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大蒲柴河镇镇区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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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松花江松原市城市防洪左岸堤防工程18+300-33+508段主体工程

投入使用验收

鉴定书

第二松花江松原市城市防洪左岸堤防工程

18+300-33+508段主体工程

投入使用验收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验收主持单位:吉林省水利厅

项目法人:松原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设计单位: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长春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处

施工单位: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

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长泓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松原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松原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验收日期:2018年12月18日-19日

验收地点:松原市

前言

2018年12月18日-19日,吉林省水利厅主持对第二松花江松原市城市防洪左岸堤防工程18+300-33+508段主体工程进行了投入使用验收。验收委员会成员由吉林省水利厅、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审查总站,松原市水利局、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及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组成。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参加了验收会议。

验收委员会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工程资料,听取了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工作报告,经充分讨论,形成了《第二松花江松原市城市防洪左岸堤防工程18+300-33+508段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1.工程名称:第二松花江松原市城市防洪左岸堤防工程18+300-33+508段。

2.工程位置:工程位于第二松花江左岸,首端为松原市城区赵连长围子,末端为城区下游毛都站界碑处。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通过工程建设,完善松原市城市防洪体系,提高城市防洪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09年6月4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第二松花江左岸堤防松原市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09﹞493号)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6月11日,吉林省水利厅以《关于第二松花江松原市城市防洪左岸堤防工程18+300-33+508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吉水技﹝2010﹞417号)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设计标准及主要技术指标

堤防级别为1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7500立方米每秒。

堤防设计顶宽8.0米,堤顶超高为2米;堤高大于3米时,在距堤顶2.5米处背水坡设6米宽戗台。堤防迎水坡、背水坡及戗台以下坡比均为1:3。迎水坡采用简易模袋混凝土护坡,平均厚度12厘米;顶部设混凝土板块封顶,结构尺寸为0.5×0.1米(宽×厚)。背水坡马道以上采用EM3三维网垫植草,马道以下采用植草护坡;背水侧每500米设3米宽现浇钢筋混凝土踏步,踏步尺寸0.45×0.15米(宽×高)。堤顶设混凝土路面,面层混凝土宽6.7米,厚20厘米,两侧设花岗岩路缘石10×20×60

厘米(宽×高×长);基层为碎石二灰,厚20厘米;两侧人行步道为现浇混凝土板块55×10厘米(宽×厚)。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土方加固长度15208米、堤顶混凝土路面长度14491米、膜袋混凝土护坡长度4682米、人行踏步20处。

工程计划建设总工期2年。

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批复概算总投资7035.9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项目人:松原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设计单位: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长春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处

施工单位: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

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长泓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单位:松原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松原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五)工程施工过程

1.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工程于2011年5月18日开工,2017年7月10日完工。各单位工程开完工时间具体如下表:

2.设计变更

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发生一般设计变更均履行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拟验工程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及设计变更批复全部完成,完成堤防土方加固长度15430米、堤顶混凝土路面长度14511米、膜袋混凝土护坡长度4692.5米、人行踏步20处。累计完成综合工程量74.95万立方米,其中土石方71.74万立方米,混凝土3.21万立方米。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及材料量对比情况见下表:

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

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了单位(合同)工程验收,验收结论均为合格。验收结论经松原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具体验收情况如下表:

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无。

四、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监督

松原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称监督站)负责该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站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等,采取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履行了政府监督职能。

在主体工程开工前,监督站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对工程项目划分进行了确认。开工之初,对各参建单位的资质进行了复核。施工过程中,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参与了部分重要隐蔽单元工程验收,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内业资料整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进行了核备。工程验收前,对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及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进行了核定,为工程出具了质量评价意见。

(二)工程项目划分

拟验工程共划分为8个单位工程,39个分部工程,890个单元工程。具体划分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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