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完整版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自愿的农户以合作经营为主要形式组成的农业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拟章程,自负盈亏。
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可以选择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联社等形式,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合作经营。
第四条合作社的成立应当遵循自愿、性质民主、平等互助、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五条合作社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条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当依法经营,有序竞争,不得从事违法、不正当经营活动。
第二章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合作社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开展议事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的全体成员或其依法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合作社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工作。
理事会成员应当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履行职责期限为三年。
第十条合作社的监事会是对理事会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履行职责期限为三年。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财务以及决策活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三章合作社的会员第十二条合作社的会员是指直接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并享受合作社权益的农户。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遵守章程规定的义务,履行出资、劳动和管理等职责。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共同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会员有权利参与合作社的议事决策、享受合作社的分红以及得到合作社的其他权益。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充分保护合作社的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合作社的财务和纳税管理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实际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定期进行内部核查和外部审计。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纳税申报和缴纳。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二条法律地位: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是以土地、农村资产或劳动力等农村资源为基础,以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由农民自愿结成、平等自愿参加、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享受经济成果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目的和任务:合作社的目的是促进农民的组织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
合作社的任务是集中和利用农村资源,发展农业生产、农村产业和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经营范围: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农村产业、农村金融、农村服务等相关领域,具体经营项目由合作社会员大会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确定。
第五条性质:合作社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经济组织,依法纳税,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总资产:合作社的总资产由合作社会员共同投资组成。
第七条社员资格:合作社的社员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履行社员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组织形式:合作社由合作社全体社员共同出资组成,采取统一的管理和分灶算账、风险共担的方式经营。
第九条合作社理事会: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的战略规划、发展计划和经营管理制度,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状况。
第十条合作社监事会: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在合作社经营中独立行使监督职权,执法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保护社员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合作社经理:合作社设立经理职位,经理由理事会任命,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第三章组织运作第十二条分红制度:合作社实行按劳分红,合作社会员按照各自的出资额、劳动投入和经营成果等因素享受相应的分红权益。
第十三条决策制度:合作社的重大事项通过社员大会决议,一般事项由理事会负责决策,日常事务由经理负责决策执行。
[最新农民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最新农民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篇(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如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加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必须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框架内,由本社的全体成员根据本社的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的,并由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制定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
首先,制定章程要遵守法律法规,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制定。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的章程应当符合本社的实际情况,起草章程时可以参照示范章程,但是注意不要简单地照搬照抄示范章程。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由全体设立人制定,所有加人该合作社的成员都必须承认并遵守。
可见,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由全体设立人共同参与制定的,正是由于制定章程是多数人的共同行为,所以,必须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才能形成章程。
章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全体设立人在章程上签名、盖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治特征的重要体现,因此,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事项,都应当由成员协商后规定在章程之中。
修改章程要经成员大会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并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也可以对修改章程的程序和表决权数做出更严格的规定。
这也是为了保证章程的相对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_%)。
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 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元。
合作社章程范本
合作社章程范本合作社章程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范本仅供参考。
本示范章程的中括号内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或示范性范例,其他部分为示范性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自身实际状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爱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进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要平安发起,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霍城县大西沟乡伊福美林果种植专业合作,注册资金200000元。
本合作社住宅: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西沟乡下村二组。
第三条本合作社根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置,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
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学问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成员不能以劳务、信誉、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全部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当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当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商量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托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托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与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合作经营为主要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共同利益、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组织形式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具备合作意愿、合作精神,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
