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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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细则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细则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细则一、引言建筑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安全的重要领域,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细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施工前期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前期调查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工程地点的地质、气象、水文等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 安全培训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包括个人防护知识、事故应急处理等。

培训机构应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3. 设备检测与维护确保所有施工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在使用设备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施工中期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标识和警示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识和警示牌,明确危险区域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工人应注意遵守安全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工作场所管理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材料和工具应合理摆放,避免堆放过高或乱放导致的意外伤害。

施工现场需要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安全监测与报告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测。

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四、施工后期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验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工程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对相关设备、防火措施、安全出口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2. 安全记录和总结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系统,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并进行总结和分析。

根据总结结果,对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进行改进和优化。

3. 后期维护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维护工作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和设备,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五、结论建筑工程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施工前期、中期和后期都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5)1.1 制定目的 (5)1.2 适用范围 (5)1.3 责任主体 (6)1.3.1 建设单位 (6)1.3.2 施工单位 (6)1.3.3 监理单位 (6)1.3.4 设计单位 (6)1.3.5 从业人员 (6)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2.1 组织架构 (6)2.1.1 建筑工地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班组长为成员。

(6)2.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2.1.3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设立以下部门: (6)2.1.4 工地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组成,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问题。

(7)2.2 职责划分 (7)2.2.1 项目经理 (7)2.2.2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7)2.2.3 安全技术部门 (7)2.2.4 安全监察部门 (7)2.2.5 安全环境部门 (7)2.3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8)2.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共享。

(8)2.3.2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应包括以下内容: (8)2.3.3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应实现以下功能: (8)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3.1 安全生产制度 (8)3.1.1 为保证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制度。

(8)3.1.2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地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包括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等。

(8)3.1.3 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8)3.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9)3.2.1 本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

(9)3.2.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9)3.3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9)3.3.1 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制定本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是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

以下是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1. 建筑工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

2. 建筑工地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设置合理的围栏和标志,保障工地的边界和安全区域;- 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道路和通道;- 配备防护用具和个人防护装备,并要求工人正确使用。

3. 施工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工作过程和要求;- 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在需要的地方设置防护网和警示标志,避免坠落和其他危险事故。

4. 建筑工地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工地安全规章制度、危险源识别和防护措施等;- 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 确保工地周围的安全环境,如清理杂物、稳定施工用地等;-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 制定紧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并确保各岗位人员能熟悉应急程序。

6. 安全检查和评估:-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重大危险源和工地重点部位加强监督和巡查。

7. 事故报告和处理:- 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同工地的特点和需求。

安全施工措施实施细则

安全施工措施实施细则

安全施工措施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施工措施实施细则:
1.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在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逃生和救护知识等内容。

2.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具体施工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3. 配备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施工环境和作业风险,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耳塞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建立安全警示标志。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作业区域、危险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引导施工人员正确识别和遵守安全规定。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6.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和权限,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全面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7. 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

根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

8.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人员的安全。

9. 加强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并妥善保管和使用。

10. 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测。

定期邀请专业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改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某工程安全文明实施细则

某工程安全文明实施细则

某工程安全文明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语等。

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文明施工1.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卫生。

4.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5.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文化建设,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监督检查1. 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2. 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

3. 工程监理单位应配合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责令其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2.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3.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工程监理单位,政府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

六、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XXX部门所有。

3. 本实施细则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XXX部门年月日。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护参与施工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办法。

二、施工安全责任:1. 项目负责人应自觉履行施工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施工安全问题。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 参与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三、施工安全措施:1. 确保现场环境安全:对施工现场进行划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理施工现场杂物,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完好。

2. 安全设施设置:根据施工需要,设置安全围挡、安全网等设施,防止人员坠落和物体飞出。

3. 用电安全:合理进行用电设计,选用符合标准的电器设备,确保线路安全可靠;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

4. 高处作业安全: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等,确保工人在高处作业时的安全。

5. 机械作业安全:使用经过检测、合格合法的机械设备,严禁在未经培训的情况下操作机械设备。

6. 危险物品安全:严禁在施工现场上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存放危险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储存,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7. 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置合理的交通标识,安排专人指挥交通,确保交通秩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8. 烟尘防治:对存在大量烟尘的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喷洒清水,设置风帘等;施工人员应佩戴口罩,防止烟尘对人体的危害。

四、施工安全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五、事故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疏散、救援等各项措施。

2. 施工单位应进行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常识等方面的培训。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安全生产规划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生产规划。

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安全培训计划等。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各级领导应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为员工提供积极的支持。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施工前,必须组织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规定、急救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等。

