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批发市场管理规定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是指一套完整的规范和管理综合农贸市场的制度体系。
这个制度覆盖了综合农贸市场中的各个方面,包括市场规划与布局、市场准入与退出、市场秩序维护、市场服务与监管等。
1. 市场规划与布局:制定市场规划,确定市场规模、分布和布局,合理规划市场的功能区域,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2. 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定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对进入市场的经营者进行准入资格审核,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进行退出处理,保证市场的经营主体的合法合规。
3. 市场秩序维护:制定市场秩序维护制度,明确市场主体的责任义务,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日常监督和检查,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4. 市场服务与监管:建立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提供市场信息咨询、服务指导、技术支持等服务,同时对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日常监管,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
5. 市场环境整治:制定市场环境整治计划,对市场内外的卫生、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整治,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升市场形象和竞争力。
6. 经营者培训与扶持:开展经营者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市场经营者的管理和经营水平,加强市场经营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供相关的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
7. 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市场内的投诉和纠纷,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建立和完善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加强市场的监管和服务,提升市场的整体管理水平,为农产品销售和消费提供良好的场所和环境。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3篇)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综合农贸市场的特殊情况和需求,通过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政策措施,对综合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管。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市场规划与建设:制定和实施综合农贸市场的规划方案,确定市场的布局、面积、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
确保市场环境和基础设施达到相关标准,提供良好的销售和交易条件。
2. 管理机构的设立与运行: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综合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经营主体准入管理:对进入综合农贸市场开展经营的主体进行准入管理,包括商户的资质审核和合同签订等。
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准入标准和程序,确保商户的经营质量和诚信度。
4. 市场秩序维护: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对综合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巡视,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和秩序。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治,保持市场的良性竞争环境和公平交易机制。
5. 物资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强对农产品和其他商品的质量和安全监管。
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和检验,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6. 市场信息管理与公示:建立市场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信息、价格和交易数据等。
通过电子化手段提供公示和查询服务,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通过制定和执行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农产品流通和交易的规范化和便利化,保障农民的利益,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2)对于现代化城市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贸市场是城市和乡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重要渠道之一。
本文将探讨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现存问题以及改革方向。
一、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促进农产品流通。
综合农贸市场能够提供集中的销售场所和运输设施,使农产品能够更加高效地流通到市场,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流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综合农贸市场是城市中重要的食品销售渠道,对于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调节市场供需、促进农产品流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下面是一份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市场规划与布局1. 综合农贸市场的规划应按照市场需求、交通便利、供应链和市场品种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
2. 综合农贸市场应设有多个专区,包括蔬菜、水果、肉类、粮油调味品、水产品等。
每个专区应按照经营品种进行合理划分。
二、市场招商与经营1. 综合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应依法经营,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和健康证明。
2. 综合农贸市场应设立统一的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市场的管理和调度工作。
3. 综合农贸市场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招商引资,引进符合市场特点和质量要求的经营者,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三、市场秩序与安全管理1. 综合农贸市场应建立健全市场秩序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管,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或劣质商品。
2. 综合农贸市场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对市场商品进行抽检。
四、市场环境与设施管理1. 综合农贸市场应保持市场环境的整洁卫生,定期进行市场清洁、消毒和垃圾清理工作。
2. 综合农贸市场应设立统一的市场设施管理制度,做好市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市场监管与纠纷解决1. 综合农贸市场应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加大对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 综合农贸市场应设立公正、公平的纠纷解决机构,及时处理市场纠纷,维护市场秩序。
六、市场公告与信息发布1. 综合农贸市场应定期发布市场公告,包括市场运营情况、市场调整信息、市场活动等内容,以便市场经营者和市民了解。
2. 综合农贸市场应为市场经营者提供一定额度的广告宣传服务,提升市场经营效益。
七、市场培训与管理考核1. 综合农贸市场应定期开展市场培训活动,提高市场经营者的经营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
2. 综合农贸市场应建立市场管理考核制度,对市场经营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成绩作为进驻市场的重要参考。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本(2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本农贸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农产品的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农贸批发市场的管理,保障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市场准入制度1. 对于农贸批发市场经营者的准入,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重点考虑经营者的合法身份、从业经验、资金实力等因素。
2. 对于新开设的农贸批发市场,应进行市场需求和竞争分析,确保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和潜在利润空间。
并对拟定的市场规模和布局进行评估和审核。
