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1.12•【字号】厦工信规〔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2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2024年1月12日厦门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积极性,高质量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使用新型基础设施开展融合应用鼓励企业接入厦门综合型标识解析服务平台标识解析体系生态,开发基于标识解析的产品和标识解析增值服务。
鼓励制造业企业接入标识,对年标识注册量超过2000万条,且连续三个月标识解析量均超过50万条的制造业企业,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二、推进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鼓励制造业企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服务。
遴选一批专业服务机构为我市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服务,按照企业支付费用的60%予以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6万元。
三、支持上云上平台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
遴选一批云服务商(平台)为我市制造业企业提供上云服务,对首次使用云服务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其上云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每年最高30万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09•【字号】厦府办规〔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9日厦门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实现大病重病在市内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辖区内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基层解决的目标,按照“强综合、精专科,中西医并重”原则,推进优质医疗资源科学布局,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向提质增效转变、运行模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资源配置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转变,着力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以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标准化公立医院为主体、临床重点学科群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院为补充的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4.5张、3.8人、4.06人,力争有3家医院进入全国三级综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前100名,有1家三级中医类医院、3~4家三级专科医院在全国同类医院排名进入前20%,新增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详见附件)。
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市电子政务中心、厦门市大数据中心、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1.4.1 重点项目
(1)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1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厦门畅享信息技术 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 有限公司
342.8
2022-11-17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1 日 生成
3/24
重点项目 提升
项目名称
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市电子政务中心、厦门市大数据中心、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承担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 和事务性工作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59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1 日 生成
2/24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市电子政务中心、厦门市大数据中心、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招 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工程造价服务行业, 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14 个、8 个、6 个。其中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文艺创作与表演 运行 维护服务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1701.41 万元、667.00 万元、433.23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福建金密网络安全 测评技术有限公司
厦门政务信息系统等保三级测评 服务(2022 年)结果公告(包 1)
厦门服云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201.3 13.1 8.3 6.5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08•【字号】厦府办〔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府办〔2022〕4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2022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8日2022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统一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数据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智治、兴业、惠民三大方向,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为厦门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注入更加强劲的数字动能。
一、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一)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1.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实施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向上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闽政通App,横向联通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实现全市审批业务统一管理、统一反馈、统一查询、统一监督。
(牵头单位:市审批管理局、市工信局(大数据局)、市信息集团;责任单位:各审批服务部门,各区)2.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
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向上对接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横向联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各区各部门业务系统,汇聚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等数据,并与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库共享共用,支撑业务系统获取信息。
厦门新产业发展趋势
厦门新产业发展趋势厦门市是福建省的一个沿海城市,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
近年来,厦门市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尤其是新产业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下面将从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产业、新能源等几个方面分析厦门新产业的发展趋势。
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趋势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产业已经成为厦门市的优势产业之一。
厦门市一直重视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加大了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和发展。
未来,厦门市在互联网产业方面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将成为厦门市互联网产业的新亮点。
人工智能是互联网产业的核心技术之一,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目前,厦门市已经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了初步的发展。
未来,厦门市将继续加大对人工智能产业的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投入该领域,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在厦门市的快速发展。
2. 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将成为厦门市互联网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云计算和大数据是互联网产业的重要支撑技术,对企业和个人用户的数据储存和处理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