4. 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所有必需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得到准备和配备。

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索、安全网等。

二、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1. 工地出入管理建立严格的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只允许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登记其出入时间。

2. 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包括但不限于张贴警示标志、设置警示线、搭设安全网等。

3. 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器具,并穿戴合格的工作服。

特殊工种人员还需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护目镜等。

4. 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管理施工设备和机械必须经过合格的检验和维护,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

使用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演练。

5. 危险源管控建立严格的危险源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高处坠落、电气安全、火灾防范、化学品管理等。

6. 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如清理、分类和回收。

严禁乱倒乱堆,以防引发意外事故。

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所有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流程和技能。

三、施工结束后的安全管理1. 安全交底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必须对安全工作进行交底,包括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事故及处理措施等。

2. 安全验收进行全面的安全验收工作。

确保施工过程中遗留的安全隐患得到清除,安全设备和工具得到归位和储存。

3. 安全档案和总结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包括相关文件、照片、报告和记录等。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目的本安全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促进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和损害。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等。

安全管理机构1. 建设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该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和权威性。

2. 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计划、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等。

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风险评估和安全预案等。

2. 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3.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安全监督1. 安全监督应由专门的机构或个人负责,该监督机构或个人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

2. 安全监督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向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3. 安全监督人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事故应急管理1. 建设工程项目应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2. 施工单位和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门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并能够迅速响应事故。

处罚与奖励1.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和吊销资质等。

2. 对在安全管理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其他规定1. 本安全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有关部门制定。

2. 建设工程项目应配合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生效与解释1. 本安全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涉及本办法解释的问题,由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以上所述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请参照有关部门的规定。

【2019年整理】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2019年整理】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重庆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受施工技术、场地条件、大断面桩型限制,不宜采用机械成孔施工工艺的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通过后,可考虑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预应力、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建设工程切坡及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其专项施工方案须经过勘察、设计单位的签字认可。

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拆除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质量优先,精益求精;- 进度控制,合理调度;- 节约资源,高效利用;-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工程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

第五条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管理。

第三章工程管理职责第六条工程管理部职责:- 负责工程项目的策划、立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等;- 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安全检查、进度检查等;- 负责处理工程项目的投诉和纠纷。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职责:- 设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施工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施工管理、施工监督等;-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安全验收等;- 成本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成本核算等。

第四章工程管理程序第八条工程项目立项程序:1. 提出项目建议书;2.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 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 签订项目合同。

第九条工程项目设计程序:1. 编制设计任务书;2. 组织设计方案竞赛;3. 审批设计方案;4. 组织施工图设计。

第十条工程项目招标程序:1. 编制招标文件;2. 组织招标;3. 审批中标通知书;4. 签订施工合同。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施工程序: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 组织施工;3. 进行质量检查、安全检查、进度检查等;4. 进行工程验收。

第五章工程管理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工程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篇)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篇)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对于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总共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维护企业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

第二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入职、离职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涉及的内容包括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与演练等。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与方案。

第二章安全宣传教育第五条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应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知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

第七条企业应制作安全宣传资料,如海报、标语等,张贴在员工工作场所,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八条企业应开展安全主题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比赛等,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参与度。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九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安全检查应覆盖企业的各个环节和部门,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等。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应采取活动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面发现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记录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和整改措施。

第四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十四条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时的组织体系、应急处置流程和应急资源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事故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

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十七条企业应购置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模版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模版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模版一、安全制度建设1. 安全目标建设单位应明确安全目标,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目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减少事故发生率、降低工伤率等。

2. 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能够有效履行。

3. 安全制度建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能够有效贯彻执行。

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等。

二、安全管理要求1. 安全培训建设单位应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施工单位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

2. 安全策划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策划方案,明确安全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策划方案进行施工,并及时更新安全策划方案。

3. 安全监督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环境。

监督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人员培训、作业方式、安全设备等。

4. 安全设施建设单位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命防护设备、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

确保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使用这些设施。

5. 隐患排查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整改要求进行处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安全教育宣传1. 安全教育建设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前安全教育、定期安全培训、新员工安全培训等。

通过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宣传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向员工传递安全知识、提醒潜在安全风险,并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3. 安全奖励和惩处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奖励和惩处机制,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嘉奖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警告、处罚等。

四、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流程等。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范文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范文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一、前言本安全管理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单位,并应严格执行。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1.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2.建设单位应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

3.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沟通交流,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生产控制措施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提交完整的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2.施工单位应保证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施工单位应进行合理的工序计划,确保各工序之间的安全衔接,避免事故的发生。

