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2020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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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AQ2034-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标准[详]

☆6-4-AQ2034-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标准[详]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ompressed-air self-help system in metal and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1)1 围 (2)2 规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建设要求 (2)5 维护与管理 (3)前言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用于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研究院、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马矿山研究院、中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延松、文贵、朱丕凯、祁保明、周玉新、王云海、旭阳、牟声远、王者鹏、王东武、梅国栋、坤。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1 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3.1压风自救系统compressed-air self-help system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新鲜风流的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三通及阀门、油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等。

3.2压风自救装置compressed-air self-help equipment安装在压风管道上,通过防护袋或面罩向使用人员提供新鲜空气的装置,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功能。

3.3油水分离器oil mist separator分离压缩空气中油滴和水分的装置。

4 建设要求4.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根据安全避险的实际需要,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之——压风自救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之——压风自救系统

煤巷掘进面 距工作面25~40m设置一组,其数量应 比该区域工作人数多2台,然后每隔50m设置一组每 组4~8台
安装要求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岩巷掘进面距工作面100~130m设置一组,数量比该区 域同时工作人数多2台,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点 各设置一组,每组4~8台
1一三通;2一气管;3一弯头;4一接头;5一球阀;6一气管; 7一自救器;8一卡子;9一防护袋
组成 管路、开关、送气器 、防护袋等 送气器 功能
减压 0.3~0.7 MPa—0.09 MPa以下 消声 过滤压风 输入新鲜空气,100~150L/min调节(约为一人每 分钟耗气量2倍以上) 外套用微孔有色金属材料加工,化学性能稳定, 防腐不生锈
技术特征
参数指标
压风压力 0.3~0.7 MPa 单装置耗气量 100~150 L/min 重量 1.65 Kg 减压阀指标
输出压力调节范围 ≤0.9 MPa 减压噪声 ≤85 dB(A) 操作方式 手动调节、操作
供气方式
连接压风系统或单独配气站(地面)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基本要求
防护袋、送气管材料应符合MT 113的规定 如配有面罩,其材料应符合GB 2626的规定 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装置外表面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均匀、牢固 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 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 装置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使用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系统风管道供气压力0.3~0.7 MPa,在0.3 MPa压力时, 每台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 L/min范围内 工作时噪声应小于85 dB(A) 系统的管路规格为:
管路敷设
牢固平直, 岩巷用金属托管配合卡子 煤巷用钢丝绳吊挂 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 压风扳手要同一方向

编制说明-煤矿压风自救装置技术要求

编制说明-煤矿压风自救装置技术要求

GB XXXXX-202X《煤矿压风自救装置技术要求》(标准计划号:20190084-Q-627)编制说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2020年1月《煤矿压风自救装置技术要求》制订编制说明1 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来源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9年4月4日下发的“国标委发[2019]14号《关于下达<轿车轮胎>等4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标准制定计划号为20190084-Q-627。

1.2 主要参加单位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起草小组。

1.3主要工作过程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于2012年对MT 390-1995《煤矿用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进行修订并报批,2014年5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煤矿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管理规范》的标准制定计划。

根据2017年1月“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清单”,决定将MT 390-1995修订计划和《煤矿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管理规范》制定计划进行整合,申报国家标准。

2019年4月批准立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

接到标准制定任务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标准起草小组。

标准制定小组在重庆、北京等地多次召开讨论会,在两个行业标准制修订稿的基础上进行了条款整合,形成了本标准工作讨论稿。

2019年11月,标准制定小组派员到义煤集团、鹤煤集团等煤矿现场调研,根据调研结果、结合最新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对标准讨论稿进行必要修改,后经小组成员交叉审定后形成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2 标准制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2.1 标准制定的原则1)标准结构按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4-201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4-2011)

AQ2034-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2011-07-15发布2011-09-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术语和定义3.1压风自救系统 compressed-air self-help system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新鲜风流的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三通及阀门、油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等。

3.2压风自救装置 compressed-air self-help equipment安装在压风管道上,通过防护袋或面罩向使用人员提供新鲜空气的装置,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功能。

3.3油水分离器 oil mist separator分离压缩空气中油滴和水分的装置。

4建设要求4.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根据安全避险的实际需要,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可以与生产压风系统共用。

4.2压风自救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4.3压风自救系统的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并能在10min内启动。

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地点有效供风时,可以安装在风源质量不受生产作业区域影响且围岩稳固、支护良好的井下地点。

