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类)本科课程计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类)本科课程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理想、有抱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基础扎实且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中文专业人才,为其成为中等教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的教育管理人才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为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职能机关培养素质好、潜能高的专业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才。
二、培养要求
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的人才总的来讲,应该是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有广博的知识和开阔的视野,并富有开拓创新精神,适应社会与经济文化建设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真理,具有远大理想、高尚品质和实事求是、勤奋创新的科学精神,有为国家富强而奋斗的竞争意识,自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人才。
2.掌握科学、先进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有健全人格和良好素质,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3.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文字和口语表达能力,了解语言文学研究领域的新成就,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处理信息和科学研究的全面能力。
4.掌握一种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5.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健康的体魄。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3-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及授予的学位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最低须修满15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48学分,专业教育课83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34学分,专业主干课25学分,专业系列课24学分),生涯规划课程14学分,专业见习与实习4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学生修满155学分,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最低为48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为38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最低为83学分,其中,专业教育基础课程必修为34学分,专业教育主干课程必修为25学分,专业教育系列课程最低选修为24学分(其中至少应于文史哲通选系列
选修6学分)。
修课程必须自不同模块中选择,同一模块中选修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3.生涯规划课程
参见本专业的专业系列课、学校通选课和其他专业的专业教育课程,学生可根据个人生涯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至少选修14学分。
4.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含学年论文)为6学分。
六、副修专业与第二学位课程
1.副修专业课程说明
副修专业是根据学校的要求,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为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适应性而提供的选择。副修专业的课程为专业课程计划中的专业教育必修课及毕业论文,学生必须修满61学分,符合要求的学生,发给汉语言文学专业副修证书。
2.第二学位课程说明
为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第二学位课程。第二学位开设的课程为课程计划除教育见习与实习外的所有专业必修课和部分专业系列课,学生必须修满75学分,发给汉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