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的法定条件
刑诉法七十条的解释是什么?
刑诉法七十条的解释是什么?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对于刑事诉讼法我们大家肯定了解的是相对较少的,因为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相比较来说民事诉讼法更贴近我们现在的生活。
生活中的一些违法的行为基本上都是民事诉讼法来解决,但是严重的话就会上升到刑事诉讼法方面。
那么刑诉法七十条的解释是什么呢?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一、解释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二、特点与国外的保释制度相比,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
保释是什么意思
保释是什么意思当亲戚朋友被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抓捕后,我们通常会需要将他们保释出来,还需要缴纳保释⾦。
那么保释是什么意思?我国法律上有规定保释制度吗?它与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释是什么意思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
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提供担保⽽准予释放。
在实⾏资本主义的国家或地区,保释须由被告⼈或其法定代理⼈、保佐⼈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
在中国,对应当逮捕的⼈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婴⼉的妇⼥,或罪⾏较轻的⼈,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司法机关将申请保释的⼈和保证⼈当⾯对保落实,然后予以释放。
这种保释措施体现了法律的⼈道主义精神。
《刑事诉讼法》第六⼗七条⼈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的犯罪嫌疑⼈、被告⼈,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适⽤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活不能⾃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的妇⼥,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
第六⼗⼋条⼈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被告⼈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被告⼈提出保证⼈或者交纳保证⾦。
第六⼗九条保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牵连;(⼆)有能⼒履⾏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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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取保候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取保候审相信我们都比较熟悉,是属于刑法上的一种强制措施,满足取保候审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取保候审办理时间规定从申请取保候审到申请是否被批准,没有法律规定时限。
只有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如果案子还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批准就快一点。
如果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申请还要由检察院批准,再交给公安机关执行,这样可能就慢一点。
一、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限的计算1.取保候审的期限重新计算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2条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
取保候审规定细则全文(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解读)
取保候审规定细则全文(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解读)新法新规总第六十三期关于对“两高两部”新修订《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为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制度,2023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对1999年印发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旧规定》)进行了修订。
《新规定》共六章四十条,进一步明确了取保候审一般规定、决定、执行、变更、解除、责任等方面内容,现就修订后的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取保候审的一般规定1.明确了取保候审适用范围为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新规定》进一步明确应当取保候审的对象,其第三条规定: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2.强调了取保候审期间办案要求《新规定》第三条,将《旧规定》中“不得终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的表述调整为“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防止出现保而不侦、以保代侦问题,对推动诉讼进程提出了更严格要求。
3.明确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特殊要求《新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增加了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规定,明确了对于未成年人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如果采用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4.新增关于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情况规定《新规定》第六条为新增条款,明确了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如果前述被监视居住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
二、关于取保候审决定1.细化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针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有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的规定,《新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分别围绕“特定的场所”“特定的人员”和“特定的活动”进行了内容细化,进一步明确了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案件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取保候审制度的确立,有助于减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本文将详细阐述案件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包括取保候审的条件、程序、期限、执行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二、取保候审的定义与适用范围1. 定义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暂时不予以羁押,而是责令其提供担保,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 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适用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没有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无法提供担保的;(2)有犯罪前科,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3)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因素。
2. 实践操作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条件还包括:(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提出取保候审申请;(2)有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3)无其他违反取保候审条件的行为。
四、取保候审的程序1. 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侦查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 起诉阶段在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建德取保候审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诉讼保障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本篇将针对建德地区的取保候审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与意义1. 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前提下,可以在家中或指定的居所等候审判。
2. 意义取保候审制度具有以下意义:-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羁押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减轻司法资源的压力,提高诉讼效率;- 便于案件调查和取证,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建德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德地区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如下: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此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罪行较轻,羁押对其人身自由的影响较小,因此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有固定住处和稳定收入;- 有亲属或者朋友担保;- 有工作单位或者社区组织出具保证书;- 无前科、犯罪情节较轻等。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累犯、惯犯的累犯、惯犯由于其犯罪习性,可能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因此不适用取保候审。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特殊情况不宜羁押的如患有严重疾病、怀孕、哺乳期妇女等特殊情况,不宜羁押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三、建德取保候审的程序1. 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 审查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3. 保证金缴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缴纳保证金。
2020取保候审流程及条件
满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那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还有人不知道怎么办理取保候审,今天就来一起给大家介绍一下。
不过如果说有需要办理取保候审,建议大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告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由公安机关执行,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字或盖章,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取保候审申请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如果说能找到好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也许能减轻处罚。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要求
In the future, you only need to be better than one person, and that person is who you are now.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要求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可以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提供保证金。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取保候审中会涉及到提供担保的问题,此时《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两种担保方式,包括缴纳保证金和提供保证人。
但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才行,那究竟需要满足的要求是什么呢?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要求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有什么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五十五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上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第四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保证人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保证承担上述义务后,应当在取保候审保证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保证人没有履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义务,对被保证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报告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保证人作出罚款决定。
刑事诉讼法大学期末重点考点汇总 名词解释简答
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1.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间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3.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收集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
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实施。
4.辩护:是指辩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从实体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处罚,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权利受到侵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诉讼活动。
5.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6.拘留:时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7.侦查终结:是侦查机关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足以对案件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结论,决定不再进行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8.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犯罪嫌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或者经过补充侦查尚未达到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
刑诉法77条是什么条例?
