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外地律师 首次来沪执业 办理经验及指南

【详】外地律师 首次来沪执业 办理经验及指南
【详】外地律师 首次来沪执业 办理经验及指南

外地律师申请首次到上海执业需办理的手续

今日刚从上海司法局领取了执业证,有感于从外省转入上海执业手续之繁琐,深感疲倦。故而将办理程序梳理如下,希望对首次到上海执业的外地律师有所帮助。

大致流程为:(1)与上海的律所签订合同并办理调档函;(2)回到原执业地办理调档手续(原执业证上交);(3)档案调到上海之后,在上海本地申请重新执业。跨省区转所执业,一般都需要经过上述流程。上海转入的手续(重新申请执业手续)相对简单,其他地方可能会比较严苛。本人从湖北武汉转入上海,以下内容可详参。其他地区,仅作参考。

第一,签劳动合同。到上海后要与当地某家律师事务所达成聘用协议,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申请调档(律师执业档案和法律从业资格档案,不包括人事档案)。持身份证,执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上海市司法局申请调档(并非在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大楼内,地址:上海市律师协会, 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4楼)。这里只能办理律师执业档案的调档工作,可以自己拿着调档函,去交给转出地的司法厅(同时也可以问一下转出地司法厅办理调档需要那些材料)。

调取法律从业资格档案(也就是司法考试相关的档案),提供一下法律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并填写一份调档申请即可(同时上交一份法律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调档的事情交给他们去办就好了。办理地点:漕宝路38号华夏宾馆16楼(下电梯后左右扫描一下,有指示牌还有门卫大爷)。

至于人事档案,上海地区不要求调取人事档案(也就是一辈子跟着走的那个人人都有的档案),申请重新执业时,承诺书上注明一下人事档案所在地就好了。

第三,回原执业地办理调档手续(原执业证也会被收缴)。

各地规定不同,以湖北为例,在办理了执业证的情况下将档案转出,需要提供:1、调档函;2、原执业所业务和财务已经结清证明;3、执业证原件;4、

主管局或科出具的原所执业期间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证明;5、法律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6、个人申请。

说明:原执业所,需要办理的手续就是,三清手续和执业期间表现良好的证明(拿去主管司法局律管科换取那个执业期间未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两个证明也可以开在一起。内容自拟,但是意思一定要表达到。

备注,实践操作中,县区级司法局、地市级司法局及省司法厅在做法上仍有出入,最终以司法厅的要求为准,下级司法机关的要求,尽量满足,快捷流程(比如汉阳区司法局要求提供一式三份的制式申请书,结果拿到市局,说是转入湖北时用的表格;司法厅要求提交律师执业证原件,但是武汉市司法局在开证明的时候,要求先把执业证收上去,说是以前一直是那么操作的,不然办不了)。实际上,县区级司法局(原执业所的主管司法局),只要出具一个职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即可。然后去市司法局,用县局开具的证明,换取同样的证明,然后将这个证明拿去省厅就看可以了。

最后,在交回执业证之前最好复印留底,以便重新申请执业时使用。

第四,申请重新执业。在档案已经调到市司法局后,可到地市司法局办理执业申请。执业档案何时到达,因为上海市司法局要求外地司法局调档时,通过邮件方式,因此可以向转出地司法厅局询问档案寄出去时的快递编号,自己查询。也可以在https://www.360docs.net/doc/584359802.html,/help/archives-search.jsp(上海市律师数据管理系统上查询)。一般在转出地交好材料之后,十五天之内可到。

档案到达之后,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可以参考上海市律师数据管理系统的办事指南https://www.360docs.net/doc/584359802.html,/help/guide-article-2013.jsp。对照相应的要求准备即可。

司法局受理之后,会出具一份《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上面(领取律师执业证时,需要出示这个文件),有统一的审批编号(可以在上海网上政务大厅查询办理的进度,https://www.360docs.net/doc/584359802.html,/shen3hall/index.jsp)如显示已审批已送达,那么接下来就是制作律师证的过程。一般三五天内会接到上海司法局的通知,准备领证。

在拿证书之前,电话通知里一般要求先登录上海东方律师网,激活相应账户或者怎样。跟所里的内勤讲一下,让其办理即可(类似在网站上进行登记或者申请)。

最后,带着身份证、《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前往漕宝路华夏宾馆1624室领取。整个流程下来,一般也要一个月以上。

