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刑法-刑法分论考试试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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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以下哪项不属于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A. 行为B. 犯罪动机C. 犯罪结果D. 犯罪主体答案:B2. 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A. 正确B. 错误答案:A3.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犯罪?A. 过失犯罪B. 正当防卫C. 紧急避险D. 无罪推定答案:B4. 刑法中规定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A. 正确B. 错误答案:A5. 刑法中规定的“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A. 正确B. 错误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行为可以构成犯罪?A. 故意杀人B. 盗窃C. 贪污D. 故意伤害答案:A、B、C、D2. 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且犯罪结果已经发生。

A. 正确B. 错误C. 犯罪行为已经完成D. 犯罪结果已经发生答案:A、C、D3. 以下哪些情形可以构成正当防卫?A.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B. 为了保护公共利益C. 为了保护个人利益D. 为了保护他人利益答案:A、B、C、D4. 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A. 正确B. 错误C.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D.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答案:A、C、D5. 以下哪些情形可以构成紧急避险?A.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B. 为了保护公共利益C. 为了保护个人利益D. 为了保护他人利益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都属于犯罪行为。

()答案:正确2.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不构成犯罪。

()答案:正确3.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但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结果的发生。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完美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完美解析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5、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11、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_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_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_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2015年司法考试正在紧张备考中,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希望能帮到大家。

祝大家备考愉快、顺利通过考试!86.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

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

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

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

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

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

关于事实一(假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抢劫致人死亡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杀害他人后立即劫取财物的情形B. 如认为抢劫致人死亡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则对事实一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如否认死者占有,则成立侵占罪),实行并罚C. 事实一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D. 事实一虽是为抢劫运钞车服务的,但依然成立独立的犯罪,应适用"抢劫致人死亡"的规定【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选项A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据此可知,以杀人行为作为劫取财物的手段,符合抢劫罪中以暴力方式,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从而劫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解析

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2、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

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

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

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2014年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一)

2014年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一)

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一)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我国普通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A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B 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C 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D 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参见刑法第7条。

第2题甲与他人勾搭成奸,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其丈夫乙名字的纸符烧毁,取少许纸灰,拌入白糖中,让乙喝下,企图依靠神力将其杀死。

奸情败露后,甲交待此事而案发。

甲的行为:( )A 属于故意犯罪B 属于事实认识错误C 不构成犯罪D 属于意外事件【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甲的行为属于封建迷信活动,不具有实际的社会危害性,不是犯罪。

第3题关于特殊主体,下列哪种提法是错误的? ( )A 贪污罪的主体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各自利用了本人的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国有财产的,根据主犯的身份认定犯罪的性质B 特殊主体的犯罪意味着没有该特殊主体身份的人不可能构成该罪的实行犯,但是可以构成帮助犯或者教唆犯C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者,属于特殊主体的身份D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C项是错的,黑社会的老大是一般主体。

他这种身份是犯罪之前获得的一种社会上的一般身份,如果仅仅因为是犯罪获得的地位和身份不能算是身份犯。

加入黑社会,打拼一番成为老大更不能说是身份犯。

第4题关于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都必须适用我国刑法B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也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停靠的国家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C 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采取的是以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为辅的原则D 我国刑法采用的是普遍管辖原则,即犯罪的行为或结果只要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A项错误在于还有除外情况如外交豁免;B项无但书情况;D项将犯罪结果地和发生地择一误认为是普遍管辖原则。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21=21)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答案】C【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罪刑相适应原则【解析】罪刑相适应原则,又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罪刑相适应原则既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一项基本量刑原则。

关于A项。

公平和正义是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是法所追求的最终目标,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源自因果报应观念,是适应人们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它要求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当.从这一点来说,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因此,A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B项。

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其具体体现在个案之中,是能够被人们察觉到和感受到的。

在此意义上说,具体的个案才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佳载体。

而任何个案(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处断,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一项基本的司法准则.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犯罪不仅决定了行为人应当受刑罚处罚,而且决定了其所受刑罚的轻重。

