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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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外破实施方案

供电外破实施方案

供电外破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大,对供电能力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在一些老旧小区或者新建小区,由于供电设施的老化或者规划不足,供电外破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供电外破不仅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用电,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制定供电外破实施方案,对于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施工,解决供电外破问题,保障居民正常用电,提高供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实施步骤。

1. 调研分析,首先,对供电外破问题进行全面的调研分析,了解外破情况、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后续施工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 制定方案,根据调研分析结果,制定供电外破的整体规划方案,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时间、施工人员配备等,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安全评估,在施工前,进行供电外破区域的安全评估,排除施工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和居民的安全。

4. 施工实施,按照制定的方案,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供电外破的实施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5. 检查验收,施工结束后,进行供电外破区域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完善记录,对整个实施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经验和参考。

四、实施要点。

1. 人员配备,保证施工人员的专业性和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质量。

2. 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施工安全。

3. 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沟通协调,与相关部门和居民进行有效沟通,协调施工进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实施,预期可以解决供电外破问题,提高供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居民的正常用电,减少安全隐患,提升城市供电水平。

六、总结。

供电外破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解决城市供电设施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规划、严格施工和有效沟通,可以有效提高供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用电环境。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
一、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电力设施逐渐遍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便利。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如天气、
人为破坏等,电力设施难免会出现一些破损隐患,给人们的安全带
来极大的威胁。

因此,制定一份有效的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
显得尤为重要。

二、隐患种类与分析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车辆碰撞电线杆或其他电力设施。

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可能
出现多种因素导致驾驶失误,如疲劳驾驶、酒驾等,因此车辆碰撞
电力设施的事件很难完全避免。

2. 其他设施施工等操作人员误伤电线杆、电缆等。

在城市施工
过程中,电力设施难免会被误伤,如打孔机打穿电缆等。

3. 天气因素。

如暴风雨、雷雨、大风等天气条件极易破坏电力
设施。

4. 恶劣天气下树木砸伤电力设施。

在强风和暴雨天气下,树木
可能导致管道线路、变电站的电线被砸坏。

针对以上几类破损隐患,我们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管
控措施。

三、管控方案。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模版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模版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防止外力破坏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电力设施的防外力破坏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力破坏指对电力设施进行非法破坏、损坏、盗窃等行为的行为。

第四条电力设施的防外力破坏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六条电力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具备抗外力破坏的能力。

第七条电力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电力设施周边应当建立起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装围墙、安保设施等。

第九条电力设施的进出口应当设置检查通道和安全门禁系统,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的进出。

第十条电力设施的周边应当进行安全巡逻和巡查工作,加强对设施的监控和管控。

第三章应急管理第十一条电力设施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措施。

第十二条电力设施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第十三条电力设施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能够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络。

第十四条电力设施所在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监测和报警第十五条电力设施应当安装监测设备和报警装置,实时监测和报警外力破坏行为。

第十六条监测设备和报警装置应当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联网,及时向其报送监测数据和报警信号。

第十七条电力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对监测数据和报警信号进行处理和分析,确保能够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五章处理和追究第十八条对于发生的外力破坏事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机构。

第十九条对于外力破坏事件的处理,应当依法进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涉嫌外力破坏的人员,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严厉打击犯罪行为。

第二十一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设施,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隐患发现报告与处置简明规程

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隐患发现报告与处置简明规程

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隐患发现报告与处置简明规程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规范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隐患发现报告和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电力安全隐患,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XX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隐患报告1.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隐患指本市范围内输电、变电、配电等设施及有关辅助设施发生外力破坏的潜在风险或事实危险,主要包括线路保护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施工作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种植树竹高干植物、堆放填埋、异物短路、烟火短路、外力撞击、盗窃破坏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

2.电力设施产权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应及时将隐患情况书面报送当地县(区)政府,并结合实际报送有关部门,请求协调解决;同时抄报同级电力保护办公室跟踪协调处置。

3.电力设施产权人发现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隐患后,应向造成隐患的责任当事方及时送达《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造成隐患的责任当事方拒绝签收《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的,电力设施产权人应采取公证送达,并及时将隐患情况书面报送当地县(区)政府;同时抄报同级电力保护办公室跟踪协调处置。