上海司法局各受理审查部门电话地址一览表

实习律师 指导老师意见 鉴定意见

指导律师意见 该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踏实肯干,体现出较为优秀的品行素养和工作素养,能够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基本规范,实习期间未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品行素养方面,该实习人员能勤勉负责、严谨高效地完成交代的工作任务;对客户的咨询能做到耐心细致、认真负责;遇到不懂的问题,能够虚心请教,对于别人提出的建议能够虚心听取。工作素养方面,该实习人员勤奋好学,法学基础较为扎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能够协助律师解决问题,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律师执业水平有很大的提高。 综上所述,实习人员已具备执业律师的各项基本能力,希望她进一步学习,增强自身的执业水平,在工作中更有作为。 品行鉴定 实习期间,该实习人员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严格遵守所内的各项制度及律师行业规范,遵守实习人员管理规则,基本符合《律师法》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的各项规范要求。该实习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同行,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同时,平时工作生活中,该实习人员为人随和、热爱生活,谦虚好学、乐于接受他人意见和建议,能与同事和睦相处,表现出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总而言之,该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得到了指导律师及其他律师的肯定,已具备一名执业律师的品行。 职业能力鉴定 该实习人员工作勤勉认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业务能力,协助其指导律师及其他律师处理了多项法律工作。一方面,该实习人员法学基础较为扎实,学习积极性高,能够注意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善于总结自身不足并加以改进。另一方面,通过近一年的实习,该实习人员已较为熟悉法律工作流程及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技巧,能够积极耐心有效地与客户沟通,妥当地处理往来客户的函件,协助客户进行商业谈判;和指导老师、客户或其他律师有效地分析问题和表达自己的观点。综上所述,该实习人员通过一年的实习,具备了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基本条件,本所对其执业能力予以认可。

律师执业环境及其权利保障

摘要 律师被认为是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现代社会精英阶层所从事的职业。然而我国的律师行业由于具有先天不足后天畸形的发展现状,致使现实法律实务中律师的执业权利经常性地受到侵害而缺乏相应的救济机制,律师的执业环境相对复杂恶劣。本文将以我国律师执业环境的现状为切入点,着重于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从而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关键词:律师执业环境;执业权利;保障

律师执业环境及其权利的保障 引言 律师是民主的产物,律师制度是衡量现代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尺。自1980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我国的律师行业蓬勃发展,律师业务不断拓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缺失致使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困难重重,因此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已经成为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律师执业环境的现状分析 律师执业权利,是律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更是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的基础。律师执业活动权利,是律师依法或按照当事人的授权进行执业活动,实施相关业务行为的权利。然而律师执业权利的实现往往与权利行使的环境因素息息相关。所谓律师执业环境是指律师依法或依当事人授权进行执业活动实现执业权利的过程中所遭遇的积极因素和不利的状况。现实法律实务中律师执业环境分为两个方面: (一)律师执业环境的积极因素 我国《律师法》对于律师的执业权利在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言论豁免权方面都有了进一步改善。具体表现为,首先,强调了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护。《律师法》强调了任何组织和个人负有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益的义务。其次,会见权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案件情况,而且律师会见不被监听。再次,案件材料查阅权的强化。《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在案件被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然后,调查取证权的拓展。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同时,律师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申请检察院、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最后,辩护言论豁免权的赋予。《律师法》明文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除外。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20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20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全文最新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许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四条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依法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执业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执业实行行业自律。 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第七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第八条申请特许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三章律师执业许可程序 第十条律师执业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和相关材料doc-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

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 一、网上申请编号并下载申请材料:申请人从天津司法行政网()上的律师管理平台申请并获取申请编号,并从网上下载申请律师执业的全部文本表格,填报申请材料。?二、提出申请:接收的律师事务所将申请人全部律师执业申请材料报主管区(县)司法局审查。 三、初步审查:主管区(县)司法局将审查意见和申请律师执业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律师执业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律师执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2、实习人员工作证及实习人员培训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5月1日以后在天津市律师协会办理实习证的申请人不提供此项材料); 3、天津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证明(2007年5 月1日以前在天津市司法局办理实习证的申请人不提供此项材料); 4、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或律师资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津暂住证(户籍为外省市 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期不少于一年的聘用合同; 8、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含派出所)出具的未受过刑 事处罚的证明(兼职律师执业申请人,如果组织人事关系在院校的,可由院校人 事部门出具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9、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 10、人事档案存放本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委托合同、交费发票 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人事档案存放于外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还须提供当地公证 部门出具存档情况的公证。 11、申请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12、从政法机关辞职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 以及是否正常辞职的证明; 13、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工作证、教师证及

