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团体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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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核办事指南.pdf

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核办事指南.pdf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
法取得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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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演员
1、申请书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事项申请表》 2、原批准文书
3、新增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
6 个内容:姓名、性别、出
3、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式
4、参演的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职位、证件号码) 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
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各一式
1 份)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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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 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 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 音频资料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11、演出场所平面图(一式 1 份) 12、场地搭建安全承诺书(一式 1 份) 备注: 1、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和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由演出单位在演出经批准后,于演出前向
演出所地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凡在演出前不能提供的,演出活动不得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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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时间
1/5
1、申请书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事项申请表》 2、原批准文书
3、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变更时间后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 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

营业性文艺演出集体设立审批

营业性文艺演出集体设立审批

营业性文艺演出集体设立审批效劳指南简版发布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委员会营业性文艺演出集体设立审批效劳指南简版一、适用范围本效劳指南规定了营业性文艺演出集体设立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领项所适用对象为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国内文艺演出集体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事项概况(一)受理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委员会。

(二)决定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委员会。

(三)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六)法按时限:20个工作日。

(七)许诺时限:1个工作日(现场勘验时刻不计算在内)。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营业性演出集体许可证。

(十)结果送达:现场领取。

(十一)咨询:。

(十二)投诉:。

三、审批依据1.《营业性演出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发布,第528号修改)第六条。

2.《国务院关于修改部份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十四条。

四、申请条件企业符合《营业性演出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六、申请材料目录(一)设立1.设立申请书(免费提供)、文艺演出集体申请记录表、演员目录(原件一份);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或要紧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4.演员的艺术演出能力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5.演出器材设备购买情形,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或相应的资金证明(复印件一份);6.居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房租合同(复印件一份)。

注:演员的艺术演出能力证明,能够是以下文件之一:中专以上艺术学校(含综合性院校的艺术专业)文艺演出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

(二)变更变更演员:1.文艺演出集体申请记录表(免费提供);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演员的艺术演出能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一)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一)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8.28•【文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为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方便行政相对人和审批工作人员掌握项目审批的全部流程,文化部依据有关法规,分别编订了14个文化市场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办事指南用于为行政相对人申请审批提供指导,业务手册用于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审批业务提供参考,通用文书格式样本用于审批需要使用的文书。

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参照上述文本格式,结合实际编制发布本地版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等。

上述文件的电子版请到文化部网站(http://)下载。

特此通知。

文化部2013年8月28日办事指南歌舞娱乐场所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事项: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申请。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内资歌舞娱乐场所的审批,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和证件送达。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歌舞娱乐场所的审批,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和证件送达。

五、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六、审批条件(一)申请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二)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二)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8.28•【文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续(一)业务手册歌舞娱乐场所业务手册一、适用范围本业务手册规定了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的各项工作程序和作业要求,适用于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的咨询,以及申请和办理。

二、审批基础(一)事项名称事项: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二)审批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实施机关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审批,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和证书送达。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歌舞娱乐场所的审批,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和证书送达。

(四)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人员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接受法律和相应的业务培训、考核。

(六)审批条件1.申请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A.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B.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C.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D.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文艺团队展演实施方案

文艺团队展演实施方案

文艺团队展演实施方案方案一:展演背景介绍我们的文艺团队展演将以多元化的形式呈现,旨在展示团队成员的才艺和创意。

通过舞蹈、音乐、戏剧等艺术形式的结合,我们希望给观众带来一场精彩纷呈的文艺盛宴。

方案二:演出曲目安排1.开场舞蹈表演:我们将选取一支具有活力和张力的舞蹈,以热烈的氛围拉开序幕。

2.音乐表演:我们将精心挑选一些经典曲目,由团队内的音乐人演奏和演唱。

3.戏剧表演:我们将选取一部富有情感和张力的戏剧作品,通过精湛的表演带给观众震撼和共鸣。

4.合唱演出:我们将组织团队内的歌手们进行合唱演出,展示他们悦耳动听的歌声。

5.文艺短剧:我们将创作一些小品或短剧,以幽默和轻松的方式传递信息和情感。

方案三:舞美布置和道具准备1.舞台布置:我们将根据不同演出节目的需要,设计相应的舞台布景和灯光效果,以展现出最佳的视觉效果。

2.道具准备:对于戏剧和短剧表演,我们将准备必要的道具,使演出更加生动有趣。

方案四:演员角色分工和排练安排1.演员角色分工:根据演出节目的需要,我们将进行角色分配,并确保每个演员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