二、农贸批发市场规则管理1. 对于农贸批发市场的交易活动,应设立统一的市场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定价、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2. 农贸批发市场应设立相应的交易场所和交易设施,提供便利的交易环境,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3. 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贸批发市场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制度,确保产品的合格和安全。
三、市场监管制度1. 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农贸批发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市场违规行为。
2. 对于违反市场规则和违法经营行为,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公开曝光,增强市场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四、市场信息公开制度1. 农贸批发市场应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农产品价格、市场供需情况等信息,供市场主体参考和决策。
2. 提倡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促进市场信息的透明化和研发创新。
五、市场服务体系1. 农贸批发市场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信息咨询、物流配送等方面的服务。
2. 建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互助合作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
六、市场环境保障制度1. 农贸批发市场应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市场周边环境的洁净和卫生。
2. 在农贸批发市场周边设置相应的停车场和交通指引,方便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交通出行。
综合批发市场管理规定
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为规范扎路营综合批发市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原则:一、批发市场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做到忠于职守,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公平公正,诚信无欺,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方便群众。
二、坚持原则,树立正气,敢于管理,大胆工作,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不能以权谋私,不准向经营户吃、拿、卡、要,收取贿赂,不准打击报复。
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协助买卖双方平等交易,秉着大公无私、公平合理、以宣传政策为主的原则调解纠纷,维护市场内良好的交易秩序。
四、凡是市场内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牌上岗。
市场内设置专职稽查员,检查监督本市场人员工作执行情况,并随时接受经营户的监督和举报。
五、为方便经营户经营,急经营户所急、想经营户所想,积极为经营户创造、提供配套服务,保证经营户的安全,维护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六、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坚守岗位、工作负责,严格把关,认真执行。
市场经营户守则一、市场内所有经营户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各种税费。
二、各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批发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遵纪守法,争做文明经营户。
三、严格执行《计量法》,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并正确使用、不准短斤少两、克扣消费者。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场设置公平秤以供消费者复核。
四、汽车个体经营户只准在汽车上交易,如需要落地交易,需经市场管理人员批准,并在指定地点卸货。
五、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等价、有偿、诚信、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六、市场内的经营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蓄意串通,制造虚假供求和价格;2。
以操纵批发市场为目的,对同一种商品连续抬价或压价进行销售;3。
以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操纵或扰乱交易秩序;4。
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5。
其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
市场卫生管理规定一、市场保洁员必须尽职尽责,全面负责批发市场的环境卫生。
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批发市场管理制度一、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内容1.市场规划与布局批发市场的规划与布局直接影响市场的运营效率和整体形象。
市场规划应充分考虑市场的定位、区位优势和客流集中地等因素,合理规划市场内部的商户分布和交通道路,提高市场的整体运作效率。
2.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批发市场管理机构是市场管理与运营的核心,负责市场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日常操作。
市场管理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市场运营的顺利进行。
3.市场秩序管理市场秩序管理是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重点内容,包括商品陈列、价格管理、卫生安全、防火防盗等方面。
市场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商户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场地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商户管理商户管理是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包括商户准入、退出机制、场地租赁、商品质量管理等方面。
市场管理机构要建立严格的商户管理机制,加强对商户的资质审核和质量监管,促进商户的规范经营。
5.市场促销策略市场促销是批发市场的重要运营手段,市场管理机构应该设定合理的促销策略,吸引更多的零售商前来交易,提高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1.市场规划与布局的实施市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调研和分析手段,确定市场规划和布局方案。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地沟通,协调资源和力量,确保市场规划和布局的顺利实施。
2.市场管理机构设置的实施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进行人员招聘和培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3.市场秩序管理的实施市场管理机构需要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巡查制度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行。
4.商户管理的实施市场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商户管理制度,加强对商户资质审核和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的商户管理机制,保证商户的规范经营。
5.市场促销策略的实施市场管理机构需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和特点,制定有效的促销策略,加强市场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零售商前来交易,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综合市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综合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经营管理,保障市场安全、卫生、有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场内的所有经营者和市场管理人员。
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第三条市场准入实行登记注册制度。
经营者在进入市场前,须向市场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四条市场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进入市场经营。
三、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制度第五条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经营的商品安全、卫生、合格。
第六条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市场内的安全、卫生、质量管理工作,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四、场内经营商品质量卫生检查制度第七条市场管理部门定期对场内经营商品进行质量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经营者应主动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
