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生创业细则公布 可优先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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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标准与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标准与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标准与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29•【字号】宁促就字[2011]3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标准与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促就字〔2011〕3号)各区(县)促进就业委员会: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创新创业城市建设和聚焦“四个第一”的要求,为鼓励引导各级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支持帮扶更多有志于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现结合实际,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标准、认定与管理办法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标准(一)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1、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方向,有完善的服务功能和体系,目前运营状况良好;2、有边界清晰、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可自主支配面积在5000平方米左右的园区;3、有专业化管理服务机构、专门的经营管理团队和创业指导专家;4、入驻园区企业合法经营,用工规范,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5、配套服务完备,有专门的服务场所,可为入驻的创业企业提供人事代理、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融资、信息、咨询等“一站式”服务;6、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运行管理规定,建有清晰的入驻企业台账,各类数据完整、准确;7、入驻企业(实体)中,初始创业的大学生占园区内企业(实体)总数的50%以上,且带动大学生就业效果明显。

(二)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符合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的基本标准(除园区建设面积要求外)。

2、园区内为初始创业大学生入园提供研究、生产、经营的创业孵化场地2000平方米以上,并具有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信息和融资等一系列创业孵化服务和相应的创业孵化扶持政策,帮助大学生兴办的中小创业企业(实体)成熟长大,降低创业风险和成本,提高创业孵化办企业(实体)的成活成功率。

南京创业园优惠政策有哪些(2)

南京创业园优惠政策有哪些(2)

南京创业园优惠政策有哪些(2)南京出台优惠政策:大学生创业免三年房租创业社区里人才公寓不得超四分之一各地纷纷开建创业园区,是否会夹带“私货”成了变相造住宅、开餐馆?这次的条例对特别社区里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定了严格的标准。

人才公寓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特别社区总建筑面积四分之一;创业苗圃、孵化器建筑面积不少于特别社区总建筑面积四分之一,其中创业苗圃建筑面积达到五千平方米以上;加速器建筑面积不少于特别社区总建筑面积二分之一。

大学生创业可免三年房租《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对大学生在宁创业给出了5条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项目进入特别社区孵化器或加速器的,政府给予下列支持:三年内免费提供不超过三十平方米的创业场地;自工商注册登记起三年内免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小微企业可领科技创新券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成长,南京市还将发放“科技创新券”。

其发放对象在本市注册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列入本市科技创业家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入驻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及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业创新载体的企业。

据悉,创新券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实行实名制及登记备案制,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有效期不超过2年。

人才居住证可申请公租房会议还公布了《南京人才居住证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针对外地来宁人才的“居住证”的功能将提档升级。

“居住证”是指引进到本市创业和工作的海内外人才,按照自愿原则申领的,作为在本市居住、工作和办理相关权益的凭证,分为A证和B证。

其中,A、B证均可享受13项权益,包括资金申报、创办企业、税务服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子女就读、配偶就业等。

在住房保障方面,持证人可在南京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没自有住房,通过其所在单位申请定向公租房的,可优先安排公租房。

居住证B证功能更强大,在医疗服务上可享受医疗服务绿色通道,持有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可申请在本市落户。

南京创业园优惠政策有哪些

南京创业园优惠政策有哪些

南京创业园优惠政策有哪些“四”个变化扶持对象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和外地大学生为使更多有志来南京或已在南京创业的大学生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此次政策惠及对象大大放宽。

具体有4大变化:2、由“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放宽到“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3、由“已毕业的大学生”放宽到“含在校大学生”;4、由“本市户籍的毕业大学生”放宽到在南京创业的所有大学生。

“一”大目标:通过“万千百十一”激励出一个“扎克伯格”“七”大扶持政策解读:1、特别优秀项目将注入风投资助【解读】此条政策重点是在全国范围内引进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南京落地,评估的重点是在项目启动时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

2、建创业园给奖励补贴鼓励以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经过验收认定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根据建设规模和标准,分别给予30-50万元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重点创业园(基地)建设,由市、区财政予以重点扶持。

【解读】此条目的是通过政府拿出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鼓励社会各方力量,以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解决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载体问题。

