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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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精选】
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如何制定?以下是本人收集的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方案一: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县水、空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 年,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海河流域氨氮≤/l,其他指标达到或优于V 类,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8%,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200天;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年均值达到市定目标,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

二、主要任务
(一)碧水工程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设施同步提标改造,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治污效能。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能力。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2.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要采取截留、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均要实行雨污分流。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3.保障受水区水质安全。

受水区地表水厂要配套建设企业水质检测设施,要同步建设进、出厂和管网水量、水质与主要运行参数在线监控及传输系统,实现信息及时传送。

统筹考虑应急或备用水源建设,强化供水安全保障。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4.推进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推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

以九支排为重点,注重提升河流生态建设水平,推动城市规划区内的河道及沿岸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

定期公布公众对城市河流满意度调查结果。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5.重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针对九支排、七支排,2条城市黑臭水体建立黑臭水体档案,制定整治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二)蓝天工程
1.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战略。

推进实施气化新乡工程。

12月底前,县域内管道天然气通达75%,新增天然气输入量300万立方米,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民用,力争XX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或超过市定目标。

责任股(所)室:燃气办
2.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

XX年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能源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发改能源〔XX〕1548号)要求,启动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到XX年底,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责任股(所)室:市政股
3.提升建筑品质。

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鼓励新建建筑执行高水平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计划,XX年起,全县绿色生态城区、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的新建项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商品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建筑面积达到省定目标要求;转变建造方式,推广绿色施工,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生产和施工能力,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技术建造。

责任股(所)室:墙改办、质监站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未经检验合格的非道路
移动机械的不得开展施工作业。

责任股(所)室:建管股、市政股
5.深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

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加装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到位、经报备批准后方可开工。

制定《获嘉县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加强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治要求。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

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加大城区道路洒水频次及保湿。

对城区道路开展综合整治,查修破损道路。

责任股(所)室:建管股、市政股、绿化办、征收办
6.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采取专家讲座、专题培训、巡回宣讲、开办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优势,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公众参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性、积极性。

责任股(所)室:建管股、市政股、绿化办、征收办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将XX年环保任务分解到
各建设、施工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

建立环保网格化监管体制,形成各股(所)室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机制,实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构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强力推进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对违法企业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对环境问题突出、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开展重点督查、效能监察,采取通报批评,预警约谈,区域限批,责任追究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XX年环保任务圆满完成。

方案二: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改善*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竞争力,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市政府决定从20*年起至XX年,在*市辖区范围内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工程。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重点
重点实施区域:*市建成区,清徐、古交、阳曲、娄烦建成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汾河干流两侧3公里;大运高速公路两侧1公里内,环城高速和一二级公路两侧500米内。

重点实施行业:煤炭、冶金、焦化、化工、电力、建材等。

重点建设的基础设施:集中供热、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生态建设等。

二、总体目标
到XX年,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升,逐步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力争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三、具体指标
(一)环境质量指标
1、市区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00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娄烦、阳曲县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80天以上,力争实现300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清徐县、古交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力争实现260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标准要求,力争达到二级标准。

2、市区范围内兰村、三给地垒、枣沟水源地和清徐、古交、娄烦、阳曲三县一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汾河水库水质达
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中的Ⅲ类标准。

汾河*段中,水库出口至上兰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中的Ⅳ类标准;上兰断面以下到温南社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492)要求。

晋阳湖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中的Ⅲ类标准。

汾河公园、迎泽湖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中的Ⅴ类标准。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回用率达到50%以上;
娄烦、古交污水处理和回用率分别达到90%和100%;
清徐、阳曲污水处理和回用率分别达到70%和50%。

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娄烦、古交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清徐、阳曲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3、城市集中供热率
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90%;
清徐、古交、娄烦、阳曲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0%。

4、城市气化率
市区居民使用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5%;
三县一市城区居民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

(三)污染控制指标
1、市区二氧化硫、烟粉尘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万吨和万吨,与20*年相比分别削减%和%,建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5%;
清徐县、古交市二氧化硫、烟粉尘年排放量在20*年基础上削减15%以上,建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
阳曲、娄烦县二氧化硫、烟粉尘排放量基本控制在20*年水平,建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

2、全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化学耗氧量23730吨、氨氮3960吨,分别比20*年下降%和%。

3、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其余均得到安全处置;市区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三县一市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四)生态保护指标
1、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
三县一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7%以上。

2、全市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6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以环境容量为总量控制目标,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
根据环境容量,合理调整产业布局,科学划分生态经济功能区,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