五、经营管理活动场内公示制度第九条市场管理部门对市场内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十条公示内容包括: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商品质量卫生信息、收费标准等。
六、市场交易纠纷调解和赔偿制度第十一条市场管理部门设立纠纷调解机构,负责调解市场交易纠纷。
第十二条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发生纠纷,可向市场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三条市场管理部门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应督促双方履行;对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计量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市场内的计量管理工作,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八、市场交易统计制度第十六条市场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市场交易统计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市场交易数据。
第十七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将市场交易统计数据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重要商品购销台账制度第十八条市场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购销台账制度,对重要商品进行登记、统计、分析。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如实记录购销台账,不得伪造、篡改。
综合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综合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发展,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市场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市场参与者,包括商品买卖方、服务提供方、市场管理者等。
第三条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市场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的营运情况,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五条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均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第六条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场参与者公布,确保市场参与者对规章制度的知晓。
第七条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
第二章市场准入和退出第九条市场准入是指市场经营主体在符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程序。
第十条市场准入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法资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税务纳税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一条市场准入的具体程序由市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市场经营主体应当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主体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市场需求,自由选择退出市场,但需要提前向市场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三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市场退出的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整理,保证市场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三章市场秩序维护第十四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督机制,加强市场巡查和警示,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五条市场参与者应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不得有价外加价格、强买强卖、欺诈消费者等行为。
第十六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市场参与者的投诉举报。
第十七条对于违规行为,市场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示、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处罚等措施,严格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八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市场参与者进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经营水平。
批发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批发商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批发商场的管理秩序,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商户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批发商场内经营的各类商户,所有商户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批发商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批发商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商户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秩序,不得从事违法、不良行为。
第五条商户应当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的市场环境,争取共同发展。
第二章商户注册与管理第六条进入批发商场经营的商户,应当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商户注册后,应当遵守商场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委员会的管理。
第八条商户应当按照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定期交纳管理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商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
第九条商户应当自觉维护商场内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商场内随意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条商户应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不得从事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商户应当与其他商户和平相处,禁止打架斗殴、争斗等不良行为。
第三章商品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商户经营的商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对商品进行合理定价,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第十四条商户应当对商品进行分类陈列,保持商铺整洁、清爽。
第十五条商户应当遵守商场的开放时间,不得擅自停业或延迟营业。
第十六条商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市场监督检查。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商户应当加强商品防盗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盗窃。
第十八条商户应当定期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商户应当遵守市场的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造商铺结构。
第二十条商户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纠纷处理第二十一条商户之间的经营纠纷,应当先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管理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二十二条商户与市场管理委员会之间的纠纷,可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按规定程序处理。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综合农贸市场是农村和城市连接的重要枢纽,是农产品流通、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对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提高其运营效率,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
一、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消费,提高市场运营效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民增收。
