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预)验收汇报材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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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共有钻孔灌注桩1537根,墩柱364根,盖梁87座,预制箱梁532片,现浇箱梁60联、钢箱梁14500吨、桥面铺装95507.6平米,沥青面层101507.6平米、防撞护栏22206延米.
道路工程共计177122平米、人行道31948平米、非机动车道16815.32平米。管道工程,排水管道7640米。
四、感官质量及结论
1、本工程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规定,预验收技术资料、质保资料齐全、完整,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观感质量较好。
2、结构实体检测、主要功能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
目前施工资料经监督站审查合格并出具了相关手续,已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馆.现已具备竣工预验收条件。
希望验收组各位领导及专家对我单位承建的呼和浩特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第三标段进行严格检查并提出宝贵意见,我单位将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保证交给青城人民一个安全、合格、满意的工程。
本标段于2017年3月30日对已完工程进行了预验收工作,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工程因征地拆迁问题没能完成导致无法验收,现对上次未验收内容进行预验收。
此次预验收内容为①察哈尔大街辅道60(CFK0+220-280)米道路工程、人行道等;②科尔沁路110国道至察哈尔互通立交桥1683.65(K0+000-K1+683.650米道路工程;③科尔沁路316.35(K1+683.650-K2+000)米。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勘察单位:内蒙古万和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质量保证措施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按照项目法施工要求,我单位组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包括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2人、总工程师1人、工程技术人员36人(测量人员24人,试验人员8人、质检员4人)、安全员4人、计划财务2人、物资设备人员8人、办公室3人,全面负责本合同段项目施工组织,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目标的实现。
严格样板制、三检制、工序交接制度和质量检查和审批等制度。
广泛深入开展质量职能分析、质量讲评,大力推行“一案三工序”管理措施即“质量设计方案、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
严把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质量和进场质量关。确保检验、试验和验收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竣工资料与工程竣工同步;用户手册与工程竣工同步。
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
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7年8月7日
呼和浩特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
第三标段竣工预验收
预
验
收
总
结
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第三标段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地区
科尔沁路:南起公铁地道北止点─110国道
察哈尔大街:K14+685─K16+740.920
本工程于2014年3月1日开工,2015年10月31日完工,本标段包括道路工程6.8km、高架桥1.2km、互通立交1座、跨线桥一座511米。
首先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高素质的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人员,强化“项目管理,以人为本”。
严格过程控制和程序控制,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树立创“过程精品”、“建设单位满意”的质量意识,使该工程成为我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优质工程。
制定质量目标,将目标层层分解,质量责任、权力彻底落实到位,严格奖罚制度。
建立严格而实用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实施细则,在工程项目上坚决贯彻执行。
道路工程共计177122平米、人行道31948平米、非机动车道16815.32平米。管道工程,排水管道7640米。
四、感官质量及结论
1、本工程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规定,预验收技术资料、质保资料齐全、完整,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观感质量较好。
2、结构实体检测、主要功能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
目前施工资料经监督站审查合格并出具了相关手续,已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馆.现已具备竣工预验收条件。
希望验收组各位领导及专家对我单位承建的呼和浩特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第三标段进行严格检查并提出宝贵意见,我单位将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保证交给青城人民一个安全、合格、满意的工程。
本标段于2017年3月30日对已完工程进行了预验收工作,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工程因征地拆迁问题没能完成导致无法验收,现对上次未验收内容进行预验收。
此次预验收内容为①察哈尔大街辅道60(CFK0+220-280)米道路工程、人行道等;②科尔沁路110国道至察哈尔互通立交桥1683.65(K0+000-K1+683.650米道路工程;③科尔沁路316.35(K1+683.650-K2+000)米。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勘察单位:内蒙古万和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呼和浩特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质量保证措施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按照项目法施工要求,我单位组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包括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2人、总工程师1人、工程技术人员36人(测量人员24人,试验人员8人、质检员4人)、安全员4人、计划财务2人、物资设备人员8人、办公室3人,全面负责本合同段项目施工组织,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目标的实现。
严格样板制、三检制、工序交接制度和质量检查和审批等制度。
广泛深入开展质量职能分析、质量讲评,大力推行“一案三工序”管理措施即“质量设计方案、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
严把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质量和进场质量关。确保检验、试验和验收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竣工资料与工程竣工同步;用户手册与工程竣工同步。
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
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7年8月7日
呼和浩特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
第三标段竣工预验收
预
验
收
总
结
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第三标段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地区
科尔沁路:南起公铁地道北止点─110国道
察哈尔大街:K14+685─K16+740.920
本工程于2014年3月1日开工,2015年10月31日完工,本标段包括道路工程6.8km、高架桥1.2km、互通立交1座、跨线桥一座511米。
首先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高素质的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人员,强化“项目管理,以人为本”。
严格过程控制和程序控制,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树立创“过程精品”、“建设单位满意”的质量意识,使该工程成为我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优质工程。
制定质量目标,将目标层层分解,质量责任、权力彻底落实到位,严格奖罚制度。
建立严格而实用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实施细则,在工程项目上坚决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