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型军工企业所属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几个会计处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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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62(财防386号)

61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62(财防386号)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61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62(财防386号)篇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军工科研单位。

三、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会计科目表附注的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军工科研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写科目编号,不填写科目名称。

四、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

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

军工科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增设的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

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即年度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决算通知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

军工科研单位向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军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六、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本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会计核算办法。

方案-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与研究

方案-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与研究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与研究'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制度及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与研究一、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的背景1、新时代背景下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特点随着新时期的不断和军工科研单位改革的持续推进,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资金从原来单一由政府支持转为向多元化筹资方向发展,并在经济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

这些均要求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必须准确体现出自身资金的运行规律,在完成国家赋予的军工科研生产任务以外,也要参与经济的建设。

同时,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要经由有效的资金统筹安排与合理的会计核算调配,确保资金得到完整并有效增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正确的会计核算方式开展科学的收益分配。

因此,会计核算对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来说十分重要。

2、原制度已不能满足现阶段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核算1997年,我国财政部出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并于1998年起开始实行。

随后按照我国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发展的根本需要,本文由联盟收集整理财政部联合其他部委设计并实施《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这一会计制度与前面提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特殊性处理的同时,也充分确保与其他会计法规、会计政策的彼此衔接,更难得的是,强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有效增强了军工科研事业的发展后劲。

但随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原制度已不能满足现阶段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核算发展的需要。

基于此,为确保军工科研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会计核算有条不紊地进行,必须修订原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会计核算基础产生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收付实现制下,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主要依据是现金实际的收到或付出,支出则不包括用现金以外进行支付的非现金部分,这些无法准确展示出单位一些在本会计期间已经发生但还未能支付的债务,这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并不吻合。

央企下属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职工薪酬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央企下属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职工薪酬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央企下属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职工薪酬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摘要:基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对比,本文分析了央企下属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通过分析负债与权益之间的权衡,“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困惑,影响当期损益还是直接减少基金等实务操作中的问题,本文提出了解决建议。

关键词:职工薪酬盈余管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012年12月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颁布之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重要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在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根据修订后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结合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特殊性,2013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颁布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防[2013]381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从会计要素和体例上来看,基本与原制度相当,但是其实际核算科目和管理要求与原制度相比又存在较大的变化。

本文就央企下属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对其盈余管理的影响展开思考。

一、新旧制度比较新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职工福利费、职工社会保险费、住房改革支出等。

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工字[1997]384号)(以下简称旧制度)下“应付工资”科目仅仅核算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

新制度中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与旧制度“应付工资”科目反映的内容一致。

职工福利费据实开支是一个新的制度安排,改变了旧制度下“应付福利费”先提后用的要求,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的开支事项。

职工住房改革支出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等,但旧制度并没有统一的负债类一级科目予以归集,而是使用“专用基金――住房基金”这一权益类科目核算。

职工社会保险费具体包括职工养老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等,旧制度下则是在“其他应付款”中归集。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科研事业单位若干会计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科研事业单位若干会计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科研事业单位若干会计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公布日期】2003.11.03•【文号】航规[2003]64号•【施行日期】2003.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科研事业单位若干会计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航规[2003]64号2003年11月3日)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科研事业单位若干会计政策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科研事业单位若干会计政策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统一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会计核算原则和处理方法,规范单位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准确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科研、经营业绩,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国防科工委颁布的《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1995]计计字第1765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会计原则。

(一)客观(真实)性原则。

单位所有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以客观真实的原始凭证为基础;手续完备、数字准确、收支清楚,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二)一贯性原则。

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必要变更,须事先报集团公司,并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确定的理由等,在变动年份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谨慎性原则。

单位处理会计业务时,要认真预先评估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支出;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四)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关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财政部财工字40号

关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财政部财工字40号

关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正文:---------------------------------------------------------------------------------------------------------------------------------------------------- 关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6年3月19日财政部财工字40号发出)为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确保《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91)财工字第198号]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关于固定资产使用费的计提1.科研单位在用固定资产可提取固定资产使用费。