基本原则包括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依法管理、服务农民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公开透明是指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要公开发布,并且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和数据要及时公开,让农民和消费者都能了解到市场的运营情况和价格信息。
公正公平是指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要保证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在竞争中公平竞争,不得有垄断或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压制其他经营者。
依法管理是指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
服务农民是指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要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为农民提供便利的销售渠道和服务,提高农产品的销售收益。
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指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严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二、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要规定市场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经营者要及时予以清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者要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营。
2. 市场秩序维护制度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要规定市场方和经营者的行为准则,禁止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3. 价格管理制度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要规定价格的公开透明机制,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都能获得市场价格的信息,对于价格违法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依法处罚。
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批发市场管理制度批发市场管理制度1为了进一步发展xx地区经济,促进市场繁荣稳定,确保农产品批发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市场管理1、经营业户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业户对摊位(商铺)进行调换和转租,必须到市场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
否则,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所交摊位费不退。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商铺外未经市场批准,不得摆放货物,对超出规定区域外经营的商户,先责令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发现一次限期拆除。
如未按期拆除的,将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
5、市场内不准赌博或做与市场经营无关的违法活动,违者除由有关部门处理外,处以50-200元的罚款。
6、在市场内设立广告牌或门头,必须书面请示市场管理部,经同意后,按统一规定、统一尺寸制作。
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拆除,未按时拆除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
7、对不服从市场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市场秩序者,情节严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责令停业整顿,在缴纳500-20xx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如在保证期内再次违反,没收保证金。
8、经营业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商品划行归市,若有违反,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已交摊位费不退。
9、商户须在规定时间内办齐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否则,市场有权予以停业,待经营资质齐全后方可营业,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10、经营业户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蒙骗客商,禁止销售有毒、有害、过保质期及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
11、经营蔬菜业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检测人员对蔬菜进行检测时,受检业户应积极配合,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阻碍。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合格食品、蔬菜等不得入市交易,一经发现,市场有权予以没收并销毁,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模版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模版综合农贸市场是城市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是农民实现增收的重要渠道,也是城市居民购买新鲜农产品的主要地点。
为了规范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居民的购买体验,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下面将介绍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模版。
一、市场准入制度1. 综合农贸市场的准入条件包括:市场场地符合规划要求、设施设备完备、环境卫生达标等。
2. 准入程序包括:申请,举办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综合农贸市场准入申请表》,提交市场管理机构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后颁发准入证书。
二、市场运营管理制度1. 市场经营者应提供舒适、安全、便捷的场地和设施设备,确保供应商和消费者的利益。
2. 市场经营者应制定市场秩序管理制度,确保市场秩序良好。
3. 市场经营者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卫生要求。
4. 市场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提供农产品价格、品种、产地等信息。
三、市场监督管理制度1. 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综合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2. 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制度,确保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
3. 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抽检制度,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 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四、市场价格管理制度1. 综合农贸市场的价格应在法定范围内自由浮动,市场经营者不得操纵价格。
2. 综合农贸市场的价格应通过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示,保证消费者能够了解农产品的实际价格。
3. 市场管理机构应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五、市场卫生管理制度1. 市场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对市场进行清洁卫生的检查和整治,确保市场环境的清洁卫生。
2. 市场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产品检验制度,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3. 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市场卫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市场进行处罚。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模版农贸批发市场是城市及乡村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产品流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农贸批发市场的顺利运行和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份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模板,供参考。
一、市场管理机构1.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机构由市场管理局牵头成立,负责农贸批发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团队,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二、市场管理规定1. 农贸批发市场的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市场规则,明确市场内各商户的经营范围,规定商户的经营行为。
