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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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15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7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15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7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15修改)正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时,参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的专家,应是进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的专家。

第三条评审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应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确定。

第四条评审单位应当负责安排评审专家在评审工作期间的食宿、交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评审专家报酬。

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评审专家的工作,为其参加评审活动创造条件。

第二章评审专家第五条评审专家是指从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评审专家基本条件:(一)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判别把握较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对国内、省内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有一定了解,熟悉国家和省水土保持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掌握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熟悉相关行业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施工方法与工艺,熟悉产生水土流失的因子调查与分析,能够提出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三)主持或参加过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领域市级以上项目的规划、设计、研究,有参加2项市级以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审查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参加现场考察和相关技术评审工作。

(五)思想作风正派,能够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七条满足条件的专业人员,均可申请进入评审专家库,经水利厅组织审查通过后获得评审专家资格。

第八条评审专家申请程序:(一)本人提出申请;(二)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水利厅;(三)省水利厅组织评审,并对具备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有关评审、培训过程和结果应有书面记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 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开发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制定和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提供管理办法,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2. 概述水土保持方案是指为开发建设项目提供的一种保护措施,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减少土地资源的流失和破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规模和类型的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等。

3. 管理原则3.1 环境优先原则:水土保持方案制定和实施应以环境保护为首要任务,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3.2 综合管理原则:水土保持方案应综合考虑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实施综合管理。

3.3 依法合规原则: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法规和政策要求。

4. 管理流程4.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4.1.1 项目规划阶段,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环境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4.1.2 水土保持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和背景介绍•环境评价结果•水土保持目标和措施•管理责任和监测计划•预防和应急措施4.2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2.1 编制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4.2.2 相关部门应根据法规和政策要求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

4.2.3 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4.3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和监督4.3.1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

4.3.2 定期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3.3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监测和评估5.1 监测计划5.1.1 水土保持方案应制定监测计划,详细规定监测目标、频率、方法和责任人等。

5.1.2 监测内容应包括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土壤侵蚀状况等。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1.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土壤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主管部门应对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查,并依法对方案进行审批或要求项目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4.审批过程中,主管部门应与项目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方案中的技术细节和具体要求。

5.主管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项目单位。

四、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的内容和要求:1.水土保持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对土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防治措施和监测预警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2.水土保持方案应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具体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3.水土保持方案应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和工程设计,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4.水土保持方案应具备可行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问题。

5.水土保持方案应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和性质,分别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并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机制。

五、监督和管理:1.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已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

2.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方案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主管部门应及时向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以上即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05年修订)》的内容,旨在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保护土壤资源和生态环境。

通过严格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单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能够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24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2024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2024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____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____年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方案是指在开发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影响水土资源的因素进行科学评价和调控措施的规划和设计,以减少水土流失,维护生态环境稳定。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水土保持目标、控制措施和监测评价方法。

第五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对____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积极参与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第八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应按照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划分进行,明确编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九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应收集、整理和分析项目区域的水土资源资料,评估项目建设对水土资源的影响。

第十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在项目前期阶段编制,充分考虑项目的水土条件和环境特点,科学确定项目的水土保持目标。

第十一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注意结合项目的水土条件和环境特点,科学规划控制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规划监测评价方法,明确监测内容和监测指标,为后续的监测评价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经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并报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第十四条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查水土保持方案时,应注重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023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2023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2023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2023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2023年全国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按照科学规划、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保护水土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应当确保程序合法、材料真实可靠、技术有效可行、守法守规。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应当遵循科学性、环保性、可行性和社会公众参与性原则。

第六条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由环境保护部门和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受地方政府委托负责的,委托方应当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经环境保护部门和规划建设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的程序第八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立项。

项目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提出项目立项申请,明确项目范围、规划目标和建设内容。

(二)方案编制。

编制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方案。

(三)方案审查。

环境保护部门和规划建设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方案修改。

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和建议,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五)方案批复。

环境保护部门和规划建设部门对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

第九条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应当公开、公平、透明。

编制单位应当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查、修改、批复等程序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应当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点、自然资源状况、生态保护要求等因素,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管理第十一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方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在开发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水土保持是指在开发建设项目中,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持水土资源的稳定和可持续利用。

因此,制定和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应当明确项目范围和目标。

在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时,需要明确项目的具体范围和目标,包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植被覆盖等情况,以及保护和改善水土资源的具体目标。

只有明确了项目范围和目标,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在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土地利用状况、生态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地选择适合的水土保持措施。

比如,在山区开发建设项目中,可以采取梯田、植被恢复、山洪灾害防治等措施;在平原地区,可以采取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林网建设等措施。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有助于制定出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水土保持方案。

另外,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应当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

在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时,需要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的有效实施。

只有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才能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最后,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应当注重宣传和教育。

在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时,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他们自觉地遵守水土保持方案,共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总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才能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为后续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建设项目的增多,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水土资源,制定和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二、管理目标1. 保护水土资源: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减少土壤侵蚀、水资源浪费等不可逆转的损失。