第四条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参与管理、经营决策、分享收益等。
第六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第八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随时退出合作社,但应提前通知合作社,并按照章程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九条合作社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分别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应当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合作社经营活动的监督。
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章财务管理和分配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员大会的决议进行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应当用于支付成本、分配利润、公积金等,按照会员大会的决议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成员按照其参与经营的情况,分享利润,但不得以合作社股份的多少来决定分配比例。
第五章合作社的退出和清算第十七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随时退出合作社,但应提前通知合作社,并按照章程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八条合作社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组织、相互协作、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收益的经济组织。
为了规范这些组织的运作, 适当拟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下面是一份范本。
一、名称及目的1. 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2. 目的: 本合作社的目的是以农业(畜牧养殖等)为主线,以提高农民生产的效率和收益为目的,协调农民间生产力和经济的合理配置关系,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二、组织形式1. 本合作社由农民根据自愿原则组成,实行民主管理和集约经营。
2. 本合作社每位成员仅能持有合作社股份不得超过10% 。
三、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和业务1. 合作社的主要业务包括:农业、畜牧、养殖、种植、销售等。
2. 本合作社的运营体系主要为生产、仓储、销售三个环节。
4. 此外,本合作社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经营农村经济。
四、成员资格及股权1. 本合作社所有成员必须为本地区的农村户籍,必须认同本合作社的宗旨和章程,承认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模式。
2. 成为本社正式成员,必须满足以下几点条件:可以享受本社提供的“高纯度种子”和“繁育种兔”,可以购买本社自产的稻谷、玉米等农产品。
3. 每位合作社成员必须购买至少一份合作社股份,每份金额为100元,每位成员最多持有20股。
4. 合作社通过发展新成员、资产增值等方式,不断提高每股的收益。
每年的分红比例根据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而定,由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并公布。
五、合作社经营模式1. 前期投入本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将通过成员大会决策,由所有成员共同出资,共同分担合作社建设和前期运营的费用。
2. 内部管理每年组织成员开展一次年会,参加的成员代表可以在会上自主提议和表决。
同时本合作社建立农民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农民合作社的运营进行监督和指导。
3. 内部运营本合作社由执行董事会和财务委员会领导。
董事会主席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董事、财务委员由董事会选出。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合作社的名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二条目的合作社旨在通过农业生产合作,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组织形式合作社以无限责任方式组织,由自愿加入的自然人和法人组成合作社会员。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和权益第四条合作社会员1.合作社会员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注册的法人。
2.加入合作社的自然人成为自然人会员,加入合作社的法人成为法人会员。
3.合作社会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合作社会员的权益1.合作社会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参与决策、分享利润、平等接受服务等。
2.合作社根据会员的劳动和资金投入确定权益分配比例,并定期向会员分配红利。
3.合作社会员享有从合作社购买农产品或农业服务的优先权。
第六条合作社会员的义务1.合作社会员应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包括劳动投入、参与决策、遵守合作社规章制度等。
2.合作社会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农业生产经营责任,保证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合作社财务管理第七条资金来源1.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资金投入、农业经营收入、政府补助等。
2.合作社会员应按照规定,在加入合作社时缴纳入股金。
第八条财务管理1.合作社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法性。
2.合作社财务应进行定期审计,保障会员的资金安全。
第九条利润分配1.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按照会员的劳动和资金投入比例进行。
2.利润应按照年度进行分配,由会员大会决定分配方案。
第四章合作社组织机构第十条组织架构合作社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1.会员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组成,代表会员行使决策权。
2.理事会为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3.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督合作社的运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1.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会员大会的决议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概述本章程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规定制定,旨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和财务制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名称和地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为__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
第三条目标和任务本合作社的目标是为农民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为农民提供合适的技术培训和市场销售渠道。
本合作社的任务是整合资源,提供农业生产和服务一体化,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业务范围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资供应、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销售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组织形式本合作社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六条会员资格本合作社会员资格的获取、管理和退出应遵循相关规定。
1. 会员的资格获取会员的资格获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是合法的农民;•对合作社的目标和任务有兴趣和认同;•愿意遵守本章程和合作社的决策。
2. 会员的管理合作社应建立会员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监督和制约会员行为;•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听取会员的意见和需求。
3. 会员的退出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退出合作社:•个人原因主动退出;•丧失农民身份或违反合作社章程被撤销会员资格。
第七条理事会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
1. 理事会的组成本合作社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应当是本合作社的会员。
2. 理事会的职责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决定重要事项,例如投资项目、合作伙伴的选择等;•监督合作社经营管理情况。
3. 理事会的选举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举周期为_____。
第八条监事会本合作社设立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
1. 监事会的组成本合作社监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应当是本合作社的会员。
2. 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检查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农民合作社章程范文