2.排练安排:我们将设定固定的排练时间,确保演员们能够充分熟悉剧本和舞蹈动作,并进行整体的协调排练。

方案五:宣传和票务安排1.宣传策略:我们将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包括社交媒体平台、海报、传单等,以吸引更多观众前来观看演出。

2.票务安排:我们将建立线上和线下的售票渠道,方便观众购票,并确保票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案六:演出后续处理1.总结和反馈:演出结束后,我们将进行总结和反馈,以便改进演出质量和策划方案。

2.感谢回馈:我们将向观众和相关合作伙伴表达感谢,并希望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以上是我们的展演实施方案,希望能够给观众带来一场精彩的文艺盛宴。

文艺汇演服务管理制度

文艺汇演服务管理制度

文艺汇演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完善文艺汇演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文艺汇演服务质量,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文艺汇演服务主体1. 主办方主办方是负责组织和承办文艺汇演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主办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文艺汇演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参演单位参演单位是参与文艺汇演活动的表演团体、艺术家或个人。

参演单位应当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和表演经验,能够为观众提供高水准的文艺表演。

3. 观众观众是来到文艺汇演现场观看表演的人群,他们是文艺活动的最终接受对象。

主办方应当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观影体验,确保观众的安全和舒适。

三、文艺汇演服务流程1. 策划主办方在确定文艺汇演活动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策划,包括确定活动主题、参演单位、场地、时间等相关事项。

策划应当注重市场需求和观众喜好,确保活动的成功举办。

2. 签约主办方在确定参演单位后,应当与参演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包括演出费用、演出内容、演出时间、演出要求等相关事项,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安排主办方应当合理安排文艺汇演活动的各项事宜,包括场地布置、设备调试、演员排练等。

主办方还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

4. 实施文艺汇演活动的实施阶段,主办方应当严格按照活动计划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主办方还应当对观众进行引导和管理,维护现场秩序。

5. 整理文艺汇演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应当对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并及时整理演出资料和记录。

主办方还应当与参演单位结算演出费用,并处理好活动遗留问题。

四、文艺汇演服务标准1. 艺术水平参演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艺术水平,能够为观众提供高水准的文艺表演。

主办方应当根据参演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合适的演出内容和演出时间。

2. 观众体验主办方应当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观影体验,包括提供舒适的座位、清晰的声音效果、安全的环境等。

主办方还应当组织相关服务人员,为观众提供周到的服务。

文艺表演团体审批业务手册

文艺表演团体审批业务手册

文艺表演团体审批业务手册、适用范围本业务手册规定了文艺表演团体审批的各项工作程序和作业要求,适用于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咨询、受理和办理。

二、审批基础(一)事项名称事项: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二)办理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 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三)实施机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内地(内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省文化厅负责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受省文化厅委托实施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本辖区内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四)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人员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接受法律和相应的业务培训、考核。

(六)批准文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2年。

文化行政部门可于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30日,提前通过短信、电子邮箱、网站提醒经营单位更换许可证;到期未更换的,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七)审批时限受理期限:设立及变更演员申请,为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相对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其他手续应当场受理。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相对人;当场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设立及变更演员申请为20个工作日。

其他变更、延续、补证手续应及时办结;注销手续应当场办结。

(八)审批服务在行政受理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咨询及统一办理服务。

文艺表演团体审批业务手册

文艺表演团体审批业务手册

文艺演出团体审批业务手册一、合用范围本业务手册规定了文艺演出团体审批旳各项工作程序和作业规定,合用于文艺演出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旳征询、受理和办理。

二、审批基础(一)事项名称事项:文艺演出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

分项:设置、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二)办理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旳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旳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旳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国务院有关修改部分行政法规旳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行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

(三)实行机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内地(内资)文艺演出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省文化厅负责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内地方控股旳合资演出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受省文化厅委托实行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本辖区内设置内地方控股旳合资演出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四)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人员审批人员应当具有对应旳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接受法律和对应旳业务培训、考核。