2. 促进可持续发展:合理规划和设计,确保项目建设不破坏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三、管理要求1.项目前期调研:对建设区域的水土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确定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并制定相应措施。

2.方案编制: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方案,包括建设设计、土壤保护、水源保护、排水系统设计等内容,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3.技术措施:采用科学、先进的技术手段,包括梯田建设、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植被恢复等,减少土壤侵蚀和水资源浪费。

4.监测评估:建立监测系统,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5.违规惩罚:对违反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方案的落地执行。

四、操作流程1.调查评估阶段:(1)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水土调查,包括土壤类型、坡度、降水情况等。

(2)评估可能对水土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提出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确保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对水土资源的破坏。

2.方案编制阶段:(1)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包括建设设计、土壤保护、水源保护、排水系统设计等内容,并明确具体的实施要求和时间节点。

3.方案实施阶段:(1)组织项目实施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土地利用。

(2)建设梯田、水土保持设施、植被恢复等,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落地。

4.监测评估阶段:(1)建立监测系统,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实时监测。

(2)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3)定期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并调整方案,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工作水平。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一、项目背景及目标1.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这些项目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至关重要。

2.项目目标(1)确保开发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

(3)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水土保持措施1.工程措施(1)土地整治在项目区内进行土地整治,包括平整土地、修建梯田、挖掘排水沟等,以减少地表径流,降低水土流失风险。

(2)植被恢复对项目区内的裸露土地进行植被恢复,选择适应当地环境的植物种类,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强土壤抗侵蚀能力。

2.生物措施(1)退耕还林还草在项目区内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增加植被面积,提高土壤保持能力。

(2)生态护坡对项目区的坡面进行生态护坡,采用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坡面稳定性。

3.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制定水土保持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的有效实施。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提高项目区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报1.编报内容(1)项目概况(2)水土保持目标(3)水土保持措施(4)水土保持投资概算(5)水土保持效益分析2.编报程序(1)项目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2)项目单位报请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3)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审批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依据主要包括:(1)水土保持法律法规(2)水土保持技术规范(3)项目区实际情况2.审批程序(1)项目单位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2)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4)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批结果进行公告五、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与监管1.实施主体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主体为项目单位。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土保持是在开发建设项目中保护水域、土壤和生态环境的关键。

为了管理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如下所述。

一、项目前期调研与评估在开展开发建设项目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与评估是至关重要的。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了解项目的环境背景,包括地貌、气候、植被等自然环境因素以及人类活动对该区域产生的影响。

通过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水土保持状况,在规划项目时就能够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根据项目调研与评估的结果,制定适合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方案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划定土地利用边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比例,保留足够的绿地和耕地,减少土壤的裸露面积。

2. 施工工艺控制:通过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降低对土壤和水资源的破坏。

如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保护性覆盖物,减少土壤的脱落和水流冲刷。

3. 水资源管理: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实施雨水收集与利用、节水措施等。

例如,在大型建设项目中,可以通过建造雨水花园和蓄水池来起到雨水收集、净化和利用的作用。

4. 植被恢复与保护:通过合理的植被恢复和保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生态修复。

在施工过程中,要保留尽量多的原生植被,并进行适度的采伐和补植。

三、方案实施与监管制定好水土保持方案后,需进行实施与监管。

具体包括:1. 施工监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工艺按照方案要求,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2. 监测与评估:定期进行项目水土保持效果的监测与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 宣传教育与培训: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对水土保持重要性的认知和实践能力。

四、责任追究与处罚对于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的项目,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保障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土保持是指尽可能地保持和改善水资源和土壤资源的管理措施。

在开发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进行探讨,从管理、控制和监督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管理方面。

对于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需要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聘请专家和工程师进行水土保持评估和规划,以便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

在方案制定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所处的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

管理部门还应与开发企业进行合作,监督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其次,控制方面。

在开发建设项目中,应通过控制工程施工和土地利用方式,减少土壤侵蚀和水资源损失。

在工程施工方面,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如设置护坡、搭建遮阳棚等,以减少土壤的流失。

在土地利用方面,应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开荒和过度利用地下水资源。

同时,应加强土地的保护和修复,调整种植结构和农业活动方式,减少土壤的退化和腐蚀。

最后,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水土保持监测点,定期进行水土保持状况的监测和评估。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整改。

此外,应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鼓励公众对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增加监督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办法应包括管理、控制和监督三方面的内容。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案制定、严格的工程控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水资源和土壤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编报、审批和管理。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环境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水土保持目标和措施。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经过技术论证和专家评审,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各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纠正。

第二章编报程序第六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当由项目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

第七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规模;(二)项目可能产生的水土保持问题的分析;(三)水土保持目标的确定;(四)水土保持措施的选择和布置方案;(五)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六)水土保持工程的运行和维护管理方案;(七)水土保持监测和评价方案;(八)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八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确保可行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经专家评审,并提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依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分为市级和县级审批。

市级审批的项目由省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县级审批的项目由地市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十一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应当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审批机关应当依法对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结果应当明确,不得含糊其辞,对不合格的方案应当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应当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私自变更。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本规定。

