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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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第五条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

第七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计量检定机构;(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理考核申请和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八条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规定执行。

JJF1069-2012条文解释及实施资料

JJF1069-2012条文解释及实施资料

4
第四节 组织和管理
4.1
法律地位
• 4.1.1 依法设置的机构,必须是一个能独立承 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设 置的文件,其负责人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和相应的主管部门的聘任文件。
理解要点:此款是针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法 定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的。具体有三个层次的要求: 1) 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 (1) 依法成立; (2)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有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文件。 3) 其负责人应具有法人资格证明和相应的政府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的任命书。
第一节 范围
• 理解要点: • 1、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法定计量检 定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检查(被动接受考 核); • 2、适用于申请承担计量检定、校准、计量 器具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 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等工作任务的 其他计量技术机构的授权考核和监督检查 (主动申请考核)。
第一节 范围
4.1
法律地位
• 4.1.2 被授权建立的机构,应具有政府计量行 政部门同意授权的文件,其负责人应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和其主管部门的聘任文件。如授权 的机构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则应当有独立的建 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 如果被授权的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授权以 外的活动,为了鉴别潜在的利益冲突,应界定该 组织中涉及授权项目或对授权项目有影响的关键 人员的职责。 • 注: • 1.如果被授权的机构是某较大机构的一部分,该 组织应使其有利益冲突的部分,如生产、商贸营 销或财务部门,不对机构满足本规范的要求产生 不良影响。
第二节 引用文件
• 引用文件略。 • 注意本节最后一段文字,关注那些不带年 号的标准的最新版本。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1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9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行为,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以及授权的专业性或者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设置和授权进行统筹规划。

设区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规划要求,设置或者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规划要求的,应当报请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条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经其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由法人单位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三)有与其开展相关计量活动相适应的场地、环境、设施、制度和人员;(四)符合国家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为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二)研究、建立、保存和维护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相关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三)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型式评价、商品量计量检验等任务;(四)组织或者参加计量比对;(五)提供计量校准、测试服务;(六)研究和起草计量技术规范;(七)开展公益性计量科普和教育实践活动;(八)国家规定的其他计量工作。

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

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

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摘要:1.计量检定机构的概述2.计量授权证书的作用和意义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的申请和颁发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的法律效力5.我国计量检定机构的现状与发展正文:计量检定机构是指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具备法定计量检定资格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各种计量器具进行检定,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我国,计量检定机构的相关工作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监管。

计量授权证书是计量检定机构开展检定工作的法律凭证,证明了该机构具备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根据我国《计量法》的规定,计量授权证书分为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授权证书三种。

其中,计量授权证书是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具备的证书。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对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能力和范围予以明确。

申请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的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检定设备和技术人员、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等。

在申请过程中,机构需要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评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是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工作的依据。

在我国,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规定的检定范围内开展检定工作,超出范围将视为违法行为。

同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也是保障计量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计量检定机构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部分计量检定机构的技术能力有待提高,设备设施陈旧,管理体制不健全等。

为应对这些问题,我国正加大对计量检定机构的投入和管理力度,推进计量检定机构的现代化建设,提高计量检定的整体水平。

总之,计量授权证书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对于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计量知识判断题(第一章第一节)

计量知识判断题(第一章第一节)

判断题:第一章第一节1、(√)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解决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

【书P3】2、(×)制定《计量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书P4】正确答案:制定《计量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3、(×)有利于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是计量立法的宗旨之一【书P4】正确答案: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计量立法的宗旨之一。

4、(×)家庭自用的部分计量器具也属于计量法调整的范围。

【书P4】正确答案:教学示范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或家庭自用的部分计量器具,量值准确与否对社会经济活动没有太大的影响,就不必立法调整。

5、(√)《计量法》是国家管理计量工作的根本法,是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最高准则。