设备仪器按原值的5%、房屋建筑物按原值的2%计提。

计提的固定资产使用费在国家计划科研项目和其他科研生产经营项目之间合理分摊。

2.科研单位从事国家计划科研任务以外的科研生产经营活动,在其经济收入能承受的前提下,可比照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使用费。

3.自收自支科研单位应按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计提折旧,并在国家计划科研任务和其他科研生产项目之间合理分担。

4.凡使用国拨科研费和国家专项基建技改投资购置的设备仪器和房屋建筑物,在该项目研制期内不得计提固定资产使用费。

二、关于人员费用的核算1.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单位,国拨事业费应主要用于从事国家计划科研任务的人员经费支出。

如人员经费支出大于事业费拨款,在不增加科研费拨款和不调整科研合同价款的前提下,其不足部分计入科研项目成本。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企业中从事军品研制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等工资性支出计入科研项目成本。

三、关于科研项目成本费用范围根据《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研究,下列费用可计入科研项目成本:1.设计费中增加设计跟产费。

军工企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难点问题探讨

军工企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难点问题探讨

军工企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难点问题探讨061基地王康近几年来,军工企业逐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军工企业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仍有存在。

特别是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以来,军工企业在自主创新经费与财政投入科研经费的核算标准上不一致,政府检查、中介机构审计和税务稽核科研经费在过程中各执一词,也使得企业对科研经费的核算方法不统一。

本文重点就如何规范军工企业科研经费会计核算问题展开论述。

一、军工企业科研经费的主要形式一般情况下,军工企业科研经费分两类。

一类是政府立项的科研项目,主要有基础研究、技术与开发研究和工程研制。

另一类是企业自主创新经费,通常情况下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的项目,主要有两个阶段,一是研究阶段,主要是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了的有计划成本的调查;二是开发阶段,主要是在进行商业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二、军工企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难点1. 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

虽然国家科技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整体偏低,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研项目交叉重复,使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受到很大影响。

2.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统一。

科研经费政出多门,各部门分别对自己安排的科研项目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即使同一部门也会因科研项目的类型不同,制定出不同的经费管理办法,形成科研经费多头管理。

这样,为适应不同的经费管理制度,造成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的军工企业科研项目经费在会计核算上不统一,存在项目间调账、串用,人为选择制度的现象。

3. 科研经费管理全过程没有纳入财务管理体系。

由于科研计划和经费计划下达不同步,科研计划、经费计划和实际拨付往往有较长的时间差距,滞留经费、延缓拨付,影响了企业对科研项目正常规范核算,也造成项目单位年初挪用资金倒账或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浅谈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及账务处理

浅谈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及账务处理

浅谈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及账务处理摘要: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笔者就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如何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开发固定资产动态监控管理的对策,使固定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提出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关键词: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动态监控管理;账务处理一、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特点(一)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专用仪器设备、电子产品、文物和陈列品、图书、交通工具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物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也称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科研事业单位主要劳动资料,是开展科研工作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实现固定资产配置优化,对于促进科研出成果,成果应用于农业、化工业、医学等各种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特点一个是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根据科研单位的计划及课题的需求,由财政专项拨款及科研专项经费提取。

另一个是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有相当数量的专用仪器设备,具有大型、精密、技术先进、科学研究专业性强的特点,如测定仪、质谱仪、色谱仪等等。

由于科学领域的发展,设备的精密速度不断更新,影响了专用设备的使用寿命,仪器的购买相当频繁。

第三个是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像企业那样要计提折旧,它不计提折旧,发生时全部计入其他资本性支出,也不计算盈亏,直到报废处理。

二、科研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固定资产管理大部分以手工操作管理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登记入库、出库、使用、损坏、报废处置等没有明确职责,很多单位购买和使用为同一个人。

