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合集下载

公告书之车辆公告型号

公告书之车辆公告型号

车辆公告型号【篇一:公告型号及vin编制】公告型号、vin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工信部第373批汽车公告

工信部第373批汽车公告

工信部第373批汽车公告
工信部第37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进行了公示。

本批次共申报82款(按照产品型号统计数量,部分是同一款车型)新能源乘用车车型。

其中,BEV车型50款,PHEV车型32款。

轿车27款,SUV 55款,LFP电池41款,NCM电池41款。

本批次无换电车型。

电池供应关系中,搭载宁德时代及其合资公司电芯的车型共34款,国轩高科10款,瑞浦兰钧9款,蜂巢能源8款,中创新航7款。

电机供应关系中,四川理想新晨供应11款,英搏尔9款,汇川联合动力9款,小康动力6款,奇瑞新能源6款。

值得注意的是,华为给阿维塔12供应的双电机峰值功率达195/230kW,联合汽车电子供应给大运汽车远航Y6的前后电机功率达250kW。

此外,理想汽车:北京工厂即将投入使用 L7/8/9已申报在此生产比北京工厂更早的常州工厂,处于新一轮的产能爬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最新信息,建议访问工信部官网或咨询专业律师。

汽车型号编号规则(1)

汽车型号编号规则(1)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汽车、总成产品编号知识规则(汽车产品型号部分、参考使用)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汇编一、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1 汽车产品型号编号规则(GB9417-88)及SQB1051-08-90相关规则(仅供参考)1.1 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

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图1)。

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图2)。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产品序号主参数代号(图1)专用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图2)SQB1051-06-90相关规则(图3)□□○○○○■■■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产品序号主参数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图3)注意: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1.2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我厂采用“SX”表示,即代表——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陕西汽车制造总厂)。

1.3 车辆类别代号:各类汽车的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1规定)。

表1 车辆类别代号注:表1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1.4 主参数代号:各类汽车的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4.1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之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

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1.4.2 客车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为车辆长度(m)。

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1.4.3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

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

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车辆燃油公告第13批公示

车辆燃油公告第13批公示

自卸汽车(配置一) 自卸汽车(配置二) 自卸汽车(配置一) 自卸汽车(配置二) 自卸汽车(配置一) 自卸汽车(配置二) 自卸汽车(配置一) 自卸汽车(配置二) 自卸汽车(配置三) 自卸汽车(配置一) 自卸汽车(配置二) 自卸汽车(配置三) 自卸汽车(配置四) 自卸汽车(配置一) 自卸汽车(配置二) 自卸汽车(配置一) 自卸汽车(配置二) 自卸汽车 自卸汽车(配置一) 自卸汽车(配置二) 自卸汽车(配置三) 自卸汽车 自卸汽车(配置一) 自卸汽车(配置二) 自卸汽车(配置一) 自卸汽车(配置二) 牵引汽车 牵引汽车 牵引汽车 牵引汽车 仓栅式运输车 仓栅式运输车 仓栅式运输车 仓栅式运输车 仓栅式运输车(配置一) 仓栅式运输车(配置二)
查看 查看 查看 查看 查看 查看 查看 查看
仓栅式运输车 仓栅式运输车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仓栅式运输车(配置一) 仓栅式运输车(配置二) 厢式运输车(配置一) 厢式运输车(配置二) 仓栅式运输车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SX3255DN384C SX3255DR384 SX3255UN384 SX3310GP3 SX3310GP3F SX3310GP3FL SX3310MP3 SX4185TM351 SX4185TR351A SX4255TR2796 SX4255TU294 SX5150GP3 SX5165GP3F SX5245CCYGP3 SX5245GP3F SX5250GP3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华山牌 华山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陕汽牌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尊敬的用户: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确保用户的权益,我们公司决定推出汽
车公告型号查询服务。

该服务的目的是让用户更方便地查询汽车的公告型
号信息,以及了解其相关的安全和质量问题。

查询服务将通过我们的官方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提供。

用户可以在网
站和移动应用中输入车辆的品牌、型号和生产日期等信息进行查询。

查询
结果将包括所查询车辆的公告型号信息,以及可参考的安全和质量问题公告。

汽车公告型号是指汽车制造商针对特定车型发布的公告信息。

这些公
告通常包括安全和质量方面的问题,如召回、缺陷和故障。

通过查询服务,用户可以了解到自己的车辆是否涉及到任何安全和质量问题,以及制造商
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