4.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及时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隐患情况,书面报送当地县(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并提请督促施工作业单位或建设单位网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二、隐患处置5.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在隐患现场适当且醒目位置及时设置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牌(如外破案例、安全保护知识、注意事项等)、警示牌(保护区内禁止性行为等)、警告牌(造成破坏违法行为等),以及针对性落实现场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

6.电力设施产权人对于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施工作业,应及时向施工作业单位或建设单位送达《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并告知其应当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

06
结论与展望
总结本次管控方案的成果与不足
成果
通过本次管控方案的实施,我们成功 地减少了电力设施外破事故的发生, 提高了电力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同时,我们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 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参考。
不足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 题和不足之处,如部分地区的管控力 度不够、信息沟通不畅等。这些问题 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 完善。
奖惩措施的落实与执行
落实奖惩措施:根据考 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 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 人进行惩罚,激励相关 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到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的管 控工作中。
严格执行奖惩措施:对 于奖励和惩罚措施,要 严格执行,确保奖惩措 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要加强对奖惩 措施的监督和检查,防 止出现滥用职权或执行 不力的情况。
和标准,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
加强监督力度
03
加大对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的监督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和范围,
确保隐患无处遁形。
考核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01
02
03
04
05
制定考核标准:根据电 力设施外破隐患的实际 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 标准,包括隐患等级、 整改时限、整改效果等 方面的考核。
实施考核:按照考核标 准,对电力设施外破隐 患进行定期考核,对整 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 改。
预案评估与改进
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 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改进 和完善。
应急处理流程
报告与确认
发现隐患后立即报告,并由专 业人员进行确认和处理。
现场处置
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现 场处置,包括停电、隔离、救 援等措施。

供电外破实施方案

供电外破实施方案

供电外破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和人口的增加,对电力供应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在城市供电系统中,供电外破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它会给供电系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影响供电质量。

因此,制定供电外破实施方案对于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供电外破的处理流程,提高供电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供电外破对供电系统的影响,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供电外破实施方案。

1. 供电外破的定义。

供电外破是指供电系统发生外来物体侵入或外部力量破坏导致供电系统设备损坏或线路中断的情况。

2. 供电外破的分类。

(1)外来物体侵入,如树木倒伏、广告牌倒塌等;(2)外部力量破坏,如车辆撞击、施工机械损坏等。

3. 应急响应措施。

(1)发生供电外破后,第一时间通知现场人员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安全评估;(2)对供电外破造成的设备损坏和线路中断进行紧急维修,恢复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3)同时,要及时向用户发布停电通知,做好应急备用供电安排,减少用户受到的影响。

4. 供电外破的预防措施。

(1)加强对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巡视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完好;(2)加强对供电系统周边环境的管理,防止外来物体侵入;(3)加强对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防止外部力量对供电系统的破坏。

5. 供电外破的监测和评估。

(1)建立供电外破事件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供电外破事件;(2)对供电外破事件进行事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处理措施。

四、结论。

供电外破是供电系统中常见的应急情况,制定供电外破实施方案对于提高供电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供电外破对供电系统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做好供电外破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才能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五、参考文献。

1. 《供电系统应急处理技术规程》;2. 《城市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供电外破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

防止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管理办法1.全体的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外力破坏危及电网、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和《电力设施运行条例》,制订本办法。

1.2输、变、配电设施的运行单位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组织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性处理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相关资料档案,防止发生人为责任的法律责任事故。

1.3公司安全卫生部是电力设施外力安全隐患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运行部门、用电营业部门处理外力破坏安全隐患工作,代表公司协调处理跨区域安全隐患。

1.4市场营销部、各供电站负责配合处理电力设施外力引起的安全隐患,依法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用电客户、施工单位采取中止供电措施。

1.5依法治理电力设施外力安全隐患的原则,依靠当地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整治措施.2.相关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2.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5《供电业务规则》2.6《安全生产规定》4.安全隐患确认4.1在法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周围发生以下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均属安全隐患。

4.1.1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4.1.2施工作业(挖坑、取土、打桩、起吊、搭棚等)4.1.3与电力设施的水平距离50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4.1.4种植树木、竹形植物;4.1.5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和其他有害化合物。

4.1.6架空电力线导线两侧300米的范围内放风筝;4.1.7擅自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广播线;4.1.8利用杆塔、拉线作为提升牵引锚。