厦门市将通过建设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提供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推动企业和个人用户在云计算和大数据方面的应用,促进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3. 区块链技术将在金融和物流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在交易验证和数据存储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
厦门市将加强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在金融和物流领域探索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
二、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趋势电子商务是厦门市的传统优势产业之一。
厦门市在电子商务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已经成为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的排头兵。
未来,厦门市在电子商务产业方面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跨境电商将成为电子商务产业的新方向。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
厦门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的重要城市,具有很好的地理位置和港口资源,将成为跨境电商的重要节点。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11.27•【字号】厦教发〔2023〕91号•【施行日期】2023.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教发〔2023〕91号各区教育局,市教科院,各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现将《厦门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教育局2023年11月27日厦门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力推动绿色低碳理念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层次、各领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绿色低碳发展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个层次的切入点和关键环节,遵循教育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构建特色鲜明、上下衔接、内容丰富的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思想和行动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在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普及传播,绿色低碳理念进入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体系;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态文明素养、绿色低碳意识及实践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学校绿色生活方式、生态文明习惯蔚然成风。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7.10•【字号】厦府办〔2023〕42号•【施行日期】2023.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府办〔2023〕4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2023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10日2023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字福建部署要求,以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与发展为主线,以激发数据要素价值为根本动力,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作用,加快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数字社会和数字生态,为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数字力量。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推动国家改革试点任务出实效进一步推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试点、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等国家改革试点任务做实、做精、做细。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金砖办、市建设局、自贸委、火炬管委会、集美区政府、文广传媒集团。
(二)加快建设数据资源体系1.加强数据汇聚治理。
开展公共数据治理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一数一源”、数据汇聚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等标准规范和配套制度。
加快经济基础数据库和城市人口动态感知库建设。
推动建设商务、工信、国资监管等专题库,丰富完善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主题库。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5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5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厦思政办函〔2024〕39号•【施行日期】202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5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市商务局:《关于促进厦门消费提质扩容的建议》(第20241051号)收悉,相关答复如下:一、措施与成效(一)紧抓节庆经济,扩大思明区购物节影响2023年思明区持续打造“思明购物节”IP,紧抓重要消费节点,强效推动节庆经济,重点围绕“打造消费新场景激发消费新活力”这一主旨,从商旅文三大板块入手,组织辖区各大商圈、美食商家,策划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
通过举办思明商圈跨年狂欢购、中山路新春年货创意市集、新春旅购节、思明年货节、元宵游园会、中秋国庆嘉年华、宝龙一城“COLOR FOR MAY”国际美妆启幕等活动,组织SM二期、SM三期、罗宾森广场、来雅百货等大型商超推出零售及美妆满减、消费满额赠、打折、抽奖等415场促消费活动,其中政府主办活动24场,进一步炒热消费市场。
2023年思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0亿元,比增4.7%,增速全市第二,增量和占比全市第一。
(二)打造“一街一品”市集活动,全面拓展消费新场景一是制定方案,有序推进。
区商务局制定了《2023年思明区市集经济活动方案》,在时间、场次、规模、重点培育品牌等方面梳理36场市集经济活动,打造“一街一品”市集活动,推动区街联合,开展常态化、定制化等不同形式的市集主题活动。
二是激发活力,有效为商圈引流。
2023年引进国内市集标杆品牌依文中国手工坊“深山市集”在SM二期举办,取得良好的效果;区街合力,“玩‘go’莲前·花‘Young’精彩”---在宝龙一城开幕,以“思明有好市”为主题,举办筼筜咖啡一条街美食嘉年华、环岛路“夏日滨海市集”、落日途纪码头“鹭江奇妙夜市集”、后江“好市开缘中秋开罐市集”、莲花里街区“正月来我‘嘉’meet 兔”“酵醒夏夜自然醒mini集市”活动,鼓浪屿工艺美院“岛屿玩咖市集”“鼓浪屿黑白格市集”“厦港星光市集”等多种主题市集。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厦府办〔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1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切实推进我市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24日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建立科学合理、功能完备、开放共享、绿色创新的物流枢纽体系,推动厦门港口高质量发展,形成枢纽经济发展平台,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要求,统筹推进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整合存量物流资源,引导物流设施、物流企业等集聚化规模化发展,促进物流业与商贸业、制造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培育枢纽经济,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助力厦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
二、发展目标推动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供应链物流通道、打造国际航运中心、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形成功能完备服务国际、国内的物流产业体系,将厦门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供应链体系重要物流枢纽节点;支撑国际性物流枢纽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制造业、商贸业高质量、集群化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8•【字号】厦府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第5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8日厦门市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信、元宇宙等新兴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加快新市场主体成长。
在本市商事登记当年纳入规上软件业的企业,对其纳统后1年内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第2年纳入规上软件业的,按上述收入超过部分的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国家部委、国际知名机构主办的展、会、赛中获奖的项目团队(或企业)来本市商事登记的软件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家一次性50万元的创业奖励。
