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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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间工作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
发生感染性废物中实验室的菌种、毒种、病原体泄露、流失,有造成工作人员感染扩散时;发生特殊感染病人(如艾滋病、SARS)的医疗废物流失时;发生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预案。
1、日常监测
(1)临床科室医护人员每日与总务科转运人员进行当面交接,并如实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双签名。
(2)总务科、感控科人员日常进行督导检查。
(3)总务科、感控科每季度联合进行一次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
2、对策与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互相配合
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可根据事故发生地,疫情蔓延的趋势和处理工作的需要,成立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或事故紧急处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预防与紧急处理方案。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分工,及时安排疫情处理所必须的人员和相关的物质配备,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预防与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2)疫情报告
当院内出现因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扩散而导致重大疫情时;发生传染病的爆发、流行时;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传染
病的菌种、毒种丢失;重大的职业性感染时;应立即向医院领导报告。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6小时内向有关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
(3)对收集人员,暂存人员进行培训,做好个人防护,安全守工
作,防止丢失各种医疗废物,造成重大危害。
3、应急处理:
(1)突发意外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事件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建议。
(2)制定人员进行意外事故的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估。
(3)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的岗位。
(4)各类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应的调查。
(5)突发意外事件发生后,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物品,对调查人员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和隔离。
(6)突发意外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必须如实接受调查,积极配合调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7)出现医疗废物发生意外后,造成人员伤害事件的,应积极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三)责任追究制度
1、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后,相关科室及个人应如实报告上
级领
导,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缓报和谎报。
2、医疗废物意外流失发生后,相关收集、储存人员应积极配
合调
查,对拒绝调查的给与纪律处分和相关罚款。
3、对突发事件发生期间,随意散布谣言,造成工作、生活秩序混乱的给与相应处分。
4、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处理。
二、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
1、医疗废物实行当面交接。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双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3、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4、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院感办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5、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实行登记记录。
6、工作人员及保洁员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内部转运管理制度
1、科室保洁员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并贴上标签,标签上应填写产生日期、地点、种类、数量。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双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重量。登记材料存档三年以上。
3、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储存地点。
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5、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6、要求每天运送,并按规定的时间及路线进行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等。
7、医疗废物转交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处、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8、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9、运送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对收集运送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进行预防接种。
四、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
“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止渗漏、防盗窃、雨水冲刷。
4、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5、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6、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7、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8、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三年以上。
9、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10、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11、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12、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