登记入库、出库为同一人,没有制定定期清查制度。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军工科研单位。

三、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会计科目表附注的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军工科研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写科目编号,不填写科目名称。

四、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

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

军工科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增设的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

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即年度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决算通知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

军工科研单位向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军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六、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本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会计核算办法。

军工科研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军工科研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工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军工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三)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我单位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单位的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编制、执行和监督财务预算。

(四)组织实施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

(五)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六)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

(二)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三)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四)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七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

(四)加强会计凭证的管理,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八条财务监督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

(二)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三)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防止违规违纪行为。

(四)发现财务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几个问题的探讨与建议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几个问题的探讨与建议

对 区 域 性 优 惠 政 策 加 以 调 整 , 区 域 发 赠 的 计 算 基 数 由 原 来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变 我 国 经 济 增 长 提 供 长 久 的 推 动 力 将 会
展 导 向逐 步 从 目前 的沿 海 地 区转 向 中西 成 了 年 度 会 计 利 润 。此 次 新 税 法 将 税 前 产 生 十 分 重 要 的 影 响 。 回
比 《 工 科研 事 业 单 位 会计 制度 》 军 业 务 、 加 强 成 本 管 理 、 开 展 成 本 核 算 愈 来 愈 显 示 出 不 足 , 需 要 不 断 加 以 改 既 突 出 了 军 工 科 研 事 业 单 位 行 业 特 工 作 的 要 求 。 应 该 说 会 计 科 目 比 较 进 具 体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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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5 2 9 年 月 8日 , 财 政 部 发 布 了 9
点 又 充 分 注 意 与 有 关 政 策 法 规 相 衔 全 面 、 合 理 地 反 映 了 军 工 科 研 事 业
《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e 行 ) 》 , 并 接 相 配 套 , 同 时 还 注 重 社 会 效 益 与 单 位 科 研 业 务 和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的 财 务 事 试 决 定 从 1 8 1 1 起 试 行 。 根 据 经 济 效 益 的 有 机 结 合 ,适 应 了 时 代 发 状 况 。 但 随 着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9 年 月 日 9 《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 行 ) 》 . 结 展 的 要 求 .也 促 进 了 军 工 科 研 事 业 单 展 ,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不 断 深 化 , 军 工 科 事 试 研 事 业 单 位 与 市 场 的 关 系 越 来 越 密 合 军 工 科 研 事 业 单 位 的 特 点 .财 政 部 位 的 发 展 。 而 其 中 会 计 科 目 的 设 计 ,

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

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

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一、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基本概念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军工研制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规范军工研制事业财务管理的统一标准和程序。

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财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等内容,是军工研制单位进行财务管理活动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二、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制定目的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军工研制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财务安全运行,推动军工研制事业的持续发展。

具体目的包括:1、规范军工研制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军工研制事业的健康发展;3、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和责任意识,防止财务风险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制度框架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制度框架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财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等内容。

具体划分如下:1、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包括军工研制单位财务部门设置、职责划分、人员配置等。

2、财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政策与准则、会计核算程序、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编制等。

3、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资金调度、资金使用监督等。

4、财务审计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

四、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核心内容军工研制事业财务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管理机构设置:明确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工作委员会,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和程序。

2、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政策与准则,统一会计核算程序,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报表编制规范。

3、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加强资金拨付和资金调度,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监督制度。

4、财务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制,规范审计程序和审计报告,加强审计结果的落实和整改工作。