【书P4】6、(×)计量法规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属于第二层次。

【书P4】正确答案:计量法规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属于第三层次。

7、(×)计量法规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属于第一层次。

【书P4】正确答案:计量法规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属于第二层次。

8、(√)在计量法律法规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属于计量行政法规。

【书P5】9、(√)在计量法律法规体系中,《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属于计量规章。

【书P5】10、(√)在计量法律法规体系中,《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属于计量规章。

【书P5】11、(√)我国的计量监督管理实行按行政区划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书P6】12、(×)对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只能实施行政处罚。

【书P6】正确答案:对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只能实施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是一种重要的证书,它可以使检定机构在计量检定方面得到更多的权威认可,进而为社会提供更加科学精确的计量服务。

下面我们来分步骤详细阐述一下这种证书的相关知识。

一、计量检定机构的概念计量检定机构是指经国家认定,具备一定技术能力和完备的管理体系,负责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检测并发放检定结论的法定机构。

二、计量授权证书的意义计量授权证书是国家对计量检定机构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授权认可,并为其提供权威认证的重要证件。

也是计量检定机构为顾客提供可靠的申请“标准化、认证、检测、检验、仲裁、知识产权维权等服务项目”所需的资质证明。

三、计量授权证书的申请流程1、核实申请资格:检定机构应根据资格审查规定,征求申请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确认申请机构是否具备申请计量授权证书的资格。

2、填报申请表: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向省级计量监督部门、计量院或认证机构申请计量授权证书,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审核:省级计量监督部门或认证机构应对申请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的组织架构及人员资质;机构实验室、设备和检测能力;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等内容。

4、现场评审:对审核通过的机构,省级计量监督部门或认证机构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能力、标准、规程及现场检验检测等相关问题。

5、颁发计量授权证书:经过审核并评审合格的申请机构,会获得省级计量监督部门或认证机构颁发的计量授权证书。

并列入国家计量检定机构名录。

四、计量授权证书的有效期计量授权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内,计量检定机构需要接受定期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审的相关工作。

总之,计量授权证书是计量检定机构之间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能够促进社会计量体系的可信度,也是标志着计量检定机构对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种自我认证。

因此,在申请计量授权证书时一定要认真备案,同时,持续提升自身技术能力,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证书的持续有效。

依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依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依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依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在现代社会中,计量器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工业领域、贸易行业还是日常生活中,准确的计量都是保证交易和生活安全的基础。

为确保计量准确性,维护公平交易和市场秩序,各国都设立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本文将重点介绍依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及其在辖区内计量器具检定工作方面的职责和重要性。

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定义和背景依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委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辖区内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和监管的机构。

其设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定范围内享有计量器具检定的唯一权威地位。

这些机构通常由政府部门或计量研究院所设立,依靠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责。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设立背景,源于对计量准确性的追求和市场秩序的维护。

在商业和交易过程中,计量器具的准确性是确保公平交易和保护市民权益的基础。

因此,各国为了保证计量器具准确性,设立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并赋予其法定的权威地位和责任。

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职责1. 计量器具检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对辖区内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检定是通过与已知准确度的实验装置或标准计量器具相比较,评估计量器具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过程。

只有经过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正常使用和交易。

在进行检定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采用科学、客观、公正的方法,对不同类型的计量器具进行精确测量和比对。

他们负责确保所有计量器具的精确度和合规性,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2. 计量管理和监督除了计量器具检定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还承担着计量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这包括了对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使用状况的监控。

他们会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计量管理制度和标准,监督和指导计量器具用户的合理使用和维护。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还负责对市场上流通的计量器具进行抽样检测和监督,以防止假冒和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出现。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实验室和计量检定机构第十一条计量检定实验室(以下简称检定实验室)是指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专门机构。

检定实验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三)具有称职的检定人员;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检定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进行检定工作,并对检定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检定机构)是指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机构。

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三)具有称职的检定人员;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检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进行检定工作,并对检定结果负责。

第十三条检定实验室和检定机构应当建立计量检定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检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定实验室和检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定结果的公证和认定。

