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输电线路外破原因分析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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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输电线路外破原因分析及预防

近年来,随着**县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迅猛发展,县域经济快速崛起,城乡基础建设越来越频繁。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植树建房、违章施工作业、突发性和季节性“外破”等行为给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较大的威胁和隐患。

归纳其原因,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截止 2012年 9 月,**公司所辖 35kV 输电线路共有33条,线路全长 256.52 公里,覆盖9个乡镇行政区域。目前,影响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外破”形式有以下三种类型:

1、违章植树建房。保护区内的违章植树建房是长期困扰运行单位、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稳定的“老大难”问题。面对每月巡线上报的大量“树障”,在处理时,往往处于弱势、被动的地位。护线、运行员工在日常的各类“除障”过程中,经常被恶意地阻截干扰、强行索赔、扣留工具、甚至谩骂殴打。

2、违章施工作业。随着城乡经济快速发展,线下修建(增高)房屋、工业园区、城乡道路、市政建设等个人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导致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现象频繁,特别是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型、超高机具施工的方式对线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线下违章施工由于隐蔽性和突发性强的特点,已经成为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首要威胁。

3、突发性和季节性外破。此类“外破”包括线下的塑料大棚、建筑物未固定的顶棚、风筝、大型条幅、气球、垃圾等漂浮物。它们往往随风飘至导线上,造成线路相间间隙不够而放电跳闸。此类型“外破”分布面广,不确定性强,我公司近几年处理该类型“外破”已达十余起。另外,如机动车辆肇事、违章取土采石、线下焚烧油菜梗、线下钓鱼等行为也是防不胜防,均对线路构成重大威胁。

以上所列举的现象,暴露了一系列的问题:

1、线路沿线农民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当地农民,为图眼前利益铤而走险,违章建房、开山炸石,甚至对农网线路的偷盗行为时有发生,对其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臵之不顾。

2、法律宣传不到位。《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需要电力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不断努力,做好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

3、电力部门指派的群众护线员没有真正发挥其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工作没有做到位。

针对以上暴露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范:

一是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尽快组建输电警务室,从根本上解决其无执法权或无执法载体的问题。电力设

施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首先,领导要重视,做到组织上有落实,思想上有位臵,行动上有措施。其次,在目前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应从三方面作为切入点,即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做好沿线群众的工作和建立严密的巡线制度。

二是要掌握重点,有的放矢,把故障和不安全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保护区内违章建房、违章植树、开山炸石是线路运行人员巡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群众义务护线员作为电力设施保护的补充力量,在巡线时不仅要随身携带扳手、螺丝等工具和材料按月巡线,发现小缺陷及时消除;还应根据季节特点和所在线路实际情况,主动增加巡线次数,及时向主管单位反馈线路情况。同时还要发挥自身联系广、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配合运行人员及早发现问题新动向,及时做好防范措施。发挥义务护线员网络,积极反映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对消除线路隐患起到很大作用。

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存在偏见,认为电力设施保护是电力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一些执法单位对保护电力设施也缺乏积极性。导致电力设施屡遭破坏,不能迅速调查侦破,打击力度不够。为此,作为预防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措施之一,制定及出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奖励办法》,对在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做出突出

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还将定期每年召开一次防范、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的研讨会,及时总结通报各自工作情况和信息,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积极性。

四是加大电力执法工作力度。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公安机关交流情况,沟通信息,注重防范,遏制外力破坏案件的发生和发展。针对电力线路外部破坏事件增多这一特点,除加强巡视维护外,电力保卫部门要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以创造一个良好的电力设施运行环境。例如公司在**县、镇政府的配合下,与当地公安、安监部门联合执法,多次采取行动,依法制止了违章建筑,确保了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五是深入开展电力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电力法规除电力部门通过适当的办法宣传外,当地地方政府应将其列入社会普法内容进行深入宣传。沿线群众的法制观念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我们电力保卫部门、巡线员、群众护线员要做学法、用法的模范,更是做好宣传法律、法规的带头人。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广为宣传,使沿线群众家喻户晓,同时,在关键地段要多设立警示牌和警告牌。

六是加强对群众护线员队伍的动态管理,组成一支能深入基层,熟悉乡情的乡(镇)的、以各供电所员工为主的护

线员队伍。群众护线员是对专职护线工作的一种有益补充。对于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按合同规定进行护线的人员批评教育,或解除合同。同时电力运行和保卫部门定期对义务护线员进行线路结构、巡视重点、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技术培训,提供相互交流经验机会,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护线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防止和遏止输电线路外部破坏的发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本着行业管理与治安管理相结合、行业管理与群众护线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还需要坚持不懈做说服、教育和宣传工作,使沿线群众爱线、护线意识得到不断提高,努力营造“破坏电力设施为耻,爱护电力设施为荣”的良好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限制外界一切损害输电设施的不安全因素,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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