军工科研单位成本核算现状分析

军工科研单位成本核算现状分析
研计划任务为主 , 实行 国家指令性计划下的合 同制 , 指令性强。 对国防科研项 目成本进行准确的计算才能作为国家进行有效投资 ( 2 ) 拥有雄厚 的技术 实力和领先于行 业的技术优 势。军工科 的依据 。 研 始终跟随世界尖端科学 技术 发展 的足迹 , 在 电子技术 、兵器技 ( 2 ) 生产过程 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其成本控制的难度很大。各类 术、宇宙航天技术 、航空技术、船舶技术、核技术等方面具有独 军 品研制项 目由于其研发的特性 , 受 到科研 生产 活动客观规律 的 特的优势 , 是国家知识创新、技术创新 的主要主导者之一 。 影响 , 在项 目的实施过程 中存在着众多不确定性 因素 , 并且各个研 ( 3 ) 科研经营 的产 品具有多样性 , 但是 以完成 国家科研任务为 制项 目之间的可 比性较差 , 成本对象 比较复杂 , 因此对军品研制项
F i n a n c e a n d R e c o u n t i n g R e s e a F c h I财会研究
军工科研单位成本核算现状分析
吕文伟 中 国科 学 院 光 电技 术研 究所 6 1 0 2 0 9
摘要 : 本文主要 通过 分析 军工科研 单位的特 点及其成 本构成 , 简述 了军工科研 单位 的成 本核 算的特 点和 成 本管理 中
( 4 ) 军工科研 单位 的制 造费用 、管理费用 等间接费用 占全 部 成本 的比重很 大 , 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标准成为成本核算的关键 问 题 。国 防科研项 目的特点决定 了完成这些 项 目需要大量 的高 、 精 、贵、稀的科研试验设备 , 加上每个国防科研 项 目都是一个大 的系统工程 , 需要大量 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 因此军工科研单位的制 造费用 、管理费用 占全部成本 的比重很大。据有关统计军工科研 单位 的直接人工费用一般 占总成本 的1 5 %左右, 直接材料费 占总成 本的3 0 %左右, 而制造费用 占总成本的4 0 % 左右 , 管理费用 占总成本 的1 5 %左右。所以高额 的间接费用迫使军工科研 单位 的成本管理 人员寻找各种相对 合理 的分 配标准 , 将其正确地分配到具体项 目 ( 产 品) 对象上去。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影响和相关问题浅析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影响和相关问题浅析

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影响和相关问题浅析作者:孙逊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13期摘要:中国国家财政部在2014年推出了重修版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2013年推出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一起,成为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全新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在新形势下,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因为自身性质的特殊性,在市场化进程中遭遇到了不少问题。

新制度根据这些添加了一些企业会计准则的新规定,有效解决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但同时兼顾新事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仍然会出现各种各样新的问题。

关键词: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一、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一)完善的核算体系在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在遵循国家相应规定的基础之上,进行独立建账和核算,同时以月为单位进行并账处理。

这使得单位的基建支出脱离大账的现状得以改变,且账务的核算体系也得以完善,与国家预算体制的改革精神相符。

(二)国资的管理被加以强化国家财政部36号令中提到,“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

”在新制度中也提出“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并且作为了财务管理的重点目标。

例如,在其中规定对于国资管理上要采用收益和支出完全分离的管理方式;国资若出售,所有收入在扣除对应税费后,所得净收入必须上缴国库;把长期股权归入待处理资产损益进行核算,而相应的基金方面的减少则上缴国库。

二、新《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新会计制度使报表列示里的事业结余和收支的勾稽关系不明晰新会计制度针对上缴国库部分集中支付的问题做了较大规模的改动,形成了一套新的财政资金的管理和核算的体系。

对于财政资金的补助在做结转和结余过程中新制度规定,对政府专项拨款的补助,比如大型基础设施的维护费用等,在入账时直接规划为转接结余。

军工科研企事业单位成本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

军工科研企事业单位成本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

军工科研企事业单位成本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整理: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摘要】随着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国家对社会生产领域中军工产品的生产限制取消,其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面临着新的挑战。

笔者通过对军品生产单位的成本核算作了分析,希望对相关单位有所启示。

和平、发展合作是时代潮流,但国际上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台海局势还存在变数,要保持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必须进一步加强国防工业。

军工科研企事业单位是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骨干力量,加强军工科研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尤为重要。