第四章计量认证和计量监督第十四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计量认证工作,认证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实验室和检定机构,并颁发计量认证证书。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计量监督工作,对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实验室和检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擅自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者自行中断计量检定工作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未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吊销其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许可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未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计量检定实验室或者检定机构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范围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范围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范围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定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由国家授权或认可的计量检定机构,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

其主要职责是进行计量仪器设备的检定、鉴定和监督,以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计量领域的公平交易和公共利益。

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范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管理能力考核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人员配备、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2. 设备设施能力考核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设备设施是开展检定工作的基础,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完备性、使用情况、维护保养等。

同时,还需要考核设备设施的准确度和稳定性,以确保检定结果的准确性。

3. 技术能力考核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技术能力是评价其检定水平的关键指标。

技术能力考核主要包括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检定方法和程序的正确性和可行性、实验室的技术设备和条件等。

这些都是保证检定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保障。

4. 质量管理能力考核质量管理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保证检定结果可靠的基础。

质量管理能力考核主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和运行良好、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质量文档的编制和管理等。

只有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才能保证检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绩效评价考核绩效评价是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成效的考核和评价。

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考核。

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发现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的重要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是保证其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考核,可以发现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同时,考核结果也是评价机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对于提升机构的公信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1月3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施行。

局长李传卿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第五条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

第七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计量检定机构;(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定概括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定概括
⑺技术服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保证完成法定任务的前提下,面向 国民经济主战场,围绕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积极 开展计量中介服务,主动为经济建设提供计量技术保证,在服务中增强 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节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管理的体制
为了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 确可靠,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性质与任务, 规定了对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施垂直管理 的新体制的要求,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管理实施了两级管理的模式。
在《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 施监督管理。”
关于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负责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授权建立的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和省级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省级以下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受理考核申请和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主要作用
多年来,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照《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较好地完成了《计量法》赋予的各项任务。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统 计资料表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⑴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截至2005年,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9606项,授权单位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561项。 建立国家基准177项,一级标准物质1291种,二级标准物质2170种。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查核尺度引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当局计量行政部分依法设置或授权的,为当局计量行政部分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包管,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提供技术效劳的计量技术机构。

为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打点,确保其为国民经济和计量监督依法提供公正、准确、具有法律效力的计量检定和检测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相关规章的规定,以及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对法制计量尝试室的要求,制定本查核尺度。

本尺度主要适用于当局计量行政部分依法设置或授权成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查核。

由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主要是以计量检定工作为主,因此在本尺度中,把计量检定、计量校准和计量检测工作简称为"检定、校准和检测"。

本尺度规定的查核内容,是以我国计量法律、法规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要求为前提,以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对法制计量尝试室的要求和国际尺度化组织(ISO)对查验和校准尝试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为根底。

在布局上参考了IS09000族尺度关于质量体系的布局和原那么。

本尺度规定的查核程序和查核成果的评定方法,是以国家尺度GB/T15486-1995 校准和检测尝试室承认体系一运作和承认的一般要求为根底,并吸收了近年来当局计量行政部分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查核的成功经验。

本尺度也符合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为实现国家之间计量基准与校准似/测量的彼此成认以及国际法制计量组织为实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彼此成认,而对法制计量尝试室提出的承认要求。

1范围1.1本尺度规定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取得当局计量行政部分授权所必需满足的要求,以及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查核的程序和查核成果评定的要求,适用于当局计量行政部分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查核和监督查抄。

本尺度的要求,覆盖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从事的以下各项活动:(1)成立计量基准及社会公用计量尺度;(2)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仲裁检定等法律规定的检定任务;(3)进行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检测任务;(4)开展计量校准;(5)草拟计量技术尺度。

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现状分析

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现状分析

性 ,机 构 重叠 ,无 价格 策 略 的市 场 营销 ,产 品单 调 等 问题 。这 些 问题严 重影 响法定计 量检定 机构在 市场化模 式下 的健康发 展 ,所 以
改革 已 经成 为 一种 趋 势 。