4.4压风管道应采用钢质材料或其他具有同等强度的阻燃材料。

4.5压风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主要地点。

4.6各主要生产中段和分段进风巷道的压风管道上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4.7独头掘进巷道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的压风管道上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向外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2011-07-15发布2011-09-01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161-2008 矿山安全标志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3.1紧急避险系统 emergency refuge system在矿山井下发生灾变时,为避灾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由避灾路线、紧急避险设施、设备和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3.2紧急避险设施 emergency refuge facility在矿山井下发生灾变时,为避灾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具有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毒有害气体处理、通讯、照明等基本功能,主要包括避灾硐室和救生舱。

3.3自救器 self-rescuer由入井人员随身携带、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或缺氧窒息的一种呼吸保护器具。

4 建设要求4.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并随井下生产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4.2紧急避险应遵循“撤离优先,避险就近”的原则。

4.3紧急避险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4.4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min的自救器,并按入井总人数的10%配备备用自救器。

4.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4.6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或及时升井时,避灾人员应就近撤到紧急避险设施内。

4.7紧急避险设施的额定防护时间应不低于96h。

4.8紧急避险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救生舱及其他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矿用压风自救装置 使用说明书

矿用压风自救装置 使用说明书

和消音等动作后,此时防护套内充满新鲜空气供
避灾人员救生呼吸。
矿用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
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2 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3 装置的防护袋、送气管的材料应符合MT 113的规定。 4 装置配有口罩时,口罩用材料应符合GB 2626的规定。 5 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矿用压风自救装置使用注意事项
1、当矿井发现危险征兆,对工作人员生命有严重威胁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快速跑向矿用 压风自救装置。 2、首先打开箱体,再打开外部阀门,戴上呼吸口具进行呼吸。 3、箱体内的分阀门安装时是开通的,当呼吸口具没有用完时,要关闭没有器具的分阀门, 以便节约气体。 4、呼吸器具的供风压力在出厂时是调整好的,但人员之间有差距,所需压力不同。当你 感觉供风不足时,顺时针缓慢调整调压阀,使之合适为止。当你感觉供气压力过高时,逆 时针缓慢调整调压阀,使之舒适为止。
矿用压风自救装置安装规范
矿用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需按照严格规定来操作。矿用压风自救装置主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 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按距底板 1.2~1.6m,自救装置的安装高度按自救装置的装置底距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安装压风自救装置时,压风自救装置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装置阀门扳手要同一方
5、当矿用压风自救装置使用一次后,应派技术人员全方位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完好后,
恢复原有状态,以便下次再用。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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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7 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8 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AQ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AQ标准

9.8 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 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 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 少于1个月。 9.9 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 统建设规范》(AQ2032-2011)
1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 位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8 地压监测 8.1对于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铁 路、水体下面开采的地下矿山,应进行地 压或变形监测,并应对地表沉降进行监 测。 8.2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工程地质复杂、有 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应进行地压监 测。 8.3变形监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满足 GB50026-2007有关要求。
9维护与管理 9.1应制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及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9.2应指定人员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检 查与维护工作。 9.3监测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调校,传感器 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 即更换。
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AQ标准
•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AQ2031-2011)
•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 (AQ2032-2011)
• 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 (AQ2033-2011)
• 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 (AQ2034-2011)
• 3.3传输接口
• 接收分站发送的信号,并送主机处理; 接收主机信号、并送相应分站;控制分站 的发送与接收,多路复用信号的调制与解 调,并具有系统自检等功能。
• 3.4分站(读卡器)
• 通过无线方式读取识别卡内用于人 员识别的信息,并发送至传输接口的 装置。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压风自救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工作,保障矿井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2.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装备有压风自救系统的矿井。

3. 压风自救系统的组成和功能3.1 组成压风自救系统由压风式呼吸器、氧气瓶、面罩等组成。

3.2 功能压风自救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紧急情况下的生命维持作用,让矿井工作人员在无法逃生的情况下能够吸氧并延长生存时间,为后续救援争取时间。

4.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职责4.1 矿井管理者4.1.1 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矿井管理者应定期组织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性和可靠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1.2 培训和教育矿井工作人员矿井管理者应组织压风自救系统的培训和演练,确保矿井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并熟悉应急程序。

4.2 矿井工作人员4.2.1 熟悉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方法矿井工作人员应参加压风自救系统培训,掌握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的方法和步骤。