一、军工科研企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现状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军工科研单位不但要完成特定的事业任务,还要为市场生产各种产品,按照市场规则参与市场竞争,按照市场价值规律运行。

但是由于军工科研单位与企业成本核算内容和方法不同,存在一定的差异。

下面笔者先对目前我国军工企事业单位报价及军方的审价依据进行简单介绍。

军品生产单位目前的报价方式主要是:产品价格=(制造成本+期间费用)×(1+5%),即实际成本加5%利润的定价方法。

其中,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军品专项费用和制造费用;期间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对比以前计划经济时期完全不考虑利润的做法,目前的定价机制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

军方审查工作的费用依据是完全按照审价前一年度的实际支出情况,同时考虑部分调整项目进行确认的,因此报价单位前一年的有关费用支出数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保证军方的审计认可度及产品价格,必然导致军品生产单位增大审价前一年度的相关费用,导致产品报价与产品本身成本造成一定的失真。

同时由于军品产品研制与批生产阶段拨款分离,无法将技术含量及无形资产部分量化到产品价格中,因此,其产品最后的定价也是根据制造成本考虑5%的利润确定,而不根据市场供求和本身价值规律给予一定的利润空间定价。

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的发展趋势(一)非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参与与渗透十六大报告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竞争、评价、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的发展”的论述为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国有企业核算制度

国有企业核算制度

国有企业核算制度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和人民的重要财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规范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国有企业的核算制度。

核算制度的概念和意义核算是管理者进行经济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一种基本活动,是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国有企业核算制度是根据国家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针对国有企业的特殊经营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的一套完整的会计制度,主要用于规范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等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核算制度的主要内容1.会计制度:国有企业应根据国家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2.会计核算:国有企业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等方面的会计核算,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3.财务报告:国有企业应根据国家制定的财务报告制度,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披露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财务分析:国有企业应利用财务数据进行财务分析,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和财务情况,为企业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和依据。

核算制度实施的原则和方法1.根据法律法规,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会计核算原则,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合规。

2.制定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充分体现企业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避免利用会计处理信息误导投资者和社会公众。

3.强化内部控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纠正会计舞弊和财务造假行为。

4.加强财务分析工作,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企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参考和支持。

核算制度的检查和监督国有企业核算制度的实施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由知情人员、审计机构、国家有关部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如发现违反核算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国有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社会公信力。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军工科研单位.三、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会计科目表附注的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某些会计科目.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军工科研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写科目编号,不填写科目名称.四、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

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军工科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增设的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即年度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决算通知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军工科研单位向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军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六、军工科研单位的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军工科研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及本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会计核算办法。

211233759_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项目成本核算和费用分摊问题分析

211233759_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项目成本核算和费用分摊问题分析

2023年·第04期48航天工业管理Theory & Analysis研究与探讨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项目成本核算和费用分摊问题分析宋宇、孙云飞、房放、董而泰、王超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为了反映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实质,规范各单位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2 年、2013年财政部先后出台了财务制度、会计制度,作为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规范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随着军队采购制度的改革,国内军品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军工科研项目的经费核算也越来越精细化。

2019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颁布了“12号文”等经费管理制度,对科研项目的成本归集和费用分配提出进一步的管理要求。

新发布的经费管理制度相较于发布已久的会计核算制度,对科研项目成本核算和费用分摊的要求存在一定差异,这些差异会影响单位的财务管理、项目经营成果,关系到各单位的切身利益,如项目间接性费用(特指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折旧、管理费用、工资与劳务费)分摊的差异会导致科研项目经费在项目审价、验收时被审价(或审计)机构核减,给单位造成一定损失。

一、成本核算方法的要求对比1.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会计核算制度要求是通过完全成本法和制造成本法进行科研项目的成本核算。