(六)同意文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2年。

文化行政部门可于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30日,提前通过短信、电子邮箱、网站提醒经营单位更换许可证;到期未更换旳,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七)审批时限受理期限:设置及变更演员申请,为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旳,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旳,一次性告知相对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旳,视为受理。

其他手续应当场受理。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旳,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旳,当场一次性告知相对人;当场未予答复旳,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设置及变更演员申请为20个工作日。

其他变更、延续、补证手续应及时办结;注销手续应当场办结。

(八)审批服务在行政受理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征询及统一办理服务。

文化行业文艺表演许可规定

文化行业文艺表演许可规定

文化行业文艺表演许可规定导言文化行业的繁荣和发展,对整个社会的文化建设和精神追求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文化行业中的文艺表演活动,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以及文艺作品的质量,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许可规定。

本文将从演出准备、安全保障、责任义务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演出准备在举办文艺表演活动之前,主办方需完成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1. 活动场地主办方需选择符合规范的场地,确保场地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

场地应具备良好的空气流通条件,且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灭火设备等安全设施,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2. 排练和演员选拔主办方应为演艺团队提供充足的排练时间,确保演员们能够熟悉表演内容和要求。

同时,主办方需要进行演员选拔,确保演员具备相应的表演技巧和素养,保证演出的艺术水准。

3. 剧本和节目选择主办方制定剧本和节目时,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内容健康、正面,不涉及违法、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

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原创作品的权益。

二、安全保障为了保障演出现场的安全,主办方需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1. 安全检查主办方需在演出前进行场地安全检查,确保演出现场没有任何安全隐患。

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隐患、道路交通疏导、消防安全等,确保观众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 紧急救护措施主办方应配备专业的医疗救护人员和医疗设备,提供紧急救护服务。

同时,在演出现场设置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备不时之需,保障观众和演员的健康与安全。

3. 安全指引和应急预案主办方应提供安全指引,包括演出场所的规定、消防通道的位置、应急疏散路线等。

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突发事件等的处理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责任义务为了保护观众和演员的权益,主办方需承担相关的责任义务。

1. 合同签订主办方与演艺队伍、场地方等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合同应明确费用支付、演出安排、退换票、违约责任等事项,以保障各方权益。

北京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指南

北京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指南

北京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指南 只要是举办商业性的演唱会或者是演出,都需要向有关部门进⾏报备,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众,都需要遵守这个规则,北京作为我国⾸都,每年的演出是相当多的。

有的朋友就想了解⼀下北京营业性演出审批有哪些知识?接下来将由店铺⼩编为您介绍这⽅⾯相关⽅⾯知识。

⼀、办理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的演出经纪机构、⽂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

⼆、办理资料 申请书、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证、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 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期、⾝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演员有效⾝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份证明是指⾝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兵证、警官证; 演出协议或⽂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期等内容),个体演员⾃⾏举办演出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如有未成年⼈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出具的书⾯同意函件; 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期等内容); 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使⽤、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作⽅案和灭⽕、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件、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演出节⽬单及与节⽬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应当提交歌词⽂本,⽤外⽂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对照歌词;;乐曲类节⽬应当提交⾳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类节⽬应当提交剧本 三、办理流程 (⼀)申请 (⼆)受理 (三)审查与决定 四、办理时间 3个⼯作⽇ 五、办理费⽤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北京东城区赵堂⼦胡同16号⼀层 七、相关政策规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民政府⽂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019年营业性演出申请办事指南

2019年营业性演出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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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营业性演出申请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营业性演出的申请和办理。

营业性演出是指内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

举办募捐义演和其他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所述方式的公益性演出按本指南办理。

二、申请事项
事项: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申请。

分项:举办、变更、增加演出地备案。

三、法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四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

四、实施机关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
五、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六、审批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

七、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
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营业性演出不含境外文艺表演团体和个人审批办事指引

营业性演出不含境外文艺表演团体和个人审批办事指引

营业性演出(不含境外文艺表演团体和个人)审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营业性演出(不含境外文艺表演团体和个人)审批
申报主体法人□
√个人□√其它□
法定依据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法人或持《个体演员备案证明》的个人,在演出日期3日前,持《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提出申请,演出不得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禁止的情形。

申请材料1.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名单;
2.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3.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4.组台演出的,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5.未成年人演出的,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6.需临时搭建舞台、看台且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活动除外),提供承建单位竣工验收后作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符合其他条件的可先批准,后补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在批准决定书中注明)。