4.1.9损坏电力设施的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深;4.1.10其它危害变电、电力线设施的行为;4.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外的水平距离根据电力设计单位提供的导线最大风偏值计算确定。

5.安全隐患现场处理5.1如果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纠正肇事者、制止。

外破

外破

1、结合襄阳供电公司实际,全面统筹内部资源,制定《电力设施外力破坏安全隐患中止供电制度》,将构成电力设施外部隐患的客户纳入营业用电管控,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相关管理环节,强化输电线路设备管理单位的管控能力。

就目前的一般工作流程,制定该项制度尚需要解决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2、(包括增容改造)3、确实提高施工企业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三、流程管控建议制定中止供电的流程,明确相关单位(部门)责任,大致可按“隐患登记-提出隐患整改要求-停电申请-中止供电-停电督促整改 -隐患消除”的闭环流程执行。

(1)隐患登记: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对巡视维护工作中发现的外力破坏隐患进行统一登记、分类、建档,对于涉及施工用电类型中的严重隐患进行跟踪排查。

(2)提出隐患整改要求:设备运行管理部门根据设备运行要求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积极与外破隐患责任方联系沟通,明确隐患整改的具体内容和方案、整改期限。

(3)停电申请:对不予配合、拒不整改或超过整改期限以及造成严重外破事故的外破隐患点提出停电申请,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流转至营销部门执行。

(4)中止供电:根据停电申请内容,营销部门对相关企业下达《中止供电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暂停或终止为其办理新增、增容等供电业务或执行停电措施;对造成输电线路跳闸、电力设施损坏、人身触电等严重外破事故的肇事单位,立即实施中止施工电源强制措施。

(5)停电督促整改:停电后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督促外破责任企业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

外破责任企业完成整改后填报《恢复用电申请》,并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批后,流转至营销部门恢复用电业务办理或执行送电操作。

(6)隐患消除: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在隐患档案中终结相关外破隐患,完成流程闭环。

制定《电力设施外力破坏安全隐患中止供电制度》,是针对外破隐患的强有力管控措施,有助于确实提高施工单位的电力设备防外破意识。

具备如下优点:一是不影响客户报装正常程序,对于客户的正常用电申请不增加审批程序;二是中止供电程序有理有据,流程清晰,避免口头通知、临时协调造成的矛盾;三是强化设备管理单位的把控手段,能够及时有效消除外破隐患。

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第一篇: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制,消除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高危作业、起重机械、安全设施中的不安全因素,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持久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确保生产和施工双安全为中心,以施工现场为平台,以特种设备和高危作业为重点,以“反三违”行为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以两级安全管理网络的多种检查为主要手段,上下互动,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治理;通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最大限度的有效控制各类危险点、危险源,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临港工程开工以来的平稳态势,实现临港工程“六杜绝”的安全总体目标。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原则1、隐患排查治理应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常态工作机制为原则,应完善的基本制度有:1).各参建单位都必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落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建立多层次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包括安保部和监理组织的联合检查,项目部、分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安全小分队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等。

3).项目部应建立项目重大隐患登记备案制度,实施信息化管理。

4).项目部应建立重大隐患报告与评估制度,科学评估,准确定性,提高隐患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项目部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分部分项工程工作计划,运用目标管理和计划管理有序治理隐患。

6).监理应建立重大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强化隐患治理的过程控制,提高隐患治理的实效性。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近年来,由于自然灾害频发、人为因素等多种原因,电力设施外破隐患已经成为了不容忽视的电力安全问题,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对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分析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的影响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的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对生产、生活带来影响。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可能导致电力中断、停电,进而影响工厂正常生产、居民正常生活。

在紧急情况下,也可能影响到医院、公共交通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造成经济损失。

电力设施的外破还会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经济损失,停电等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无法估量的。

(三)危害人身安全。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有可能导致触电、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严重威胁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电力设施外破隐患对于社会的不良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管控方案,对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1、完善日常巡检制度在日常电力设施巡检工作中,需确立“日清、周检、月查、季节性大巡查”等一系列巡视制度,制定巡视巡查责任清单,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转。

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该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