4.施工单位应对每个工作岗位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

6.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四、责任与处罚1.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3.施工单位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不明确、安全制度不完善、对安全事故处理不力等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职、降职等。

五、奖惩机制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文化建设机制,鼓励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做得好的施工单位,应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3.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和处罚。

六、监督与评估体系1.建设单位应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四篇)

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四篇)

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维护施工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施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人员以及普通工人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和职责,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人的生命和财产的保护措施,以及避免工地事故,确保施工质量,保障施工进度,保护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各项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三)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四)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五)提交安全报告和事故处理报告。

第七条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第八条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二)协调各部门配合,保证施工安全;(三)组织安全例会,落实安全措施;(四)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五)迅速报告和处理事故。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工具,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计划,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装备和设施。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划定安全区域,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警示标语和安全提醒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段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加一创建:创建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⑴、工区、作业队必须完成和实现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目标,并按相关条款对项目部负责;⑵、施工现场应杜绝责任性因工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年负伤频率应控制在3‰以内;⑶、车辆、机械设备无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⑷、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100%完成,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承建的项目工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如下:项目安全组织机构主要人员:组长: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钱龙飞副组长:李建军房彧、何顺怀梁长春组员:高承平陈试湘李贤文汪富兴付高文朱志明戴志新郑从智杨钢杨惠春各工区负责人第五章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本工程组织机构采用职能式组织机构;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项目经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合法代理人,有权处理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事务,是项目经理部的行政主管和安全责任人;项根各,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要监督、指导本工区施工队的全体施工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正确运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履行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要通过思想教育、组织保证、工作到位、制度健全和经济保障等措施来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领导;2、各工区施工队的负责人和项目部分管责任人,要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控制为重点,把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安全教育相结合,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实现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全问题,为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5、项目部安全部应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规划、计划,考核本项目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各工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当接到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组织均需同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安全保证,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9、项目部作业人员安全守则: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身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3加强安全生产、环保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人和群体综合素质,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1项目经理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各项考核指标;3建立并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控制施工队协作方队伍执行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职责;行情况,督促检查各分项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⑶、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整改;⑷、负责职工的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和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并及时编制采购计划;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查处安全隐患,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以上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直至安全隐患消除;⑹、对安全标牌、防护墩、安全帽、安全带、标志服帽等要进行定期检查,对丢失、损坏的要适时补齐,确保施工安全;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项目经理、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⑶、编制各工作岗位上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岗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他们“应知应会”后上岗作业;⑷、组织做好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问题;⑸、合理组织施工生产,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⑷、对使用过的化学物品及废弃物处理方法得当,加强用电管理技能培训,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⑸、现场取样人员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得当,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4、物设部安全生产职责:物资部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其安全生产职责是:⑴、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所编制的安全防护、警示、指示标志等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组织采购,确保供给;⑵、对损坏的安全设备、设施,应及时组织维修、保养,需要检测的应及时送检,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的状态;工顺利进行;⑷、对购置的安全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报给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使之进入使用和管理程序,发挥应有的作用;6、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办公室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其安全生产职责是:⑴、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项目部的安全会议记录;⑵、组织检查落实工地的值班制度,工地的职业健康检查,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检验及项目部住地的安全保卫等项工作;⑶、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公务车的年检、维⑶、检查、督促所属作业班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搞好环境卫生,实现文明生产、文明施工;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和交通维护人员,加强对作业面、作业工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本工程的交通安全和生产安全;⑸、负责所属人员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特殊岗位必须坚持持证上岗;⑹、安全工作要坚持天天做、天天查,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项目部报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⑶、做好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⑷、落实班前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制度,作业时按规定必须穿着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中注意检查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排查,并逐级上报;⑸、积极开展安全技术交流活动,努力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⑹、对事故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并要求通过检收,同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⑺、当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调查事故的原因时,应积极配合,引以为戒;第八章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4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质保体系;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6亲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拒绝安排不合格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和患有禁忌症的的作业队或人员上岗作业;必须安排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其准操类别工种进行特种作业;7亲自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消除隐患,定期研究和分析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有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对本单位安全问题负技术责任;2参与编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并负责组织向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要求,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4参与关健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的考核和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4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作业队伍和从业人员以及进场设备的审查和把关工作;5负责保证施工现场各种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6组织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对发生的事故或常见违章和隐患,要及时组织分析,弄清原因、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4、项目其他副经理的安全职责:1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保卫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报告分管领导直至消除隐患;⑸、负责整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按公司主管部门要求建立档案目录,做好资料存档工作;⑹、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负责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⑺、做好项目部安全人员资格考核年检工作,组织安全管理干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项目部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持证作业、挂牌上岗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⑻、参加伤亡事故的检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并协助领导写好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案措施及交底落实的监督检查;⑺、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查处;⑻.