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尼·莫里森《爱》中黑人女性形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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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卷第4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9年7月 Vol. 31 No. 4 Journal of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Jul. 2009 ────────── 收稿日期:2009-01-09

作者简介:李东风(1980-),男,河南濮阳人,文学硕士,盐城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 -20-

托尼•莫里森《爱》中黑人女性形象分析

李东风

(盐城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摘 要:托尼•莫里森在其新作《爱》中刻画了两个性格、命运完全不同的黑人女性:梅和朱尼尔。通过女权主义的方法,分析这两个黑人女性形象,并以此为切入点探讨托尼•莫里森创作中的女权主义倾向。

关键词:女性形象;天使;妖妇;女权主义 中图分类号: I 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09)04-0020-03

An Analysis of Black Women Figures in Toni Morrison’s Love

LI Dong-feng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 Yancheng Teachers College, Yancheng Jiangsu 224002, China)

Abstract: In her latest novel Love , Toni Morrison depictes two black women figures whose characters as well as destinies are totally different: May and Junior. May is submissive to her husband and father-in-law in almost everything. Junior, on the other hand, has strong rebellious spirits to patriarchal ideas, ignoring all the restrictions imposed on black women by the black community. It intends to analyze the two figures with the help of feminist approach, hence discusses the feminist tendency in Toni Morrison’s literary creation.

Key words: female image; angel; sapphire; feminism

作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黑人女性作家,托尼•莫里森是当今美国乃至世界文学舞台上的一名杰出的小说家。黑人和妇女的双重身份使她的写作别具一格,可以深入黑人妇女的心灵。发表于2003年的小说《爱》是她写作生涯的第八部小说,也是其最新作品。国内外的文学评论界对她的前七部小说(《最蓝的眼睛》、《秀拉》、《所罗门之歌》、《柏油娃》、《宠儿》、《爵士乐》和《乐园》)从各个角度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爱》面世后在美国反响强烈,但在中国却很少有人对其进行学术研究。本文将从这部小说中的两个主要人物──梅和朱尼尔入手,揭示小说作者对于黑人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压力下,应如何面对并做出合理选择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

一、天使和妖妇──女权主义批评着力颠覆的女性形象 自18世纪女权主义诞生以来,冲破父权制价值体系和道德标准的牢笼,追寻女性自己的身份和自由一直是女性作家和文学评论家孜孜以求的目标,这一诉求在其创作和批评实践中也得到了自然而然的流露。

女权主义理论家的苏珊·格巴和桑德拉·吉尔伯特把传统的男性文本中的女性形象分为两种表现形式:天使和妖妇[1,p64]。在其女权主义名著《阁楼上的疯女人》中,她们详细阐述了这一观点。古往今来,众多男性文本中着力打造了许多女性天使形象,如荷马史诗中奥德修斯的妻子,但丁笔下的贝雅特里奇,弥尔顿的人类妻子,歌德的玛甘泪等,她们美丽、纯洁、内敛、顺从并且无私,是一切男子梦寐以求的人生伴侣。但在苏珊•格巴和桑德拉•吉尔伯特看来,这些女性都不过是男性审美理想的寄托。她们没有自己的独立意志,没有独立的生活,只是一些美好但毫无生命力的傀儡形象。借用女权主义理论先驱西蒙•波娃的语言,她们是男性作家们所创造的一些“对象性存在”[2,p35]。与天使形象相对应的则是出现在众多男性文本中的妖妇形象,如《圣经》中引诱亚当偷食禁果的夏娃,斯宾塞《仙后》中的半人半蛇的Errour ,萨克雷《名利场》中的比基•夏普等。在这众多的女性形象身上,无疑存在着让深受父权制文化影响的男作家们如鲠在喉的性格特质和审美内涵。她们美丽,却被当成立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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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男人堕落的祸根;她们对生活有自己独立的理解和要求,却被认为是不肯安分守己,恪守妇道;她们有杰出的聪明和智慧,却被认为是工于心计,心如蛇蝎。总之,一切于男性主人公身上优秀品质的东西,到了女性人物身上就成了其致命弱点,男性作家和评论家们在人物评价问题上所持的基于性别之上的双重标准至此昭然若揭。在苏珊•格巴和桑德拉•吉尔伯特看来,看似“妖妇”形象恰恰是女性生命力之所在,是女性创造力应对父权文化压抑的反抗形式。

作为一个深受女权主义思想影响的黑人女性作家,托尼•莫里森将女权主义的上述理论自觉运用于自己的写作实践中,她笔下的众多黑人女性人物也通过自己的方式向试图压迫她们的男权社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她们中有一生特立独行,视姐妹情谊高于男女之爱的秀拉,为使自己的孩子摆脱奴隶制的摧残而亲手杀死她的赛丝,“天生狂野”不受任何传统女性角色限制的彼拉多,《乐园》中那几个愤世疾俗而又与世隔绝的美丽女子等。与这些在男权社会里被看作“妖妇”的女性形象相对应的是另外一组在男权文化中被视为“天使”的人物,包括《秀拉》中贤妻良母型的主妇内儿,《所罗门之歌》中把自己生活的全部都交给奶人的哈加尔等等。相对于上一组人物的自信、自尊、乐观和独立,这些人物形象显得谨小慎微,在面对男人的背叛时无所适从。毫无疑问,她们并非真正的天使,而是生活中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托尼•莫里森以批判的笔触来刻画这一类型人物,这凸显出其强烈的女权意识。