法 定 计 量 法定 计量检定 机构存 在很多 问题 ,从 以 下 几方 面来 具 体 分 析 。 第 一 ,缺乏 自主性 。我国大 多数法 定计量检 定机构 在社会 主义 市场 经济改革 之前 已经运行 。受计 划经济 的影响 ,我 国法 定计量 检 定机 构仍 然采用计 划经济模 式 ,在 经费方 面长期依 赖政府 拨款 ,缺 乏 必要 的紧迫 感和 危机 感 ,使其竞 争 力减弱 。此 外 ,在决 策方面 , 我 国法 定 计 量检定 机 构 依赖 政府 的强制 命令 ,缺乏 自主性 ,独立 性 ,进 取 性 和 必 要 的 创新 精 神 。 第 二 。机 构重 叠 。我 国法 定计 量 检定 机 构虽 然 在改 革 ,但 还
备陈I E l 老化是 制约其 发展 的 因素 之一 。没有先 进的设 备 , 自然就不 可能有 高超 的计量检 定能 力 ,更 谈不 上拓展 新的计 量检定 项 目。因 此 ,法定 计量检 定机构 要不 断引 进先进 技术 和设备 ,大力 加强技术 设备更 新和实 验室 基础建 设 ,优 化计 量检定 环境 ,扩大计 量检 定领 域 ,拓宽 计量检 定项 目覆 盖率 ,从根本 上强化 法定计 量检 定机构 的
有一部 分机构 是计划经 济 的产 物 。在 市场经 济改革前 ,经济 较发达
地区都设 置 了相应 的法 定计量检 定机 构 。在 市场经 济改革后 ,导致 机构严 重重叠 ,造成 同地 区机 构之 间恶性竞 争 ,影 响了我 国法定计 量检测技 术机 构的健 康发展 。此外 ,我国法定 计量 检定工作 人员过 剩 ,加 重了我 国法定计 量检定机 构 的负担 ,阻碍 了我国法定计 量检 定 机 构 的进 步 。 第三 。无价格 策略 的市场 营销 。我 国法定计 量检定 机构采 用无 与外部交 流 ,及 时获 知最新 技术 动态 ,提高计量 检定人 员 的业 务水 价格 的市场 营销 ,政 府物价部 门对非 盈利 的法定计 量检定 机构 进行 平 和工 作 质 量 。 第 四 ,改进 市 场 营销 策 略 。首 先 ,找准 定位 。在竞 争 激 烈 的 定价 控制 。绝大多数 法定计量 检定 机构不考 虑市 场的实 际情况 ,其 检定 费用按 照物价 部门制 定的价 格上 限收取 , 自己并没 有一 个基本 计量检 定市场 中胜 出 的关 键是找 准 自己的 市场位 置 ,因此 要做好 市 的价格 策略 。这种 无价 格策 略的市 场 营销在 已经 市场 化 的环境 中 , 场调查 ,找准 定 位 。其次 ,扩大 项 目覆 盖 范 围 计 量 检定 项 目的 覆盖 范 围影 响着计 量检定 机构 的总 收入 ,扩大计 量检定 项 目的覆盖 毫 无竞 争力 ,导致本 地 法定 计量 检定 机构 被外 地 的构抢 占市场 。 第 四 ,产 品单 调 。长期 以来 ,我 国法 定计 量 检 定机 构存 在 产 面是 十分重要 的。计 量检 定机构 应该着 眼于 规模经 济 ,通过标 准化 品单调性 ,趋 同性和粗糙 性 的缺点 。而且 产 品在形式上 较单 调 ,不 管理 ,降低 产 品成 本 ,扩 大机 构 的市 场 覆盖 面。对 市场 发 展 前景 同的用 户使用 的产 品在 功能上 无差别 ,不 同地区机构 的产 品从 内涵 好 、技术 含 量 高 的项 目加 大 投入 力 度 。最 后 ,灵活 掌 握价 格 。计 上无差别 。市 场上对计 量检定 仪器 的要 求不 断提高 ,我 国法定计量 量检 定机 构能根 据市 场环境 的变 化适 时地调整 产 品服务价 格 。 第 五 ,树立 服 务意 识 。法 定 计量 检 定 机构 要 发展 ,必 须树 立 检测 机构却未 对此采取 应对 措施 ,也 未根据 市场 细分 出来 的客户 需 好 的服务意 求对产 品 的要 素进行确 定 。因此 ,我 国计量 检定机构 产 品单 调是影 自己的外 在形 象。计量 检定人 员要树 立积极 的形 象 , 良 识 ,紧 紧 围绕 “ 服 务 群 众 、服 务 企 业 、服 务 政 府 ” 的宗 旨 ,把 响 其发 展 的 因素 之一 。 第 五 ,缺乏 有效促销 手段 。我 国法定 计量 检定机构 采取 传统 的 计 量检定 事业 的发展 与地方 经济 的发展 有机结 合起来 ,把对 企业 的 销售 方式 ,即业务 员外 出争取业务 。这种 方式也有 一定 的效果 ,但 被动管 理 变为 主动 上 门服务 ,不 断深 化服 务理 念 ,建立 服务 机制 , 是这种效果并不持久 和明显 。由于我 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的运行机制 , 提升 服 务 质量 ,在 社 会 上形 成 良好 的 口碑 。

