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粮食局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粮食局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粮食局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粮食局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

改革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14]2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30

【实施日期】2014.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粮食局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4〕2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粮食局《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30日

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意见

(省粮食局)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确保2020年建成全省地方粮食收储、粮食仓储物流、“放心粮油”市场、粮油产业支撑、粮食流通监管五大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现就全面深化我省粮食流通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创新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

(一)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突出地方储备粮保应急、控粮价、稳市场的功能。地方储备粮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由省、市、县三级管理,以省级储备为主。进一步理顺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与业务经营关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储备粮的监管、指导和服务,不干预承储企业日常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储备粮补贴或向承储企业摊派费用。

(二)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大力支持省储备粮管理企业整合资源,做强做大,为省政府调控粮食市场提供保障。结合国家调整地方储备粮规模和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口粮供应与粮食产业发展,推动原粮储备适度向主产区集中,调动主产区积极性。

(三)探索推进地方储备粮承储主体多元化。落实《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

法》,开展地方储备粮承储条件认定。在坚持地方储备粮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省级储备粮逐步实行集中管理。省级商业储备粮主要委托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承储,积极开展公开竞争选择承储企业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四)改革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机制。推进粮食收储企业政策性粮食储备与商业性粮食经营业务分开,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主要从事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继续推进地方储备粮公开竞价交易。在坚持政府对地方储备粮所有权、动用权和监管权不变的前提下,大胆创新经营方式,推动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与其他粮食市场主体合作,积极探索原粮储

备与成品粮储备相结合、储备轮换与加工转化相结合、储备经营与“放心粮油”市场供应相结合等方式,搞活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强化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 鄂政发[2011]63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中小企业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增加 就业、推动创新、催生产业、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促进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抓手,以加快市场主体培育为核心,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和引导,推动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造新的发展优势,促进小企业快速成长和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实现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今后5年,要围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积极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在数量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提高,重点培育一批创业型、创新型、外向型、配套型、品牌型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总量规模不断壮大,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发展速度高于全省经济发展平均水平,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例逐年提高,新创办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持续增长;要着力构建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综合服务机构、创业辅导基地、融资担保机构、人才培训机构、信息服务与管理咨询机构,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形成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省、市、县三级贯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切实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特别是优化中小企业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加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广东省正政府令第146号)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正政府令第146号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5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的管理。 第三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应当作为建设用地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耕地开垦费应当专款专用,用于耕地开垦和新开垦耕地的地力培育等开支。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实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当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建立省、市(地级以上市,下同)、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补充耕地项目库;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年度计划方案,并从补充耕地项目库中安排具体项目,组织有关单位实施项目建设;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补充的耕地不得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粮食局工作情况汇报

粮食局工作情况汇报 __县粮食局为全县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20XX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__县粮食局实行了政企分开,主要由粮食局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执法主体)、下属企业粮油收储公司(承担社会粮食收购与经营的职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企业改制后的零散资产)三大块组成。 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秘股)、财审股、行管股、调控股、监督检查股;另设人武部、监察室。有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干职XXX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离退休人员XXX人。局属事业单位:粮油质监站(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干职2人),粮食执法大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为8人)。粮食局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行使行政管理和粮食执法职能。 粮油收储公司为企业法人单位,下辖XXX个粮管所(粮管所为二级企业法人单位),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收购和销售工作,发挥着粮食流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自19XX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20XX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仅要与县内个体收购企业共同承担__县商品粮在市场的流通、经营、转化工作,而且还要承担国家政策性收购省级储备和县级储备地方储备粮的收购、管理和轮换职能。目前收储公司现有能储存稻谷的有效仓容1.2亿市斤,库存稻谷96XXX万市斤,其中:国家政

策性收购(即最低收购价收购)8XXX万市斤,省级储备粮1XXX万市斤,县级储备粮XXX万斤。全公司有返聘员工XXX人。 粮食局物业管理公司为法人单位,现有返聘员工XXX人。主 要承担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内退人员”的管理及其生活费和企 业遗属生活费的发放职能,管理好改制前原经营性单位一些遗留 下的账目和零散资产。其各种生活费、公司返聘员工工资等一切 费用均由县局拨付。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粮食执法。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具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资格证的个体、与工商 等部门按规定行使审批权。二是对办理收购许可资质的企业实行 收购许可证年检,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或延期年检。三是夏粮 和秋粮收购期间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各收购企业收购情况、粮食经营台帐、报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 不同情况分别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任改正通知》。 (二)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一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在全县范围内,早稻敞开收购,夏 粮收购共计1.26亿斤,晚稻仍在收购之中。二是落实收购和管理 好省级和县级地主储备粮。 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市场管理力度,维护县域粮食流通秩序。20XX年12月__县粮食局被授予第二批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我们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国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5 【实施日期】2016.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 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落实带薪年休假(以下筒称年休假)制度,对于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考勤台账;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认真实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领导要增强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带头休假,鼓励和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应当征求本人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不能

