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的风险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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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项目的风险与控制
一、EPC合同
EPC模式是指由一家承包商对整个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从EPC的实践看,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高一些,甚至高出很多,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
对承包商来说,虽然这种合同模式的风险较大,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高水平的管理,就有机会获得较高的利润。
虽然使用EPC合同承包商可以获得更大的利润,但是承包商却不得不面对比传统承包合同下大得多的风险,分析清楚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下风险的成因,采用何种策略化解这些风险就成了承包商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EPC项目的风险成因
总体来说,EPC项目风险的成因也可分为三类:客观风险成因,道德风险成因,技术能力不足风险成因和心理风险成因。
2.1.客观风险成因
2.1.1自然灾害成因。
EPC工程工期长,遭遇各种自然灾害的机会极大。
2.1.2社会政治成因。
2.1.2.1战争和内乱。
这可能使建设项目终止或毁约,或者建设现场直接遭受战争的破坏,而使承包商和业主都遭受损失。
2.1.2.2国有化、征用、没收外资。
这往往使项目的外方业主蒙受重大损失。
2.1.2.3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所在地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使承包商承担额外的责任,造成较大的履约风险。
2.2道德风险成因
2.2.1业主不付款或拖延付款。
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一些EPC 工程项目的业主可能采取多种方法来故意推迟己完工工程付款。
拖延支付和扣留最后一笔工程质量保证金,也是承包工程中经常碰到的事情。
2.2.2分包商故意违约。
有的分包商,在项目分包阶段,故意报出低价,一旦授标给他,他则利用各种可能的手段,寻求涨价,甚至以工程质量或工期作为要挟承包商的手段,承包商一旦处理不当,就使承包商面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期拖延从而招致对业主承担违约或支付额外费用的风险。
2.2.3承包商参与工程的各级管理人员有不诚实或违法行为。
这必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等造成不良影响,使承包商面临支付额外费用或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2.3技术能力不足或心理因素的风险成因
由于承包商技术能力薄弱,缺乏管理人才和经验或者筹集资金的能力不足,或者承包商和其分包商都具备履行合同的技术、财务、认知和管理能力但由于其主观重视不够或其它原因,而对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疏忽大意、过失、或不够谨慎小心等行为,也是给承包商增加风险发生的机率或扩大发生风险事件的损失程度的因素。
三、EPC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
3.1经济损失
3.1.1承包商因履行了合同责任范围外的责任义务或为避免非承包商所应承担的风险而造成额外成本支出。
3.1.2业主付款拖延或拒付部分或全部合同款:
3.1.2.1由于承包商违约导致的业主不付款或迟付款;
3.1.2.2由于业主的原因而由承包商承担其不付款或迟付款;
3.1.2.3由于合同以外第三者的影响而导致业主对承包商的不付款或迟付款,如分包商违约等;
3.1.2.4承包商与业主都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意外事件的发生而导致的业主不付款或迟付款。
3.2企业信誉、信用损失
如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公司信誉受损,如被业主、金融机构列入黑名单等。
这种风险对承包商的经营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使其面临破产的危险。
3.3EPC项目施工风险防范
3.3.1工程项目常用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可归结为以下几种: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缓解、风险自留以及这些策略的组合。
①风险规避:风险规避就是通过变更工程项目计划,从而消除风险或风险产生的条件,或者保护工程项目的目标不受风险的影响。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风险规避是一种最彻底地消除风险影响的方法。
虽然工程项目的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但是借助于风险规避的一些方法,对某一些特定的风险,在它发生之前就消除其发生的机会或可能造成的种种损失还是可能的。
②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设法将某些风险的结果连同对风险应对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他方。