3.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进场及出场的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市场主体的进场及出场手续、要求和程序。
4.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商品检验检疫及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商品的质量监管。
5.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规定商户对自己经营场地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三、市场秩序维护1.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督巡查制度,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预防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纠纷处理制度,明确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责任。
3.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加强对市场的安全防范,保障市场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引导市场交易,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四、市场服务保障1.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各类服务,如咨询、投诉、商务展示等。
2.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与物流公司、金融机构等的合作关系,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和金融服务。
3.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市场主体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4.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市场活动的组织实施细则,开展各类促销、展览、展销等活动,提升市场影响力。
五、市场考核与奖惩1.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市场主体考核制度,对市场内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绩效评估。
综合便民市场规章制度
综合便民市场规章制度一、经营管理1.1 经营者在便民市场开展经营活动,需事先向市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开业。
1.2 经营者须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擅自设置摊位。
1.3 经营者应按规定交纳场地租金和管理费用,不得拖欠或逃避缴纳。
1.4 经营者应具备相关许可证件和健康证明,保证商品质量安全,不得销售过期或伪劣产品。
1.5 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做好市场卫生、环境整治等工作,维护良好市场形象。
1.6 经营者不得随意调换摊位、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等,一经查实将受到警告、罚款甚至停业处理。
二、市场秩序2.1 客商在市场内经营需文明礼貌,不得有拥挤推搡、噪音扰民等现象。
2.2 客商不得恶意竞争、损害他人商誉,应遵守市场价格规定,不得哄抬物价。
2.3 不得在市场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占用公共场地等行为,应保持市场整洁卫生。
2.4 市场管理部门有权对市场内经营者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予以处理并记录。
2.5 客商应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做好市场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等工作,确保市场安全。
2.6 经营者不得拒绝接受市场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批评,应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3.1 市场内的商品应明码标价,不得欺诈或强迫消费者购买。
3.2 消费者在市场内购物应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如发现有问题商品可向市场管理部门投诉。
3.3 消费者在市场内遇到问题可要求出示相关许可证件、索要发票等,保留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3.4 市场管理部门将建立消费者维权热线和投诉通道,及时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3.5 消费者在市场内有权知情、参与市场管理,对市场存在的问题可提出建议或意见。
3.6 经营者不得有欺诈消费者行为,如发现涉嫌欺诈行为应立即投诉,市场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由便民市场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希望市民和经营者共同遵守,共同维护便民市场的良好秩序,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综合农贸市场是城乡接合部的基层市场,是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交流农产品的重要场所。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和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逐渐受到重视。
为了提高综合农贸市场的运行效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健全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综合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
首先,要设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明确准入条件和标准,确保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市场主体的素质和经营水平。
另外,要对市场场地、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条件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满足运营需求。
总之,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是综合农贸市场管理的基石,能够有效提升市场的规范化和管理水平。
其次,综合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
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从市场环境卫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保障市场运行秩序。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
此外,建立健全市场自律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加强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共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综合农贸市场的监管制度必须健全,才能提升市场的整体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
还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可以追溯到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此外,加强对进货检验、市场抽检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
同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还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建立健全市场信息化管理体系。
通过建立市场信息平台,提供市场价格信息、供需信息等,为市场主体提供决策参考。
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市场运行进行分析预测,及时调整市场供应结构,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和调控能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推动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批发市场监管制度
批发市场监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批发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场参加者合法权益,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服务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批发市场,包含传统批发市场和电子批发市场。
第三条批发市场管理负责人应依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批发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批发市场管理第四条批发市场管理负责人应订立并公布批发市场管理细则,明确市场的管理目标、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批发市场应设立管理办公室,配备充分的管理人员和必需的管理设施。
第六条批发市场管理负责人应确保市场内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维护和修理和更新损坏设备。
第七条批发市场管理负责人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做好市场管理的搭配与沟通。