In the era of the new economy, it is not the big fish that eats the small fish, but the fast fish that eats the slowfish.(页眉可删)刑诉法77条是什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碰到些小到与他人发生口角冲突,大到他人损害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利益时,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我们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当已经危害到我们的人生安全的时候我们就可以通过国家的刑诉法向法院及警察院上诉,那么刑诉法77条是什么条例呢,下面大家就跟一起来了解下。
一、刑诉法77条是什么条例?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需要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取保候审需要的材料主要有哪些申请取保候审的,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当事⼈⾝份证明、相关证据等。
申请书要载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同内容。
关于取保候审需要的材料主要有哪些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取保候审需要的材料主要有哪些1、申请取保候审的,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当事⼈⾝份证明、相关证据等。
申请书要载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同内容。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需要对犯罪嫌疑⼈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宣读,由犯罪嫌疑⼈签名、捺指印。
⼆、取保候审保证⼈有哪些要求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保证⼈必须与本案⽆牵连,与犯罪嫌疑⼈、被告⼈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保证⼈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
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保证义务。
2、保证⼈应当有能⼒履⾏保证义务。
具体来讲,保证⼈必须达到⼀定年龄具有民事⾏为能⼒,对被保证⼈有⼀定的影响⼒,其⾝体状况使其有能⼒对被保证⼈的⾏为进⾏监督等等。
是否有能⼒履⾏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本⼈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保证义务的能⼒。
3、保证⼈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由没有受到限制。
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
4、保证⼈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在被保证⼈居所地有⾃⼰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申请取保候审的,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当事⼈⾝份证明、相关证据等。
申请书要载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同内容。
取保候审保证人责任有哪些
取保候审保证人责任有哪些在为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除了在条件上面有所要求外,同时也需要提供担保,结合《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这里的担保就分为了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
而作为保证人,肯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取保候审保证人责任有哪些呢?律师365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在为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除了在条件上面有所要求外,同时也需要提供担保,结合《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这里的担保就分为了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
而作为保证人,肯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取保候审保证人责任有哪些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取保候审保证人责任有哪些(一)保证人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保证义务的责任。
关于保证人的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向执行机关报告。
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有: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适用取保候审,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第三条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第四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前款规定的被监视居住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
第二章决定第七条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下列“特定的场所”:(一)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场所;(二)可能导致其实施妨害社会秩序、干扰他人正常活动行为的场所;(三)与其所涉嫌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场所;(四)可能导致其实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妨害诉讼活动的场所;(五)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场所。
刑事拘留37天取保候审可以吗
刑事拘留37天取保候审可以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或销毁证据等,但是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7天,超过三十七天后就亲朋好友就想把人保释出来,那么,刑事拘留37天取保候审可以吗?小编对这个问题在下文做一下浅要的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37天取保候审可以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综上,亲朋好友只要符合保证人条件,在刑事拘留37天后就可以担保。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一)刑事诉讼法第52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取保候审申请,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二)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宣布取保候审后,应当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
最新取保候审的规定
一、最新取保候审的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金额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08月04日实施)1.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实施日期:1997.01.15)2.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2.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和⼈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被告⼈提出保证⼈或者交纳保证⾦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种强制⽅法。
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呢?接下来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什么规定(1)未经执⾏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这是对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
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的公安机关批准。
负责执⾏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取保候审的⽬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作为犯罪嫌疑⼈、被告⼈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扰证⼈作证。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仍有的⼀定⾃由实施⼲扰证⼈作证的⾏为,诸如对有关证⼈进⾏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即被取保候审⼈不得利⽤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订⽴攻守同盟,统⼀⼝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取保候审的条件为: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适⽤附加刑的。
即犯罪嫌疑⼈,被告⼈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的,应当采⽤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
即犯罪嫌疑⼈,被告⼈罪⾏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活不能⾃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婴⼉的。
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取保候审⽅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的。