同时,出台企业搬迁改造激励政策,对中心城区周边重污染企业集中的区域,实施异地搬迁或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解决“工业围城”问题;对中心城区工业企业,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鼓励企业搬迁到工业园区或向郊县发展,提升城市中心区品位。

20*年底前,市区及三县一市完成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经济区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工作,制定企业搬迁改造规划,出台企业搬迁改造激励政策。

同时,三县一市要在20*年底完成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并根据环境容量确定主要排污企业年允许排污量,制定年度削减计划,确保地区排污总量在20*年底达到环境容量总量控制要求。

从20*年开始,对现有不合理产业布局进行调整,对不符合生态经济区划的区域功能定位和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污染企业限期搬迁或改造;到20*年底前,基本完成搬迁改造或停止使用重污染设施,XX年全市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初见成效。

2、取缔关闭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生产设施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结合不法排污企业清理整顿,开展取缔关闭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生产设施环保专项活动,分年度、分阶段提出取缔关闭淘汰企业名单。

由市经委牵头,各级政府组织经济、环保、工商、公安、供电、供水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限期对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生产设施强制实施关闭、取缔、淘汰。

3、严格控制新污染,确立绿色高压线,实行环境准入制度
新建项目必须遵循生态经济区划的区域功能定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在总量超过环境容量的区域,新建项目排污实行“增一减二”措施或实行排污交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市实际,制定支持类、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政策,设定绿色高压线,实行环境准入制,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违反绿色高压线有关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二)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龙头,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手段,实施工业污染综合整治解决*市,特别是市区环境问题,必须以企业、行业、园区为重点,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强化限期治理,加大对传统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

力争在“*”期间,使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0%、平均耗水量下降30%以上,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20*年,完成全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15个专项规划和清徐县循环经济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组织实施太钢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煤气化污染综合治理、太化氯碱分公司废水回用、狮头水泥回转窑余热利用工程等24项重点项目,全年建成10个清洁生产型企业和10个工业废水“零排放”企业。

从20*年开始,按照全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全市范围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工作。

完成太钢不锈钢电炉清洁生产改造,南堰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污水回用,重机余汽利用技改工程等18个项目,实现燃煤电厂烟气全脱硫。

到XX年底,全面完成“123456”战略,即建成10个环境友好型和循环经济型企业、20个废水“零排放”企业、30个清洁生产型企业,开展4个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提升煤炭、焦化、冶金、电力、建材5大传统产业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构建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和回收利用、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回收利用、绿色消费6大体系。

20*年,太钢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区下达的环境容量总量控制要求,全厂废水实现“零排放”。

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实施厂区和城市一体化改造,促进城北地区环境质量改善。

太化集团保持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在搬迁工作完成
之前,强化现有环保设施管理。

同时,加快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焦化分公司、合成氨分公司分别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

其他重点工业企业要在完成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和工厂区整体形象。

组织实施重机污水深度处理资源化项目等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XX年底前开展燃煤电厂脱硝示范工程、电除尘改布袋示范工程和焦化厂干熄焦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20*年市区烟粉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环境容量要求,其中,十个重点工业企业二氧化硫、烟粉尘排放总量在20*年基础上分别减少%、%。

八个工业污水排放大户COD、氨氮排放总量分别降低%和%。

新增煤矸石综合利用量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新增粉煤灰综合利用量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新增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量万吨,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率达%;新增炉渣综合利用量20万吨,炉渣综合利用率达61%。

上述项目全部完成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可达69%。

(三)以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服务功能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集中供热工程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市区热电联产和大型热源厂集中供热面积新增3000万平方米以上,并实施整体推进,建成区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

XX年三县一
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

(1)市区集中供热工程
20*年,完成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制定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区域供热死角填平补齐计划,出台加快集中供热发展的配套政策。

重点实施城南热源厂、东山热源厂二期工程扩网工程、西山综合利用电厂(即白家庄矿矸石电厂)供热配套工程。

开工建设西山调峰热源厂;完成一电六期供热置换、管网建设和城南第二热源厂前期准备工作。

20*年,完成一电六期供热置换和扩网工程,西山调峰热源厂一期工程投入运行。

完成西山综合利用电厂供热扩网工程。

开工建设二电六期供热配套工程和城南第二热源厂。

20*年,完成二电六期新建热网工程、西山调峰热源厂扩网工程、北营热源厂和高校热源厂一期工程。

XXXX年,完成二电六期扩网工程、太钢自备电厂新建管网工程、北营热源厂和高校热源厂二期工程。

市区通过集中供热,大幅度取缔燃煤采暖锅炉,减排烟尘万吨,二氧化硫万吨,同时减少市区煤炭和炉渣运输量、减轻交通压力;减少煤堆、渣堆堆存量,减少扬尘污染。

(2)县(市)集中供热工程
清徐县20*年,完成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实现集中供热面积110万平方米;20*年,完成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实现集中供热面积12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80%
以上。