转移风险仅将风险管理的责任转移给他方,其并不能消除风险。
在工程项目中,风险转移的方式各种各样。
如工程保险、担保、利用开拓责任的合同条款、选择适当合同的计价
方式、工程分包和转包等。
不管是哪种风险转移方式,其特点是共同的,就是使自身免受种种风险损失。
当然这种转移是指正当的、合法的转移方式和手段。
③风险缓解:工程项目风险缓解,又称减轻风险,是指将工程项目风险的发生概率或后果降低到某一可接受程度的过程。
风险缓解既不消除风险,也不能避免风险,而是减轻风险,包括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或控制风险的损失。
风险缓解的措施主要包括: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少风险损失、分散风险和采取一定的后备措施等。
④风险自留:亦称为风险接受,是一种由项目主体自行承担风险后果的一种风险应对策略。
这种策略意味着工程项目主体不改变项目计划去应对某一风险,或项目主体不能找到其它合适的风险应对策略,而采取的一种风险应对方式。
风险自留的局限性:一是风险自留需以具有一定的财力为前提条件,使风险发生后的损失得到补偿,二是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对某一风险事件采用风险自留策略时,充分掌握该风险事件的信息是一前提条件,即掌握完备的风险事件的信息是采用风险自留策略的前提。
3.3.2风险应对原则的选择。
经过风险评价后,判断风险是否超出可承受的范围,如果超出了可承受的范围就考虑是否要挽救项目。
如果不愿挽救项目就取消项目;如果愿意挽救项目,可以采用降低风险
评价基准或修改项目实施方案的方法,从而重新进入风险评价阶段。
经过风险评价后,风险没有超出可承受的范围,风险管理者就进入了风险应对策略选择的阶段。
3.3.3施工风险防范工程措施。
由于EPC总承包合同的特殊性,其项目造价已在合同中明确,一般情况下,合同金额不予增加,也不减少,争取变更难度较大。
对项目部来说,施工风险既有实际成本增加的风险(损失的风险),也有减少的可能(收益的风险),因此,认真分析项目的具体情况,加强项目的施工控制,在保证项目的使用要求和业主满意的情况下,减少施工成本是控制风险的最有效方法,而对于实际施工中确实需要增加的成本,在做好工程的同时,多研究合同、多沟通,也可通过提出索赔或以新增工程内容等形式来增加收入、降低成本。
3.3.4认真评估业主财务能力。
业主的付款能力是承包商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承包商最大的风险。
除了其自身的经济实力外,业主的付款能力关键取决于能否取得融资,如银行贷款、卖方信贷、股东贷款、企业债券等。
当然,融资的前提除了财务可行性之外,还需要有技术可行性。
此外,承包商还应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支付情况。
细致调查业主的资金安排证明,如果是政府项目,则调查其财政状况,以及
其是否存在由于财政枯竭而拒绝支付的历史;如果是私人项目,则重点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该公司的资信如何等等。
3.3.5详细进行前期现场调研。
对施工现场的地理、水文、地质、气候、交通、社会依托、物价、税收、法律、治安等条件的调查了解。
现场勘查应与业主所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和设计要求结合起来分析。
在EPC合同条件下,除了少数情况,业主均对现场数据的准确性不负责任,从而给承包商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作为承包商应该在费用、时间的允许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那些实在无法证实或确定的情况,应折成一定的风险费计入合同总价。
3.3.6把握合同条款,增加合理费用。
EPC总承包商要利用有利的合同条款或合同中解释模糊的条款,有理有据地提出新增项目,要求补签合同,增加费用。
3.3.7转嫁部分风险给分包商。
EPC总承包商可客观衡量自身能力,对于某些自身还欠缺的环节善于利用分包人的资源和力量,或者直接把风险比较大的部分分包出去,将业主规定的误期损害赔偿费等如数定入分包合同,将这部分风险转嫁给分包商。
3.3.8转移部分风险给保险公司。
EPC工程合同关于保险的规定,涉及到财物和建设成本风险,合同风险,设计风险,环保健康风险和安全事故风险等。
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是承包商常用的
规避风险的做法。
虽然采用这种做法要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但对于风险损失而言则是个很小的数字,而且承包商可以将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
因此,向保险公司投保是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结束语
EPC模式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对EPC模式特点的把握与风险管理的研究,对于推动EPC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承担EPC项目无疑是对自己管理水平的一项挑战:既充满了高风险,也同样充满高收益机遇。
如果一个承包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能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科学的识别风险和管理风险,就能最大限度地将投标报价中的风险费转化为利润,就能够在EPC总承包这片市场上发展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