(二)鼓励传统行业企业主辅分离。
支持非软件企业剥离内部涉软业务,投资组建独立软件企业。
对新组建企业(商事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于上一年度纳入规上软件业的,按纳统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加大创新创业主体投融资支持。
设立软件产业发展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投早、投小、投新、投长”,重点支持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领域创新创业主体发展壮大。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4.06.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已获得过中央财政支持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点(一)产业导向。
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二)“三新”“一强”。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
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
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项目实施期三年,推进计划可覆盖打造“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年度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三)绩效评价。
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仍通过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标准择优确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海沧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海沧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沧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24•【字号】厦海政规〔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海沧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扶持海沧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投融资政策第三章科研支持第四章成长激励第五章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第六章附则进一步扶持海沧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我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厦委办发〔2016〕3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政规〔2022〕11号)和《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海沧区实施方案》(厦海委〔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成电路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固定经营场所,专门从事集成电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EDA工具、IP、逻辑电路、模拟/功率电路、存储器、特色工艺半导体、宽禁带半导体、微机电系统(MEMS)与智能传感器、基础电子元器件、Mini/Micro LED、OLED、激光显示等)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与材料等生产及研发等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投融资政策第三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集成电路企业给予信贷支持,设立集成电路专项贷款和面向集成电路企业设计金融产品。
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集成电路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按年度实际担保额的1%给予担保机构补助。
第三章科研支持第四条对集成电路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研发多项目晶圆(MPW)的,分别按直接流片费用的70%、80%给予补助;对首次完成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含Foundry IP授权、掩膜版制作、晶圆片等,晶圆片数量超过12片的,按12片核算)的,按流片费用的30%给予补助,其中对于利用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线进行流片的按50%给予补助;每家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推动厦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推动厦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目录一、内容概括 (2)1.1 背景与意义 (3)1.2 目标与愿景 (4)1.3 文档结构 (5)二、厦门人工智能产业现状分析 (7)2.1 产业规模与发展概况 (8)2.2 关键技术与应用领域 (9)2.3 产业链布局与优势 (10)三、政策环境与支持措施 (11)3.1 国家与地方政策 (13)3.2 行业标准与规范 (14)3.3 支持企业创新与发展 (15)四、人才培养与引进策略 (16)4.1 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合作 (17)4.2 人才培训与技能提升 (19)4.3 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 (20)五、产业园区与创新平台建设 (21)5.1 园区规划与布局 (22)5.2 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营 (23)5.3 产学研用协同发展 (25)六、投资融资与市场推广 (26)6.1 投资环境与政策扶持 (27)6.2 融资渠道与方式创新 (28)6.3 市场推广与品牌建设 (29)七、国际合作与交流 (30)7.1 国际合作项目与案例 (32)7.2 技术引进与输出 (33)7.3 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 (35)八、挑战与对策建议 (35)8.1 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37)8.2 对策建议与措施 (39)8.3 未来展望与规划 (40)九、结语 (41)9.1 总结与回顾 (42)9.2 对厦门人工智能产业的期许 (43)9.3 推动产业发展的决心与行动 (44)一、内容概括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厦门市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的重要城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力推动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
本文档旨在对厦门市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及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厦门市人工智能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政策支持:厦门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产业布局:厦门市在全市范围内规划了多个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形成了产业链完整、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格局。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发文字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64号【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15【实施日期】2022.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六十四号)《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
本条例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资源第三章基础设施第四章发展应用第五章数据安全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大数据有序健康发展,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推进数字福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大数据,是指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包含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以及对数据集合开发利用形成的新技术和新业态。
第三条大数据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创新引领、开放开发、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工作的领导,将大数据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大数据发展和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数据统筹管理、开发利用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定期进行综合评估。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数据发展促进工作。
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和相关安全监管工作,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数据安全监管工作。