农民合作社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合作社的名称为"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本合作社”)。
第二条性质本合作社是一个自愿成立、以农民为会员、独立自主、互助互利、自我管理的合作社法人。
第三条目的本合作社的宗旨是促进农民合作、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合作社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产品销售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组织形式本合作社采取有限责任制,以合作社名义独立承担债务,会员享受有限责任。
第六条资本本合作社的资本由各会员出资组成,资本金额为人民币XXX万元,分为会员出资、积畜积存和经营收入三个部分。
第七条会员权益本合作社会员享有平等权益,每位会员有一票表决权,资本出资比例决定会员的决策权。
第八条管理机构本合作社设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经理等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合作社日常运营和决策。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会员资格符合本合作社宗旨和章程的,愿意加入本合作社的农民均可成为会员,需经过会员大会通过。
第十条会员权利会员享有参与合作社经营、参与利润分配、获得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义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和合作社规定,积极参与合作社活动,维护合作社利益。
第十二条会费会员应按照合作社规定缴纳会费,会费金额由会员大会决定。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经营管理本合作社经营以农业相关产业为主,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业务,提高农业产值和农产品附加值。
第十四条利润分配本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原则是按照会员出资比例、经营收入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五条审计监督本合作社每年进行年度审计,并接受会员监督,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第五章退出与解散第十六条退出会员有权根据本章程规定,申请退出本合作社,需经过会员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解散本合作社解散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清算本合作社解散后,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保证会员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2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7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和登记第三章成员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六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七章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第八章扶持措施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现代化而设立的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二章成员第一条:成员资格。
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能够利用并接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均可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第二条:成员权利。
成员享有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参与合作社管理、享有合作社服务、获取合作社盈余分配等。
第三条:成员义务。
成员应当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包括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合作社决议、参与合作社活动等。
第三章组织形式合作社采取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组织形式。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一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作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二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管理和运营进行监督。
第五章入社与退出第一条:入社程序。
申请入社者应当向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合作社成员。
第二条:退出自由。
成员有权随时提出退出合作社,但应当提前告知理事会,并按照合作社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六章业务范围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与供应,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一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
第二条: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向成员公开,并接受成员的监督。
第八章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经合作社成员大会的多数通过,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九章附则本章程自合作社成立之日起生效,由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注:本章程仅为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参考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参考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合作社的名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组织形式:本合作社为依法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等。
第四条注册地点:本合作社的注册地点为。
第五条会员权益:本合作社的会员享有投资、选举、参加决策、分享经济收益等权益。
第六条准入条件:本合作社会员的准入条件为符合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和条件,提交有关材料并得到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资本金:本合作社的注册资本金为元,按照有关规定应该缴纳的部份已经实缴元。
第八条目标:本合作社旨在充分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发扬互助、自助、公益、合作的精神,开展农业生产、加工、贸易等经济活动,提升农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组织机构: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经理和财务主管四个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由选举产生,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职权:理事会的职权包括选举、罢免、监督等。
第十二条监事会:本合作社设监事会,由选举产生,是本合作社的监督机构。
第十三条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和审计等。
第十四条经理:本合作社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负责本合作社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财务主管:本合作社设财务主管,由理事会聘任,负责本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六条会员准入和退出:本合作社会按照准入条件,审查并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会条件,并在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退出会员的程序为:会员书面提出申请,并接受理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会员身份维护:承认和保护会员的合法和规定的权益,对会员及其财产实施保护。
第十八条会费:本合作社会对会员收取会费,并在章程或者会员大会上规定缴纳标准和用途。
缴纳会费是会员维护会员权益的基本义务,本合作社将对缴纳会费的会员赋予相应的保护和优惠。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财务制度:本合作社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税法税收法规,建立全面、严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2017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
第二条名称:“xx县xx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住所:xx县xx镇xx村。
第四条成员出资总额:肆万壹仟肆佰元人民币(每亩按 20元出资会费)。
第五条设立人(成员)数:12人;其中自然人:12人。
第六条本社是由主要从事烟叶生产的农民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七条本社的宗旨: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全面实行烟叶标准化生产,实现社会化分工,专业化服务,减工降本,提质增效,维护社员利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八条本社遵循的原则:(一) 成员以农民为主体,100%从事烟叶生产烟农;(二)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 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 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员出资额比例返还。
第九条本社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本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服务活动:烤烟及其它农产品种植、销售。
