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创先争优活动方案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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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创先争优活动方案5篇

篇一:20XX年度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度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为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员工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塑造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扎实开展,特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方案以及活动的领导和评审等事宜。组长:李锦生

副组长:洪流、肖可见

成员:公司二级单位(不含承包单位)第一责任人以及公司负责党务、工会、团委、计生、安监和消防具体工作责任人。具体名单如下:

钟健生、袁彦林、李华平、汪建清、赵敏、李雪平、何凤仪、袁钜全、韦敏培、吴悦凯、李平、李小周、黎锐深、张子平、刘军恒、李彬、陈鉴雄、洪明智、林雨萍、姚朱明

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主要负责评选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以及申报资料的审查和核实工作,向评选委员会负责。

二、奖项设置

创先争优活动设置先进单位、先进班组、优秀经营管理者和优秀员工4个评选项目。

三、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先进单位

评选对象: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建制满一年的单位。

1、集团公司属下的分厂或子公司等生产单位;

2、行政科室单位。

评选条件:

1、该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充分调动和发挥本单位全体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出色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本单位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单位的管理或经营业绩特别突出。其中生产单位全面完成各项效益指标考核并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科室单位能积极配合其他单位开展工作,无人投诉该单位推诿、扯皮等不合作现象。

2、单位员工能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本年度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受到集团公司记小过(含)以上处罚的总人次不得超过该单位员工1%的比例,有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开除的,一票否决。(此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

3、重视生产安全管理,以各种途径和形式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宣传教育,全年无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设备事故、重伤及以上工伤和火灾事故。(生产管理部负责审核生产设备和工伤事故情

况,保卫部负责审核火灾事故情况)

4、注重员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支持和协助党群组织开展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稳定员工思想,努力构建和谐的用工环境。

5、积极组织和引导员工开展献言献策(金点子、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活动(科技建议、科技进步奖励项目),其中参评生产单位全年提交并通过公司科协评审和表彰的金点子、合理化建议、科技建议和科技进步奖励项目总数不少于该单位年末在职总人数比例的5%,行政科室单位不低于2%。

评选数量:不多于5个,各单位自荐申评,按行政科室单位与生产单位两条线分开评选,其中行政科室单位评选3个,生产单位评选2个。

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及现金奖励,其中行政科室10(含)人以下的单位奖励3000元,11至30人的单位奖励5000元,31(含)人以上的单位奖励8000元;生产单位100(含)人以下的单位奖励5000元,101至200人的单位奖励8000元,201至400人的单位奖励15000元,401(含)人以上的单位奖励20000元。(人数统计按该集体年末最后一次发工资为准,以下同)

(二)先进班组

评选对象: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建制满一年的班组。

1、生产单位班组;

2、行政科室单位特殊职能班组(保卫部警队班组及运输公司船

队)。评选条件:

1、该班组有一名优秀的带头人,班组成员间团结友爱,团队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高效地完成本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

2、班组成员组织纪律性高,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人受到公司记小过(含)以上处罚的违规违纪记录。(此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

3、班组成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和参与生产安全培训学习,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意识,全年内无任何生产安全事故。(此项由生产管理部和保卫部负责审核)

4、班组成员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配合上下工序班组或其他团队工作,无发生生产质量事故或被投诉等事件,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

5、班组成员本年度至少向公司科协提交并通过评审和表彰一条金点子或合理化建议或科技建议或科技进步奖励项目。

评选数量:不多于10个,候选名额分配如下:热电厂4个,制糖厂2个,淀粉糖厂1个,一品鲜1个,保卫部1个以及运输公司1个。

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及现金奖励。10(含)人以下的班组奖励1000元,11至30人的班组奖励1500元,31(含)人以上的班组奖励2000元。

(三)优秀经营管理者

评选对象:担任集团公司中层职务一年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

评选条件:

1、该管理者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具有极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创新精神,在本职工作中带领团队成员采取创新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积极推进工作,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取得了卓越的经营管理业绩。

2、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处事公平公正,关爱下属,认真做好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热情关心下属员工的学习和生活等方面。

3、顾全大局,能带领团队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其他单位或团队开展工作,无人投诉其领导的团队存在推诿、扯皮等不合作现象。

4、有事实证明,对所负责的工作或单位的工作流程、有关制度提出过改善,并经实践证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推广性。

5、本年度至少向公司科协提交并通过评审和表彰一条以上的金点子或合理化建议或科技建议或科技进步奖励项目。

评选人数:不多于5名,各单位自荐申评。

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1000元现金奖励。

(四)优秀员工

评选对象:与集团公司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截止至20XX 年12月31日持续登记在册满一年的中层助理(含)以下级别的员工。

评选条件:

1、该员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过任何处罚。

2、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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