安排休年休假的,需报上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其他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内设机构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分别由单位分管领导、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报单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审定。各地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各单位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制订全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休假计划执行情况应当于次年1月底前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对各单位执行年休假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既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的,或普遍发放、平均发放等违反规定滥发工资报酬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5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 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国粮办人[2018]57号 【发布部门】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 【发布日期】2018.02.26 【实施日期】2018.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国粮办人〔201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粮”,根据粮食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各单位鉴定需求,我们编制了《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有关要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包括(粮油)仓储管理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等5个职业,其他职业(工种)不再开展职业

技能鉴定工作。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计划落实。严格执行《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等规章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鉴定考务、考试管理,切实履行质量督导责任,确保鉴定质量。 三、各单位要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粮食行业职工技能水平,培育更多“粮工巧匠”。 附件:1.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表 2.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附件1 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制米工 制粉工 制油工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 师 北 京 110 4月 45 20 9月 45 天 津 75 4月 30 24 9 12 9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0〕5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2010?5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严格规章制度,严格安全标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追究,切实减少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要制定企业主体责任评定标准及考评办法,建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落实。要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

全工程技术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保证其收入水平高于其他同层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资源勘查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省内企业在境外投资的中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省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重大隐患由挂牌督办机构和单位委托有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整改效果评价,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凡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管执法力度。要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进行核查、评估,并分类分级建档。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专家排查隐患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及公告制度;在新闻媒体设立重大隐患曝光台,建立

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附件四: 填表说明 一、仓容基本情况统计表(A表): 1.单位编码:由全国统一的行政编码(编至县,具体见附件)加两位数字表示的本县(本基层汇总单位所辖范围)内粮库代号组成。据此, 省、地区(市)、县(市)粮食局及其所辖的每一个库点,其编码都是唯一的。中储粮公司、中谷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黑龙江农场总局和大连北良有限公司粮库编码,其前2位分别采用“91、92、93、94和95”,另加上两位数字表示省的 数字+两位表示地区(市)的数字+两位表示粮库代号的数字”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在专门软件中已列出各单位的前6位编 码,所以各填报单位(县级粮食局)只需填写最后2位数字即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在专门软件中已列出各单位的前6位编 码,所以具体填报单位(县级粮食局)只需填写最后2位数字即可。 2.有效仓容:指完好仓容和经过维修以后已达到安全储粮要求的仓容。“需大修”、“待报废”的仓容不包含在“有效仓容”中。 3、完好仓容:指不经采取铺垫、“包打围”等措施就能直接以散装方式储粮的散装仓容和仅能以包装方式存粮的包装仓容;包括的仓型 有:普通平房仓、楼房仓、高大平房仓、钢筋混凝土立筒仓、钢板立筒仓、砖立筒仓、浅圆仓、砖圆仓和地下仓; 4. 统计填报单位: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有粮食公司(集团)以及黑龙江农垦系统(今年在本项统计工作中简 称为“国有粮食系统”)有隶属关系的粮食仓储企业和事业单位。粮库仓容统一按照“实际仓容”统计。原则上一个独立法人 粮库为1个统计填报单位(粮库);但对于有些地区粮改后县(市)只有一个收储公司(或购销公司)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且各 粮库是该公司报帐单位的,按报帐单位为统计填报单位。对于附营企业、已改制企业,只统计其中为国有粮食系统控股的企 业。 5.散装仓容:仓内净面积×装粮高度×粮食密度(标准中等小麦750kg/m3)。 6.包装仓容:仓容建筑面积×70%×堆包层数×单层粮包面密度(175kg/m2)。 平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 楼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但不包括室外的楼梯、滑道和平台。

