,在企业内外造 因变更、注销、未审验驾
成严重影响的;
驶证件,或因驾驶证件扣
满12分等其他情况,造成
驾驶证吊销,无法上岗驾
驶工作车辆的;
(十二)饮酒或服用违禁品后驾 驶公司车辆的;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管理办法
第四条
PART 01 员工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公司可根据上述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管理办法
P第AR五T条01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公司可以对 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给予最高六个月 考察期。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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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 2 整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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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意识,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司持续、快速、稳健、健康发展,本着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的事项和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所有员工(含各级管理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是指所有与公司存在长期或临时劳动关系的个人。
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营销员)的违规舞弊行为视为对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员工的行为。
第五条因工作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如被发现在公司工作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根据本办法追究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或提请司法机关惩处。
第六条违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因决策、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或部署、授意、默许、胁迫、协助他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而应负有的责任。
间接责任,是指因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而应负有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实施处罚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违法违规事项的处罚,应以事实为依据,并与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处罚方式和原则
第八条处罚方式包括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
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可以并处或单处。
第九条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经济处分主要包括降薪、赔偿经济损失等。
第十一条公司按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以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处罚原则,根据
违法违规行为性质的不同分为“一类行为”和“二类行为”。
“一类行为”是指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司经营宗旨相违背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类行为”是指“一类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处罚原则
(一)对“一类行为”的处罚,适用以下处罚原则:
一旦发生,无论情节严重与否,均应当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
情节较严重的,应当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应当追究其上级主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所在单位的主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二)对“二类行为”的处罚,适用以下原则:
行为显著轻微,没有造成不利后果的,以教育为主,可以不进行处罚;
行为造成不利后果的,应当依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行为造成不利后果较为严重的,对行为人负有直接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如果对不利后果发生存在过错的,应当追究管理责任;
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后果的,应当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二类行为”,适用累加制原则:
同一次审计检查中发现同一人涉及多项“二类行为”,三次“二类行为”等同于一次“一类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不利后果,均应当对行为人从重处罚并追究对行为人负有直接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责任;
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审计检查中,发现相同或类似的“二类行为”,两次“二类行为”等同于一次“一类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不利后果,均应当对行为人从重处罚并追究对行为人负有直接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责任。
(四)处罚标准:
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不利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及以上处罚;
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利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及以上处罚;
违法违规行为屡犯,造成严重不利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以上处罚;
违法违规行为恶意或故意,造成严重不利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级(职)及以上处罚;
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间接责任的,参照直接责任人的纪律处分进行责任追究。
对直接责
任人的责任追究标准不应低于对同一行为的间接责任人的追究标准。
第十三条对涉及经济方面的违规问题,除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外,还应由审计、人力、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追缴违规收入。
主要包括:
(一)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的公司财物;
(二)违反公司规定利用公司财产进行经营所得的收入;
(三)弄虚作假获取的工资、奖金和实物;
(四)依法应予追缴的其他违规收入。
第十四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应从重或加重处罚:
(一)在一次检查中涉及多项违规;
(二)连续两个审计期间出现同一违规行为;
(三)伪造、销毁、藏匿证据;
(四)订立攻守同盟;
(五)嫁祸于人;
(六)对检举人、证人、办案人打击报复;
(七)拒绝、刁难、变相抵制、妨碍审计。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一)主动坦白,积极配合检查;
(二)揭发检举他人违规违法属实;
(三)违规情节轻微,且有悔改表现;
(四)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有效整改。
第十六条违法违规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显著轻微、尚未造成不利后果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责令限时改正;
(二)诫勉谈话;
(三)责令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
(四)通报批评。
第三章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一类行为”:
第十八条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二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