2、加强维护保养工作电力设施设备是需要长期维护保养的,特别是系统中的电线、电杆等需要定期检修。

应制定保护和维护电力设施的相关规定,对设施进行保养,防止电线断裂、电杆倒塌等问题的出现,从而有效预防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的发生。

3、建立完善防范机制建立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的防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外破事件的发生。

针对各类不同的破损情况,要有详细的应对方案,包括应急预案、防护措施等。

4、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时升级设备和设施,加强设备维护,掌握应急处理技能,提升快速处置外破隐患的能力。

关于开展电力设施外破隐患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的方案

关于开展电力设施外破隐患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的方案

关于开展防机械外破隐患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的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机械外破防控工作的开展,按照《关于开展防机械外破隐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1日-10月31日由公司公安保卫部、运维检修部、配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根据防机械外破工作专项工作要求从排查、宣传、治理阶段,开展“四不两直”现场督查,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检查重点重点围绕落实防机械外破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集中宣传和强化各类机械外破隐患治理等3方面内容(附件1),对各单位防机械外破隐患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进行检查指导。

二、工作安排(一)安排部署(5月20日前)公司公安保卫部、运维检修部、配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确认本部门联合检查组成员,并上报人员信息(附件2)。

(二)督导检查(6月1日至6月31日)联合检查组根据督导检查计划(附件3),逐县对各单位防机械外破隐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统计汇总(7月1日至7月7日)对各单位防机械外破隐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中检查出的问题,联合检查组要进行统计汇总并形成通报,进行考评。

(四)常态开展(7月8日至10月31日)联合检查组要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各单位专项开展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每月按时整理收集各单位专项行动相关过程资料,并不定期下现场检查。

三、工作要求1.本次检查是对各单位防机械外破隐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检查内容,全面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2.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以《督查整改通知单》(附件4)形式及时反馈受检单位,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并要求受检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问题整改完毕后2个工作日以《督查整改反馈单》(附件5)向检查组反馈。

附件:1.防机械外破隐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分工表2.防机械外破隐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组人员明细表3.督查整改通知单4.督查整改反馈单附件1防机械外破隐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附件2防机械外破隐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组人员明细表附件3督查整改通知单编号:附件4督查整改反馈单对应整改通知单编号:编号:。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范本(2篇)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范本(2篇)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防范外力破坏,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根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地方电力公司和其他电力设施管理单位。

第三条外力破坏是指对电力设施进行恶意破坏、人为损毁或非法侵占等行为。

第四条所有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防外力破坏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对设施进行分类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电力设施周边应设置明显的防护标识,警示外来人员不得非法进入。

第八条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加强与公安机关、安全工程监督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防范外力破坏。

第九条对于外力破坏行为,电力设施管理单位有权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并及时报警。

第十条对于外力破坏行为,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及时报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调查工作,依法打击犯罪行为。

第十一条对于已经发生的外力破坏行为,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修复措施,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在外力破坏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理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十三条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对外力破坏事件进行及时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防外力破坏工作。

第十五条对于防外力破坏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电网总部、地方电力公司总部以及其他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制定。

各级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操作细则制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范本(二)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力破坏对电力设施的危害,保障电力供应的连续和稳定,制定本办法。

XX供电公司输电线路防外破专项行动方案

XX供电公司输电线路防外破专项行动方案

MM供电公司输电线路施工外破隐患排治专项行动方案公司各单位、部室:为确保MM电网安全运行,超前防范各类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及附近的施工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公司制定《MM供电公司输电线路施工外破隐患排治专项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MM供电公司输电线路施工外破隐患排治专项行动方案为确保MM电网安全运行,超前防范各类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及附近的施工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进一步提高防范输电线路外力破坏水平,保障输电线路不因外力破坏安,根据MM电网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及附近的外破隐患排治专项行动,杜绝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外破事件,有效控制35kV及以下线路外破事件。

二、活动时间2012年8月28日-9月30日。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和协调,成立专项排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 xxXX成员:XX XX XX XXX XXX四、排查范围本次排查重点为220千伏输电线路所经过的宁国、绩溪、歙县、徽州和MM经济开发区;重点乡镇开发区:歙县富堨、徽州西溪南、岩寺、屯溪阳湖、休宁临溪。

