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建设局系统对外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报建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建设工程报建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特别提示:本系统只支持IE8.0 或更高版本(不支持360,火狐,搜狗等浏览器,由此产生的使用问题不给予相关技术支持),以下操作说明的截图仅供用户参考。
建设单位报建申请
1、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建设工程报建网上申报。
建设单位拥有多张法人一证通证书时,应使用主证书或经主证书授权的副证书登录。
主、副数字证书管理及证书驱动程序安装,详见网上办事大厅“登录说明”中“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认证平台操作手册”
2、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类办事节点下的“工程报建”——“工程报建申报”,进
入到项目报建信息列表页面。
该页面上还提供项目查询功能,通过输入相关的查询条件,来查询报建项目信息,如下图所示:
3、点击【添加项目】按钮,进入工程报建的信息填写页面,填写的内容主要包括:报建基本信息、项目资金来源构成及其他相关内容等事项,页面如下图所示:
其中,点击页面上的“”,勾选建设性质及项目分类,如下图:
工程报建信息填写点击页面中的【保存】按钮,此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其中文件类型中带“*”号的为必上传文件,支持的文件格式jpg,上传文件的大小必须控制在600K 以内。
点击下图中的【上传扫描件】按钮来上传材料:
4、扫描件上传后,点击【上报】按钮完成工程报建信息的申报操作。
此时报建列表的操作列中会显示“打印”,如下图,点击“打印”页面会跳转到报建申请表的打印页面。
*注意:若报建信息已上报但未受理时,可以删除或修改项目申报信息,若是修改信息的,修改完成后需要重新进行上报操作。
建设工程报建表打印样式。
建设局相关手续办理所需提供材料清单
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需提供材料清单工程名称: 编号:一、受理机关:弥渡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建局窗口(地址:弥城镇文笔路6号;部门咨询电话:0872-*******;中心咨询电话:0872-*******)二、办理条件1、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办理程序;2、审批权限:(一)特级建筑工程、一级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及特殊公共建筑、大型市政工程和由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由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二)一级建筑工程中的非公共建筑工程(住宅、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地下工程)、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和由州级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审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2011年第46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93号)、《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第66号)、《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年第50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7年第58号)、《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9年第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的通知》(云政发2007年第63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云建设〔2007〕87号)。
三、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弥渡县政务中心弥渡县住建局窗口提出申请——根据清单及相关要求准备齐全所需提供的材料——弥渡县住建局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弥渡县住建局出具初步设计的批复。
四、实施部门(人):申请人—住建局窗口—住建局—分管领导—住建局窗口注:审批限额以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建设项目提出初审意见,报州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以上材料要求提供齐全,否则不予办理。
建筑施工企业办外经证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外经证流程概述: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外经证的流程,包括准备阶段、办理阶段和后续管理阶段。
文章结构清晰,步骤详细,注意事项和警告俱全,旨在帮助建筑施工企业顺利办理外经证。
一、引言外经证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外国企业,依法取得的一种证明其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证书。
办理外经证是外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开展业务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办理外经证的流程。
二、步骤详述1.准备阶段1.1查询相关政策法规:了解我国关于外经证办理的法律法规,包括资质要求、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
1.2准备相关材料:根据政策法规要求,提前准备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1.3提交申请:向企业注册地的商务部门提交办理外经证的申请。
2.办理阶段2.1受理申请:商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如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将予以受理。
2.2现场核查:商务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审核企业资质和经营状况。
2.3颁发证书:审核通过后,商务部门将颁发外经证。
企业需携带公章前往领取。
3.后续管理阶段3.1证书延期:外经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3个月需向商务部门申请延期。
3.2信息变更:企业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向商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3.3年度报告:企业需每年向商务部门提交年度报告,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项目执行情况。
三、注意事项和警告1.注意事项1.1办理外经证前,务必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企业符合办理条件。
1.2提交的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否则可能导致申请不通过。
1.3办理过程中,保持与商务部门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办理进度。
2.警告2.1严禁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外经证,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
2.2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建筑施工活动,将面临法律责任。
四、结论办理外经证是外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
通过遵循本文所介绍的办理流程,企业可以顺利完成外经证的申请。
在办理过程中,企业应注重与商务部门的沟通,确保材料齐全、真实,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操作流程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操作流程概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负责城市住宅建筑、城市公共建筑、城市绿地公园、道路交通、城市环境卫生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管理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监管等工作,确保城市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操作流程,内容包括申请、审批、监管和验收等环节。
申请环节1. 申请途径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申请:•在主管部门网站在线申请;•在主管部门现场窗口办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2. 申请材料根据主管部门规定,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建设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设方案或规划设计方案;•土地使用证或土地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概算或投资估算报告等。
3. 受理和审核接到申请后,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合格后,主管部门将发给申请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开工前的批准文件》,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审批环节1. 规划审批在建设项目前,主管部门将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规划审批包括城市规划编制、详细规划编制、城乡规划审批等。