3、入园免3年30平米租金对在南京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入驻创业园区的项目,可提供最高30平方米、最长3年期限的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由大学生创业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负责。

对无自有住房的在宁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优先安排公租房。

【解读】目的为了降低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的创业成本、减轻创业大学生租用场地负担。

同时解决在宁初始创业无自有住房的问题。

4、外地大学生也可获担保贴息贷款在南京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的创业项目,经过评估具有可行性的,均可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10万元、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则由财政全额贴息,非微利项目财政贴息50%。

5、“个体户”减3年2.4万元营业税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限制行业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9•【字号】宁政规字〔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29日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以下称江南六区)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租赁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筹集)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供给保障对象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租赁补贴,是指由政府向在市场上自行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的货币补贴。

本办法所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合称,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家庭人均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财产状况、车辆拥有量等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本办法所称家庭是指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家庭(含单亲家庭)。

本办法所称新就业人员,是指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有稳定职业,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不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原则。

南京大学毕业生三年免房租创业政策

南京大学毕业生三年免房租创业政策

南京大学毕业生三年免房租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本身就不是一个容易的问题,能够成功创业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而如今南京给毕业大学生提供了三年免房租创业政策。

以下是店铺给大家带来,以供参阅。

南京大学生初创企业免租金政策1、紫金(下关)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坐落于鼓楼区幕府山下,三山环抱,为低密度、园林式生态科技创业基地,环境绝佳,特别适合科技研发、办公。

2、园区交通便捷,门口就是幕府东路快速路,附近有迈皋桥地铁站、五塘广场地铁站,公交线路有:35路、53路、176路。

3、园区配套完善,有员工餐厅、生活超市、接待室、会议室、咖啡厅、人才公寓,满足企业办公、生活需求。

5、正规政府园区,提供完善的企业服务,包括工商注册、培训讲座、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多种服务助力科技企业成长!南京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1、大专以上文化的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全国的在校生或者毕业5年之内)有自己的项目,经过审核通过之后注册公司入住本园区2、无住房的大学生可申请优先安排住在人才公寓(如果是本科生以上学历并且毕业2年之内,有每个月600-1000元住房补贴,补助时间2年)2、本创业园区提供30平方米、最长3年期限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3、公司法人、股东有南京户口的可以参加创业培训,每月补贴1000元工资,补贴6个月。

(30岁以下)4、根据项目最高可分别申请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小额担保无息贷款(2年时间)5、青年大学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一年以上和带动两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

6、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

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

7、园区推荐参加南京市季度优秀项目评审,特等奖,南京市奖励50万,鼓楼区奖励25万。

1等奖,南京市奖励40万,鼓楼区奖励20万,二等奖,南京市奖励30万,鼓楼区奖励15万,三等奖,南京市奖励20万,鼓楼区奖励10万。

南京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

南京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

南京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南京市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创业降门槛——合伙创业担保贷款最高提升至50万元南京市原有的小额担保贷款将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并进一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

《意见》明确,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个人创业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

同时,全额贴息范围扩大至大学生创业项目,对通过商业银行获得经营性商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后按创业担保贷款同等条件给予贴息。

如何降门槛?《意见》提出,南京将建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对落户在宁高校、经认定的创业园区内注册经营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经审核可免除反担保要求。

南京除了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载体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外,还对创业孵化成果给予补贴,每个孵化项目补贴不超过5000元。

对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实体,入驻政府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根据实际条件提供3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创业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

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租金补贴。

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水电、网络等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上述各项补贴不重复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意见》将该市户籍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均失业等11类登记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用人单位招用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并按规定对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同时,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南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稳岗位——失业保险费率下降执行期延长在稳定现有企业工作岗位方面,《意见》要求按规定延长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的执行期(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同时,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江苏省创业扶持政策

江苏省创业扶持政策

江苏省创业扶持政策现在各地的创业政策已经慢慢成熟起来了,在江苏省现在有没有出台创业相关的扶持政策?看完店铺整理的江苏省创业扶持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江苏省创业扶持政策今后,江苏农民创业也可享受与城市人一样的800元至1200元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租金补贴、规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优惠政策;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有关部门还将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这是我们11日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知的消息。

