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先争优活动“四种方式”规范要求[征求意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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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创先争优活动“四种方式”基本规范
(征求意见稿)
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方式。为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根据上级有关求,现就科学运用“四种方式”,提出以下规范要求。
公 开 承 诺
(一)承诺主体及时段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按照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时段作出公开承诺。原则上市委每年承诺一次,基层党(工)委每半年承诺一次,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每季度承诺一次。
(二)承诺原则及内容
公开承诺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一是体现先进性要求。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开展承诺,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二是紧贴中心工作。依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围绕推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进行承诺。三是解决实际问题。把工作需要、群众需求、改进不足等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提高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体现分类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从行
业性质、所处层次、岗位特点等实际出发进行承诺。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承诺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进行承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量力而行作出承诺。
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等,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作出履职承诺、为民办实事承诺和自身建设承诺,一般不少于5项。
党员重点围绕依岗履责、服务群众、转变作风、廉洁自律和改正缺点不足等作出具体承诺,一般不少于3项。
承诺事项应包括完成时限、保证措施、预期效果等。单项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可采取“一事一诺”的形式进行。
(三)承诺步骤
1、提出承诺。党组织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研究确定承诺主题和承诺事项;党员在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立足个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
2、组织把关。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对下级党组织、党支部负责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把关备案。对联系实际和岗位特点不紧的,指导督促修改完善;对内容不具体、缺乏先进性的,责成重新提出承诺。
3、承诺公示。各级党(工)委的承诺,应采取会议、文件、媒体等形式公开;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应采取会议、公开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践诺督查。实行履诺记实,逐级建立承诺管理台账,实行销号
管理。定期组织党员汇报交流践诺情况,征求群众建议,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搞好集中督导点评,对表现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表扬;对践诺效果不好、群众满意度低的,进行批评,提出整改建议,促其转化提高。
领 导 点 评
(一)点评主体及责任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做到每一个党组织书记及党员领导干部都进行点评,每一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被点评。
市委书记点评市委常委与人大、政协党组书记;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书记点评班子内其他党员成员;市委常委、政府党员副职点评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和所联系包靠的镇(街、区)党(工)委及书记。
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点评本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点评下属单位党组织及书记。
镇(街、区)党(工)委书记点评副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其他副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工作分工,点评基层单位党组织及书记。
基层党支部书记点评支部全体党员。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到活动联系点进行点评。
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规模较大、层级较
多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明确具体点评责任。
对各级党组织及书记的点评,可结合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党建述职等,每半年进行一次;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的点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对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可适时进行专项点评。
(二)点评主要内容
对党组织主要点评:党组织及书记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科学发展,完成中心任务情况;实施公开承诺情况;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情况;党群共建、城乡联建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提高自身素质能力情况等。
对党员主要点评: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先进性情况;立足本职岗位、争创工作佳绩情况;联系服务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情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兑现公开承诺情况;廉洁自律、树立形象情况等。
(三)点评基本方式
会议点评。通过召开专门党组织会议,或结合其他会议进行点评。
谈话点评。党组织负责人通过个别交流方式,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进行点评。
现场点评。党员领导干部结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走访慰问等时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书面点评。通过调阅、批阅创先争优情况汇报、工作总结等,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点评。
其他方式。对阶段性工作、重点任务以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随机点评。对外地流动党员集中地党组织及流动党员,可采
取打电话、发短信、网上交流等方式进行点评。
(四)点评程序步骤
1、调查研究。点评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准确掌握点评对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
2、实施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的方向和整改建议。
3、备案公开。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对领导点评意见进行备案,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4、整改落实。认真研究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点评领导,并作为下一次领导点评的重点内容。
群 众 评 议
对党组织的群众评议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对党员的群众评议由党支部负责组织。
(一)评议内容
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总体要求,根据不同行业性质特点设置评议内容。
对党组织主要评议: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完成重点任务情况;兑现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情况;发挥党员作用、党群共建、城乡联建创先争优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