审批工作的目的是协调城市空间分布,保障城市建设各方面的规划合理、可行、符合城市发展战略的要求。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是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的构造、设备和安装等技术方案的审核,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审批工作的结果是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是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图纸的审查,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审查合格后,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监管环节1. 施工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等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单位安全、合法、规范地开展施工活动。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16•【字号】大政办函〔2019〕39号•【施行日期】2019.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函〔2019〕3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39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州、县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以下简称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整改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切实解决部分实体大厅存在的办事排长队、收费不合理、便民设施少、流程环节多、服务质量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
要认真对照《大理州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分析查找不足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整改。
二、切实加强实体大厅建设(一)调整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分中心州政务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州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服务功能,满足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垂直管理部门事项)全部进驻,集中办理。
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以及各分中心工作特殊性及场地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调整:撤销州检疫检验分中心、“12315”消费者热线分中心、州卫生监督分中心、州消防支队分中心、州质量技术监督分中心;保留州车辆技术管理分中心、州劳动就业分中心;设置大理州政务服务中心海关窗口和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立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列入县市级管理。
[讲解]住建局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基本流程指南
目录一、住建局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1)二、建设项目选址 (2)三、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五、需要招标的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6)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8)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9)八、放线开工建设 (11)九、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12)十、竣工验收备案 (13)十一、房屋所有权登记 (15)附录: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 (17)一、住建局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招标的进行招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放线开工建设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竣工验收备案房屋所有权登记二、建设项目选址(一)需要材料:⑴申请;⑵在1:10000或1:5000地形图上标出项目拟建位置;⑶填写选址意见书(一式三份);⑷国土部门出具符合规划的意见。
(二)办理流程:⑴申请人递交申请;⑵规划窗口初审;⑶现场踏勘;⑷城建专题会议初审会;⑸区城建专题会议;⑹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三、用地规划许可证(一)需要材料:A、划拨用地项目:⑴用地预审意见;⑵立项审批或备案登记;⑶环保局审查意见;⑷1:500或1:1000地形图电子文件;⑸用地红线图及电子文件;⑹其他材料(如建设项目涉及林业、消防、水利、安全、交通、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B、招拍挂出让用地项目:国土部门发出《关于办理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后,住建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履行招拍挂出让程序后,建设单位准备材料:⑴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⑵立项审批或备案登记;⑶环保局审查意见;⑷1:500或1:1000地形图电子文件;⑸用地红线图及电子文件;⑹其他材料(如建设项目涉及林业、消防、水利、安全、交通、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二)办理流程:⑴申请人递交申请;⑵规划窗口审查;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需要材料:⑴土地证、土地出让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⑵经批准的规划图、经评审的建筑设计图A4彩图(报审的单体设计方案不少于3套设计方案,建筑规模超过10000平方米的设计方案应实行招标并报模型)及相应的电子文件;⑶经审查的施工图1套加电子文件;⑷规划批前公示照片;⑸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办事指南和流程图
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办事指南和流程图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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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办事工作流程
开发公司办事流程目录一、施工前证件办理1、规划许可证办理2、施工许可证办理3、质检、安监办理二、预售许可证的办理1、预售许可证办理2、销售入网办理三、联合验收备案1、验收条件2、验收程序3、验收准备资料四、不动产办理1、不动产办理资料五、退还资金1、退还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退还住房质量保证金第一章施工前证件办理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灌南县行政审批局1、规划申请表(需盖单位公章);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身份证明;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出让的:发改委批文;划拨的:《选址意见书》、立项批准文件;4、用地红线图(电子版)及规划设计条件;5、出让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含地籍测量报告)和土地批准文件(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划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籍测量报告、用地批准通知书;6、市审图中心核准的建筑施工图图纸一份和总平面图图纸(蓝图及CAD格式,施工电子版要求匡算每一层建筑面积);7、核准的建筑施工图及有关部门(市审查中心、人防、防雷等)审查合格的文件,其中人防联系单报人防办确认;8、提供审定意见通知书;9、提供批前公示彩色照片和公式报纸,待项目审批后报法规股做批后公式;10、缴纳规费,先核算面积,根据建筑面积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放线费等,规费缴清,图纸经公示结束后受理申请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灌南县行政审批局1、用地批准手续(一体化平台网站上传扫描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体化平台网站上传扫描件);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需提前上传一体化平台待系统调取);4、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需提前上传一体化平台待系统调取);5、施工条件报告附现场照片(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填写);6、质量监督通知书(需提前上传一体化平台待系统调取);7、安全监督通知书(需提前上传一体化平台待系统调取);8、工程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需近期银行开具有工程名称、具体金额,工期一年以内的需开中标价50%的金额,一年以上的需开中标价30%的金额,及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一体化平台网站上传扫描件,原件上交);9、其他材料:(1)、配套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相关规费缴纳票据原件(一体化平台网站上传扫描件);(2)、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报告表或登记表)(3)、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或消防设计备案告知书(一体化平台网站上传扫描件)(4)、发改委项目备案或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原件(一体化平台网站上传扫描件)。