至于是否应当受刑罚处罚以及刑罚的轻重,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该条规定实际上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化。

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关于C项。

公平正义和罪刑相适应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具体的个案中,可以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况,在尊重案件事实和所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一定的灵活掌握.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即是不同的刑罚裁量方法.其中,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是:A. 死刑B. 无期徒刑C. 有期徒刑十五年D. 有期徒刑十年答案:A2. 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B.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C.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微伤D.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A.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B.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C.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D.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答案:A B C2. 以下哪些情况可以构成正当防卫?A. 为了使国家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B. 为了使公共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C. 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D. 为了使本人的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1.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杀害他人的故意。

()答案:正确2.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答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犯罪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索取他人财物;(3)犯罪目的是为他人谋取利益;(4)犯罪结果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 什么是正当防卫?其适用条件是什么?答案: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他人的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侵害行为。

其适用条件包括:(1)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2)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3)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4)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防卫目的。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B.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C.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D.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2、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

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3、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A.污染环境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D.生产、销售假药罪4、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C.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D.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5、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B.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C.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D.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6、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B.****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

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

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

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多项选择题部分。

51.下列哪些项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A.将明知是痴呆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导致被害人怀孕的情形,认定为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B.将卡拉OK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播放其音像制品的行为,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C.将重度醉酒后在高速公路超速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刑法》规定了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未规定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罪。

为弥补处罚漏洞,将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认定为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答案】ACD【考点】罪刑法定原则【解析】A项正确。

先天性痴呆症的妇女缺乏正常的判断能力与控制能力,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志。

因此,行为人明知妇女是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非法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均应以强奸罪论处。

而造成其怀孕的,则认定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情形。

B项错误。

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不同的,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主体必须是非法整理侵犯著作权的产品的人员,非法整理侵犯著作权的产品以外的人员销售侵犯著作权的产品,应当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卡拉OK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播放其音像制品,行为人并非整理侵权产品的人员,因而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C项正确。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外的危险方法”仅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而不是泛指任何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方法。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通常定危险驾驶罪,但由于危险驾驶罪只是一个抽象危险犯,因而必须是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险,但没有达到高度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定危险驾驶罪;反之,如果行为人重度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且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这种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危险,危害程度达到了与放火、爆炸等犯罪行为相当的程度,应当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每题1分。

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答案】C【考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涵【解析】C项,《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此种情形必须一案一报、由下级法院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需要减轻刑罚,而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下级人民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A项,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是适应人们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

B项,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基本原则之一,其具体要求是: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才能实现公平正义。

D项,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公平正义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体现。

公平正义需要兼顾法理与情理,罪刑相适应原则同样需要兼顾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相互吻合、并不矛盾。

2.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A.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B.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C.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D.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答案】D【考点】寻衅滋事罪;禁止令【解析】D项,《刑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国的一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于想要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真题进行解析,包括答案和详细解析,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考试内容和解题思路。

一、刑法题解析1. 题目:某公司有一名员工在上班途中被妇联突如其来袭击,当时该员工身上正拿着一把刀。

妇联试图抢劫该员工,并在搏斗中妇联不慎被该员工刺死。

根据我国刑法,此案应如何定性?答案:此案属于正当防卫,该员工在被妇联袭击时采取了合理的防卫行为,刺死妇联是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发生的。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正当防卫不能以过当防卫的方式进行,而该员工在搏斗中将妇联刺死是合理的防卫行为,因此不构成犯罪。

2. 题目:甲因醉酒后骑摩托车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根据我国刑法,甲犯下的罪名应为何种罪名?答案:甲犯下的罪名应为交通肇事罪。

根据我国刑法,醉酒后驾驶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罪。

由于甲酒后骑摩托车,且造成了人员死亡,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二、民法题解析1. 题目:某物业公司在购买土地时签订了合同,约定该土地只可用于商业开发,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

然而,在土地规划调整后,该公司决定将该土地进行居民区开发。

根据我国民法,该行为是否违法?答案:该行为违法。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自由意思表示,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约定。