第八条批发市场管理负责人应与市场经营者签订管理协议,明确管理责任和义务,并定期对市场经营者进行考核评估。
第九条批发市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出入口、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市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条批发市场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市场内的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三章市场经营者管理第十一条市场经营者应依法申请并获得营业执照,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登记。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依法向市场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证照、经营许可证明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市场经营者应依照市场管理办公室的要求,遵守市场经营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市场经营者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不得侵害其他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市场经营者应保障市场的清洁卫生,定期对经营场合进行清洁卫生检查和消毒工作。
第十六条市场经营者应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商品的质量和安全,禁止销售伪劣商品和过期商品。
第十七条市场经营者应乐观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市场经营者应及时向市场管理办公室报告市场内流行疫情和其他突发事件,乐观搭配相关部门进行防控工作。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市场食品安全制度一、市场内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食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鲜活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和屠宰分离并分别由专人负责。
七、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市场文明经商公约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广大经营户的合法权利,将龙里综合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国家级文明市场”,制订本公约,凡入场的经营户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履行以下责任:一、依法经营、礼貌待客、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严禁欺行霸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计量误差大于40克者,将责令经营者在市场内的“公示栏”公开检查。
六、爱护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市场内每个摊位必须备有一个密封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苍蝇拍、一块抹布。
实行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经营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经营户必须穿戴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统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整洁干净,摊位须设置有效的防蝇防尘设备,加工方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不准在市场内乱丢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装纸等污物、杂物及乱倒污水;经营户对自己摊位周边三天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经常保持摊区整洁,保证不形成卫生死角。
元加天不交费者,市场管理办公室可以从经营户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并有权立即收回摊位另行安置。
十一、经营户自备使用的各种车辆应按市场管理办公室规定进出市场及停放,不得在市场通道或市场周围乱停乱放,影响市场的正常秩序。
十二、实行计划生育、严禁超生、超孕。
经营户及从业人员一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严肃处理。
十三、经营户不得带儿童进入市场玩耍、游戏,如造成意外事故由经营户自行负责。
十四、不服从市场管理,妨碍市场创建“全国文明市场”活动的经营公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人与登记内容相符。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模版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农产品流通,提高市场效益,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农贸市场是指销售农产品、农副产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集中交易场所。
第三条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应坚持科学、民主、公正、法治的原则。
第四条市综合农贸市场管理机构是本市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部门。
第五条市综合农贸市场管理机构负责综合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综合农贸市场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条件,获得市综合农贸市场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
第七条综合农贸市场应当执行市场准入、退出和相关操作规定,并依法纳税。
第八条综合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商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九条综合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与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对接的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信息,指导市场经营。
第十条市综合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综合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综合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综合农贸市场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综合规划和相关标准,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综合农贸市场。
第十二条综合农贸市场的建设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统一统筹、分步实施。
第十三条综合农贸市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投资和建设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综合农贸市场的基本设施应当配备齐全,设立农产品、农副产品、生活必需品等交易区域,设立货位和摊位。
第十五条综合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当保持整洁、有序,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并设立清洁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综合农贸市场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使用。
第三章综合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第十七条综合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不得超过许可证所列的商品范围。
第十八条综合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保障市场正常运营和秩序,维护经营场地和设施设备,及时排除影响市场正常经营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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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人员守则
为规范扎路营综合批发市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一、批发市场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做到忠于职守,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公平公正,诚信无欺,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方便群众。
二、坚持原则,树立正气,敢于管理,大胆工作,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不能以权谋私,不准向经营户吃、拿、卡、要,收取贿赂,不准打击报复。
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协助买卖双方平等交易,秉着大公无私、公平合理、以宣传政策为主的原则调解纠纷,维护市场内良好的交易秩序。
四、凡是市场内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牌上岗。
市场内设置专职稽查员,检查监督本市场人员工作执行情况,并随时接受经营户的监督和举报。