该查询服务是免费的,所有用户都可以使用。

我们将通过持续更新数
据库来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我们也将定期发送有关汽
车安全和质量问题的通知给用户,帮助用户及时了解和处理这些问题。

我们希望通过推出汽车公告型号查询服务,能够帮助用户更好地了解
和处理与汽车安全和质量相关的问题。

我们会继续努力,为用户提供更多
的便利和保障。

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

祝您安全驾驶!
此致。

公告车型

公告车型

附件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
(第三批)
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目录》序号:2)
5.东风汽车公司(《目录》序号:3)
7.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目录》序号:3)
9.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目录》序号:5)
14.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目录》序号:10)
24.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目录》序号:29)
30.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哈尔滨轻型车厂(《目录》序号:38)
32.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目录》序号:41)
33.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录》序号:44)
34.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目录》序号:47)
35.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目录》序号:51)
36.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目录》序号:52)
37.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目录》序号:52)
39.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目录》序号:56)
41.福建新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目录》序号:58)
50.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目录》序号:84)
51.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目录》序号:88)
52.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目录》序号:89)
53.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目录》序号:89)。

车辆公告查询官网

车辆公告查询官网

车辆公告查询官网1. 简介车辆公告查询官网是一个在线平台,旨在为车主和驾驶员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方式来查询车辆公告以及相关信息。

该平台通过收集、整理和分享车辆公告,并提供简单易用的搜索功能,使用户能够轻松查找到他们所需的信息。

本文将介绍该官网的主要功能和优势。

2. 功能特点2.1 车辆公告查询用户可以使用车辆公告查询官网来搜索特定车型或车辆的相关公告。

该官网收集各种类型的车辆公告,包括召回通知、维修公告、零部件更换通知等。

用户只需输入车辆型号或车辆识别号(VIN码),即可获得与该车辆相关的公告信息。

2.2 公告详情浏览查询结果将以列表形式展示,并提供每个公告的摘要和基本信息。

用户可以点击任何公告以查看其详细信息。

公告详情页面将提供更详尽的内容,如公告原文、召回范围、危险性评估等。

这将帮助车主和驾驶员了解特定问题或潜在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2.3 公告订阅和通知为了方便用户获取及时的公告信息,该官网提供了公告订阅和通知功能。

用户可以订阅特定车型或车辆的公告,并选择接收通知的方式,如邮件、短信或应用程序推送。

一旦有与订阅内容相关的公告发布,用户将立即收到通知。

2.4 搜索历史和收藏夹为了方便用户管理和回顾查询记录,该官网还提供了搜索历史和收藏夹功能。

用户可以查看他们之前的搜索记录,并将有用的公告添加到收藏夹中以便随时查看。

这将帮助用户在需要时轻松找到之前浏览过的公告。

3. 优势3.1 全面收集公告信息车辆公告查询官网致力于收集全面的车辆公告信息,并提供给用户。

不仅包括主流汽车制造商发布的公告,还包括各种二手车辆经销商和自主修理店发布的公告。

这意味着用户可以在一个平台上找到大部分车辆公告,而无需浏览多个网站。

3.2 实时更新和通知车辆公告查询官网会实时更新车辆公告,用户可以及时了解到有关他们拥有的车辆的最新公告信息。

通过订阅和通知功能,用户可以快速接收公告的发布通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行动。

3.3 简单易用的界面该官网的用户界面简洁直观,使用户能够快速找到他们所需的信息。

公告书之车辆公告型号查询

公告书之车辆公告型号查询

车辆公告型号查询【篇一:公告型号及vin编制】公告型号、vin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客车公告车型