职业律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职业律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下面给大家带来2篇文章——职业律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职业律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第一篇 我在律所主任及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办理法律业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律所指派及其当事人委托的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本人虽然不是党员律师,但是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对国家颁布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跟上法治发展的脚步。特别是对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 (二)在政治学习方面。虽然我很少观看新闻联播,但是通过网络如博客、各类论坛、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我国政府的对策都时时关注,特别是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时,也利用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办理业务方面。1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5件,刑事代理(辩护)3件,非诉讼案件12 件,法律咨询45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我认真分析法律关系,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拟写辩护词和代理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办理各项案件从中学习和锻炼了业务能力,也从中温故了法律知识。特别是自己办理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纠纷案件。 其他大部分是普通民、刑事案件,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让每个当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的精神。每个案件办理完毕后,我都抽时间将办案心得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在总结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在平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 二、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 每年律师协会为律师组织的培训分为网上听课、全市律师现场业务培训和律师自愿的培训,去年我在网上听课主要涉及民、商事方面的,现场的三天培训。通过培训,从中学习了不少专业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三、工作中的不足 过去一年的工作使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自己知识不足,特别对一些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不够了解,在办案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技能少的欠缺,比如庭审中的一些发问技巧和庭审应变能力。同时,对除法律领域的书籍涉及不足,阅读量不够,导致视野不开阔,今后我将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职业律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第二篇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

我国律师执业现状分析

我国律师执业现状分析 [摘要]律师能够帮助人们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职业。然而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律师执业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分析这些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并简要提出建议。 [关键词]律师法;律师权利;道德责任 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修改后的《律师法》,从法律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律师业务和律师执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 一、我国律师执业仍存在的许多问题 (一)《律师法》地位尴尬 新《律师法》对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加以完善和强化,对诉讼中律师尤其是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法庭言论豁免权作出了一系列不同于《刑事诉讼法》的突破性规定,当两者发生冲突是究竟优先适用那一个法律令人相当迷惑。笔者认为应当先适用《刑事诉讼法》。当法律发生冲突时,通常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原则确定该如何适用。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冲突在笔者看来应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因为新法优于旧法这一原则在这两部法的冲突中根本就不能适用,原因在于该原则适用于同一机关就同一事项先后制定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形,然而刑事诉讼法是有全国人大制定,而新律师法是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两部法律的制定机关不同,当然不能适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的效力当然高于新律师法。这样新律师法就被置于非常尴尬的法律境地,只要刑事诉讼法不进行相关的修改,新律师法无法真正起作用。 (二)律师社会评价较低,部分律师职业道德缺失 我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恢复律师制度,律师职业起步较晚,中国老百姓对于律师的印象大都停留在古代状师的概念上,再加上一些文学影视作品对于律师阴暗面的过分解读,使得人们对于律师的偏见越来越深,认为他们钻法律空子,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其实,这是由于律师职业具有的特殊性:通常情况下,律师在维护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必然会损坏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这就导致在一个案件中,按社会公众的价值取向,必然有一方律师会受到肯定,而另一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 部令第134号修订) 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有关审查、核准、换证的程序和期限,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第二十一条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或者受到投诉正在调查处理的,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第二十二条律师被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派驻分所执业的,其律师执业证书的换发及管理办法,按照司法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 (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律师执业。 律师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申请注销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证申领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