完全成本法是将单位一段时间内所有的期间费用,按相应的比例原则(如工时占比或者材料消耗比例)分摊归集到相应的成本对象,使项目的成本包含完整的直接支出与期间费用;制造成本法是将项目直接的材料、专用、外协等支出直接计入项目成本,将单位当期的制造费用分摊计入产品成本,其他的期间费用,诸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营业总成本,不计入项目成本。

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的类型(研制或批产)分别采用完全成本法和制造成本法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其中,科研项目应采用完全成本法进行核算,归属于科研项目的全部间接费用应按一定方法分摊至项目中。

2.经费管理制度要求经费管理制度仅提出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专款专用,对项目进行专项核算,不能随意改变费用计提或分摊原则,单位应同时设置材料费、专用费、外协费等8个明细科目,进行项目专项核算。

军工科研生产财务制度

军工科研生产财务制度

军工科研生产财务制度一、总则军工科研生产财务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军工科研生产领域的财务活动,确保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和财务资金的安全运作。

本制度适用于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和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部门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有足够的财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扎实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最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技术,确保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财务预算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每年应制定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预算,明确科研生产项目的收入、支出和盈余情况。

财务预算应当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确保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活动按照预算计划进行。

四、经费管理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科研生产项目的经费来源、分配和使用办法。

经费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经费安全和合理使用。

五、成本管理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建立成本管理制度,明确科研生产项目的成本构成和计算办法。

成本管理应当贯穿科研生产项目的全过程,从费用的预算、申请、审核到结算,确保成本合理和核算准确。

六、资金管理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流向和使用情况。

资金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运作。

七、会计核算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会计核算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科研生产项目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八、审计监督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应接受国家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确保科研生产项目的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和合理。

审计监督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违规和错误,确保科研生产项目的财务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

九、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制度和相关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对严重违纪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军工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军工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军工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是项目研究顺利进行的保障。

针对军工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的存在问题,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进行探讨,旨在完善军工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

关键词:军工科研项目财务管理问题对策军工科研项目是指国防科工局安排使用财政科研经费的国防科研项目,经费包括财政拨款和其它配套资金。

军工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实质就是对项目经费的管理。

发挥财务管理的积极作用,保证军工科研项目研究顺利开展,意义重大。

目前,相当部分军工科研单位在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严重影响科研项目的开展和结题验收。

本文重点就如何规范军工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展开论述。

一、军工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军工科研单位多数存在重技术、轻管理的问题。

在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上,还存在如下不足:(一)经费预算不合理。

项目任务书由项目组技术人员编写,经费开支预算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导致项目执行时,经常出现项目费用分布不合理的情况。

为了使经费开支与任务书保持一致性以利于顺利通过验收,财务人员只能在后期帐务处理上进行了项目间调账、串用、挪用、虚列支出等“技术处理”。

(二)经费使用监管缺失。

事前未能对经费项目开支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事中不能严格划分各个科研项目之间的支出,存在不同研究项目之间混支、不能合理分摊间接费用的现象;事后缺乏对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进行计量、管理等情况;财务风险较高。

(三)忽视过程记录。

项目组没有做好工时记录、物品领用登记等基础工作,造成财务部门难以合理分摊、归集费用。

项目验收审计时,只能临时调账、核销经费,造成账目混乱。

(四)人为选择财务制度现象普遍。

国防科研项目要求按照《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规定进行核算,而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又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同一单位执行两套不同制度。

(五)在取得军工科研经费和享受研发税收优惠之间左右为难。

军工科研经费执行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与税务机关对享受研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口径不一致,使科研单位在财务核算上既耍顾及项目的管理制度,又要顾及税务政策,往往出现账目混乱、科研经费核算不规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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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型军工企业所属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几个会计
处理问题的
中国核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军工企业,下属单位既有企业也有科研事业单位,母体及下属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科研单位执行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05年在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时,根据部要求集团公司统一出具企业会计报表,下属事业单位按企业报表上报,在编报过程中简单进行科目转换。