该物业公司在购买土地时明示约定只能用于商业开发,故不得违反约定将土地进行居民区开发。

2. 题目:由于一家企业经营困难,无法支付员工工资,企业主考虑申请破产。

根据我国民法,企业申请破产后,员工的工资如何支付?答案:根据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申请破产后,员工的工资优先受偿。

即使企业破产,员工的工资权益也应当得到保障,作为破产清算的一部分,员工工资应当优先得到支付。

三、行政法题解析1. 题目:某市政府出台一项政策,规定所有汽车必须购买该市政府指定的电动车产品,否则将无法在该市行驶。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2、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答案】BC3、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4、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案例分析题)_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案例分析题)_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案例分析题)_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司法考试难吗?司法考试的题不是很难,只是考试的题很广,因此要全面复习。

国家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案例分析题),在司考路上助你一臂之力!二、(本题22分)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

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

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

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

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

问题: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法定量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

【正确答案】甲、乙利用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虽然客观上获得了2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该26万元不是化工厂的财产,没有给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乙也不可能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对甲、乙的贪污行为只能认定为贪污未遂。

甲乙犯贪污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甲揭发了乙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4年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六)

2014年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六)

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六)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甲今年17岁。

在一次盗窃案中,为他人放风,且在盗窃后分得赃款500元,但这一事件被其母发现,动员甲投案自首,甲即在当日由母亲陪同到公安局自首归案,并退回赃款,还向公安机关揭发了同案犯的犯罪事实。

请问人民法院应如何对甲进行判处?A 因其表现,判处拘役1个月B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C 判处罚金500元D 无罪释放【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甲的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犯罪情节较轻”及第(二)项、第(三)项及第(六)项的规定。

第2题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期限的限制( )A 在人民法院受理了某甲自诉某乙伤害案件以后,某乙离家出走杳无音信B 某乙因出国而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丙侮辱案提出控告C 丁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但说话颠三倒四,有关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D 某戊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某乙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逃往外地藏匿,随即被通缉【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3题我国普通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A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B 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C 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D 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参见刑法第7条。

第4题实验小学校长某甲,对本校已被确定为危房的校舍不作任何加固处理,也不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致使校舍在使用中突然倒塌,造成死亡8人,重伤16人的严重后果,甲已构成:( )A 玩忽职守罪B 重大责任事故罪C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D 过失致人死亡罪【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本罪是过失犯罪,参见刑法第138条。

刑法-刑法分论考试试题及解析

刑法-刑法分论考试试题及解析

刑法-刑法分论考试试题及解析一、单选题(本大题12小题.每题1.0分,共12.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甲男与乙女发生纠纷,乙将脏物泼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乙的下身猛击几拳;乙骂声不止,甲便唤来自家圈养的大公狗,在有许多围观村民的情况下,甲扒下乙的裤子,使其当众赤裸身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B 侮辱罪C 公然猥亵罪D 诽谤罪【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甲男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暴力将被害妇女的裤子扒下,侵犯了被害人的性羞耻的权利,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同时具有当众实施的情节,属于此罪的情节加重犯。

第2题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

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

”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

”钱某只好收下100元假币,找给张某90元人民币。

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 使用假币罪B 敲诈勒索罪C 抢劫罪D 强迫交易罪【正确答案】:C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抢劫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分。

选项A:张某仅使用了面值100元的假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8日)第3条,要求面额的标准为4000元以上,显然张某使用100元假币的行为不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因而选项A错误。

选项B与C:本题真正的易混点在这里。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主要在于用胁迫方法实施的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就本题的情形而言,二罪的区别主要有:(1) 实施威胁的时间不同。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刑法13. 乙(15周岁)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

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的甲(乙父)说:"别下车!前面来了许多村民,下车会有麻烦。

"乙便驾车逃走,吴某因流血过多而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因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甲也不成立交通肇事罪B. 对甲应按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论处C. 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D. 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均不成立犯罪【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自2012年以来,对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要件,根据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来看改变了传统的观点,采纳的是新观点。