客车公告车型

376 377 378 379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HFC5043XXYP91K2C2V HFC5043XXYP91K3C2V HFC5043XXYP91K5C2V HFC5043XXYP91K5C2V-1 HFC5043XXYP91K7C2V HFC5045CCYP92K1C2V HFC5045CCYP92K6C2V HFC5045XXYP92K1C2V HFC5045XXYP92K3C2V HFC5049XXYKHV
341 342 343 344 345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355 356 357 358
HFC4251P12K7E33S3V HFC4251P12K8E33S1HV HFC4251P12K8E33S7V HFC4251P1K4E33S2Q1V HFC4251P1K5E33S1QV HFC4251P1K5E33S1V HFC4251P1K5E33S3QV HFC4251P1K5E33S4QV HFC4251P1K7E33S3HV HFC4251P1K7E33S3ZV HFC4252P13K8E33S7V HFC4252P13K8E33S8QV HFC5040CCYP93K1B4V HFC5040CCYP93K3B4V HFC5041CCYP73K2C3V HFC5041CCYP93K1C2V HFC5041CCYP93K4C2V HFC5041XXYP73K2C3V
358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367 368
HFC5041XXYP73K2C3V HFC5041XXYP93K1C2V HFC5041XXYP93K4C3V HFC5041XXYP93K5C2V HFC5041XXYP93K6C2V HFC5041XXYPV3K1C1V-1 HFC5041XXYR93K2C2V HFC5042XXYPV7K2B3V HFC5043CCYP71K1C2V HFC5043CCYP91K10C2V HFC5043CCYP91K1C2V

公告书之车辆型号公告信息

公告书之车辆型号公告信息

公告书之车辆型号公告信息车辆型号公告信息【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汽车公告及相关技术参数

汽车公告及相关技术参数

HB1605W1 HB1605X4 HB1605WX4 HB1610 HB1610W HB1610X HB1610WX HB2305 HB2305P HB2305W HB2305X HB2305PX HB2305WX HB2305D3
200 200 200 189 189 189 189 200 200 200 190 190 200 200
2 2 5 2 2 5 2 2 5 2 2
65.6 L3THKCCC××××××××× 65.8 L3THNDCC××××××××× 65.8 L3THMDDC××××××××× 65.8 L3THADCC××××××××× 65.8 L3THAECC××××××××× 65.8 L3THBEDC××××××××× 65.8 L3THDDDC××××××××× 65.8 L3THDEDC××××××××× 65.8 L3THEEEC××××××××× 65.8 L3THKDCC××××××××× 65.8 L3THKECC××××××××× 1023排半仓 1023双仓 1027短单 1027长单 1027双 1027短单厢 1027长单厢 1027双厢 1027短单仓 1027长单仓
2770*1445*330 2665*1495*330 2275*1495*330 2830*1590*350 3060*1590*350 2520*1590*350
3/5 3/5 3/5 3/5 3/5 3/5
6 6 6 6 6 6 6 6 6 6 6
2300 2500 2500 2500 2700 2700 2500 2700 2700 2500 2700
1280/1200
6.00-13 1705 1725 1885 1695 1715 1875 1905/ 1915 1935/ 1945 2085/ 2065 1705 1725

1-209批商用车所有已有公告整车简易查询

1-209批商用车所有已有公告整车简易查询

ZZ5251CLXM60C1 仓栅式运输 C1 车 ZZ5251XXYM60C1 厢式运输车 C1
斯达-斯太尔 牌 斯达-斯太尔 牌 斯达-斯太尔 牌 斯达-斯太尔 牌 斯达-斯太尔 牌 斯达-斯太尔 牌 斯达-斯太尔 牌 斯达-斯太尔 牌 斯达-斯太尔 牌
8600 8600 8600 9200 9200 9200 9600 9600 9600
2280 2280 2400 2280 2280 2400 2280 2280 2400
ZZ3251M40C1C1
自卸汽车
斯达-斯太尔 牌
6200
2300
ZZ3251M42C1C1
自卸汽车
斯达-斯太尔 牌
6500
2300
6×2自卸车
ZZ3251M44C1C1
自卸汽车
斯达-斯太尔 牌
6800
2300
6×2自卸车
8600
2385
ZZ1251M5241C1
载货汽车
斯达-斯太尔 牌
8600
2280
ZZ1251M5441C1
载货汽车
斯达-斯太尔 牌
8800 8800
2280 2280
ZZ5251CLXM5441 仓栅式运输 斯达-斯太尔 C1 车 牌
ZZ5251XXYM5441 斯达-斯太尔 厢式运输车 C1 牌 ZZ1251M5641C1 载货汽车 斯达-斯太尔 牌
自卸汽车
斯达-斯太尔 牌
5800
2300
ZZ3251M4041C1
自卸汽车
斯达-斯太尔 牌
5500
2300
ZZ3251M4241C1
自卸汽车
斯达-斯太尔 牌
5800