律师执业证申领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 (广州市司法局只在周一收材料、周三补材料。“机构、人员证照组人员分工及电话:詹蔚莹:83100141、李艳 83100145、郑蕾83100147”正确性不作保证,呵呵) 一、申请专职律师执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证审批表》一份、《律师执业证呈报表》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有签名的地方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非本市户籍的,提交有效期为半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复印件两份; 3、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两份。 4、近期大一寸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中,另一张的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所名并粘贴在《律师执业证呈报表》的左上角);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 (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1、实习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律师协会核对章) 2、《实习人员考核鉴定书》复印件两份(加盖律师协会核对章); 3、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两份; 4、《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无其他职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两份: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应提交原单位批准辞职的正式文件(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其他从业人员,应提交已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协议书、证明书(由原单位人事部门与申请人共同签订); 3、城镇无业人员,应提交失业证、待业证或未从事其他职业的证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4、农村无业人员,应提交未从事其他职业的证明(由所在乡镇以上政府出具); 5、离岗退养或退休人员,应提供离岗退养正式批文或退休证复印件; 6、军队转业、复员、退伍人员,应提交转业证或自主择业证、复员证、退伍证。 以上1-4类人员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的,还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如果报到证是派遣到具体单位的,还必须提交与该单位解除合同的有关证明。(七)新执业人员应将人事档案挂靠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并提交相应人事档案保管合同书及缴费凭证复印件两份。 (八)计划生育证明两份(60周岁以上男性或50周岁以上女性及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免交);

律师年度执业情况总结

律师年度执业情况总结 我到现在做过二十四个案子,二十一个当事人都对我十分满意,二十四个对方律师都在当时和以后的场合表达过对我的 敬意,至于审理案件的二十四个法官,大半都当着我当事人 的面,告诉他们,就该找这样的律师,的确,我个性很强,用我们东北人的话来说,我不惯着我看不上的人,所以也会 遭到一些人嫉恨,但是我更本不怕,法官认可我,对方律师 敬畏我,我的当事人信任我,这就是我的资本,有了这些,我就是个压不垮,打不倒,锤不扁的人物,我以上的这些小 成就,很多人看了都会说我吹牛,但是你们爱信不信,这些 成就,很多律师一辈子遇见三两次就够炫耀的了,我却已经盲目了,但是那感觉很享受,我对每个案子都足够努力,我 配的得到这些! 印象最深的一次,我到某小法庭办理一个案子,结果本来四 五万的赔偿,我一万就调解了,法官和我握了三四次手,把 我从四楼送到一楼大门口,对我的当事人说:我就喜欢这种 律师,既有业务,又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还能办成事!那个当事人从此打官司没找过别人! 那些抱怨和迷茫的人,如果你能做到我这一点或做得比我好,你们怎么会没案子,会不赚钱那? 当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确志得意满,十分嚣张,我从不 掩饰,我不喜欢无聊的谦虚,我该有的评价,就应该有,别

人不夸我,我都会自己夸自己,但是我不行的地方,我不介 意任何人知道,我活的就是那么简单直接而有效率。 我说这些的时候,是想告诉所有的后来者,请你们在听惯了 失败者的抱怨后,听听我们这些不算太失败人的话,律师这 个行业没有错,这是个十分好的行业,好到无可比拟,但是,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你是不是那块料,得有实践检验,但是,你不行,那仅仅是你个人的能力问题。 我一个月只需要工作七八天,其他时间都在会友和享受生活,读书,这七八天,我就赚了四五个国企工人的工资,而且我 时间自由,无拘无束,还有比这更好的工作吗?我想不到了,而且,工作中我与人方便,广结善缘,各行各业都有我的朋友,因为我在他们危难时帮过他们,我帮他们的时候不遗余力,他们帮我的时候也好不推脱,我帮朋友办了很多事,都 是利用其他朋友的资源,可是在整合的过程中,我就帮了各 种各样的朋友,我帮一个医生朋友的孩子读重点小学,是通 过一个小学老师,我帮助那个小学老师的父亲住院,是找了 那个医生朋友,但是他们都领我的情,这种事我做了无数,没要过一分钱,但是这都是资源。 那个医生是创伤科的,要了我一盒名片,每次有病人入院,他就问是不是交通事故,然后就让他们拿着我的名片找我,那个小学老师,和家长聊天时候,发现他们有问题就让他们 来找我,这些是我用人心和能力换来的,那些曾经记恨我,