在小说《爱》中,也出现了这样两个个性完全不同的黑人女性:梅和朱尼尔。

二、梅──父权制压迫下的畸形黑人女性

如果以父权制的价值标准来判断,《爱》中的梅的确可以被称为一个贤妻良母,一位“家中的天使”[1,p66]。她出生于一个贫穷的传教士家庭,从小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格,“干起活来象传播花粉的蜜蜂”[3,p103]。她把自己毕生的精力都用在了照顾科西一家和打理其家庭旅馆的生意上,“安排全家的起居和日常用度,整理内务,帮助照顾旅馆的生意”[3,p99]。为了旅馆的生意,她甚至给自己三个月大的孩子提前断奶。她还不遗余力的帮助鼓吹科西家族的发迹史,“科西先生是怎样从默默无闻的奴隶和勤俭的自由民家庭走出来的。”[3,p138]在她的悉心照料下,科西父子都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丈夫比利•科西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老比尔•科西则整日想着花钱享乐。

但这样一位传统的天使式人物的一生却是悲剧性的。尽管梅为整个科西家族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她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她平日里对比尔•科西这个专制的家长言听计从,他却向来视梅为无物。这种情况在梅的丈夫因病死后更甚。在他眼中,梅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胆小怕事乡下女子,根本配不上他的儿子比利·科西。他时常疑惑为什么儿

子会选择这样的一个女人结婚。可能他忘记了当初比利·科西选择梅,正是因为听从了他的意见,“选一个忠实的、不会斤斤计较的女孩”[3,p102]。在女儿克里斯廷的眼里,梅也一位不称职的母亲。克里斯廷总觉得自己的童年是不幸的,而这不幸主要来自于母爱的缺失。母亲由于忙于旅馆的事物,在她三个月大时就给她断了奶,平日里也很少有时间陪伴她。希德与老科西婚后,为避免两个儿时的伙伴反目,在科西的指使下,梅将克里斯廷送到了遥远的枫叶谷学校。克里斯廷无法理解母亲的这个决定,甚至开始怀疑母亲和爷爷的关系。在小说的最后一章,她跟希德曾说起过这件事,“因为他想让我走她就让我走,他想要什么她都会照办,除了你。她才是科西爷爷的女人,而不是你。”[3,p184]

梅的悲剧来自于她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思想。比尔·科西的发迹史让她心里充满了敬畏,觉得他象上帝般的无所不能,他的话对她就象法律。她可以忍受来自科西的冷眼相待,却无法忍受自己女儿的玩伴希德与比尔·科西的荒唐的婚姻。因为这样一来,希德不仅在科西家占得一席之地,而且地位将在她之上。梅没有仔细考虑自己生活中不幸遭遇的真正原因,却将其都归咎于希德,觉得是这个小妖妇勾引了自己的公公才导致了这一切。“约翰逊家的女孩都善于干那些掀起自己裙子的勾当。”[3,p138]显然,她的这种想法是不符合逻辑的,如果五十二岁的比尔·科西先生本身是洁身自好的,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怎么有能力勾引他?但梅被胸中的怒火冲昏了头脑,逐渐这种怒火转变为她对希德刻骨而又无可奈何的仇恨,无法宣泄的仇恨最终导致她精神失常。当我们回顾这个悲剧性人物时,我们不得不说她是个被父权制文化所同化了的畸形黑人女性。

三、朱尼尔──叛逆的黑人新女性

著名黑人女性作家和女权主义理论家艾丽斯•沃克曾将黑人妇女分为三种类型: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严重伤害的黑人女性;被两种“相反本能”控制的杰出黑人女性:为了发挥自身的创造才能,她们不得不压抑这些创造性的来源即女性经验本身;不受任何传统保守思想的禁锢,能够自由享受母系祖先流传下来的宝贵遗产的新黑人女性[4,p265]。按照这一分类,《爱》中的另一位主要人物朱尼尔就属于中的第三种女性。她蔑视男权社会的一切陈规陋习,不听从命运的摆布,敢于反抗社会的不公,在具有男权思想的人看来,她是一个典型的“妖妇”。

朱尼尔出生在一个较贫穷的黑人社区。父亲在他很小时就离家出走,留下母亲费雯独自挑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单亲家庭的生活或许很辛苦,但这对朱尼尔来说未尝不是件好事,因为黑人社区有重男轻女的传统,女孩被认为在智力上存在缺陷,她们的受教育权因此通常会被剥夺。“这里的人们不让女孩上学,但朱尼尔的叔叔和表兄弟们却个个都在位于第十街区的学校读过书。”[3,p55]从这个意义上说,朱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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