公告书之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

公告书之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

工信部车辆公告查询【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公告书之车辆公告型号

公告书之车辆公告型号

车辆公告型号【篇一:公告型号及vin编制】公告型号、vin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车型型号变更公告》

《车型型号变更公告》
附件三:
车型型号变更公告
以下汽车生产企业对已发布车型提出变更车型型号的申请,
经核准,同意其变更申请,并予以公告。具体企业及变更内容见 附表。
附表:
1、河北长征
发布文件号
原车型型号
变更后车型型号
发动机型号/生产厂
环函[2004]2156号
CZ1282GD375载货汽车
及二类底盘
CZ1253SU375载货汽车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环函[2004]2156号
CZ3282GD31珀卸汽车
CZ3250SU315自卸汽车
YC6G270-20/广西玉柴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环函[2004]2156号
CZ4190HD35俸 引汽车
CZ4180SU351牵引汽车
WD615.50/杭州汽车发
动机厂
环函[2004]215份有限公司
WD615.61A/杭州汽车发动机厂
YC6L350-20/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环函[2004]66号
EQ3330GE自卸
汽车
EQ3257GE6自
卸汽车
WD615.4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WD615.50/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WD615.68A/杭州汽车发动机厂
及二类底盘
WD615.50/杭州汽车发
动机厂
环函[2004]2156号
CZ1282GD455载货汽车
及二类底盘
CZ1253SU455载货汽车
及二类底盘
WD615.50/杭州汽车发
动机厂
环函[2004]2156号
CZ3282GD315K自 卸 汽

CZ3250SU315K自卸汽

YC6G270-20/广西玉柴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汽车厂商在不同的市场上推出了各种各样的汽车型号,以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

面对如此丰富的汽车型号,消费者面对着挑选困难,因此,各汽车厂商发布了汽车公告,以帮助消费者进行合适的选择。

汽车公告型号查询是一项专业的汽车辨识认证技术,它旨在帮助消费者准确的识别汽车厂商及其所提供的汽车型号。

汽车公告型号查询主要通过汽车公告,登录汽车辨识网站,综合运用信息检索技术,结合辨识结果及时了解当前市场上的汽车厂商和汽车型号名称信息。

基于上述技术,汽车厂家专门推出了汽车公告型号查询系统,供消费者查阅。

汽车公告型号查询系统主要有以下几个功能:首先,它提供了汽车型号的分类,消费者可以按照品牌,类型,功率,价格等各种条件进行型号查询;其次,它还可以提供汽车型号详细规格及参数的查询,将汽车型号详细介绍,以方便消费者选择适宜的汽车;第三,它还可以提供汽车型号历史更改信息的查询,以查看哪些型号已经更改,以避免消费者的误解。

最新公告型号及VIN编制

最新公告型号及VIN编制

公告型号、VIN 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1、有关定义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 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 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 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 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 的载货车辆O 类: 挂车G 类: 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参数查询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参数查询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参数查询汽车公告参数查询【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汽车公告型号查询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 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

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审查两项工作。

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

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

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

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

最后上传强检统计表和试验、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第五步:企业可从网上随时查询已申报车型的工作进度,包括:是否受理、VIN审查是否通过、是否批准试验、试验方案是否下达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是否上传强检统计表和定型试验报告以及列入审查的日期等等。

第六步:报告上传齐全后(包括统计表、实测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报工信部对载货类产品进行公示。

第七步:如技术审查通过,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审查结果上报工信部,经工信部批准后予以公告。

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

申诉应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产品公告发布后企业即取得该申报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

企业申报资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主要技术参数》、《备案参数表》、《检验方案表》,其中《主要技术参数》即公告参数,是产品注册登记的依据;《备案参数表》包括车辆主要配置、灯具安装简图、防护装置安装简图等等,是用于同一型式判定及一致性核查的依据;《检验项目表》是企业依据国家标准、法规要求以及《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对申报车辆进行定型试验和强制性试验的检验方案。

2、申报类别:汽车产品申报可分为新产品申报和变更扩展申报。

●新产品:是指申报的产品型号在原《公告》中不存在,即新的型号。

●产品扩展: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增加或减少某些配置(或参数)。

●产品变更: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替换某些配置(或参数)。

产品变更经批准后,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销售库存即在产的原参数产品(指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过渡期一般为6个月。