广东省大米加工企业名录

广东省大米加工企业名 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广东省大米加工企业名录 罗定市罗平镇兴盛粮食加工厂新兴县太平镇金盛粮食加工厂茂名市粮食储备公司精米厂阳东县大沟镇粮食加工厂阳春市春湾石龙粮食加工厂阳春市春湾镇永好粮食加工厂春湾镇货栈粮食加工厂福源粮食加工厂阳春市春湾伟业粮食加工厂新发粮食加工厂阳春市春湾供销社粮食加工厂高要市生生粮食加工厂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福精米厂惠州市宏源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普宁市洪阳鸿兴粮食加工厂东莞市常平东兴粮食加工厂广州明坚米业有限公司新丰县丰城大米加工厂新兴县稔村镇翔安粮食加工厂新兴县六祖镇益生源粮食加工厂罗定市万家香粮食加工厂罗定市围底镇丰盛粮食加工店中山市五丰园米业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河源直属库恩平市悦丰粮食加工厂遂溪县桓业粮食加工厂东莞市昌祥粮食有限公司东莞市永泰粮油有限公司佛山市万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云浮直属库罗定市二友粮食加工厂罗定市素龙镇惠和粮食加工厂高要市永兴粮食加工厂鹤山市龙口镇旺福米厂海丰县南丰盛米业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农家宝米业加工厂佛山市南海乘福好米业加工厂广州市从化西洋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樟木头永兴米厂东莞市金良稻丰米业有限公司园洲镇兴旺粮食加工厂阳春市春湾富民粮食加工厂朱村镇金竹粮食加工厂云浮市云城区诚志粮食加工厂汕头市新宏裕粮油有限公司惠州市合益粮油有限公司韶关市七里香粮油加工厂鹤山市华粮米业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裕兴粮食加工厂龙川县金龙米业加工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兴丰米厂罗定市德威大米加工坊罗定市罗城镇万家乐粮食加工店佛山市高明区西安荷丰粮食加工厂更楼分厂东莞市太粮米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雄城塘边粮加厂定南聚穗园粮油经营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平市月山镇金井粮食加工厂佛冈

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资教

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 鄂政发〔2012〕30 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 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 一2020 年)》精神,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以改革创新的要求建立新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从根本上全面加强和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适应农村义务教育需要的教师补充新机制 (一)“国标、建立国标省考、国标、省考、县聘、校用” 从县聘、校用的教师管理制度。2012 年起,各地中小学新进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经省编办核准招录数量后,在省人社部门指导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各县(市、区)负责面试、聘月和日常管理,学校负责使用。 (二)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进一步实施和完善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从2012 年起,全省农

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下同)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 充新机制。“新机制”建立之前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仍按原有政策进行管理,工资由各地发放,人员只出不进。 (三)按新机制招录教师的对象和数量。按新机制招录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下简称“新录用教师”) ,应志愿在农村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其招录对象包括:资教生(含中央特岗生)、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012 年根据各地需求情况,公开招录2 万名左右新录用教师。2013 年及以后公开招录的数量,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自然减员数量和学生数变化情况,由省级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批准。 (四)新录用教师的待遇。新录用教师实行年薪制。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 5 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 万元。年薪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增。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新录用教师使用的事业编制,由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省歇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目然减员等因素空编的情况统筹安排。 (五)新录用教师的考核和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新录用教师的管理工作,组织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鼓励新录用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但其因被解聘、辞退或其它原因离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岗位的(包括到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其年薪、编制等待遇随即终

粮食局个人工作总结

粮食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粮食局人事处最新个人年度总结范文 粮食局人事处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有效防止雷同,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粮食局人事处岗位所在的单位)粮食局人事处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粮食局人事处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粮食局人事处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粮食局人事处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粮食局人事处岗位所在的单位)粮食局人事处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粮食局人事处岗位所在的单位)粮食局人事处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粮食局人事处岗位所在的单位)粮食局人事处 篇二:粮食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XX年个人工作总结职位:化验员

姓名:* * * 日期:XX年1月XX年个人工作总结 时光流逝,转眼间我在成长中又渡过一年。回首在陇海公司走过的两年,很荣幸能与各位同事共同进步,我也在大家的身上学到不少的知识。两年以来我心中最大的感受便是要做一名合格的员工不难,但要做一名优秀的化验员和控员就不那么简单了。我认为:一 名好的化验员以及控员不仅要为人谦和正直,对事业认真兢兢业业。而且在思想政治上、 业务能力上更要专研。我,作为一名年轻的化验员和控员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很多。 一、思想修养 作为一名化验员和控员,要想完成工作的责任,首先必须具备化验员和控员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过去一年中我认真学习与发现。有句成语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的,作为一名化验员和控员,我在工作中无意中会考虑不周显得毛毛 糙糙,不甚妥当。当意见、建议来临时,现在的我不再不悦,不再拒绝。而是以更高的要求 来要求自己,努力告诫自己:换个角度静心仔细想想如何能做的好一些。 二、素质提升 在学习中我认真听取经验,仔细记录,并在工作后的空