具体内容,按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二章成员第十一条凡是烟叶生产的农民,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可以成为本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党的决策指导下,按照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要求,以农民为主体,通过自愿组织、平等合作、共同经营、民主管理、自负盈亏的原则,依法成立、依法管理的经济组织。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是为合作社成员共同致富、提高生产水平和增强企业竞争力而服务,以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采取联合体、合作联社的形式,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优势,扩大农民的经济规模,提高农村经济效益。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自主决定经营范围和业务方式,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合作社成员的出资应当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设立与其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和职能分工。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个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管理。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成员依法平等参加,行使合作社的最高权力。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决策和管理。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合作社的经济、管理、财务等方面的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会计核算,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合作社的资产和财产归合作社所有。
第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优先向合作社成员分配。
分配盈余后,必须予以公示,并纳入合作社年度经济责任书,接受会员大会监督。
第五章:传承、变更、解散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将其名册、账册、章程等重要资料进行登记、备案、归档。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1.为了培育和发展农民的经济实力,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自愿组织、自愿参加、定期分红、风险共担的农民经济组织,是农民共同经济组织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农民共同参与农业生产、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公共事务和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名称和地址1.本合作社的名称为:XXXXX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合作社的地址为:XXXXXXXXX第三条组织性质本合作社为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组织形式1.本合作社采用自愿入社、自愿退社的方式进行组织和管理。
2.本合作社的会员以自然人为主,也可接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会员。
第五条组织机构1.本合作社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2.董事会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合作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3.监事会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会员权利和义务1.会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会员有权共同分享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3.会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分红制度1.合作社的经营利润按照会员的劳动投入和经济损益情况进行分配。
2.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会员的劳动投入情况决定。
第八条风险共担制度1.会员对合作社的债权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会员在合作社经营中产生的风险由全体会员共同承担。
第九条退出和解散1.在合作社运营中,会员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合作社。
2.合作社解散需要经过会员大会的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
3.合作社解散后,剩余资产的分配按照会员的劳动投入和经济损益情况进行分配。
第三章:经营范围和经济活动第十条经营范围1.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和经营;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资供应和技术服务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完整版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二条合作社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社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作社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七条合作社的全体股东为合作社的成员。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以自然人和法人为主。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2. 共同分享合作社的利润和经济利益;3. 依法继承和转让合作社的股份;4. 提出合作社事务的建议和意见;5. 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
第十一条合作社成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法律法规;2. 缴纳合作社的入股费、年费等;3.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活动;4. 共同承担合作社的风险和责任;5. 其他合作社章程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合作社成员的权益不能转让或受让,但可以依法继承或转让其股份。
第三章合作社的资金第十三条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资金用途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作社成员应根据其入股份额缴纳相应的入股款,入股款应当在__________日内缴纳至合作社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合作社成员可以自愿缴纳年费,年费用于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
第四章合作社的组织管理第十七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
第十八条合作社的经营机构为理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社的监事机构为监事会。
第二十条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组成方式将在下一章节予以详细说明。
第五章股东大会第二十一条合作社成立后,应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由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召集。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参考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民的组织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自愿结成的农民依法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享收益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_________,注册地为_________。
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_________,经营原则是_________,服务宗旨是_________。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_。
第六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具备_________的条件,并按照_________的程序加入合作社。
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履行_________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_________,其下设_________。
第九条合作社理事会由________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的职责是_________。
第十条合作社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的职责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作社经理由_________名经理组成,经理的职责是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职工由_________名职工组成,职工的职责是_________。
第四章资金与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合作社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成员应按照_________的比例缴纳出资。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_________的原则,建立_________的财务制度。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当按照_________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五章盈余分配与退社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应当根据_________的原则进行,其中_________的比例作为公益金。