笔者发现两种不同会计政策在科目转化中略显牵强,特别是科研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存在几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现就《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几个会计处理问题提出探讨并提出浅陋改正意见:]
一、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缺陷及其修正方法
现行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核算固定资产,设置了“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原值,“固定基金”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用的基金;同时规定固定资产应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由此,带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以下缺陷:
1. 购置固定资产。

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列支,通过两组分录反映:支付款项时,借记“事业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存款”科目;固定资产入账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上述会计处理存在两个不足:一是以银行存款购置固定资产,实质上并没有引起资产减少,只是资产存在形态的一种转换。

而借记
“事业支出”,势必虚增了单位的费用支出,且期末要将该项支出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又虚减了单位结余,有违真实性原则。

二是两组分录之间没有一定的勾稽关系,不能确切明了地反映业务内涵。

由于只是制度的一种硬性规定,在实际业务处理中,不少单位会计往往做了付款分录,忘做资产入账分录,其结果是导致账外资产形成,甚至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笔者认为,在新下,国家将大幅度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入,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将主要来源于自筹资金。

既然是自己的钱,就应该由其自主,应鼓励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

固定资产核算可与企业会计制度同步,没有必要保持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对应关系,由此建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

购置固定资产不需按资金来源列支,可象企业会计一样,通过一组分录反映,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有关资产科目。

2. 以固定资产对外。

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应按评估或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其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这种会计处理,其目的是为了保持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对应关系,但上述分录的对应关系显得有些牵强,令人费解,未能直观反映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增加与“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增加有什么必然联系;同时造成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与以其他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口径不一。

笔者认为,同样可在取消“固定基金”科目后,使事业单位用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与以其他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趋于一致。

改进方法如下:按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其他投资”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与账面原价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 固定资产折旧。

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不计提折旧,而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又规定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各列支50%。

上述会计处理存在着三个缺陷:(1)价值背离。

固定资产账面的原值与净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差额越来越大,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反映固定基金,既虚增单位的净资产,又体现不出设备的现有生产能力。

(2)不完整。

由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人为降低了与收入相应的成本支出,导致会计记录支出不真实、成本不完整。

(3)按收入的比例提取修购基金,不足以维持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且缺乏科学合理的计提依据。

在日常核算中我集团公司下属部分科研单位仿照企业会计制度中”累记折旧”科目的性质,按固定资产期末余额的5%记提”固定资产使用费”,记入相应成本,造成重复性记账,增大了成本。

笔者认为,事业单位是非营利组织,具有事业和产业双重性质,其固定资产也需要保值增值,应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在会计核算上应取
消“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累计折旧”或“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目,以计提的折旧基金取代修购基金。

改进方法如下:将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其预计净残值的余额,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进行摊销,将每月应摊销的折旧价值作为费用计入有关的成本或支出中,从相应的收入中得以补偿。

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或“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目。

二、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计入“事业支出”;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分期计入经营支出。

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是合理可行的,但对于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摊销一次计入事业支出的会计处理尚有商榷之处。

如我集团公司下属某科研单位2005年3月1日以50万元购入一块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使用年限30年,该单位于当月将其用于实验楼建设。

购入时,借:无形资产50万,贷:银行存款50万;摊销时,借:事业支出50万,贷:无形资产50万。

上述会计处理,月末资产债表上就不可能披露该项无形资产购入和使用摊销情况,致使该项土地使用权游离于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之外,成为一笔账外资产。

笔者认为,为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信息,不论是否实行内部成本核算,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均应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在会计核算上,
可以增设“无形资产摊销”科目。

分期摊销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摊销”科目。

三、接受捐赠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对于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因捐赠物的不同,制度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接受捐赠物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二)接受捐赠物为无形资产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三)接受捐赠物为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固定基金和事业基金属于事业单位的净资产,而其他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一种收入,期末要将收入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

同是接受捐赠,有些作增加净资产处理,有些作收入处理,显然有违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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