广东粮食应急预案修订稿

广东省粮食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省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1.3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省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粮食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群众大量集中争购或抢购、粮食脱销断档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的原则,根据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粮食应急状态分为三个等级:国家级(Ⅰ级)、省级(Ⅱ级)和市级(Ⅲ级),其中,省级(Ⅱ级)

是指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和省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的情况。 省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根据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三种情况:紧张状态、紧急状态、特急状态。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在省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国家或省制订专项预案的,从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系。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按事权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形成粮食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粮食局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工作计划/个人工作总结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粮食局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Personal work summary of staff of Grain Bureau

粮食局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粮食局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起好步、开好头”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各项工作,全系统完成经营总量xxx万吨,其中,收购xxx万吨,销售xxx万吨,分别占县政府下达目标序时的xxx%、xxx%和xxx%;全系统实现利润xxx万元,占县政府下达目标的xxx%;全系统注册外资到账xxx万美元,内资到账xxx万元,分别占县政府下达目标的xxx%和xxx%。地方储备xxx万吨,全面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职能工作和共性工作也可圆满完成。 1、突出三大重点,唱好粮食收购的大戏。 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时期,抓好粮食收购,始终是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顺时应势,突出了三大收购重点: (1)圆满完成首次托市收购。 今年,国家首次对小麦主产区启动托市收购政策,为将这一惠及粮农的好事做好,我们围绕四个环节,精心组织,成效明显,全县累计托市收购小麦xxxx 吨,并全部顺利通过了xxxx的验收。 宣传收购政策。以政策宣传为“头道工序”,先后运用xxxx电视台“896

关注”、广播电台“对农村广播”和《xxxx快讯》等多种媒体,全面解读托市政策,同时编印《宣传提纲》和《告示》近20xx份,分发到各镇、村、各收购点现场,及全县各交通要道、农贸市场和农户居住密集区,并发动基层粮食职工进村入户,把托市政策宣传到了每个农户。 夯实收购基础。与农发行联手,组建了领导小组,出台了收购方案,并对收储库点进行了科学布局。受xxxx委托,我县粮食购销公司为委托收储库点,经审核批准,共在全县设立6个延伸收购点挂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对委托收购点及延伸库点负责人、检化验人员、会计人员、保管人员、收购人员进行了业务与纪律的专项培训,为高质量开展收购工作提供了保障。 规范收购行为。根据“六要六不准”的要求,我们坚持按严格的质价政策,每个收购点,都设置了样品展示台,配备了水分测定仪、容重器等检化验仪器,全面校验了磅秤等计量仪器;收购资金实行两本台帐、分类管理,序时登记使用情况,避免了托市收购资金的混用现象。同时,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加强收购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票据使用行为,杜绝了弄虚作假和虚报瞒报现象的发生,实现了“帐表相符,粮帐一致”。为按时支付农民售粮款,我们积极疏通筹措渠道,合理调度资金,全县共发放最低收购价贷款4000多万元,6个延伸收购库点和29个延伸网点均做到随到、随收、随现金结算。 和谐收购环境。各收购点不但为送粮农民准备了防暑降温物品,而且根据可能出现的售粮高峰,增加人力,延长时间,并配备振动筛、运输机等设备,既减轻劳动强度,又加快了收粮进度。收购中,对农民提出的质量异议及时复检核实,对水分确不合格的,提供场地帮助整晒;针对部分农民没有将小麦直接交售到国家指定收购点而未能享受到最低收购价的现象,及时向全县农民发出“五项提醒”,