福建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福建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精神,推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数字福建建设基础,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培育100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以下简称DCMM)贯标单位,打造100个典型数据应用场景,福建大数据交易所上架产品突破2000款;数据基础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高效,数据要素市场环境更加安全可信、公平开放,公共数据分级开发模式更加成熟,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更加规范,形成数据流通交易的福建样板,打造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先行区。
二、重点任务(一)探索构建合规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1探索数据产权制度。
开展数据产权制度理论研究,探索建立数据产权运营机制。
探索开展数据要素登记存证,依托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数据要素登记管理平台,鼓励市场主体在平台进行数据产权及数据交易登记存证。
开展国家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促进数据知识产权流通。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下同),省大数据集团)2.健全数据交易制度。
适时研究制定福建省数据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数据交易制度机制。
研究行业数据流通准入标准细则,强化数据全流程合规治理。
推动建立企业和个人信息数据市场自主定价机制,鼓励行业协会、数据商和第三方机构分行业、分类型、分场景搭建数据定价模型,探索建立数据价值评估指标体系。
福建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方案
福建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方案一、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一)构建智能协同的业务应用体系1.打造一体化政务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制定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方案,部署推进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流程再造等建设任务。
支持莆田推进“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大数据公司,莆田市人民政府)2.提升经济治理能力。
实施经济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宏观经济治理、投资项目、商品价格等主题数据库,加强宏观经济运行、数字经济治理、要素市场构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双碳等领域的监测预测预警分析。
推进“数字发改”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经济信息中心)3.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升级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加强与省公共信用平台、重点行业监管系统的对接应用。
建设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
建设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打造全链路疫苗(药品)追溯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省审改办、数字办、市场监管局、药监局,省大数据公司)4.提升社会管理能力。
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智慧公安、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
建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逐步实现案件电子信息的网上流转和办案协同、政法信息的共享交换和工作协同、司法便民的数据支持和服务协同。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司法厅,省法院、检察院,省大数据公司)5.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中国福建”等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优化,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好办”,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建设。
推进“跨省通办”、“一件事”套餐服务。
推进惠民利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服务。
加快建设“数字第一家园”一体化服务平台。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数据共享及系统优化。
(责任单位:省审改办、数字办、台港澳办,省直有关单位,省大数据公司)6.提升数字生态管理能力。
迭代升级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省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
构建海洋渔业数据资源中心,推进海洋数据资源采集、共享和开放。
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厦门智慧之城
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厦门智慧之城彭顺昌【期刊名称】《厦门科技》【年(卷),期】2018(000)001【总页数】7页(P1-7)【作者】彭顺昌【作者单位】厦门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正文语种】中文前言1.人工智能简介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研究计算机模拟人的某些思维过程和智能行为(如学习、推理、思考、规划等)的技术科学,主要包括计算机实现智能的原理、制造类似于人脑智能的计算机,使计算机能实现更高层次的应用。
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大规模的算法。
数据的量级的增长、计算能力的提升、存储的便捷化、数据的可分析程度提高,都在加快人工智能的发展。
人工智能产业链可划为三层,即基础层、技术层和应用层。
其中,(1)基础层包含硬件存储与计算资源和大数据资源等,芯片、云计算平台、传感器、大数据等均包含在此层中;(2)技术层包含算法、模型平台,感知智能算法、认知智能算法等均在此层中;(3)应用层包含硬件产品和软件与服务,硬件中包含无人机、机器人及其他智能硬件等,软件与服务包含语音输入法、虚拟助手、自动驾驶及智能安防等。
2.人工智能是新一轮技术革命,意义重大第一次技术革命是机械化,第二次电气化,第三次信息化,第四次智能化。
2016年,谷歌的人工智能围棋程序AlphaGo大比分战胜了世界冠军李世石,成为了人工智能史上的又一里程碑,2017年AlphaZero完全通过自我强化学习击溃AlphaGo。
通过深度学习和神经网络技术,人工智能具有了“直觉”以及自我学习能力,并能超出人类认知发现新知识,其发展和应用前景难以估量。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将进一步释放历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积蓄的巨大能量,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乃至变革现有产业,引发经济结构重大变革,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整体跃升。
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城市运行及司法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将显著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厦门《关于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集美区与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厦府〔2018〕37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商事登记地、纳税归属集美区,实际入驻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行业领域属于以下之一:(1)信息安全:包括基础类安全产品、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产品、网络与编辑安全产品、专业安全产品、安全测试评估与服务产品、安全管理产品等。
(2)数字创意:数字内容制作与处理服务、在线娱乐平台、动漫、游戏、数字化文学、影视、音乐等多媒体平台、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
(3)电子商务:自主开发的在线交易平台,包括在线交易平台服务与支撑服务等。
(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为医疗、交通、金融、安防、消费、能源、环保、旅游等行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和应用软件开发。
(5)集成电路设计:各种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服务。
(6)移动互联: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
(7)物联网、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物联网传感技术与传感器、物联网网络与传输、物联网应用与平台;工业自动化、智能设备;机器人设计与研发、智能服务等。
(8)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数据的识别与获取、数据的归集与分析、数据的终端与应用;云储存、云计算、云安全;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及运算平台、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等。
(9)数字服务: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传媒、数字出版等数字服务出口。
(10)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仅限注册且运营在软件园三期):金融、法律、会计、人才、咨询、知识产权、技术服务。
3.申报企业须遵守园区管理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积极配合园区各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才缺口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才缺口达150万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才缺口达150万日前,在教育部公布的高校新增专业名单中,有32所高校成为第二批成功申请“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新专业的高校,加上第一批的3所,共有35所获批。