五、实施步骤(一)摸排阶段(8月28日—9月8日)全面部署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及附近施工外破隐患排治专项行动工作;线路工区对所辖线路施工外破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排查,9月8日前对排查出的外破隐患集中上报公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9日—9月20日)对排查出的外破隐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控制和整改措施,进行彻底整治。

重要隐患及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争取支持。

加大对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强化电力安全.(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21日-9月28日)总结专项排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强化专整治成果,同时建立多部门、跨区域常态联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一)拓展防外破的工作思路,扩大排查范围。

除了对一些重点工程、大型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管控外,重点摸排输电线路沿线厂矿企业、开发区的小型和临时性的施工作业,同时要充分了解各厂矿企业在输电线路保护区预留土地的建设用途,通过用途来采取方法措施。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一、前言电力设施是供给电力的重要基础设施,任何外力破坏都会对电力生产、供应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稳定运行和安全使用,制定《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旨在从技术、管理、预防等方面加强对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的控制和管理。

二、设施分级为了便于管理,对电力设施进行分级,按照风险等级分为一至四级。

•一级:电力生产、供应的骨干设备,禁止进行破坏性试验和施工作业。

•二级:直接影响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输变电设施,施工前需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

•三级:影响电力供应但可通过其他手段保证供电的设施,施工前需告知相关电力部门,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

•四级:影响电力供应但有备用设施的普通设施,施工前需告知相关电力部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三、防护措施1. 技术防护应根据不同等级的设施特点,采取不同的技术防护措施。

一级设施采用的防护措施:•增强设施抗震、抗风能力,修建避雷装置。

•根据设施特点和根植条件选择冲击隔离措施,如设置护坡、堤坝、围栏等。

二、三级设施采用的防护措施:•按照规定设施安全间距或设防距离,设施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采用包括物理隔离、电磁干扰、管制等在内的多种技术手段,建立网络控制部署。

四级设施采用的防护措施:•设立告示牌,告知施工人员周边设施特点,提高注意力。

•认真执行现场保护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振动、污染等因素,确保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最低。

2. 管理防护各级电力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防护体系和管理制度,确保防护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各级电力企业应加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其技能和责任心。

•在施工前,应组织专家从事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写等工作。

•对于发生外力破坏事件的设施,应及时报告上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及时追究责任。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大量的电力设施随处可见。

然而,电力设施一旦出现外破隐患,在暴雨、暴风等恶劣天气下极易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

因此,加强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方案旨在制定科学的管控方法,排查电力设施外破隐患,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处置,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公共安全生产水平。

三、管控范围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的管控范围包括由电力设施引出的接线、杆塔、隧道等设施。

四、管控方案1、制订管理标准制订电力设施外破隐患排查标准,对外破较严重的设施进行分类整理,并根据不同的类型分类制定专门的排查计划。

2、定期巡查加强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的巡查工作,分别在春季和秋季定期开展巡查,实行日报、周报和月报制度,确保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模拟演练定期进行模拟演练,以应对突发情况的出现。

演练中针对不同隐患情况进行应急处理,使各部门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并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宣传教育对电力设施外破隐患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普及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避免因不慎而引起的电力设施事故的发生。

5、加强预警机制建立预警机制,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定期对电力设施外破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及时处理异常情况,有效地预防隐患的发生。

六、总结加强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的管控,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起到事关重大的作用。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建立科学的管控制度,加强巡查排查工作,强化宣传教育,致力于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电力设施环境,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20170519)

电力设施外破隐患管控方案(20170519)

输电线路设施保护管控方案前言福建电网由于因外破隐患引起线路跳闸的现象逐年增多,特别是火烧山及外破隐患对福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已经造成极大的威胁,我们不但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清理线路通道超高树木、加强外破隐患监控,防范山火与外破隐患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而且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火烧山与外破隐患危及电网安全的预警控制措施,建立应急处理体系。

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制度化、规范化地迅速响应、快速组织、果断处理,控制并降低外破隐患因素对福建电网带来的影响,为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特、超高压线路运行可靠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火、种植高杆植物、大型机械施工、建筑施工、采石爆破、车辆冲撞、易漂浮物等行为,坚持依法管控,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推进电力企业和各级政府、村、沿线居民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特、超高压电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二、组织机构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特、超高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协调等管理工作。

三、具体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福建省电网建设若干规定》、《福建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电力设施保护措施。

