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环境污染问题之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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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环境污染问题之空气污染
城市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废渣污染(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等。
今天,我以郑州为例讲述郑州的空气污染问题。
2014年在我国环境监测中心对74个重点城市的环境监测结果中,郑州综合排名倒数第九,2015上半年每月均进入倒数前十,其中在4月、5月、6月更是位列倒数第二。
今年8月份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环境质量状况,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综合排名倒数第一。
大的方面来说,郑州的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有:
1、扬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郑州市现有各类建筑工地2000多个,工地密度高,施工强度大。
现场督察发现,多个工地落实“6个百分百”要求流于形式。
2、机动车污染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截至2015年5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92万辆,人均机动车保有量高于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
但截至目前,郑州市对此尚未足够重视,全市仍有黄标车12万辆;油汽回收治理工作相对滞后;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现场抽检两家加油站汽柴油样品,柴油均不合格,硫含量分别超标3倍、1.4倍。
3、燃煤污染治理力度不够。
2014年全市煤炭消费3046万吨,占河南省煤炭消费总量的10.3%,其中火电耗煤1929万吨,占全省火电耗煤总量的15.1%。
但郑州市燃煤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均未对入市煤质提出明确要求。
4、特色产业违法排污情况普遍。
郑州市有石墨碳素制品企业约40家,产量近600万吨,占到河南省总产量的60%以上。
其中郑州永联碳素、金孔碳素、伟易达碳素、宇晖碳素等众多碳素生产企业均存在偷排偷放问题,情节恶劣。
新密、登封等地10余家耐材企业,除少数停产外,其余均存在烟囱冒黑(黄)烟、无组织排放明显等问题。
5、部分大型企业违法排污。
郑州市正大铝业有限公司、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装车工段、巩义市朝阳钢铁转炉车间存在燃煤锅炉粉尘和二氧化硫排放严重超标、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无组织排放等问题。
另外,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3台20万千瓦机组脱硝工程仍处于招标阶段,脱硝改造时间紧、任务重,如不抓紧时间,2015年供暖季供热仍将超标排放。
6、水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够。
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污水处理能力145万吨/日,其中仅有65万吨/日的能力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现场检查发现,郑州市冯湾村、张湾村、道李村等地“土小”企业或生产作坊废水直排;贾鲁河西冯湾河段工业、生活垃圾充塞河床,周边畜禽养殖废水直排河道。
7、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
2015年1~6月,全市优良天数39天,比上年同期减少33天;PM10、PM2.5和臭氧平均浓度同比均明显上升,形势严峻。
以上这七点都会部分或主要对郑州的大气污染产生一定的影响,扬尘问题产生的原因有:泥地裸露、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产生的粉尘。
郑州地区的燃煤主要用于供暖、发电,燃煤排放有机物、硫酸盐、黑炭直接导致PM2.5升高。
机动车方面,目前我国油品质量较低,且郑州黄标车数量居多。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1、大气环境容量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
而私人产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因此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价格信号以及收益不分割特征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大气环境中,多方利益主体都希望享受而不付出,出现“搭便车”现象,导致效率低下。
个体理性导致群体无理性,市场资源配置手段失灵。
解决办法:应该从全局出发,发挥市场调控作用,建立区域之间协调治理机制,取得共同利益。
2、工业排废气、汽车尾气大气污染,具有典型负外部性特征。
无论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都会使个体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及收益偏离了社会均衡水平,导致市场失灵,干扰了市场价格信号以及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
解决办法:一是行政管制方式,政府可通过环境管制、总量控制、征收碳税以及出台法律法规对污染主体约束。
二是市场方式,完善碳排放交易,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
3、地方城市为追求GDP高速增长,不惜牺牲环境。
政府给周边企业绿灯,导致企业无序竞争,产业结构趋同。
企业对大气污染治理各自为政,城际之间缺乏协调机制,资源浪费,环境恶化。
解决方法:应该打破行政区划,创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跨区域协同机制。
借鉴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方法,欧洲以及北美洲国家所实行的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同机制,1979年签署“长距离跨境大气污染公约”,建立国家合作框架协议。
4、通常在大气治理问题上,政府常常被视为“守夜人”,要求为大气环境问题买单。
解决方法: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增加补贴。
5、直面施政方式的局限。
国内环境NGO领袖马军曾说:大气环境改善不缺技术、资金,但是缺乏动力。
公共的知情和参与,将为保护环境提供终极动力。
其中民间组织遇阻,法院不受理,大气污染治理缺乏信息公开与分享机制,难以满足公众对空气质量的知情权,由于政府部门保护自身利益和求稳定的动机,公众参与和知情权不够,强化了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
解决办法:民众维权意识增强,政府发布机制应当适应这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