站在互联网“风口”上的大数据,直接催热了大学里的大数据专业。
从两次获批的”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名单中可以看出,该专业学制都为四年,授予工学学位或理学学位。
第一批成功申请该专业的高校共有3所,为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及中南大学,于2016年2月获得教育部批准。
“大数据”专业学什么?大数据领域三个大的技术方向:方向一、Hadoop大数据开发方向方向二、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机器学习方向方向三、大数据运维&xx计算方向精通任何方向之一者,均会“前(钱)”途无量。
三个方向中,大数据开发是基础。
以Hadoop开发工程师为例,Hadoop入门月薪已经达到了8K以上,工作1年月薪可达到1.2W以上,具有2-3年工作经验的hadoop人才年薪可以达到30万—50万,一般需要大数据处理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大公司,所以学习大数据专业也是进大公司的捷径。
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xx日前,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厦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厦门市将以政府大数据开放开发为先导,推动大数据技术与社会经济各领域应用的深度融合;以企业为主体,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重点锤炼若干优势产业环节,全面提升厦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
xx2017年3月16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主题峰会上,山西首次公布了《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和《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
到2020年,山西大数据相关产业产值将实现1000亿元以上。
xx2017年3月16日,贵阳市旅发委出台《贵阳市大数据旅游领域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厦门双百计划
厦门双百计划厦门双百计划是指厦门市政府推出的一个旨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该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全面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打造数字厦门、智慧厦门,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生活服务。
下文将就该计划的背景、目标和具体举措进行介绍。
一、背景。
作为一座现代化城市,厦门市一直致力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数字化、智能化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厦门市政府决定推出厦门双百计划,全面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服务,让市民享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生活服务。
二、目标。
厦门双百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百姓满意、数据畅通”。
具体来说,就是要让百姓满意,让数据畅通。
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让市民在生活中享受更多便利和实惠。
同时,通过畅通数据流通,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三、具体举措。
为了实现厦门双百计划的目标,厦门市政府将采取一系列具体举措:1.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
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基础设施,包括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城市物联网等,实现对城市各个领域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为城市管理和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2.推动智慧政务建设。
建设智慧政务平台,实现政务数据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3.推进智慧交通建设。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优化交通管理和服务,提升交通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改善市民出行体验。
4.推动智慧医疗建设。
建设智慧医疗信息平台,整合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让市民享受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5.推进智慧教育建设。
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通过以上举措,厦门市将全面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让市民享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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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夯实我市大数据发展基础,以政府大数据开放开发为先导,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为示范,营造适合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抢抓大数据产业发展机遇,形成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特色优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2016〕27 号)、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和《厦门市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市委、市政府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把握国家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进中国制造2025、促进信息消费、全面推广三网融合等战略带来的新机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府大数据开放开发为先导,推动大数据技术与社会经济各领域应用的深度融合;以企业为主体,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重点锤炼若干优势产业环节,全面提升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加快大数据部署,深化大数据应用,坚持创新驱动,坚持“资源、技术、应用、产业”四位一体、协同互动的发展模式,推进政府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和产业发展协同化,释放大数据红利,着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家级大数据综合示范应用城市。
(一)创新应用成效明显建立政府大数据管理应用相关制度和标准,构建大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应用体系。
到2017年底,完成全市政府数据资源梳理,建成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完善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
到2018年底,完成卫生、教育、交通、信用、环保、旅游、气象、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数据整合共享及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技术产业发展领先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探索工业大数据技术产业化应用,促进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到2020年底,大数据开发利用在全市各领域中全面展开,多项大数据关键技术在国内领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应用产品、系统和解决方案,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型示范企业,构建政产学研用多方联动、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三、主要任务(一)夯实大数据发展承载基础,构建政务数据共享体系1.强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全光网工程,全市建制村通光纤率达到100%。
积极推进5G网络试验和领先发展,推进下一代互联网络建设,提高数据网络传输能力和覆盖率。
加快各类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加强“三网融合”技术和业务应用创新。
加快基础传输网络和感知网络建设,部署面向智能制造单元、智能工程以及物联网应用的低时延、高可靠的工业互联网。
(牵头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实施单位: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2.提升政务云平台服务水平。
采用先进的云计算架构建设政务云计算数据中心,形成统一的应用基础支撑平台、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统一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平台,促进跨地区、跨部门基础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实施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3.强化城市基础大数据库建设。
按照大数据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市民库、法人库、空间基础数据库为基础,进一步建设信用库、电子证照库、视频库、交通信息库等城市基础大数据库。