7.如以上申请材料所列事项变更,按审批程序提供相应变更事项材料。

办理期限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审核→出具决定书(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决定书中注明需补报材料)。

文艺团体演出制度范本

文艺团体演出制度范本

文艺团体演出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艺团体演出活动,保障演出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文艺团体演出,是指文艺表演团体在公共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第三条文艺团体演出活动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倡创新精神,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第四条文艺团体演出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演出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演出市场秩序。

二、演出申请与审批第五条文艺团体举办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演出申请书;(二)文艺团体登记证书或者个体演员备案证明;(三)演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四)演出节目单及演出曲目;(五)演出场地证明;(六)安全保卫措施方案;(七)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六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演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予以批准;不符合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文艺团体举办临时性演出,可以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交本制度第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材料。

第八条文艺团体举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三、演出管理第九条文艺团体在演出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批准的表演内容进行演出;(二)尊重观众权益,不得强迫、诱导观众参与演出;(三)遵守演出秩序,不得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地点、场次;(四)确保演出安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文艺团体应当与演出场所经营者、演出票务经营者、赞助商等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演出场所经营者应当保证演出场所的安全,为演出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

文艺表演团体行政审批程序规范

文艺表演团体行政审批程序规范

文艺表演团体行政审批程序规范一、审批主体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二、审批条件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自受到行政处罚之日起,当事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文艺表演团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三、审批程序(一)行政指导1.筹建人需要行政指导的,应当向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文艺表演团体筹建咨询申请表;2.申请咨询事项为法律法规、设立程序等内容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即时告知筹建人;筹建人要求书面答复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筹建咨询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答复;3.申请咨询事项为现场指导的,筹建人应同时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租赁意向书,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筹建咨询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到现场指导,并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

(二)受理1.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申请登记表;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4.经营地址的房地产权证。

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5.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三)现场勘验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拟设立文艺表演团体进行现场勘验,并出具勘验情况报告。

(四)许可决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变更(一)变更名称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申请登记表;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文艺表演团体及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指南

文艺表演团体及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指南
办理材料
(一)文艺表演团体
1、设立文乙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
3、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
5、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 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
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8、 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
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
9、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
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
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和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收费标准

办理时间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时间为20日,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时间为3日。
办理地点
沐川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广局窗口
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冋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
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6、 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7、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
文艺表演团体及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文艺表演团体及营业性演出审批
办理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十四条
申请条件
(一)文艺表演团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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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团体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
事项: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申请。

分项:设立、延续、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
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五、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六、审批条件
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七、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
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二)材料清单
1.设立
(1)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
(3)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
(5)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
(6)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2.延续
(1)文艺表演团体延续换证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最近2年的营业情况报告。

3.注销
依申请注销:
(1)注销申请书;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有以下情况的,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1)到期未申请办理有效期延续换证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4.补证
(1)补证登记表;
(2)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或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未毁损部分。

(三)配套制度
1.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审批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5)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的;
(6)依法可以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其他情形。

2.主动变更或撤回
申请人在文化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前书面申请撤回行政审批申请的,应当终止行政审批,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有权在审批程序过程中主动变更或撤回申请。

八、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机关官方网站公开。

申请人可以按照网上公开的领证期限或短信通知,并携带有效证明来领取决定文书。

九、法定时限
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全部材料;超过受理期限未答复的,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十、批准文书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2年。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持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许可证,文化主管部门不再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文艺表演团体需要延续《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该项行政审批不收费。

十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合法权益因文化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接受、配合现场勘察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十三、联系方式
(一)办理地点
1.部门名称:
2.部门地址:
(二)办理时间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公布。

(三)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地址)
2.电话咨询:(电话)
3.网上咨询:(网址)
4.信函咨询:(通信地址)
(四)投诉监督
电话:
邮箱:
办事流程示意图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表
填写说明:
1.经济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经营范围。

按照其表演的艺术种类填写,如声乐、器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皮影、朗诵表演等。

3.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

4.从业人员登记,指演员、包括演奏员。

如从业人员较多,可按表中格式另备页面载明情况,并加盖骑缝章。

附录3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证书样式
(一)许可证(正本)
(二)许可证(副本)
封2、封3图
内封4、内封1图内封2、内封3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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