江苏省《农民创业服务制度》近日正式发布,将国家和该省鼓励、扶持城镇劳动者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向农村延伸。

为鼓励和支持农民创业致富,江苏省将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并在有条件的村建立农民创业指导站、创业培训机构。

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适龄农民,包括返乡创业农民工、就地创业和进城创业农民、农村退役士兵,以及省辖市规定的农村其他创业人员,都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当地确定的培训项目到创业服务机构参加培训。

对创业培训后仍没有创业想法、不选择创业项目或创业培训不合格的学员,创业机构将推荐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县级以上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还将邀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员、专家学者及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建专家志愿团,向社会征集各类独立经营、连锁经营、合伙经营、合作加盟等适合农民特点的创业项目,免费推介给有创业意愿和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民,并对创业者实施一年的跟踪服务。

近年来,江苏省农民创业带动就业效应逐步显现。

该省新增返乡创业农民1.66万人,创办各类企业6520家,带动就业8万人,共有1.37万农民参加了创业能力培训,其中1.04万人通过自谋职业和创办企业实现了成功创业。

2016江苏常州创业扶持政策:最高可获5万元资助从相关部门获悉,常州刚刚制定了《“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三年内扶持大学生创业3600人以上,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600个以上,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300个左右;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见习训练3.6万人次以上,依托常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在常高校等,举办创业政策讲座100场左右,参加大学生2万人次左右;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微型创业园、创业苗圃等各类大学生创业载体30家,争创省级创业示范基地5家以上。

南京市大学生创业政策

南京市大学生创业政策

南京市大学生创业政策南京市大学生创业政策什么样的人可以申领创业证?享受怎样的扶持政策?优秀创业项目可以获政府资助性投资在细则中还规定了青年大学生创业的优秀项目将享受各项扶持政策,什么是优秀创业项目?主要是符合“十二五”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经营模式新颖、具有可行性、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或商业发展前景较好。

无住房的大学生可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无自有住房的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在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业的,可凭证向特别社区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在紫金特别社区外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可凭《创业证》向纳税属地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由市、区(县)公租房管理部门优先安排。

最高可申请50万元贷款符合小贷申请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携带申报材料向创办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提出贷款申请,报市“大创办”审核,凭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约定贷款期限。

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和50万元。

南京: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4个变化扶持对象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和外地大学生看到,为使更多有志来南京或已在南京创业的大学生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此次政策惠及对象大大放宽。

具体有4大变化:1、由原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到“大专以上文化的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2、由“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放宽到“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3、由“已毕业的大学生”放宽到“含在校大学生”;4、由“本市户籍的毕业大学生”放宽到在南京创业的所有大学生。

1大目标:通过“万千百十一”激励出一个“扎克伯格”7大扶持政策解读1特别优秀项目将注入风投资助解读:此条政策重点是在全国范围内引进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南京落地,评估的重点是在项目启动时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

2建创业园给奖励补贴鼓励以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经过验收认定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根据建设规模和标准,分别给予30-50万元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重点创业园(基地)建设,由市、区财政予以重点扶持。

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

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
摘 要:
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4-13 14:23:39 查看次数:2887 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宁 委发〔2015〕45 号)精神,推进实施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 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负责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统筹协调工作, 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负责本 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市专项办设在市人社局。各区(园区)、市各 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和落实相应工作。
6、对高层次创业人才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市专项办参照《“领 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企业配套人才引进支持计划》(宁政 办发〔2014〕74 号)文件要求,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相应扶持 政策。
7、市金融办负责协调落实创投、银行、保险、担保、小贷等与人 才创业企业对接的“投贷保”服务方式。对投资期限超过 2 年的社会创 投机构,按其投资总额的 1%给予奖励,并按其实际投资损失的 30% 给予风险补偿;给予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社会担保机构年累计担保额 不超过 2.5%的补贴;推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给予 30%—50% 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协调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贷 款,依据知识产权的评定,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 的贷款。
2、根据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际需要,由区(园区)提供 100 平方米左右创业场所和 100 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自落户之日起三年 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企业所引进的人才,符合南京市公租 房申请条件的,由人才所在企业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申请,原则 上优先配租。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创业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创业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创业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3•【字号】宁政发[2014]200号•【施行日期】201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创业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宁政发〔2014〕20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创业创新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4年7月23日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创业创新的若干政策为进一步改善环境,提升服务,鼓励和促进更多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创新,制定如下政策。

