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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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处工作职责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督察处工作职责

督察处是学校的监督部门,直接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管理校委会成员,督查学校各处室工作,对其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保证学校重大决策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团结同志,热爱学生,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勤恳、热情、周到、细致、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根据校长要求,对全校各处室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制度建设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围绕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实施过程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调研和跟踪督查,努力当好校长的参谋。

四、制定督察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反馈。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后勤服务及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反馈、解决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并做好每天一次的《督导日志》;每周汇总总体情况,分析整理;每月进行一次总结。

六、审核教学处、科研处、教育处、年级部等处室的计划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负责接受来自学生、家长、社会的教育教学真实情况反映,汇总后报教导处。以各种形式定期督导检查年级部的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并写出检查小结及整改意见。

八、整体协调各处室做好上级对学校全面督导、教学视导等评估检查工作。

九、制定《学校中层教干评价方案》并对各处室及中层教干进行评估考核。

十、定期汇总各处室的检查数据,每月一次向全校通报各类检查、评估结果及学校的奖惩决定。

十一、全面负责全校师生的安保工作,做好安全演练、隐患排查、安全教育等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校车运营工作。

十三、做好督察处文件、资料的建立、管理和归档工作。

十四、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察处主任职责

一、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督导室工作。

二、贯彻执行学校有关精神,制定督察处工作计划,总结督察处工作。

三、建立健全督察方面的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明确所属人员工作职责,负责起草制定《督察评价细则》,并负责落实实施。

四、负责与相关处室进行工作沟通,共同做好有关教学、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督导或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各处室组织的教学、教研、安全、保卫等重大活动的调研、督查、评价工作。

五、负责召集督察通报会议,传达学校领导对督察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布置督察任务,组织督察员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和评议,认真做好对各处室工作的过程督察工作。

六、组织处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国家教育改革精神。

七、严格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室内各处室工作人员责任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做好所分管人员的管理、考核和服务工作。

八、及时汇总上报督查过程中的意见、建议,组织督察人员进行督查业务的探讨和研究,

九、树立正确的教学观、质量观,提高自身的督查能力、督查水平和督查成效。

十、完成主管校长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督察处副主任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改革精神。

二、协助主任制定督察处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日常工作。

三、开展各项教学教研督查工作:督查各教学单位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决定情况;督查各教学单位执行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教学管理和考场纪律等情况;督查各教学单位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情况;督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命题阅卷等各个教学环节履行职责情况;督查各教学单位教研开展情况。

四、做好日检、周报、月小结工作。每天对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每天填写《教学督导日志》;一周内的总体情况汇总,分析整理,上报督察主任;每月督导工作例会上对教学情况进行一次总结,找出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事件,提出改革和指导意见。

五、负责筹备教学督导工作会议。

六、参加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反馈教育督导意见;加教育督导工作的调研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

七、做好教学处、科研处有关人员工作评估和考核工作。

八、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督察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改革精神。

二、收集和反馈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关注教育督察工作动态,汇总督察工作信息,编写《督察简报》。

四、推荐优秀教学成果和先进教学经验,帮助青年教师和新上岗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调研或专题调研。

五、负责督察资料的传递、整理、归档工作;建立、更新、维护教育督察网页。

六、协助督察主任处理督察处日常事务。

七、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善意科学。

二、督导员要加强学习,探讨学校督导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三、督导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督导评估意见。

四、督导员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包庇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督导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给与警告、撤职、直至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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