84号令《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84号) 《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已经1995年7月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 省长蒋祝平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五日 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复垦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实行土地复垦: (一)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生产活动造成地表挖损、塌陷的土地; (二)废弃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场、灰渣场、污水池、垃圾场等; (三)修路筑堤对地表挖损而破坏的土地,废弃的水利工程,废弃的公路、铁路、站、场及道路两旁的土地,废弃的宅基地和基建用地; (四)其他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第四条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对已经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当自行复垦。不能自行复垦的可以承包给其他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复垦。不愿自行复垦,也不愿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复垦的,必须向当地市、县(含县级市,下同)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复垦费,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两年内组织复垦完毕。 人为因素导致水土流失等造成需要复垦的土地,有关部门已向土地的破坏者征收治理费的,应当负责土地复垦。土地管理部门不再收取复垦费。 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抗灾抢险需要复垦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复垦。 第五条198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破坏的土地,按下列办理复垦: (一)可以确认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的,由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制定土地复垦规划,报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审定,限期复垦。 (二)无法确认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的,或原单位撤销的(不包括企业兼并),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享有土地所有权单位组织群众复垦;属于国有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复垦。复垦后的国有土地,可以有偿划拨或出让给需要用地的单位使用。 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根据“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多途径、多渠道组织复垦。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粮食库存管理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0年02月20日】【字号:大中小】 国粮检〔201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按照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作出的具体部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粮食清仓查库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加强粮食库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粮食库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粮食库存关系到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到民心和社会稳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总结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取得的经验,积极推广好的粮食库存管理做法,全面做好粮食库存管理工作。 当前,全国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库存分布不够合理,部分政策性粮食质量较差,一些地方基层粮食企业收储功能弱化,少数企业粮食库存统计、会计处理不规范,仓储管理制度不落实,储备粮轮换管理不规范,甚至违规经营,政策执行和监督检查不够到位,体制机制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整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外部监督,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把新时期粮食库

存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粮食库存管理制度,夯实粮食库存管理基础工作 (一)加强粮食库存统计、会计和保管账管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各地要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制度,优化统计组织体系,督促企业加强和改进粮食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为支持地方政府切实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地方粮食市场调控能力,中储粮各分公司要将相关统计报表抄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其他中央直属企业也要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要重点规范企业储备粮轮换、商品粮购销及国家临时存储粮购销、移库等重点业务的统计和会计处理,统一账务处理口径。对企业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库存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货款未回笼等理由出现任何形式的虚增库存。严禁通过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和套取费用补贴。要强化粮食库存保管账管理,账目格式和账务处理要符合《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库存粮油货位卡〉等粮油仓储管理常用表格表样的通知》(国粮展[2010]11号)的规定,所有出入库的粮食均应及时、准确记载入账,并做到出入库业务日清月结,档案凭证齐全完整,损失损耗及时核销。为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要建立购销双方统计账务处理核对制度,在企业内部要定期核对粮食库存实物保管账、统计账和会计账,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力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账务处理能够真实反映粮食库存实际状况。 (二)完善制度,强化粮食库存质量管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粮食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地方责任制,加强对辖区内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和原粮卫生监测。健全粮油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充实专业人员,增加仪器设备投入,提升检验能力。建立粮食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健全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和出证、索证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要采取交叉检查和分级抽查等多种方式,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认真搞好日常质量检测,规范使用储粮药剂,完善粮食质量档案,构建完善的粮食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体

2009年广东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先进组织先进单位和先进...

2009年广东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先进组织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组织名单(6个) 广州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佛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河源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惠州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潮州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云浮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二、先进单位名单(88个)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 广州市粮食集团公司 增城市粮食局 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粮食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粮食管理科 珠海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珠海市香洲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珠海市海洋和农渔局种植业科 汕头市储备粮有限公司

汕头市潮阳区粮食局 汕头市潮南区粮食局 汕头市澄海区粮食局 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佛山市三水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 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 乳源瑶族自治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乐昌市粮食局 仁化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河源市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河源市源城区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河源市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河源市连平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市嘉泰粮食收储公司 大埔县粮食收储公司 蕉岭县粮食储备局 兴宁市粮食局 惠州市惠城区粮食局 惠州市惠阳区粮食储备公司 惠东县储备军粮供应公司 博罗县粮食储备库 汕尾市粮食局科技储运科

汕尾市财政局企业科 陆丰市粮食局 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仓储部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调控科 东莞市粮食局莞城粮食管理所 东莞市粮食局虎门粮食管理所 东莞市东站粮食储备库 中山市粮食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江门市粮食局 台山市粮食局 江门市新会区粮食局粮食储备管理公司开平市粮食局直属库 阳江市江城区粮食局 阳江市粮油储备公司 阳春市粮食局 阳江市财政局 廉江市粮食局 广东湛江金海粮油有限公司 湛江市粮食局麻章分局 广东省湛江北站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茂名市粮食储备公司