4.2.2 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压风自救设备矿井工作人员应定期自行检查和维护个人压风自救设备,确保其完好性和可用性。

5. 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管理5.1 检查和维护定期对压风自救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检查氧气瓶的压力、更换面罩的密封垫等。

5.2 储存和保管压风自救系统的储存和保管应符合相关规定,如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等。

5.3 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压风自救系统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矿井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迅速地使用压风自救系统。

6. 紧急情况下的操作流程6.1 报警和自救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矿井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并启动压风自救系统。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报警:通过矿井内部的报警装置发送求救信号。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矿山作为重要的资源开采地,承担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而地下矿山作为矿山开采的主要形式,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压风自救系统作为一种特殊的安全装备,对于地下矿山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的角度出发,探讨其深度和广度,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这一重要主题。

1. 压风自救系统的重要性在地下矿山作业中,由于地下环境的封闭和恶劣,一旦发生事故,矿工常常面临生命安全的威胁。

而压风自救系统作为一种紧急逃生装备,可以在矿工遇到事故时提供自救逃生的可能性,因此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2.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的制定意义制定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可以规范地下矿山的自救设备配置和使用流程,提高矿工在事故中的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

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特点金属矿山和非金属矿山在地下开采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特点。

金属矿山常常伴随着较高的温度和湿度,而非金属矿山则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问题。

在制定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类型矿山的特点,以满足其特殊的安全需求。

4.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的内容(1)设备选用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矿山,应选择适合的压风自救系统设备,以确保其在事故中能够发挥作用。

(2)安装要求标准:应该对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位置、数量和布局进行规范,保证其在矿山各个区域都能发挥作用。

(3)维护管理标准:建议制定压风自救系统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要求,确保其长期有效。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压风自救系统作为地下矿山安全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矿山安全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制定建设标准对于提高矿工的自救能力、减少事故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也需要在标准中考虑到各种地下环境的特点,充分发挥压风自救系统的作用。

总结: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是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矿工的自救能力、减少事故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

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6个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地下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设“六大系统”的重要意义建设“六大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国发〔2010〕23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的有效措施。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地下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六大系统”建设标准抓紧实施,全力推进。

二、积极推进“六大系统”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六大系统”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加强对“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实施。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加快推进“六大系统”建设,确保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地下矿山企业是建设“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要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保障资金投入,明确进度安排,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一、引言。

压风自救系统是矿井安全生产中的重要设备,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生产秩序。

因此,建设压风自救系统的标准化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压风自救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标准的制定依据、建设标准的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相关单位制定和实施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提供参考。

二、压风自救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1. 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矿井工作环境复杂,矿工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如瓦斯爆炸、火灾等。

建设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可以有效提高矿工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存几率,保障其生命安全。

2. 维护矿井生产秩序。

一旦发生矿井事故,将会对矿井的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停产。

而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可以有效减少事故发生后的影响,保障矿井的正常生产。

三、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的制定依据。

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矿井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行业标准。

煤矿等行业对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也有着详细的规定,相关单位在制定建设标准时应当参照行业标准的要求。

四、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的具体内容。

1. 设备选型。

压风自救系统的设备选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可靠的性能和质量保证。

2. 设备布局。

压风自救系统的设备布局应当合理,便于矿工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找到并使用。

3. 设备维护。

压风自救系统的设备维护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人员培训。

相关单位应当对矿工进行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培训,提高其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

五、结论。

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维护矿井生产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实施,并不断完善和提高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水平,以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

最新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系统设计方案1

最新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系统设计方案1

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系统设计方案1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系统设计方案压风自救系统设计方案压风自救系统是利用矿井的压风系统为压风自救装置提供安全可靠的气源,为井下避难人员实现自救的供气系统。

1、压风自救管道(1)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均应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100m。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主管道直径不大于100mm,采掘工作面管道直径不小于50mm。

2、压风自救装置的配置压风自救装置的单体数量必须满足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每人1个(套),并有不低于作业人员总数的20%的余量,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内安装的单体自救装置个数一般为5~8个,每个单体自救装置充气量100~150L/min。

掘进距离大于500m时,必须增设1组同等数量的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自救装置应安装在掘进巷道前进方向的靠边帮,不得影响工作面的安全通行,不受掘进机械、爆破、人员走动等影响。

