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合同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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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OPY加盟经销协议
特许方:(下称“甲方”)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传真:
公司地址:
受许方:(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传真:
家庭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商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SNOOPY”品牌加盟经销事宜,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上海贞鑫制衣有限公司(下称“总公司”)作为SNOOPY品牌中国地区总运营商授权甲乙双方签定本加盟经销协议。
为寻求共同的发展,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经营能力的审核,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SNOOPY WEEKEND”服饰系列产品在江苏省市(地区)县(区)路(街道)开设“SNOOPY”品牌专卖店,并规范双方权利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的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方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条:乙方作为单独企业法人或是经营者进行其活动,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依法经营获利。
第三条: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四条: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总公司和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更不得侵害
总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须向总公司和甲方赔偿一切损失。第二章: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一条:签订本合同后 60 天内必须在授权区域内开设“SNOOPY”品牌专营店,并负责办理该店铺成立和后续相关手续(如营业执照),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承担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税费和经营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和福利、店铺租金、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杂费等)、独立享有经营成果,独自承担经营和市场风险。
第二条: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批货款人民币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及《2012年市场营销政策》,并结清所有欠款的前提下,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货款、违约处罚金等)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三章:协议的有效期限: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价格条款与年度销售指标
1、总公司负责制定所有的“SNOOPY”系列产品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总公司如因市场变化而需要调整全国统一零售价格的,价格调整标准及供货价格变化情况以总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2、总公司实行订货制,甲方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5.0 折(即期货折扣)价格向乙方供货,即乙方按照全国统一零售价的50%跟甲方结算。
3、乙方补货,甲方按全国统一零售价 5.3 折(即现货折扣)价格向乙方供货,即乙方按照全国统一零售价的53%跟甲方结算。
4、甲方给予乙方的年销售指标为万元。
第五章:付款与交货
1、付款
a.乙方应准时参加总公司举办的订货会,订货单确认后 3天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相当于订单金额的 30% 定金,订单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b.货品发放,订金按比例使用,每次发货前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转帐形式补足所发货品全款给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款后,两天内安排发货给乙
方,即款到发货。
2、交货:
a.乙方订货货品入仓后,甲方在乙方帐户余额充足的前提下,两天内安排发货。
b.甲方代办运输,运输及其保险等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长途运费由乙方自理。乙方在预付货款时应当留足必要的相关费用。甲方将货品交由承
运人后,该托运货品所发生毁损、灭失等风险责任,转归乙方承担,但
甲方会积极协助乙方向承运商索赔。
c、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配货中心或周转库房提货,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3、乙方在甲方所订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品到达七天内向甲方书面提
出调换申请并将质量样衣返回甲方,在甲方质量鉴定完成并同意调换后按程序处理。
第六章: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力
1、甲方有权对乙方加盟经销范围进行检查和管理,有权对乙方跨越授权区域窜货销售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有权对乙方经销冒牌产品或其他品牌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2、甲方有权根据各地经销情况调配货品,乙方接到有关通知后应当服从和配合。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对乙方任意抬价或削价倾销的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不得私自将加盟经销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授予乙方的加盟经销权。
5、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年销售指标。
6、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认定乙方违约,有权针对情况开具罚金,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a.超过合同规定日期 60 天仍不开设店铺的。
b.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开设专卖店或在商场开设专柜的。
c.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经营行为,被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d.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客户投诉频繁,损害品牌形象的。
e.拒绝接受甲方有关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监督和检查的。
f.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无故拖欠货款的。
g.跨区域窜货销售的。
h.销售假冒“SNOOPY”货品,或存在其他商标侵权行为的。
i.非经甲方同意,任意抬高或削价进行倾销的。
k.乙方私自将甲方授予的经营权转让第三方的,或从第三方进货的。
l.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合约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自动终止本合同的。
m.恶意订单即对已经生产的订单产品在当年销售季节拒不提货。
n.不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和考核,瞒报有关经营数据的。
h.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授权区域内,擅自发展店铺的。
i.其他有损甲方及授权品牌“SNOOPY”的行为或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条款。
7、总公司对各地特许加盟商的商号、商标、VI系统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甲乙双方解除协议后,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区发展新加盟商后,乙方的相关事务全部转交由新加盟商管理。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购买安装并使用公司统一的ERP丽晶POS系统,乙方软件按成本价1500元先期全额垫付,经营满两年后,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二、甲方责任
1、乙方开设店铺(专柜),甲方须提供如下支持:
a.协调总公司免费提供店铺(专柜)设计装修方案(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效果图);
b.协调总公司按设计图纸提供必要的店铺(专柜)灯箱写真图片,乙方承担有关费用(按成本价);
c.协调总公司免费提供“SNOOPY”品牌产品应季宣传用品或推广赠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