一、青年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可不受毕业时间的限制,享受我市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规定的扶持政策。

二、留学人员在我市首次创办企业的,三年内按企业对市级财政的贡献,由财政给予奖励,用于扶持初创企业发展。

三、定期举办留学人员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

获奖项目申报“321引进计划”的,可直接进入综合评审;在我市落户的,可直接纳入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四、高层次留学人员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三年内按其个人对市级财政的贡献,由财政给予奖励,累计不超过20万元,用于安家补贴。

五、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提升孵化服务能力。

将留学人员创业园纳入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统筹规划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

经认定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

对业绩突出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金扶持。

六、针对留学人员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提供政府公共培训服务。

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七、拓宽留学人员职称申报绿色通道,留学人员职称申报时免试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并可根据其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创业政策南京市创业七策

创业政策南京市创业七策

南京市创业七策
2012年5月,南京市出台《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简称“创业七策”),要求到2015年底,通过政府建设创业园区、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7项重大举措,在全市扶持1万
名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5万人
在南京创业的大学生,享受到多项政府创业扶持政策。

如小
额创业贷款,在《南京市关于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意见》(即“创业七策”)中规定:青年大学生创业,可申请个人创业小额担
保贷款,一般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合伙经营或
组织起来就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
请贷款。

如提供创业场地扶持,上述政策规定:对在宁初始创业
的青年大学生入驻创业园,可提供最高30平方米、最长3年期限
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

如资助优秀创业项目,政策规定:全市每年遴选出200个可
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20万元一次性资助等。

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实施办法

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实施办法

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实施办法我国的很多地方为了加快的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都发布住房租赁补贴政策,那政策的实施办法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42号)于2016年6月27日发布,自7月1日起施行。

为落实《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方便高校毕业生申领补贴,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简化办事流程,确定了网上申报、信息化审核的操作方法。

一、租房补贴三个基本条件实施办法确定了大学生租房补贴的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在南京就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在南京通过租房居住解决住房困难;三是毕业2年内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技师资格。

我们紧紧把握这三个基本条件,组织开展租房补贴申报审核工作。

二、一次登录网上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大学生通过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登录申报系统或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仅需操作两个部分,一是填报信息,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学历学位(技师)信息、就创业单位基本信息、租房与租金信息;二是上传两类资料,包括本人的学历学位(技师)证书、租房合同与租金发票。

为方便高校毕业生申报租房补贴,南京采取的申报方式相比有关城市的做法简便许多。

一是采取全市统一网上申报的办法,避免了大学生前往柜台申报的不便;二是仅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租房合同与租金发票两类必备材料,无需提供大学生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创业单位证明等诸多材料,相关内容均由人社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房产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核实,简化了大学生申报手续。

三、一次申报按季审核发放申报完成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直接发放到大学生个人社会保障卡。

除变更工作单位、租赁合同到期等特殊情况外,大学生无需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即继续发放。

创业政策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创业政策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导读】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得到就业援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数量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日趋繁重。

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

为了让广大高校毕业生知晓、用好政策,我们编制了《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对近年来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点和广大高校毕业生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

以期充分发挥政策对毕业生就业的引导作用、促进作用,帮助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同时,也希望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转变就业观念,到基层、艰苦地区、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〇xx年八月一、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国家对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措施?(1)对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2)对符合贷款条件、接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就业总人数20%的中小企业,财政部门相关专项引导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3)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标准、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发放贷款,同级财政按现行规定给予相应贷款贴息、经办银行手续费补助和呆坏账损失补偿。

2.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享受什么优惠政策?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7•【字号】宁政办发[2009]77号•【施行日期】200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7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创业环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1、将高校毕业生创业纳入全市促进创业工作体系,加大对毕业生创业资助、创业培训、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2、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园。