通过加强互联网信息采集和利用,加大物联网数据采集设备部署和数据处理,鼓励通过合作、政府购买数据服务的方式,利用电信运营商、银行、企业的数据服务,形成城市基础大数据库群。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实施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4.建设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
进一步推进《厦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厦府办〔2015〕179号)实施,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促进互联互通,提高共享能力,提升政府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到2018年底,市级政府各部门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的全覆盖,建成以市为节点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实施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市、区、街道、社区等)5.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
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实施身份统一认证,面向公众提供数据查询、数据下载、应用接口等服务。
利用统一开放平台汇聚和发布政务数据,保障数据权威、有序和安全。
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托开放平台进行开发利用,支持政务数据开放平台与社会各类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办,实施单位: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6.加强大数据采集和利用。
开展政府和社会合作开发利用大数据试点,完善金融、税收、审计、统计、规划、消费、投资、进出口、城乡建设、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电力、产业运行、质量安全、节能减排等领域国民经济相关数据的采集机制,推进各部门按照统一体系开展数据采集和综合利用,加强对宏观调控决策的支撑。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办,实施单位:各有关部门)7.建立健全政务大数据开放管理机制。
制定《厦门市政府大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开放的目录清单制度,制定数据开放标准和开放计划,明确开放政府数据的原则和要求,并对开放政府数据的对象、形式、边界进行严格定义,建立以共享、开放为原则的数据开放机制,纳入各部门政务绩效考核目标。
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应适应大数据发展需要,具备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和开放设计基础,实现基础信息集中采集、统一汇聚、多方利用。
推动中央国家机关、福建省直机关信息系统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保证信息资源属地存储和共享应用。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办,实施单位:市经信局、市法制局、市效能办)(二)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水平1.提升城市公共安全和执法管理的支撑能力。
建立统一的公共安全调度指挥平台,实现执法部门间的数据流通共享。
加强社会治理相关领域数据的归集、发掘及关联分析,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强化对妥善应对和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数据支持和应急联动,为综合应急管理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2.建设社会公共信用体系。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
归集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各领域信用数据,完善共享应用平台,在企业监管、质量安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旅游服务、市场准入、商事广告、消费维权等领域,推动企业信用数据统一公示;在行政管理、执法和公共服务事务中逐步利用信用信息,开展多部门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在市民生活中,加强诚信价值观的督导,通过大数据运用,构建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在自贸区率先试点大数据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信用办,实施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自贸区管委会、市信用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3.实施生态环境全方位监测。
集成空气、水、土壤等监测数据,统一规划建设厦门市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加强多部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全面、精确、及时掌握监测对象现状、动态变化、发展趋势以及相互影响,综合评价环境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效果,为城市规划、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加强部门联防联动,共享监控监测数据资源,汇总分析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污染源在线监控等信息,精准定位污染源头,为及时处置和反馈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市政园林局)4.构建城市空间建设规划管理协同工作体系。
统筹国土、规划、建设、气象、海洋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建立城市建设多规平台大数据库,实现城市建设规划“一张图、一个平台、一张表、一套机制”,实现多个部门规划协同。
依托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市级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开发各类城市公共应用部件,建立专业业务应用图层,为政府决策、城市规划、地下管网管理、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经济统计、人口计生、公安指挥、资源管理、交通管理、现代农业、海洋开发以及位置服务等提供开放性的空间应用支撑,进一步优化“多规合一”的发展布局和城市空间的科学治理,带动我市空间应用技术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规划委,实施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房产局等)5.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加快升级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推进信息采集、问题受理、事项流转、处置反馈、考核评价等流程标准化、规范化。
探索建设智慧综治平台,根据居民需求和特点,开发特色应用模块,实现人性化服务,推进审批受理服务和政务便民服务进社区。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市社区办,实施单位: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行政执法局、各区政府、市信息中心)(三)运用大数据提升公共服务能力1.提升市级统一行政审批平台服务水平。
建设统一的全流程行政审批平台,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应用,提升审批效能建设。
推进单一审批和并联审批融合,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透明公开”。
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中,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简化办理程序。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实施单位:各有关部门)2.夯实“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
建立全市公共惠民服务一站导航、一证通行、一次申办、一页查询的体系。
整合政府各部门网上办事资源,提高社会服务供给和管理水平,利用大数据技术增强政务、民生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促进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创新。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实施单位:市信息中心)3.促进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业务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
探索预约挂号、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健康咨询等服务,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
鼓励和规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研究,构建综合健康服务应用。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产业园国家试点工程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实施单位: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局、各医疗卫生机构等)4.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建设统一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撑大数据在劳动用工和社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监控、劳动保障监察、内控稽核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效果跟踪评价等方面的应用。
利用大数据创新服务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个性化、更具针对性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卫计委、各区政府)5.构建新型教育文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