依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依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依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检定工

依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成立的负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的机构。

这些机构通常由政府部门或者授权的专业机构负责运行和管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计量器具检定:负责对辖区内各类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定工作,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2. 计量技术咨询和培训:为用户提供计量技术咨询和培训,提高用户对计量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促进计量工作的规范和全面发展。

3. 计量器具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辖区内计量器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注册登记、周期检定提醒、抽检抽查等。

4. 法律法规执行:负责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文件和规范,提供技术支持和参与新标准、法规的制定。

5. 仲裁和争议解决:承担计量争议的仲裁和解决工作,对涉及计量器具准确度和可靠性的争议进行仲裁和鉴定。

6. 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计量组织和国际、地区计量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计量事务的发展和合作。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设立是保障计量工作的宏观管理,加强计量器具的质量控制和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市场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JJF 1069-2012条文解释及实施

JJF 1069-2012条文解释及实施

第一节 范围
• 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法定计 量检定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并适用于 对申请承担计量检定、校准、计量器具型 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 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等工作任务的其他计 量技术机构的授权考核和监督检查。(本 规范所称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其他计量 技术机构以下统一简称“机构”。)
4.1
法律地位
本款表达了三层内容: 一是,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被授权建立的法定计量 检定机构地位的合法性提出的3项要求: ⑴ 必须要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同意授权的证明 文件; ⑵ 其单位负责人应具有法人资格证明,也就是说 该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⑶ 单位负责人要有其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 二是,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被授权机构提出的要求。 除了上面已经明确的1、3两条外,增加了两项要求: ⑴ 该机构虽然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但必须要有 独立的建制。 ⑵ 有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 其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 本规范适用于机构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 但并不要求机构按本规范的结构更改其管 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机构的管理体系文 件的组成应适合于其特有的活动方式。 • 理解要点:机构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满足规 范要求,但不要求一定按规范的结构建立 文件化管理体系的构架。强调了机构的文 件化管理体系应适用于自身特有的活动方 式。
第二节 引用文件
• 引用文件略。 • 注意本节最后一段文字,关注那些不带年 号的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三节 术语和定义
• 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和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词汇和 通用原则》中的有关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下面引用了一些最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并列 出一些适用于本规范的其他术语和定义。 • 理解:略

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判断题: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仅适用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校准工作。

(×)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适用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和运行的质量体系,并要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考核规范的结构更改其质量体系的结构或文件。