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网络体系,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处理力度,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特、超高压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四、设立警示、禁止标识的措施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重在事前防范,做好护线宣传和设置完善的警示标识,是事前防范的重要举措。

有效的宣传可以营造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沿线群众、大型车辆(机械)操作人员对输电线路的防护意识。

4.1宣传。

重点时期宣传,在每年安全月期间、施工季节来临前、山火高发时段前、各种保供电(特殊电网运行方式、重要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任务期间开展宣传。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模版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模版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外力破坏对电力供应的影响,根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电力公司的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力破坏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破坏、破坏设备和设施、非法侵入、抢夺电力设备等行为。

第四条外力破坏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保障电力运行的安全稳定。

第五条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外力破坏管理体制和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外力破坏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公安、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七条电力公司应制定并落实外力破坏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判和预警。

第八条电力公司应加强设施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防护人员,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守护和巡查。

第九条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电力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破坏和异常情况。

第十条电力公司应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宣传,提高外力破坏的风险意识和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

第三章应急管理第十一条电力公司应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明确外力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电力公司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应急联络机制,共享信息和资源,加强应对外力破坏事件的协作配合。

第四章外力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第十四条电力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外力破坏事件调查小组,负责对外力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外力破坏事件发生后,电力公司应及时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第十六条电力公司应全面梳理外力破坏事件的经验教训,总结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十七条对外力破坏事件的责任人,电力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严肃问责,追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如果外力破坏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电力公司应立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范文(四篇)

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范文(四篇)

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范文为进一步搞好我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同煤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实施方案》、《____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____》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西山建筑第三矿建同煤集团金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___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

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____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

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同煤局发〔____〕68____文件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三)防止“三超”情况。

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____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____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计划____人规定的情况。

(四)机电管理情况。

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全

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全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为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电力设施安全,严防电力事故发生,xx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严监管、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以《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排查治理城区街巷各类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影响电力安全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范围与内容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对象为城区街巷电力线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如下:(一)电力线路保护区域建房隐患排查。

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建房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出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特别要对线路通道内建房的,及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电力线路保护区域树障隐患排查。

加强线路通道“树障”的排查清理,对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予以修剪或砍伐,以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保持线路通道畅通,严防火灾,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三、组织机构与行动分工四、时间与步骤这次专项行动从2022年6月10日开始,到2022年7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15日):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对城区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排查阶段(6月16日—7月5日):各检查组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检查,对经自查整改后仍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下发整改通知书,依法处理。

(四)复查验收阶段(7月6日—7月10日):各检查组对负责排查范围内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消除到位。

xx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视情况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电力设备设施主要安全风险隐患防治计划方案

电力设备设施主要安全风险隐患防治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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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设施保护管控方案前言福建电网由于因外破隐患引起线路跳闸的现象逐年增多,特别是火烧山及外破隐患对福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已经造成极大的威胁,我们不但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清理线路通道超高树木、加强外破隐患监控,防范山火与外破隐患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而且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火烧山与外破隐患危及电网安全的预警控制措施,建立应急处理体系。

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制度化、规范化地迅速响应、快速组织、果断处理,控制并降低外破隐患因素对福建电网带来的影响,为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特、超高压线路运行可靠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火、种植高杆植物、大型机械施工、建筑施工、采石爆破、车辆冲撞、易漂浮物等行为,坚持依法管控,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推进电力企业和各级政府、村、沿线居民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特、超高压电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二、组织机构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特、超高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协调等管理工作。

三、具体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实施方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福建省电网建设若干规定》、《福建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电力设施保护措施。

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网络体系,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处理力度,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特、超高压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四、设立警示、禁止标识的措施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重在事前防范,做好护线宣传和设置完善的警示标识,是事前防范的重要举措。

有效的宣传可以营造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沿线群众、大型车辆(机械)操作人员对输电线路的防护意识。

4.1宣传。

重点时期宣传,在每年安全月期间、施工季节来临前、山火高发时段前、各种保供电(特殊电网运行方式、重要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任务期间开展宣传。

(1)传单类宣传。

发放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相关知识宣传手册,或张贴其他印刷品宣传,比如防火宣传纸、电力线路外力破坏案例警示折页、电力线路防外力破坏宣传折页、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挂图等。