五、为方便经营户经营,急经营户所急、想经营户所想,积极为经营户创造、提供配套服务,保证经营户的安全,维护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六、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坚守岗位、工作负责,严格把关,认真执行。
市场经营户守则
一、市场内所有经营户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各种税费。
二、各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批发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遵纪守法,争做文明经营户。
三、严格执行《计量法》,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并正确使用、不准短斤少两、克扣消费者。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场设置公平秤以供消费者复核。
四、汽车个体经营户只准在汽车上交易,如需要落地交易,需经市场管理人员批准,并在指定地点卸货。
五、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等价、有偿、诚信、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
六、市场内的经营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蓄意串通,制造虚假供求和价格;
2.以操纵批发市场为目的,对同一种商品连续抬价或压价进行销售;
3.以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操纵或扰乱交易秩序;
4.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5.其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
市场卫生管理规定
一、市场保洁员必须尽职尽责,全面负责批发市场的环境卫生。
二、保洁员要保证市场内的清洁卫生,坚持每天白天随时清扫,每晚一大扫及节假日彻底清扫的制度,随时保证市场内的清洁卫生。
三、保洁员每天要清扫小区、批发市场内道路二次,收集、清除、集送市场的垃圾桶内垃圾二次。
四、保洁员每周拖抹住宅各层楼梯(含扶手)、过道二次,清扫绿化带(含附属物)二次,抹擦住宅各单元内的灭火器二次、清除住宅各层楼梯的小广告二次;
五、保洁员每月清扫辖区内公用部位天花板、四周墙体一次,抹擦公用部位窗户(小区)一次,抹擦公用电灯灯罩、灯饰一次。
六、批发市场内每半个月冲洗并消毒一次。
七、在老鼠出没的地方投放药饵,把灭鼠作为经常性的工作。
八、各住户将垃圾装入垃圾袋并扔入物管处设置的垃圾桶内。
不准将垃圾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梯间,违者经三次劝告不听者,按违约支付100元为金论处。
九、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违者按违约支付100元违金论处,并
责令清扫现场。
十、辖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违者应负责修复费用。
如属小孩所为、应由监护人负责。
十一、凡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标语、乱竖指路牌、广告牌者、除责令其拆除外,按违约支付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约金论处。
十二、凡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材料,或扩大营业场地,限其搬回,恢复原状,逾期者,按违约支付5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约金论处。
十三、店容店貌不整洁及周边环境卫生不清洁者,按违约支付20元以上50元以下违约金,清洁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执照。
十四、凡在公共设施、公共标志周围堆放物品或杂物者,按违约支付5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约金论处。
市场治安管理规定
一、各经营户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为主。
管理好自己的商铺及物品,做到“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
二、停业后无人值守的商铺,注意关闭电源,锁好门窗、抽屉,贵重物品(手机、现金、支票、票据等)自行带走,门锁钥匙指定专人管理。
三、维护批发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严禁嫖、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各经营户应管理好自己的员工,不准偷盗、吵架、打架、酗酒、滋事,不准闹无原则纠纷,不准带无关人员到商铺留宿。
违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承租人责任。
五、在交易过程中,如与顾客发生纠纷,自己不能解决的,务必到物管处协调解决,不得在批发市场内吵闹,影响经营秩序严禁因不正当竞争引发的打架斗殴。
市场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一、水
1、设计安装好的供排水管理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装增建,应向物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改装方案及图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对不经报批同意擅自改动的,造成的损失由其责任人承担;
2、下水管道堵塞,由管理部派人疏通,经营户内自用部分的维修及疏通费用由经营户承担;
3、爱护水表等计量仪表及公共部分管道。
对人为破坏一经查实,须承担一经经济损失,情节严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按时交纳水费,如不按时缴纳者,自来水公司加收的滞纳金由个人自负,对因此引起的纠纷由责任人承担;
5、公共管道出现故障,应通知物管维修,请勿擅自动手,如因此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坏由责任赔偿。
二、电
1、请勿对原设计电路进行拆改、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室内部分如需改动,装修申报时应物管处申请拆改,经批准后并在物管处监督指导下行操作,以便维护供电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用电安全;
2、若安装家电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或特别用电的须向物管处提出申请,并接受监督指导,以免超负荷损坏公用电路设备。
3、电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物管处派人检查维修。
私自作业造成公共电器损坏,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造成人身事故后果自负;
4、经营户如因拆改而导致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报物管处进行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
围,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有经营户承担,擅自拆改线路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由经营户承担,擅自拆改线路而导致的财产损失损失和人身事故由其责任人承担;
5、安装空调机应在物管处指导下统一安装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批发市场的整洁美观;
6、商铺空置时,经营户应注意关闭分户电源开关;
7、经营户应按时缴纳电费,如不按时缴交电费,电力公司加收的滞纳金由个人自负。
对因此引起的纠纷有负责人承担。
市场文明经营公约
一、市场经营户行为规范
1、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亮照(证)经营;
2、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至3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至第25条规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3、落实索票索证制度,重要商品建立进销货台账,销售商品开具商品信用卡和发票等相关凭证;
4、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礼貌待客,不做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和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5、服从政府职能部门和市场开办者的依法管理,按规定摆放商品、车辆、杂物,自觉做好消防、卫生、安全等工作;
6、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有关市场管理等费用。
7、发生交易、管理等纠纷时,本着谦让、合情、合理的原则和解,双方不能达成和解意见时,向市场开办者或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杜绝以过激语行上海他人。
8、积极响应市场开办者和政府部门的号召,为创建诚信市场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市场经营十不准
1、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2、不准缺斤少两、骗买编卖;
3、不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和出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等不合格商品;
4、不准出售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上市的商品;
5、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缴、欠缴相关费用和使用假币;
6、不准私搭乱建、乱摆摊点及擅自拆改市场设施;
7、不准在通道间堆放商品和杂物影响交通和消防安全;
8、不准占道经营;
9、不准在市场内酗酒、打架斗殴、持戒行凶、聚众闹事、聚众赌博、偷窃公私财物;
10、不准在市场内乱停乱放各种车辆。
本公约施行后凡进入本市场的经营户,即视
为自动接受本公约。
海洋物业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