古交市在现有区域集中供热基础上,发展热电联产,取缔市区范围内区域供热锅炉房,力争在20*年实现供热,实现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供热率达到80%。

阳曲县20*,完成集中供热前期准备工作,20*年,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

娄烦县20*年,完成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实现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65%;20*年,在旧城改造的基础上再扩网3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

2、天然气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1)天然气利用工程
在20*年已实施部分工业和居民用气基础上,加快门站、中高压调压站和管道建设,XX年前完成居民煤气置换工作,置换出煤气用于工业锅炉和窑炉用气。

(2)沼气工程
20*年,在试点基础上发展10个沼气示范村;20*年,完成100个沼气示范村;力争到XX年,全市农村沼气用户达到5万户,占农村总用户的20%以上。

通过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减排烟尘万吨,减排二氧化硫万吨。

3、燃煤污染控制
在发展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等工程基础上,对暂时无法
解决的燃煤锅炉,通过在用锅炉使用动力洗选煤、更新和改造锅炉使用电、气、油、洁净型煤和水煤浆等清洁、洁净燃料方式,解决燃煤污染问题,严禁使用原煤和不符合环保指标的燃料。

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设和巩固烟尘污染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使燃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

通过燃煤污染控制,市区建城区烟控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

三县一市建城区烟控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工程
按照市政府“城中村”搬迁改造工作计划,20*年完成18个试点村搬迁改造工作,“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之后,采暖采用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方式予以解决,并纳入城市化管理轨道。

通过实施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拆除6000余台土小锅炉,减少烟尘万吨,减少二氧化硫万吨。

对中心城区其余22个“城中村”,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规划编制,制定改造方案,并分步实施,启动“拆旧建新”,争取到“*”末期基本完成改造工作。

5、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
20*年,建设环保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线。

按照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标准,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监测,20*年在用机动车检测率达到70%以上,20*年达到80%以上。

从20*年*月*日起,实行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识制度,对不达标车辆进行治理。

禁止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和无环保标识车辆在市区和高速公里行驶。

对公交车、出租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20*年完成加气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20*年完成加气站建设,并对50%的公交车、30%的出租车进行改造。

XX年全面完成改造工作。

6、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加快建设符合“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并逐渐由单一填埋转向焚烧、填埋、综合处理相结合的多元处理目标,切实减轻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危害,进一步改善城市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在东山垃圾焚烧电厂20*年正式投入运行基础上,尽快在阳曲县侯村新建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0*年投入试运行。

在河西地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筛选和综合利用设施,初步实现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橡胶等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

启动三县一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20*年投入运行,娄烦、古交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清徐、阳曲达到70%以上。

7、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工程
“*”期间,要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
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由“十五”期末的60%左右提高到90%,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并尽量回用于市政建设和工农业生产。

(1)市区
20*年底前,现有四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建成消毒设施,并完成技改准备工作(主要是增加脱磷、脱氮工艺)。

其中,北郊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配套污水管网要全线建成,技改工程要达产达效。

20*年,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完成农牧厂污水处理工程。

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技术改造工作。

20*XX年,完成河西北中部污水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小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以及晋祠、晋源污水处理厂工程。

通过实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年减少化学耗氧量(COD)排放量万吨,减少氨氮排放量3860吨。

(2)县(市)
20*年完成古交市镇城底矿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污水日处理量由XX吨/日提高到3000吨/日;娄烦县城完成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实现生活污水零排放;清徐县污水处理
厂达标运行。

XX年底前阳曲县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清徐县完成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污水处理量由5000吨/日,提高到10000吨/日,同时实行污水处理后回用。

8、边山支沟综合整治工程
汾河*城区段共有边山支沟13条。

“十五”期间,已经完成对南、北沙河和玉门河等边山支沟的治理,其余边山支沟要在“*”期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分年度进行治理。

并在河道两侧开展大面积植树造林工程。

力争在市中心区部分支流实施蓄水工程,增加城市水面,美化城市环境。

(四)以饮用水源地保护为核心,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1、地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完成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划分,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安全。

20*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划分。

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地表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严格实施《*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建立汾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对汾河水库实施跨流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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