(2)每年定期组织沿线保杆信息员培训会议,进行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的宣传。

(3)户外宣传在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室粘贴安全温馨提示标签、在输电线路下方人流较多处设置宣传牌、各种宣传车辆巡回宣传等。

4..2设立警示标识。

输电线路杆塔及其保护区内结合防外力破坏工作的特点,依法安装、配齐有关警示标识,并符合《福建省经济与信息委员会》的相关要求,设立警示标识是电力设施防外破工作必备的警示标识是重要的防护措施,也是运检单位在发生输电线路防力破坏而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后区分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1)毎基杆塔须配置杆号标识和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识。

(2)输电线路杆塔附近有堆积杂物、砂石、垃圾、倾倒矿渣和起重作业风险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在邻近杆塔上配置“严禁堆放杂物、严禁倒矿渣”标识和“严禁起重作业"的禁止标识。

(3)输电线路杆塔塔材有被盗风险的区域,在该区域内杆塔上配置“禁止拆卸“的禁止标识。

(4)在道路中央和道路外沿lm内的杆塔下部,配置黄、黑相间的杆塔防撞警示标识。

(5)针对存在外力破坏隐患的线路区段,在其保护区的边界、人员入口和杆塔上设立明显的标识,告知破坏输电线路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落款注明单立名及联系电话。

(6)输电线路杆塔基础附近取土、堆放异物,保护区内违章施工,通道附近有石场矿区,存在倒塔断线风险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置。

“禁止取土”、“禁止堆放”、“禁止在保护区内建房”、“禁做地桩”、“材禁止在线路附近爆破”等禁止标识。

(7)输电线路跨越池塘河流、附近有高大建筑物、导线两侧300m 内广场公园等情况下,存在线路异物短路跳闸风险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合适位置配置。

禁止垂钓。

、。

禁止向线路抛掷"禁止放风筝。

的禁止标识,(8)输电线路附近可能种植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的区域,在杆塔及线路保护区内配置。

禁止在保护区内植树。

的禁止标识,见图4-21 (9)输电线路附近有山火或烧荒风险的区域,在杆塔及输电线路配置“禁止烧荒”的禁止标识,见图4-22.(10)在输电线路跨越道路、施工区域等存在超高车辆或其他施工机械、设备误碰导线风险时,设置限高装置和警示标识,标明限高距离。

(11)输电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宜在杆塔塔身、下层导线、河流沿岸、附近桥梁、航道内设置航道警示标识,见图4-24.(12)在有其他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人为外力破坏风险时,配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五、具体的防外破重点防范措施5.1防止盗窃及蓄意破坏措施(1)建立警企联合打击盗窃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收购输电线路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重大盗窃、破坏输电线路案件及时组织强有力的警力侦破。

(2)会同当地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巡査和管理,严格监控收购电力设备的收购点,从源头上堵塞销赃渠道。

(3)健全和完善护线网络,积极动员输电线路沿线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线路设施的行动,大力推广通道属地化管理,及时发现和阻止盗窃事件发生。

对发现和举报盗窃、破坏输电线路行为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在重要保电时期及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需指定专人在重要道路、重要区段不间断看守,缩短巡视检查频次,防止盗窃及人为蓄意破坏导严重后果;在一般时段可结合普通线路日常巡视进行。

(5)重要输电线路对其塔材、拉线(棒)采取安装防盗螺母、防盗割护套、防盗报警装置等防盗措施,可在盗窃易发区(段)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6)结合线路巡视检查,补充完善输电线路特殊区段防盗窃、防雷的安全警告标识。

(7)线路运检单位发现线路被盗窃或蓄意破坏直接威胁线路安全运行,可能发生故障及停运的危急情况时,立即汇报上级并组织应急抢修,启动外破事件处理流程,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案件侦破及保险理赔。

5.2防止施工(机械)破坏措施(1)针对杆塔基础外缘15m内有车辆、机械频繁临近通行的线路铁塔基础,对于易受撞击的部位,采取防撞措施,并设醒目的警告标识。

(2)针对固定施工场所,如桥梁道路施工、铁路、高速公路等在防护区内施工或有可能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施工场所使用限高架(网)、限高设施、视频监视、激光报警装置。