扩展产品不标注有效期。

申报《公告》的新产品应符合《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的要求。

《公告》中原参数符合《同一型号》要求的,可以申报扩展、变更,且扩展、变更后也应符合《同一型号》的要求。

产品勘误是指车辆产品在申报环节中,由于疏忽造成参数填报错误或漏报需要进行更正。

(书面形式) 3、《公告》暂停与撤销●”《公告》暂停”:主要适用于由于国家标准更新或《公告》管理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不能符合现有技术要求,但企业通过整改可以满足相关要求的产品。

暂停期间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企业可以随时对暂停车型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恢复《公告》,产品型号不变。

●“《公告》撤销”:主要适用于违反《公告》管理规定的或其他无法通过整改满足现行技术要求的产品。

《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以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4、备案参数填报:《汽车产品备案参数填报要求》公告参数部分不适用项目应为空,不得填报“不适用”或“N/A”。

备案参数部分,对于不适用的备案项目,应填报“不适用”或“N/A”;备案项目的填写不能为空。

●关于货箱栏板高度:对于三轴及三轴以上自卸汽车和自卸式半挂车的货箱栏板高度,在符合GB1589-2004标准要求的同时,高度还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货箱栏板高度(米)≤载质量(千克)?0.1 900?货箱内部长度(米)?货箱内部宽度(米)注:1)载质量不含驾驶室乘员质量。

2)有多个载质量的取最小值。

3)有多个货箱内部长度的取最大值,有多个货箱内部宽度的取最大值(货箱内部宽度比整车宽度小200以上时企业需提供设计佐证材料),所有选装的栏板高度都不允许大于该计算值,其他栏可不注明货箱尺寸对应关系。

4)货箱栏板高度按5、0进行圆整。

●关于轮胎规格: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半挂车的总质量,按照使用轮胎的规格和数量,参照GB/T 2977-2008《载重汽车轮胎系列》进行合理性的评价。

选用轮胎的总承载能力应大于总质量(对挂车指轴荷;申报轮胎型号含层级按实际核算,不含层级的按最大层级核算)且:对N1类汽车(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除外)及N2、N3类自卸车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4倍;对其他类车型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1.3倍。

不允许选用非标轮胎(作业类产品除外)。

●关于质量利用系数:载质量利用系数=载质量(千克)/整备质量(千克)注:载质量含驾驶室乘员质量(65kg/人)。

对于装有顶盖的自卸汽车的顶盖质量,应计入整备质量;对于随车起重运输车的起重装置质量,应计入载质量。

●关于驾驶室准乘人数:按GB7258-2012核定 4.5.4.1 驾驶室的前排座位,按驾驶室内部宽度大于等于1200mm时核定2人;大于等于1650mm时核定3人,但每名前排乘员的座垫宽和座垫深均应大于等于400mm。

4.5.4.2 驾驶室内双排座椅的后排座椅,按座垫中间位置测量的车身内部宽度,在能保证与前排座椅的间距不小于 650mm 且座垫深度不小于400mm 时,每 400mm 核定 1 人。

4.5.4.3 对带卧铺的货车,其卧铺铺位均不核定乘坐人数。

4.5.4.5 货车驾驶室乘坐人数不允许超过 6 人。

●关于改装车利用《公告》内底盘或整车改装的厢式运输车(含客厢式货车)、仓栅式汽车、篷式运输车和自卸汽车,其总质量不得大于所采用底盘或整车备案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也不得小于该允许总质量的90%。

●关于N1类不允许N1类产品采用六缸发动机或缸径超过100mm的发动机(不包括汽油机产品和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

结构图纸●QI001~005:车辆照片(右45度、正后、正前、左45度、俯视)●QI006:防护照片●QI007:主要尺寸和外部灯具的安装位置尺寸简图●QI008: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标志简图●QI009:制动系统简图●QI0010:防护装置简图●QI0011:M类车辆座椅布置简图●QI0012~0013:关于OBD ●QI0014:前后保护装置结构和布置简图●QI0015:燃烧室和活塞顶示意图●QI0016:门锁结构和布置简图●QI0017:发动机罩盖锁结构和布置简图篇二:公告型号及VIN编制公告型号、VIN 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 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