实习律师鉴定意见

实习律师鉴定意见 **同志在我所练习期间,能虚心接受指导状师的意见,积极参与管理各项状师业务,认真负责,大胆实践,努力掌握状师实务的操作技能.同时,在政治上,**同志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对峙四项根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状师职业品德执业纪律,服从状师事务所的管理,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精良. 经在本所一年时间的练习,已根本掌握了各项状师业务的操作技能和本领,能独立管理不庞大的各项状师业务,切合状师法例定的申请状师执业的条件,同意其申请状师执业,练习鉴定意见为优秀. 同志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在本状师事务所练习.**同志在思想政治上,注意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尝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黑白,对峙真理,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工作上,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配条约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了法律文书的写作要点和本领.尊重他人,待人诚恳,能够积极主动的向执行状师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中服从安排,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能灵活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年来理论程度及工作本领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练习期间得到事务所领导和同事们的普遍好评合作协议书 . 2. 今年寒假,我在海南省三亚市恒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实习,这是我第一次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课程实习。在这短短的一周当中,我从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一无所知,到对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从一个什么都不会做的实习生,到能为所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我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 我是在年后开始联系的实习单位。2月7日,我给三亚市的各个会计师事务所打电话。开始的几个事务所都说刚过完年,业务不多,不需要实习生,或者是说实习生已经很多,不再招人了。当我打给恒誉会计师事务所的时候,是一个姐姐接的电话,她说可以帮我问问所长。我很兴奋,终于有希望了!所长说我可以带上简历下午去面试。

律师执业环境现状及执业权利的保护

浅谈律师执业环境现状及执业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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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环境及执业权利的保护 近年来,律师执业环境虽然逐渐在加以改善,但总体上来说,律师执业环境恶化,执业环境保护不力。主要表现为: 一、律师的社会地位低。律师能够参政、议政的机会、人数很少。律师法对律师权利的限制多于保障,律师法对律师执业授权性的规范只有寥寥数条,而涉及律师权利限制、律师义务以及律师法律责任的义务性、禁止性条款却占了一半以上,权利与义务明显失衡。另外,从社会和民众反映来看,认为律师“是在为坏人说话”、“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不在少数。这种看法严重降低了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功能。 二、律师的司法地位弱。从律师从事代理司法实践来看,在庭审中代理律师常常会受到一些法官不正常不合法的压制。从刑事辩护来看,当律师们以“犯罪分子”代言人的身份介入刑事诉讼而与法官和检查官分庭抗礼的时候,他们便将对犯罪分子的态度也部分地转移到了律师的身上,认为律师的辩护不是在追求和实现法律的正义,而是对法院的审理和裁判制造麻烦,对裁判案件制造障碍,使得法官与检察官沆瀣一气,对律师的正常辩护行为予以压制。此外,一些案件承办人员没有职业道德,对律师参与活动具有抵触情绪,有的甚至当着当事人的面诋毁律师。比如:“你请的律师就

这种水平,还想打赢官司?”等等,损害了律师的威信。 三、律师的执业风险大。律师因受人之托介入诉讼,争辩曲直,横议是非,自然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麻烦,其中包括来自当事人的人身威胁和来自官方的指责。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遇到的执业危险可能更多地来源于司法机关。刑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于是,在办理千差万别的刑事案件中,稍有不慎(尤其是在惹恼司法人员的情况下),就会陷入涉嫌犯罪的万丈深渊。再加上个别机关“老大”思想作怪,一旦律师辩护对其不利,特别是在律师会见后,证人、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他们便怀疑是律师指使的,立即中止原案的审理,不论证据真实如何,事实清楚没有,先关起来再说,定不了伪证罪,再定其它罪。律师执业中涉及的罪名也不断增多。新刑法实施以来,306条对律师依法执业行为威胁仍然很大,在维权案件中所占比例最高。而一些律师执业中从未涉及的罪名不断增多,如:“泄露国家秘密罪”、“偷税罪”都有发生,律师界对此反响很大。律师执业的大环境亦日趋复杂,律师的工作在社会上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律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被当事人或一些机构非法拘禁、绑架的案件较多,有的手段十分恶劣。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实习登记 第三章实习内容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五章实习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建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已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到福建省内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律师执业机构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第四条律师协会应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规则的规定,组织管理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确保实习质量。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实习人员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依法保障实习人员合法权益。 第五条律师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实习登记 第六条拟申请实习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七)能够专职实习或者符合申请兼职律师条件并能够保证实习时间。 第七条符合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人员拟在福建省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内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经律师事务所同意并报所属设区市律师协会或省直分会审核登记后,方可参加实习。 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应当认真审核,并将经确认的可以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及实习人员名单同时报送省律师协会备案。 第八条拟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属的设区市律师协会或省直分会申请实习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五)申请实习人员出具其符合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六)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七)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八)申请实习人员出具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九)申请实习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十)拟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本规则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2份,由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后经主任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设立未满一年; (二)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三)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