第十七条合作社的成员如需退社,应按照_________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农民合作社章程
农民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本合作社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而自愿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住所位于[具体地址]。
第三章宗旨和原则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于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本合作社遵循自愿入社、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依法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权利凡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民,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成员义务,均可申请加入本合作社。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参与合作社的各项活动;获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参与合作社民主管理,享有表决权;分享合作社经营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照章程规定退出合作社。
第五章成员义务和责任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合作社决议;按时足额缴纳合作社规定的出资或股金;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爱护合作社财产;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成员应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组织机构和管理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成员管理等重要事务。
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运营管理,确保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七章财务管理和分配本合作社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应公开透明,接受成员和监事会的监督。
合作社的经营成果应按照成员出资或股金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章章程修改和终止本合作社章程的修改,应经过成员大会的表决,并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
合作社因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并妥善处理债权债务。
本章程自[发布日期]起生效,解释权归本合作社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考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组织能力,促进农民合作发展,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准则、组织形式、会员资格、权利义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等内容。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规范和约束性文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济活动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以合作为原则,依法组织。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股份由农民以土地、农机具、畜禽等生产资料或者经济资金出资组成,每个农民以其出资额或者生产经营规模分配相应的股份。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民会员自愿组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享风险。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利和义务由会员共同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员享有参与社内决策、共同管理、公平分配收益的权利。
第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员应积极参与社内事务,共同维护社团共同利益,保护社团财产和资源。
第四章:经营方式第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主要经营范围,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其他相关农业产业。
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组织会员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的农业生产活动,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提升会员的农业生产技能。
第五章:盈余分配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由会员共同分享。
第十四条盈余分配按照会员的出资额、贡献度或者劳动付出等指标进行合理的计算和分配。
第十五条在盈余分配中,应充分考虑农民特殊困难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困难地区会员的利益。
第六章:章程的修订和解散第十六条对于章程的修订,必须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股东)同意,方可进行修改。
第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继续经营的情况,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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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以下是关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全文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敬请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_%)。
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 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如:(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注:上述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选择进行。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注:业务范围内的主业农副产品名称】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吸收团体成员,此类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
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等。
具体可表述为:养殖规模达到_______以上或者种植规模达到_______以上,……等。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不设理事会的情形,以下雷同注解同此)】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_____以上的成员,在本社_____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__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七)承担本社的亏损;(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主动要求退社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___个月内【注: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注:也可以依照退社时与本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______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八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十三)决定设立、撤消分支机构。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九条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选举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注:可具体规定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的总数,或规定每______名成员选举一名成员代表,或者其他详细的规定】。
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_______ 、_______等【注:指第十八条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职权。
成员代表任期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注:成员总数达到一百五十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如不设立,此条可删除】第二十条本社每年召开_____次成员大会【注:至少于会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由__________【注: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项可删除】(三)理事会提议;(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与第二十条对应】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款可删除】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______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注:成员代表大会依本章程规定行使成员大会职权的,可参照上述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的程序和规则作出具体规定,且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成员表决权总数须符合上述规定】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