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的例会,负责公司、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7、项目部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项目部工作人员应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⑴.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⑵.积极参加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熟知各自⑺.严禁非公务车驾驶员驾驶公务车或其他车辆,严禁非机械操作手操作工程机械,严禁公务车驾驶员和机械操作手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更不得随意将车和机械交给他人驾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⑻.发生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积极主动地参加救援工作,认真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8、驾驶员安全职责: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⑴、对本项目工程所涉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的编制和落实;⑵、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并配合项目部安全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⑶、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里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防范工作;⑷、督促检查各工种按工序作业及各工种交叉作业,把好安全生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⑵、负责本队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检查、落实作业班组工种的安全教育、学习及记录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⑶、服从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统一调度和指挥,按要求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设施并做好巡视工作;若发现其移位或丢失,要及时重新补齐安放;⑷、负责交通安全维护设施的管护必要时24小时轮流值班;同时,做好交通安全标志、标牌整齐及清洁工作,始终保持其醒目易识别;⑵、做好对新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制止违章及酒后作业;⑶、做好分部分项技术交底和班前技术交底到人,认真填写安全日记;⑷、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表扬先进;并保持施工场地卫生、整洁,做到文明施工;⑸、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等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始终保持完好的状态;督促教育班组成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等;⑹、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⑸、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防护用品;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⑺、不乱拉乱接照明线,发现事故苗头时,应及时上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当事故发生时,应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⑻、爱护施工现场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不擅自乱拆乱移,确因施工需要应先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和移动;第九章施工安全技术管理1、项目部进场后应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相关的路基、隧道、桥涵、防护等方面的⑴、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各分项、各工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做好每次的书面技术交底记录;⑵、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分项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区、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⑶、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工区施工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8、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章会议制度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项;全活动及安全检查的奖励基金;4、项目部必须保证安全经费的提取,合理地使用;如因资金原因造成现场设施不到位、相关标准、规范不能落实,将根据情况直接从工程款划拨,并对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章工程保险1、项目在开工前应主动同业主与保险公司签定“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的联合保险和项目部同保险公司单独投保的“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及“施工设备险”;2、特殊工种人员均需参加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果自负;4、非车辆驾驶员和机械操作手,严禁私自驾驶公务车、工程机械和其它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理;5、车辆和工程施工机械应安排适当的维修保养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确保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6、对施工现场的工程机械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特别是晚上停放时,严禁停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处,应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靠右侧集中停放,两端距离机械适当位置设置稳定的安全反光警示和指示标牌及其它防护措施;第十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设专人巡视,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不允许有任何影响安全的行为;4、要重视做好施工路段和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通信光缆的施工安全保护工作,对有地下光缆的地段,在施工前,要主动与业主、地方办等部门及时联系,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施工用地范围内地面上未迁移的“三杆”应注意做好安全施工,防止塌方、搭碰、拉断线路和电杆及造成其它连锁事故;5、机械储油罐安放位置应远离生活区和火源地方,并应配备防火砂和灭火器等,要有专人看管;6、对爆破施工的安全管理,应切实做好爆破器材雷管、炸药及其,病、残人员不得录用,严禁使用童工;2、项目部必须选派责任心强、有现场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管理,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醒民工时刻注意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并对民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第十六章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1、为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减少假冒伪劣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维护公路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项目部在采购安全防护用品时,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机械设备包括:安全防护标志服帽、2、按相关规定,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其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项目施工生产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机械作业、拌和场机电设备及高处作业等基本安全知识;防火、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知识等;3、工区施工队、协作方的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施工作业的特点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纪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季节性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检查等;检查的重点是: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即:边通车边施工的路段、交叉路口、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爆破作业、桥涵施工现场、油罐等重点防火地段、拌和场及施工现场的设备和用电安全、大型设备操作等;专职安全员每天都应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常规性检查,特别是雨前、雨后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做好安全隐患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整改记录等,并归类存档;2、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分项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以及施工队负责人共同进行;6、工区、施工队和作业班组应做好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施工前,必须进行对施工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施工;完工后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7、专兼职安全员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依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处罚和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止等应急措施,对不听从的管理人员、部门或施工队、协作方,有权向主管领导或上级领导汇报;第十九章安全管理台帐和报表报,公司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外包工程按合同程序由外包方负责处理,公司协助配合;交通事故由公司协同交警部门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调查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即时准确的原则,全面系统地进行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汲取事故教训,拟定整改防范措施;4、凡事故处理意见均应征得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同意、签字不留后遗症,调查组应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分析、旁证和调查处理意行:1报告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项目安全部;安全部视事故的伤亡或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2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事故现场,稳定职工情绪;3事故调查;项目部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另设安全员,并由各部门或分项负责人组成的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和物资抢运组而组成的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组,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4、配备好应急救援器材,并且加强管理和维护;制定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应急救援联系号码和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第二十二章考核与奖惩1、项目部每季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我考核,并按安全检查的标准进行自查自纠,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对自我考核的结果,利用每个月的安全生产例会进行讲评,对做的好的部门、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未尽职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奖罚标一票否决制;5、对未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或因违规、违纪、工作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各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有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奖罚的具体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6、对项目部所属含各工区、施工队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下列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查处:9、不服从指挥、不听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施工组织、单项作业组织严重错误的;11、不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严重失职的;第二十三章资料的整理与归档1、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总结,肯定成绩,找出经验和教训,提出建议,以利于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2.工程竣工后,项目安全科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应按项目竣工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及时地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①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管理,防止与降低各类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集团本单位拟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落实手册》等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办法。