关于在北京办理律师实习及律师执业申请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总结20160125

关于在北京办理律师实习及律师执业申请 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总结 基本情况:北京司考、朝阳人才存档、北京律所执业;现已经提交执业申请材料。 关于实习和执业的一些经验,供大家参考。 1、关于实习期:实习期12个月满(以实习证为准)才能申请面试,考虑到后期从申请面试到面试有一个月到两个半月不等的等待时间,故大家若想尽早拿证,则争取实习期内准备材料完毕。 2、实习期内的培训要尽早申请:我15年2月份网上提交培训申请,直到7月份才参加培训。 3、关于实习材料的社保打印:哪个月份交,就打印到哪个月份起始往前推两个月的社保记录【我本人9月准备完毕材料,社保打印到7月;十月去交的时候,不行,必须打印到8月份,多跑了一趟】。但由于社保记录大约每月10号以后才能显示2个月前的社保记录,故建议能月尾交就不拖到月初了,因为律协有时候很较真;一般从实习证开始的月份开始打印,群里有人社保不足10个月(实习期满当月交材料的,交10个月就可以),这属于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律协,并给出合理解释。 4、社保打印,登录自己的社保账户,选择个人定制就可以,不必跑社保局的。社保打印需要提前一天预约,而且有次数限制,有人数限制,建议上午开始预约哟。 5、关于十项材料:建议提早准备,尤其是还在实习期内的同学,就可以筛选案件了,最好建议大家先订一个卷,这样知道自己需要准备什么,这样工作的时候就会有意识的注意留存相关文件了。建议大家尽量订的整洁规范,因为考官很在乎认真这件事情,也可以找外面的打印店胶封。封皮律协有卖。材料是否齐全视情况,不强求,但若考官问起,请给出合理解释。 6、关于十项材料的选择:尽量选择规范的、有得说的,因为面试时,有的考官会让你介绍案件。

2014年度律师执业报告

2014年度律师执业报告 2014年对我来说以非常重要的一年,这是我执业后的第一年,是我律师生涯里最为重要的一年,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律师这一行业完全不是那种等待案件上门的职业,在案源的拓展上我了解到以原始的当事人上门咨询形成代理案件完全不能满足执业律师的需求,应该不断的开拓业务,并且要以非诉业务为主。下面,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对2014年执业情况进行汇报: 一、在执业活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的职责情况 在2014年中,在市、区两级司法局及律师所的指导下,我严格学习了新修改的《律师法》,新增律师宣誓制度,律师宣誓的誓词为: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律师应当自觉践行宣誓誓词,将誓词作为指引律师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虽然作为一名刚刚职业的律师,但是仍能从其中感受到律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面对近几年不断有律师违反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的情况,所里也组织相关的职业道德学习,我对职业道德有着深刻的认识,遵守职业道德是从事律师行业的基本和根基,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律师应该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方向。应该依法履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我充分的认识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以用律师的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法律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当代执业律师应该努力做“法律之师”,努力成为“道德之师”。 二、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认真履行律协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应尽的会员义务,遵守律师协会章程,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会费。我坚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法治理念,时刻牢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所肩负的执业使命。 三、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 这一年国家的法律法规修改比较频繁,积极学习和领会法律法规的内涵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之一,遇到当事人提出的新问题积极查找相关规定,并向行业内的专家请教,尽量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在查找法律法规后,找到一条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解决方式,能不上法院起诉的案件,就采用当事人和解的方式进行,从有利于当事人角度出发,