各区县、各开发区,以及有条件的高校、企业和单位,可因地制宜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多种形式的场地服务,对有一定规模、有相关政策配套、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园(街),经评估后,作为市级毕业生创业示范园,并给予适当补贴。

3、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规费优惠和减免。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工商注册等费用。

对创办公司的,注册资本可分期缴纳。

对首次创业成功和吸纳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照《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9〕46号)文件,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创办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4、将在宁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范围,人事、劳动、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可按规定受理其在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

从事微利项目自主创业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贴息。

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南京:大学生创业出扶持政策可优先申请资金补贴南京大学生创业将有专门“身份证”,凭证可享受创业培训、小额贷款、优先申请公租房等一系列优待。

南京市昨日公布了《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创业细则》,明确成立专门服务大学生创业的服务机构——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

大创办——创业大学生的“娘家”创业证——享创业优待的凭证大学生创业有了“娘家”。

南京市政府明确,市区县分别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创办”,负责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投身创业的大学生将有统一的身份标志,并能凭证享受政府的各项优待。

南京市制定了统一的大学生创业证,明确申领条件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的。

根据部署,南京市、区县“大创办”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专门窗口,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或意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统一受理《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的申领和审核发放,并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

海外留学青年大学生在宁自主创业申领《创业证》,在市“大创办”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青年大学生创业凭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创业细则》中大学生创业都有哪些优待?1资金扶持优秀创业项目政府投资入股如果你的点子够靓,手上的创业项目前景看好,政府还将投钱与你合股。

《创业细则》规定,大学生可以在市、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南京大学生创业网”根据规定,通过评估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和特别优秀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凭《创业证》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性投资。

资金50%由政府直接补助,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紫金天使资金进入南京银行专有账户专款专用。

2住房补贴创业大学生优先申请公租房除了在资金上进行扶持之外,南京市政府还将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

持《创业证》的青年大学生需要提供创业场地扶持的,可向市、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大创办”提供免费推荐入园等服务,对入住创业园区的项目,由大学生创办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按规定提供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
则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2(000)011
【摘要】二○一二年十月十日宁政办发[2012]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总页数】8页(P39-4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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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生创业细则公布可优先申请公租房南京大学生创业将有专门“身份证”,凭证可享受创业培训、小额贷款、优先申请公租房等一系列优待。

南京市昨日公布了《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创业细则》),明确成立专门服务大学生创业的服务机构——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

大创办——创业大学生的“娘家”
创业证——享创业优待的凭证
大学生创业有了“娘家”。

南京市政府明确,市区(县)分别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创办”),负责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投身创业的大学生将有统一的身份标志,并能凭证享受政府的各项优待。

南京市制定了统一的大学生创业证,明确申领条件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的。

根据部署,南京市、区(县)“大创办”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专门窗口,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或意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统一受理《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的申领和审核发放,并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

海外留学青年大学生在宁自主创业申领《创业证》,在市“大创办”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青年大学生创业凭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创业细则》中大学生创业都有哪些优待?
1 资金扶持
优秀创业项目政府投资入股
如果你的点子够靓,手上的创业项目前景看好,政府还将投钱与你合股。

《创业细则》规定,大学生可以在市、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南京大学生创业网”(.studentsboss.)
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条件有两项:1、申报创业项目者必须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

2、创业项目符合“十二五”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经营模式新颖、具有可行性、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或商业发展前景较好。

根据规定,通过评估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和特别优秀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凭《创业证》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性投资。

资金50%由政府直接补助,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紫金天使资金进入南京银行专有账户专款专用。

2 住房补贴
创业大学生优先申请公租房
除了在资金上进行扶持之外,南京市政府还将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

持《创业证》的青年大学生需要提供创业场地扶持的,可向市、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大创办”提供推荐入园等服务,对入住创业园区的项目,由大学生创办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按规定提供场地或租金补贴。

无自有住房的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在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业的,可凭证向特别社区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在紫金特别社区外创
业的青年大学生可凭《创业证》向纳税属地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由市、区(县)公租房管理部门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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