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本单位所属有关目经理部。

第一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项目部根据工程本单位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同工程本单位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

项目部安全目标是:杜绝死亡或重伤事故、火灾事故,年轻伤率控制在4‰以内。

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

工程本单位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项目经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考核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与员工奖金分配、评选先进项目部与先进个人挂钩,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行使否决权。

—2—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务必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责任。

工程本单位的主要承担人是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工程本单位主管安全副经理对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工程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是工程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承担工程本单位施工生产活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工程本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工程本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健全安全监管与督查管理机构,合理配置管理人员等相关资源,保证其正常发挥管理职能。

一、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3—①宣传与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拟定工程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②参加工程本单位安排的项目月度(或不按期)检查,安排安全生产检查,根据有关标准制度提出意见,并督促项目落实整顿、整治;③承担工程项目危险源管理。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4篇)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4篇)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企业的稳定发展。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风险,每个企业都需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个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本,供参考。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企业高层领导应当亲自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理解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每个部门都能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 每个员工都应当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新员工入职时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2.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对于重要岗位人员,应当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三、安全生产控制措施1.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于每个生产环节都应当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程序。

2. 对于危险源较多的岗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和检修等。

3. 安全监测设备应当定期检修和维护,并进行有效的记录,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2. 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3. 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当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宣贯和培训。

五、事故应急处理1. 针对各类事故情况,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 每个岗位都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并设置应急电话和指示牌,以便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获得帮助。

3. 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报告和记录,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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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
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
理措施。

施工、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

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爆破及拆除、预应力、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

第六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计算书、相关施工图及节点详图。

(六)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相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监测监控措施等。

(七)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

(八)工程项目部相关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第八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工程技术管理机构有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有涉及勘察设计内容的,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第九条专家组应当由5名及以上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当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一)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经验;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本项目参建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
证会。

第十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四)相关施工图是否满足施工及验收要求。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在论证报告上签字,并附上专家相关信息(单位、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论证报告结论应分为三种: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

报告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修改意见应当明确并具有
可操作性,施工企业应当按专项方案论证会意见修改方案;报告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企业应当重新编制方案,并再次组织专家论证。

第十一条应对论证报告结论为“修改后通过”
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要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附上修改相关材料,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时,专家根据论证需要,有权调阅工程相关技术资料,有权提出独立的论证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专家应当遵守专家论证的相关管理制度,客观公正、科学廉洁地进行论证。

对在论证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如施工企业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与专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第十三条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企业应当在论证会召开前从工程所在地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

本地区专家人员无法满足专家论证需要时,可从本省其他地区专家库中抽取。

第十四条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企业应当于论证会召开3天前,将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送达论证专家。

专家应在论证会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进行方案预审。

第十五条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
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六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部位、施工期限、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控责任人、质量监控责任人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第十七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
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应
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第十九条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
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二十条监理企业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二十一条监理企业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进行现场监理。

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企业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施工企业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制定专家库分类标准、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
情况,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定期更新专家库的专家名单。

专家名单应当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及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或未责令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施工企业停工整改的,或对拒不停工整改的施工企业未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企业未按规
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企业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以文件形式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供现任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签字笔迹以及任命文件复印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施工企业更换了技术负责人,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供变更后的技术负责人的上述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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