2020法考背诵考点: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保证人保证
2020法考背诵考点: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保证人保证一、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理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所以,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保证人保证;另一种是保证金保证。
【注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一)保证人保证1.适用保证人保证的情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能够责令其提出1~2名保证人:(1)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2)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
(3)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情形。
2.保证人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保证人的条件包括:(1)与本案无牵连。
(2)有水平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的,公安司法机关理应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条件。
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或保证义务履行水平的,取保候审决定机关理应在收到保证人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后的3日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变更情况通知公安机关。
【案例】(1)李某与王某二人共同盗窃,李某被取保候审,王某是否能成为保证人?答:不能够,王某与本案有害连。
(2)张某涉嫌抢夺罪被取保候审,张某的朋友赵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赵某可否成为保证人?答:不能够,赵某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保证人的数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适用取保候审的,能够责令其提出1~2名保证人。
4.保证人的义务保证人理应承担如下义务:(1)监督义务: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的在取保候审期间理应履行的义务;(2)报告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的行为的,理应即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刑事诉讼中保证人制度
浅议刑事诉讼中的保证人制度摘要:本文拟对保证人的适格性及其具体规则,保证人各项诉讼活动,保证人在诉讼活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全面客观剖析。
关键词:保证人;适格性;保障一、保证人的界定及适格性(一)保证人的界定保证人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人员。
在执行阶段是指刑罚执行机关对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并签订《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以保证被取保人不逃跑、不再危害社会的人员。
保证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保证人是由公安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提出而参与刑事诉讼的人。
第二,保证人参加诉讼活动旨在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
第三,保证人必须是自然人。
第四,保证人是以其人格、名誉和信誉等来担保,并不涉及财务,是纯粹的人格担保①。
(二)保证人适格的具体规则1、保证人必须具备正确的感知、辨别、表达能力。
保证人是否符合此项条件,一般可以从年龄、生理和心理状况和品行几方面进行考察。
2、与案件无牵连。
即保证人必须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案件无牵连。
但是,此处的”牵连关系”应当做限制解释,实践中我们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是亲友担任保证人,虽然他们与案件有一定的”牵连”,但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并且他们与被保证人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使其更适合担任保证人,发挥保证人应有的监督作用。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即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同时,为保证人能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的人身自由必须不能受到限制,即保证人未受到任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处罚、未被采取任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未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公安基础知识练习题:103道多项选择题(含答案)
公安基础知识练习题:103道多项选择题(含答案1.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根据是(A.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B.外国警察机关与我国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c…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 D.按照互惠原则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 进行讯问。
A.任何地点B.侦查机关办公地 c.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 D.犯罪嫌疑人的住处3.传唤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可以是( 小时。
A.6B.12C.24D.484.讯问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教师到场。
A.在任何情形下B.除有碍侦查的情形外 c.除无法通知的情形外 D.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求时5.( ,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
A.在侦查机关立案后B.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c.在侦查机关受理后 D.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6.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可以为其(A.提供法律咨询B,代理申诉、控告c.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D.与原告人达成和解7.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地点可以是(A.实施犯罪行为的场所B.证人的住处C.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D.证人的所在单位8.证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A.如实提供证据B.有意作伪证C.隐匿罪证D.误证9.勘验、检查主要包括(A.现场勘验B.物证检验C.人身检查D.侦查实验10.物证检验可由( 进行。
A.侦查人员B.指派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C.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D.医师11.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负责(A.对刑事案件的侦查B.审判C.执行逮捕D.预审和部分刑罚的执行12.下列属于公安机关基本职权的是(A.对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代为执行刑罚;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暂予监外执行B.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c.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D.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考察13.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有(A.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c.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D.依*群众的原则14.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是(A.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B.对犯罪行为人应该区别对待C,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都应给予重视和保护 D.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5.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坚持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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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的法定条件 核心内容: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可以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提供保证金。
那么为了保证诉讼进行,需要遵循什么样的条件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
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
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人选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提供保证金方式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