(×)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可根据自身需要对考核规范的要求作自由剪裁。

(×)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两人担任。

(×)5.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权决定将校准工作的一部分分包给另一个有条件的实验室。

(×)6.一般情况下,校准证书不应该给出重新校准间隔的建议。

(√)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测、控制和记录。

(√)8.标准物质必须溯源到国际单位制单位或国家的有证标准物质。

(√)9.设备出现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等情况,应停止使用,并必须将其撤离以防误用。

(×)10.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仅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并不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承担强制检定工作任务等计量授权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11.对考核规范的裁剪仅限于规范第7章“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中那些不影响机构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服务能力或责任的条款。

(√)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定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取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所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的程序和考核结果评定的方法。

(√)13.一个机构即使不从事计量校准或型式评价、样机试验和商品量检测等工作时,也不可以对考核规范的各项要求进行裁剪。

(×)1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由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以及由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15.对与检定、校准或检测方法的偏离只有在该偏离已有文件规定、技术上认为合理的、经授权并取得计量行政部门或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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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JJF106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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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机构
Ø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一)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二)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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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机构
Ø设立条件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1、具有法人资格; 或者有独立建制, 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的单位;
2,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3,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4,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5,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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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术语解释
Ø(计量器具)检定
l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Ø校准
l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的关系的一组操作
?1: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2:校准也可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3: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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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术语解释
Ø检测
l 对给的的产品,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1:检测结果和与检测有关的其他信息通常被记录在称之为检测报告的文件中
2:本规范中所指的检测,主要是指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和商品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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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校准检测的实施Ø7.3,检定,校准,检测的方法
7.3.2方法的选择
7.3.2.1开展计量检定时,机构必须使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如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则可使用部门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计量检定规程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

7.3.2.2 开展校准时,机构应使用满足顾客要求的,对所进行的校准适宜的由国家制定的校准规范。

如无国家校准规范,应尽可能使用公开发布的,如国际的,地区的或国家的校准和技术规范,或参考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

机构应确保其使用的标准或技术规范是现行有效地版本。

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或技术规范加以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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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校准检测的实施Ø7.3,检定,校准,检测的方法
7.3.2.4开展商品量检测时,应使用国家统一的商品量检测技术规范,如无国家统一制定的技术规范,应执行由省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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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报告
Ø7.11.2 检定证书
机构进行检定工作,必须按《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检定证书或加盖检定合格印。

当被检定的仪器已被调整或修理时,如果可获得,应保留调整或修理前
记录,并报告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检定结果。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印、证包括:(一)检定证书:(二)检定结果通知书;(三)检定合格证;(四)检定合格印:錾印、喷印、钳印、漆封印;(五)注销印。

计量检定印、证的规格、式样,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规定4,计量检定印、证上使用的代号,按照全国行政区划编排
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省级以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被授权单位的,由授权单位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代号,由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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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报告
Ø7.11.2 检定证书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10,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并颁发计量授权证书。

11,计量授权证书的有效期由授权部门决定,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查考核申请,经复查合格的,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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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报告
Ø7.11.3 校准证书
7.11.3.1,机构进行校准工作,应出具校准证书,并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的规定
7.11.3.2,校准证书应仅与量和功能性检测的结果有关,如欲做出符合某规范的说明时,应指出符合或不符合该规范的哪些条款。

如符合某规范的声明略去了测量结果和相关的不确定度时,机构应记录并保持这些结果,以备日后查阅。

做出符合性申明时,应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Ø7.11.4,检测报告
机构进行商品量检测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等计量检测工作,必须按政府计量部门规定的要求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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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报告
Ø7.11.8 证书和报告的格式
证书和报告的格式应设计成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定,校准和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检定证书的格式应按《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和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设计。

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的格式应按照有关的规定执行。

Ø7.11.10 证书和报告的管理
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以及证书专业印章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使用管理程序。

Connecting Solutions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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