(3)加装限高装置时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在道路与输电线路交跨后装设限高装置,一般采取门型架结构,在限高栏醒目位置注明限制防止超高车辆通行造成碰线或在固定施工作业点线路保护区位置装设临时限高装置,防止吊车或水泥泵车车臂进入线路防护区。

(4)有条件时,可以在导线上或吊车等车辆的吊臂顶部安装近电报警装置,提前设定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当吊车等车辆顶部靠近高压线时,立即启动响声和灯光报警,提示操作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操作。

(5)在大型施工场所,流动作业、植树等多发区段可加装视频在线置,通过人员监视,及时了解线路防护区出现的流动作业或其他影响线路运行的行为。

同时,在发生外力破坏故障后,可通过查看监视录像査找车辆或责任人员。

(6)针对邻近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施工作业,采取增设屏障、遮栏、围栏、防护网等进行防护隔离,并悬挂醒目警示牌。

(7)建立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专职护线队,加强线路巡视检查和宣传。

一般5~11月为施工密集期,重点区段通道巡视每周不少于1次,不定时雇请护线员巡视现场。

定期主动与施工单位联系,了解工程进度,必要时进行现场驻守、现场实时监控。

(8) 与施工建设方商讨,在每年大型机械年检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时,将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内容纳入考试范围,提高相关从业人员保护输电线路意识。

(9)规范电力法规行政审批制度,建立沟通机制。

通过主动与规划局、城建执法局、电力执法办公室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系,走访建设管理部门、召开现场会等,预先了解各类市政、绿化、道路建设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情况,并要求施工方按照《福建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许可申请,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10)建立并完善政企联动机制,通过对隐患单位采取安全告知、签订协议、中止供电、经济处罚、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有效的手段,对外破隐患进行综合治理。

(12)对运行环境差、导线对地(河道)距离不良的线路杆塔,针对性的通过技术改造予以杆塔加高及更换,提高线路运行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5.3防止异物短路措施(1)对电力设施保护区附近的彩钢瓦等临时性建筑物,运行维护单位要求管理者或所有者进行拆除或加固。

(2)针对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垃圾场、废品回收场所,线路运检单位要求隐患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可能形成漂浮物隐患的,如广告布、塑料遮阳布(薄膜)塑、锡箔纸、气球、生活垃圾等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必要时提清政府部门协调处置。

(3) 对农户搭设牢固合格的塑料大棚,敦促农户及时回收清理废旧棚膜,不得随意堆放在线路通道附近的田间地头,不得在线路通道附近焚烧。

(4)在台风来临之前,线路运检单位敦促上述所有者或管理者采取可靠加固措施,加强线路的巡视严防薄膜吹起危害输电线路。

(5)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农民群众对回收的残膜要及时清理清运,避免塑料薄膜被风吹起,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运行。

(6)根据线路保护区周边垃圾场、种植大棚、彩钢瓦棚、废品回收站等危险源,在线路通道周边设置相关防止异物短路的警示标识,发放防止异物短路的宣传资料及时提醒做好输电线路保护工作。

(7)加强线路防异物短路巡视工作,针对不同异物类型分别采取以了(8)针对防遮阳网、孔明灯、风筝、塑料薄膜等易发生漂浮物短路的区段,春、夏两季为重点时段,通道巡视每月增加1次,每月可增加雇请护线员巡视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并制止通道周边的危险行为,对于直接威胁安全运行的危险物品要立即清理。

5.4防止树竹放电措施(1)加大对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树线矛盾隐患治理力度,及时清理线路防护区内影响线路安全的树障,加强治理保护区外树竹本身高度大与线路之间水平距离的树木安全隐患。

针对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树竹隐患,通知树主严重情况及相关责任,对在线路之前的树木,按照相关补偿协议,要求其立即进行砍伐或剪枝处理并监督,对于线路之后的树木,下达隐患告知书明确处理意见限期整改,督促其进行移栽砍伐,处理前加强巡视。

(2)建立输电线路保护区涉及的森林、速丰林、竹区、苗木种植基地等台账、建立输电线路保护区外超高树木档案明细,标明树种、树高、距线路水平距离、地点等,落实责任人,加强巡视检查。

同时,警示树木砍伐人员,超高树木砍伐易造成线路故障或人员伤亡,使其主动联系运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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