新观点认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只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因为存在阻却责任的事由,因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言,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处理的。

因此,15周岁的乙与其父亲能够成立共同犯罪。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据此可知,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但因乙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而甲要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14. 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采用运输方式将大量假币运到国外的,应以走私假币罪定罪量刑B. 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情节严重的,触犯强迫交易罪C. 未经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D. 为项目筹集资金,向亲戚宣称有高息理财产品,以委托理财方式吸收10名亲戚300万元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伪造的货币的,成立走私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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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D: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张某强迫司机钱某对100元假币以真币找零,既不是强买强卖商品,也不是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因此选项D错误。
第3题
某外贸公司在缴纳了100万元的税款后,采取虚报出口的手段,骗得税务机关退税180万元,后被查获。对该公司应如何处理?
本题中,王某利用计算机知识窃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后,出售该上网账号和密码,给该公司造成4万元的损失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以该公司所受的实际损失额为准,而不是以王某的非法出售上网账号密码所得为准,故C项正确。
第5题
某甲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一日,某乙向某甲借枪打猎,某甲碍于情面,就将枪借给某乙用了半天。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此题在法条依据上不成问题,但在刑法理论上,对于《刑法》第204条第2款的规定争议颇多。该款所述的情形本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应按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处理,但第204条第2款却规定数罪并罚。
第4题
王某利用计算机知识获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后,以每3个月100元的价格出售上网账号和密码,从中获利5000元,给该公司造成4万元的损失。对此,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第6题
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此外,他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 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A 使用假币罪
B 敲诈勒索罪
C 抢劫罪
D 强迫交易罪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抢劫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分。
选项A:张某仅使用了面值100元的假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8日)第3条,要求面额的标准为4000元以上,显然张某使用100元假币的行为不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因而选项A错误。
刑法-刑法分论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12小题.每题1.0分,共12.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甲男与乙女发生纠纷,乙将脏物泼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乙的下身猛击几拳;乙骂声不止,甲便唤来自家圈养的大公狗,在有许多围观村民的情况下,甲扒下乙的裤子,使其当众赤裸身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B 侮辱罪
C 公然猥亵罪
D 诽谤罪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甲男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暴力将被害妇女的裤子扒下,侵犯了被害人的性羞耻的权利,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同时具有当众实施的情节,属于此罪的情节加重犯。
第2题
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钱某只好收下100元假币,找给张某90元人民币。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 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5000元
B 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5000元
C 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4万元
D 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4万元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新型盗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1款(10)项的规定,此种情形下,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
选项B与C:本题真正的易混点在这里。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主要在于用胁迫方法实施的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就本题的情形而言,二罪的区别主要有:(1) 实施威胁的时间不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一般不具有立即付诸实施的性质,而是将来要发生的不利行为,从威胁发生到付诸实施威胁内容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而抢劫罪威胁使用的暴力侵害则是能够当场付诸实施的,如被害人拒绝交出财物,就会立即遭到伤害或杀害。(2) 取得财物的时间不尽相同。敲诈勒索罪取得财物的时间既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事后某个时间;而抢劫罪要求当场取得财物。本题中,张某以当场打死钱某相威胁而当场取得财物,属于抢劫罪中的威胁,行为成立抢劫罪。故B项错误,C项正确。
A 非法出借枪支罪
B 玩忽职守罪
C 非法出租枪支罪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依据《刑法》第128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要求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或者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
某甲是射击队教练,其所配置枪支并不是公务用枪,不符合第一种情况。某乙将枪用了半天,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也不符合第二种情况。所以某甲不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玩忽职守罪一则要求主体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二则也要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成立犯罪。某甲既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所以不能成立此罪。因此,结论是甲不构成犯罪。
A 以逃税罪处理
B 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
C 其中的100万元按逃税罪处理,余下的80万元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
D 其中的100万元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余下的80万元按逃税分
【答案解析】
[解析]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其他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逃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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