二、编报程序1.项目开发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之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管理:1.1提交申报材料:项目开发单位应当向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利用计划、工程设计方案等。

1.3专家评审: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对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进行评判,并形成评审报告。

1.4审批决策: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根据技术审核和专家评审的结果,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决策,即批准或者驳回。

三、审批标准1.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水土保持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

2.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利用规划、防治措施的选取等工作。

3.水土保持方案应明确责任主体,包括项目开发单位、施工方、监理单位等,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4.水土保持方案应明确监测和评估体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

5.水土保持方案应进行社会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提高方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审批决策1.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批标准,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决策,并及时向项目开发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结果。

2.对于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向项目开发单位颁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证明,并保留备案。

3.对于审批驳回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当向项目开发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重新提交。

五、监督管理1.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已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管理,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2.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制定监测评估制度,定期对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纠正和修复。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与目的第一条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实施、监管和验收等全过程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使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界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涉及土地开发、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项目。

第四条无论项目规模大小,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

第三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阶段,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方案应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水土流失现状及潜在风险,提出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

第六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包含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水土保持目标确定、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估等内容。

第四章方案审批与监管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应提交至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设施建设与验收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同步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自验,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六章违法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未按照方案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因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导致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受损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监督管理与检查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生态化,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和地球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涉及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开发、矿区开采、公路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

第三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按照“保护为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协调解决开发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和停产后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等问题。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遵循科学合理、有效可行、经济合理、环境友好、人文关怀、社会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与监管,建立健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批准、备案制度,确保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有序。

第六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二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水土保持设计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批准制度。

第八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综合考虑开发建设项目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壤条件、地质条件、植被状况、地形地貌等因素,确保方案符合可行性要求和环境友好要求。

第九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治理结合”原则,通过改变地形、调节水流、采用植被措施等手段,控制土地的水土流失和水土污染。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责任,确保方案编制过程中的科学性、合理性、工程性。

第三章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与批准第十一条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水土保持技术、专业人员和设备,确保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第十二条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规划、国家有关通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符合水土保持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土保持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地表水和土壤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促进土地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在开发建设项目中,为了实施水土保持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1.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依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项目、建筑工程、农业项目等。

3.水土保持工作应遵循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分类施策、综合整治、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明确水土保持目标和措施,并提交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2.水土保持方案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环境评估、水土保持目标、水土保持措施等内容。

3.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水土保持设施建设1.开发建设项目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合理布局和设施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确保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和材料,确保设施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3.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过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水土保持监测和评估1.开发建设项目在正式运营前应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和评估,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有效性和项目的可持续运营。

2.水土保持监测应采用科学有效的监测方法,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修复和补充水土保持设施。

3.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并按要求公开。

五、水土保持责任和执法1.开发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包括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应承担水土保持的主体责任。

2.水土保持工作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进行执法和处罚,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惩处。

3.水土保持工作中的争议或纠纷应及时进行调解和解决,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水土环境的持续保护。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 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逐渐增多,然而,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方式常常会导致水土流失、环境破坏等问题,因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为开发建设项目提供一个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施策,减少土壤侵蚀、水源污染等负面影响,以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2. 水土保持原则在制定水土保持方案之前,需要了解以下基本原则:•预防原则: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设计,预防水土流失和环境破坏。

•综合防治原则:综合应用各种水土保持措施,从源头、途径和出口全面防治水土流失。

•可行性原则:制定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

•经济效益原则:水土保持措施应在合理范围内,控制成本并取得良好效果。

3. 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3.1 项目规划与设计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应考虑以下方面:•地形特征:对项目所在地的地形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了解地势高低变化、山谷沟壑等情况。

•土壤属性:对土壤类型、质地、保水能力等进行评估,选择适合的土壤保持措施。

•降雨特征:分析降雨量、降雨强度等数据,制定相应的雨水径流控制措施。

•开发建设布局:合理规划一体化的建设布局,降低项目对土地的占用和破坏。

•固森草色设计:合理安排绿地、森林和草地的分布,增加植被覆盖,减少水土流失。

3.2 土壤保持措施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土壤保持措施,常用的措施包括:•梯田:根据地形特点设计梯田,通过梯田的建设,降低坡耕地的坡度和坡度长,减缓水流速度,减少水土流失。

•防护林带:在河流和湖泊边缘、边坡等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方,建设防护林带,通过植被的保护,减少水土流失。

•植被覆盖:在裸露土地上进行植被覆盖,可以有效地降低水土流失的风险。

•植物栽种:在开发建设项目中合理栽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增加植被覆盖度,减少水土流失。

•保水措施:在土壤保持的同时,采用合理的水源管理策略,减少水源的消耗,保护水资源。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保[1994]513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保[1994]513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正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年11月22日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以水保[1994]513号通知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技术要求由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开发建设单位方可申请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条经过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如有较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五条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签署意见。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前已建或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单位或者生产者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12.22•【文号】•【施行日期】2017.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

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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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建筑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技术要求由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开发建设单位方可申请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第四条经过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如有较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内容,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五条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签署意见。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前已建或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单位或者生产者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七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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