要求支护良好,顶板光整稳定,周边没有杂物堆积,且呼吸自救装置下面不得有盖板、水沟或积水现象,不得有顶板淋水,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5m,管路高度距底板1.2~1.3m。

3、井下压风自救系统用风对环境的要求(1)供气装置的要求压气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时,每个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应满足剧烈运动后和紧张下正常人吸入60~80L/min的标准。

(2)管路固定的要求管线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管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支管应不少于一处固定,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

(3)汽水分离器安装的要求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中防水器,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救系统连接处时,要加装开关,后边紧接着安装汽水分离器。

(4)连接方式的要求系统最好采用同时与进风巷、回风巷压风管路连接的连环方式。

(5)阀门安装的要求不得存在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的现象,也不得存在出气量大小不一的现象。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4-201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4-2011)

AQ2034-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2011-07-15发布2011-09-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术语和定义3.1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新鲜风流的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三通及阀门、油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等。

3.2安装在压风管道上,通过防护袋或面罩向使用人员提供新鲜空气的装置,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功能。

3.3油水分离器oil mist separator分离压缩空气中油滴和水分的装置。

4建设要求4.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根据安全避险的实际需要,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可以与生产压风系统共用。

4.2压风自救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4.3压风自救系统的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并能在10min内启动。

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地点有效供风时,可以安装在风源质量不受生产作业区域影响且围岩稳固、支护良好的井下地点。

4.4压风管道应采用钢质材料或其他具有同等强度的阻燃材料。

4.5压风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主要地点。

4.6各主要生产中段和分段进风巷道的压风管道上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4.7独头掘进巷道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的压风管道上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向外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有毒有害气体涌出的独头掘进巷道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的压风管道上应安设压风自救装置。

4.8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的压风管道上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4.9压风管道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内,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应为0."1~0."3MPa,供风量每人不低于0."3m3/min,连续噪声不大于70 dB(A)。

紧急避险系统与压风自救系统之间关系的探讨

紧急避险系统与压风自救系统之间关系的探讨

紧急避险系统与压风自救系统之间关系的探讨作者:谢友华来源:《数字化用户》2013年第24期【摘要】本文中研究的紧急避险系统与压风自救系统是相辅相成两个独立的系统,用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将突发事件的损失降到最小,大大提升了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压风系统矿山紧急避险系统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矿山开采一般需设置安全避险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六大系统”。

其中,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并随井下生产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紧急避险应遵循“撤离优先,避险就近”的原则。

另外,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根据安全避险的实际需要,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可以与生产压风系统共用。

也就是说要结合实际生产情况,设计合适的紧急避险系统和压风自救系统,本文以一实际生产情况来说明紧急避险系统和压风自救系统之间的关系。

一、工程概况城郊镇隔应村皇山井萤石矿区位于邵武市区西南223°方位,直距约15Km的皇山井一带,行政上隶属邵武市城郊镇管辖。

矿区有林业公路约7km至山口与邵武-泰宁公路相接,再行程约19km至邵武市城区,交通较方便。

矿区属低山-丘陵区,最高海拔标高+690m,最低标高+400m,相对高差290m。

区内地形切割强烈,山势陡峻,一般自然坡度35-40°,局部45-50°。

矿山I号矿体已建有400m、371m、323m中段巷道;II号矿体480m中段。

其中400m巷道已延伸至II号矿体480m中段下部。

矿山的供电系统已经形成,10kv供电线路已接至矿山。

矿山的机电维修、仓储、后勤服务等配套辅助设施均已建成,为矿山今后稳定生产、进一步规范开采作业行为提供了良好的基本条件。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

AQ 2013.1-200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Ventil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metal and 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s ventilation system自2009-1-1 起执行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Z2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1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YSJ019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metal and nonm etal un dergro und mines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2矿井通风系统mi ne ven tilati on system向井下各作业地点供给新鲜空气,排出污浊空气的通风网路、通风设备和通风控制设施的总称。

3.3通风控制设施ven tilati on con trol facilities控制井下风流的构筑物和设施,如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和空气幕等。

3.4多级机站通风系统ven tilatio n system for multistage fan stati on在矿井主通风风路的进风段、需风段和回风段内各设置若干级风机站,接力地将地表新鲜空气经进风井巷有效地送至需风区段或需风点,并将作业产生的污浊空气经回风井巷排出地表所构成的通风系统。