粮食局工作情况汇报

粮食局工作情况汇报 粮食局工作情况汇报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粮食局为全县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2005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县粮食局实行了政企分开,主要由粮食局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执法主体)、下属企业粮油收储公司(承担社会粮食收购与经营的职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企业改制后的零散资产)三大块组成。 (一)粮食局行政机关 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秘股)、财审股、行管股、调控股、监督检查股;另设人武部、监察室。有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干职24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离退休人员25人。局属事业单位:粮油质监站(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干职2人),粮食执法大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为8人)。粮食局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行使行政管理和粮食执法职能。 (二)粮油收储公司 粮油收储公司为企业法人单位,下辖15个粮管所(粮管所为二级企业法人单位),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收购和销售工作,发挥着粮食流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自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2004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仅要与县内个体收购企业共同承担**县商品粮在市场的流通、经营、转化工作,而且还要承担国家政策性收购省级储备和县级储备地方储备粮的收购、管理和轮换职能。目前收储公司现有能储存稻谷的有效仓容1.2亿市斤,库存稻谷96000万市斤,其中:国家政策性收购(即最低收购价收购)8000万市斤,省级储备粮1300万市斤,县级储备粮300万斤。全公司有返聘员工210人。 (三)物业管理公司 粮食局物业管理公司为法人单位,现有返聘员工10人。主要承担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内退人员”的管理及其生活费和企业遗属生活费的发放职能,管理好改制前原经营性单位一些遗留下的账目和零散资产。其各种生活费、公司返聘员工工资等一切费用均由县局拨付。 二、系统承担的全县性业务工作情况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粮食执法。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具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资格证的个体、与工商等部门按规定行使审批权。二是对办理收购许可资质的企业实行收购许可证年检,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或延期年检。三是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各收购企业收购情况、粮食经营台帐、报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同情况分别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任改正通知》。 (二)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一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在全县范围内,早稻敞开收购,夏粮收购共计1.26亿斤,晚稻仍在收购之中。二是落实收购和管理好省级和县级地主储备粮。 三、**年主要开展的工作 ㈠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粮食执法 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市场管理力度,维护县域粮食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鄂政发〔2010〕2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水平,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详见附件。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900元、750元、670元、600元。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9元、8元、7元、6.5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四、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经济效益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全省分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湖北省分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序号:最低工资标准(元/月):适用范围 1、900元/月,9元/小时: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 2、750元/月,8元/小时:武汉市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黄石市市区、大冶市;十堰市市区;宜昌市市区;襄樊市市区;荆州市市区;孝感市市区;黄冈市市区;荆门市市区;鄂州市;随州市市区;仙桃市;潜江市。 3、670元/月,7元/小时:丹江口市、郧县;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襄阳区、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谷城县;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浠水县、武穴市、黄梅县;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咸宁市市区、嘉鱼县、赤壁市;广水市、随县;天门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 4、600元/月,6.5元/小时:阳新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长阳县、五峰县;南漳县、保康县;大悟县、孝昌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团风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咸丰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

国家粮食局通告第

国家粮食局通告(2016年第2号)国粮通〔2016〕2号 现发布推荐性行业标准样品如下: 2016年度粮食实物标准样品目录 标准样品名称 标准号 特征描述及参考值(注) 制作单位

适用标准 早籼米加工精度标准样品 一级 LS/T15121.1-2016 一级: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 二级:背沟有皮,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 三级: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占90%以上。 四级: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占75%以上。

宜兴市粮油集团大米有限公司GB1354-2009 二级 LS/T15121.2-2016 三级 LS/T15121.3-2016 四级 LS/T15121.4-2016

一级 LS/T15122.1-2016 二级 LS/T15122.2-2016 三级 LS/T15122.3-2016 四级 LS/T15122.4-2016

一级 LS/T15123.1-2016 苏州市绿世纪粮油有限公司 二级 LS/T15123.2-2016 三级 LS/T15123.3-2016 四级 LS/T15123.4-2016

南方小麦粉加工精度标准样 特制一等 LS/T15111.1-2016 麸星含量≤1.17,不确定度:±0.16; 粉色:对照实物标准样品进行感官判定。丹阳市同乐面粉有限公司 GB1355-1986 特制二等 LS/T15111.2-2016 麸星含量≤1.48,不确定度:±0.23;粉色:对照实物标准样品进行感官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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