中国律师生存现状分析

中国律师生存现状分析 【摘要】中国律师由于受古老中华历史文化渊源影响,一直在压迫中艰难生存。司法歧视、社会法制观念薄弱使律师职业环境黑暗。而行政级别制度在律师界的缺失更使律师对自身发展顿感迷茫。同时在律师职业过程中由于权力保障制度不健全,更多强调律师义务而非权力的不对称现象使律师在司法实践中阻力重重。欲振中华法制,必先强律师,本文在分析律师现状的同时,试图通过一己之见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该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律师生存;职业环境;法制发展 一、律师执业环境 (一)司法环境 陈有西律师在一次法律工作座谈会上引用了三句诗来描述中国律师职业环境,其中一句引自唐人朱余庆《近试上张水部》中的“妆罢低眉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陈律师引用的这句诗把当代中国律师在公权力面前的“小媳妇”形象和心态刻画得逼真、贴切。 律师在司法人员面前的“小媳妇”形象是各种历史、现代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在现阶段,我国相当数量的法官、检察官均来自退伍军人行列,而我国大多数律师则是全国各政法院校毕业生。两个职业团体有着不一样的背景经历和文化价值观,这就容易造成二者对立的心态。在公权力面前自觉文化程度高人一等的律师不得不放下身段,迎合大权在握的司法人员。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律师制度的优化改进,律师收入随着市场的发展越来越丰厚,与司法人员收入相比相差甚多,当然,这也是司法腐败,律师与司法人员偶尔狼狈为奸的一个重要原因。于是法官依据“关系”判案,请律师不如请法官之类的说法越发让人有如芒在背之感。 司法人员对待律师的不公,使人们对自己行为缺乏可预测性,在司法实践中,律师的正确意见能否得到司法机关的采纳具有太多不确定因素。王令律师2006年在天津一法院被法官“掐脖子”;何云祥律师在昆明被法院烤留……如此例子不在少数。试问,如果一部法律在运用阶段出现了严重问题,这部法律意义何在?我们是该信仰法制还是法官人治。 (二)社会环境 律师的职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已发生的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对法律主体行为进行预测,从而达到法律调整对象在法律范围之内进行活动的目的。 但有不少当事人理所当然的认为,律师是自己雇佣的“打手”,应该按照自己

专职律师执业承诺书

专职律师执业承诺书 专职律师执业承诺书 专职律师执业承诺书本人保证不是公务员,并一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心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在自己不懈努力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能力,遵从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并保证从事专职律师业务,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作出不懈的努力。保证人:201X年X月X日律师执业承诺保证书为树立山东xx律师事务所良好社会形象,更好地为社会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郑重承诺: 一、忠于宪法、法律,严格执行律师法;坚持执业为民,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二、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行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自律,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遵守律师服务职责、收费标准、办案程序和服务规范。 三、不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代理费、不额外收取报酬、财物或可能产生的其他利益,不在律师事务所正常业务收费之外索要或者收受委托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给予的额外报酬或者报酬性质的实物礼品。 四、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不无故拒绝辩护或代理。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

对案件进行分析后,应向委托人提出预见性、分析性的结论意见,不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虚假承诺。 五、不泄露在办案过程中得悉的委托人的隐私、秘密和委托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事实和材料;不得在委托人未同意的情况下超越委托权限或者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不得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 六、不得在明知委托人的动机和行为是非法的或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仍然接受委托为其提供帮助;不得无原则迁就委托人的个人利益,或者故意曲解法律以迎合委托人的不正当要求,或者授意委托人规避法律,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七、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遵守出庭时间、举证时限、提交法律文书期限及其他程序性规定,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应当尊重法庭、仲裁庭,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律师不能当庭评论审判人员、仲裁人员。 八、不采用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伪造证据等手段影响和妨碍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对纠纷案件的裁决和处理;不诱使委托人、证人和其他在诉讼和仲裁活动中制造、提供伪证,作虚假陈述或者改变、毁坏、隐藏证据。 九、不向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和仲裁人员或者其他执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上述人员行贿;不携带刑事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递传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许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四条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依法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执业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执业实行行业自律。 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第七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第八条申请特许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三章律师执业许可程序 第十条律师执业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执业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第十二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律师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律师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律师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根据《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下称《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下称《规则》)和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省直律师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度省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月24日至3月31日。 二、考核对象:2011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省直律师事务所(分所),2011年9月30日前取的律师执业证的专、兼职律师。 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获准执业不满六个月的(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六个月以上的; (三)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六个月以上的。 新转入的律师在本所执业未满六个月的,在现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参加考核,现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主动联系原执业律师事务所提供其转入前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并综合两所鉴定材料,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内容及重点: 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突出以下重点: (1)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情况。《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和《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五条至第十条所规定的内容; (2)律师事务所参加“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深化年的情况; (3)律师事务所开展诚信建设情况。 2、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九条、《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十条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内容。重点考核: (1)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情况; (2)在执业过程中受当事人、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表扬、投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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