3.5矿井需风量requirai air-quantity 0f mine井下各作业场所需风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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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标准编制大纲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现场的实际情况,标准编制组对标准编制内容进行反复讨论。同时,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要求,起草了标准编制大纲。
3.制定草案
根据标准编制大纲,编制组结合多方意见,编制出修订标准的草案。
4.制定征求意见稿
草案形成后,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修订的研讨会,会上,各编制单位及专家对草案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组根据专家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
(征求意见稿)
修订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任务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下达(项目编号:2018-安全生产基础司-安全生产标准-25),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负责,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山东科技大学等单位参与。该标准为修订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六、作为强制性标准或者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及理由
随着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的不断深入,急需一部规范对该系统进行要求。一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亟需提供规范的技术途径;二是监管部门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检查,迫切需要技术性强的标准作为指引;三是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实现对企业公正公平评定。因此,该项目的实施可减少企业事故发生的概率,从而降低企业因为事故带来的停产整顿、罚款等产生的间接经济损失,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对独头掘进巷道的供气阀门间隔确定为不大于200m。同时对压பைடு நூலகம்自救装置使用人数及供气量做了基本要求。
条文4.15 压风自救系统管道颜色应符合GB7231的规定。
该条为增加条款,不断推进矿井的标准化建设。
三、与国际、国外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水平的对比分析
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
四、与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标准的关系
二、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的论据
(一)编制原则
1.一致性。标准内容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文件的规定一致。
2.科学性。标准要满足现实工作的要求,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体现新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权威、科学、实用、全面的特点。
3.可操作性。标准制定要广泛吸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矿山企业、科研设计院所、高校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标准的代表性和广泛基础性,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规范,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了本标准的内容,现就有关条文说明如下:
1.关于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2.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
由于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在压风自救方面,目前可参照的标准较少,因此在本标准的制定中,参考了国家最近有关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在压风自救方面的文件。
该标准的修订主要参照以下标准,以下法规、标准是该标准的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4.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5.安全生产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
6.煤矿安全规程;
7.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4-2011)。
(二)起草小组人员组成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牟声远、司荣军、朱丕凯、史先峰、赵井清、王者鹏、曹恒将、马斌、赵志刚等。
(三)编制过程
接到任务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立即成立了标准编制组,由从事安全工作多年的研究员、较强实践经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组成。编制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资料收集与整理
标准编制组深入各矿,进行实地调研。标准编制组深入各矿,进行实地调研,为标准的起草工作奠定了基础。
4.5空气压缩机站的储气罐应符合下列规定:储气罐上应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并有检查孔。应定期清除风包内的油垢。新安装或检修后的储气罐,应用1.5倍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在储气罐出口管路上应加装释压阀,其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压力应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1.25~1.4倍。地面空气压缩机站的储气罐应避免阳光直晒。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及依据
1.原来的标准没有对空压机、油水分离器选型做具体要求,现场指导性较差。
2.压风管上只设置三通和阀门,无压风自救装置的要求,实际运用性较差,安装流于形式,应付检查。
3.压风自救装置应设置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应对具体数量做相应要求。
以前几条意见在本次修订的草案中都得到了体现。
(二)修订的依据和理由
1.原来的标准没有对空气压缩机设备及储气罐进行规定,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设置极为不规范。
2.原规范对压风系统供气阀门安装间距未进行细化,操作性不强。
3.未对压风自救装置的人均供气量进行规定,导致安装标准不一致。
4.随着矿井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推进,原标准未对管道颜色进行规范。
(三)确定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增加了空气压缩机站及储气罐的一般要求。
条文4.8 各主要生产中段和分段进风巷道的压风管路上设置的供气阀门。中段间隔不大于300m,分段间隔不大于200m。
将原来的三通及阀门统一名称为供气阀门。原200-300m设置进行了细分,中段间隔不大于300m,分段间隔不大于200m。
条文4.9独头掘进巷道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的压风管道上应安设一组供气阀门,向外间隔不大于200m安设一组供气阀门。有毒有害气体涌出的独头掘进巷道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的压风管道上应安设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平均每人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3.关于术语和定义
重点定义了与本标准直接相关的专业术语。
4.关于建设要求
是对压风自救系统的一般要求。
条文4.4空气压缩机站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必须设有压力表和安全阀。压力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校准。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应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必须使用闪点不低于215℃的压缩机油。使用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保护装置或断油信号显示装置。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断水信号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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