建设局办事程序
***建设局办事程序规划办事程序一、两书两证:1、选址意见书:应具备如下资料(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及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2)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3)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4)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信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5)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居住区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6)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
资料齐全,至收到申请日起15日内予以批准。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备资料:(1)申请报告;(2)建设用地的总平面规划方案 (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各项指标符合法定规定);(3)已确定用地范围的建设用地兰线图。
资料齐全,至收到申请日起15日内予以批准。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备资料(1)申请报告;(2)计划部门批复;(3)国有土地证复印件;(4)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5)消防审查合格文件;(6)建筑红线图;(7)建筑平面图。
资料齐全,至收到申请日起15日内予以批准。
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应备资料(1)申请报告;(2)勘察、设计、施工、监察单位签章的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3)工程定线验线单;(4)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测绘单位绘制的建设工程施工测量图;(5)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资料齐全,至收到申请日起7日内予以批准。
二、一书一证1、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应备资料(1)申请报告;(2)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证明;(3)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4)用地范围兰线图。
资料齐全,至收到申请日起15日内予以批准。
2、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申请报告;(2)经审查合格的建筑方案;(3)集体土地证复印件;(4)施工图审查和合格文件;(5)建筑施工图一套。
资料齐全,至收到申请日15起日内予以批准。
房产办事程序审批程序一、申请人(权利人)提出申请二、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受理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不予以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三、实地勘察四、确认权属、填表五、初审、审批六、缮证收费七、领证, 交接档案一、初始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二款《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6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31、32、33、34条申办对象:申请人〈房屋权利人〉办理条件: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申请登记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予以登记的事项〉1、需要提交的材料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竣工验收资料测绘机构出具的房产测绘报告、分层分户平面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开发企业统一提供〉2、收费标准及依据:工本费:10元/证登记费:住宅80元/证,非住宅200元/证;计价字[2002]20号。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批业务,并指引伸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 (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 7 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 (牵头部门) 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 6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 个工作日。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建设局办事指南
建设局工作指南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指南㈠、提供资料:1、项目选址申请表;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工业项目或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加送下列资料:(1)工艺的基本情况。
(2)建成后可能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及对周边地区建设的建设性控制要求;(3)“三废”排放量与排放方式。
(4)其他特殊要求。
4、附送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及电子文件或航测图,利用原址建设需增加土地权属证件和房屋产权证件;5、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做出的选址论证。
6、工业及危险品仓库和对相邻用地有不良影响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㈡、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㈢、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㈠、提供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批准文件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4、地形图二份或航测图,比例为1:500或1:1000;5、规划设计总图或建筑设计方案;6、土地使用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7、开发投资方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㈡、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㈢、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三、《建筑工程方案审批》办理指南㈠、提供资料:1、申请;2、建筑施工图二套;3、总平面布置图二张;4、电子磁盘一个;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界限图复印件;6、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复印件;㈡、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㈢、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四、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办理指南㈠、提供资料:1、评审申请;2、地理位置示意图;3、现状分析图(应标明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绿线、高程、地块四邻单位和建筑物基本情况、风玫瑰图、比例尺以及相关数据);4、总平面规划图(应标注建筑间距、建筑长度、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包括绿线〉和相邻用地界线距离、道路宽度、入口宽度、楼层数等尺寸,以及规划各空间地段的规格尺寸),总平面图不少于两个方案;5、绿化景观规划图(应标明绿化配置分布和主要树种);6、道路交通规划图(附道路横断面、道路转弯半径、回车场尺寸、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流向、停车位、地下停车库位置与出入口);7、竖向规划图(注明规划的地形坡度、排水方向、挡土墙位置及高度等);8、工程设施规划图(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电视等专业规划,注明安全监控、防雷系统、垃圾收集、分户报刊筒、消火栓、路灯、变配电室、小区邮政网点、抽水泵房、物业、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9、整体鸟瞰图、主要建筑及绿化三维效果图(应反映实际种植树种);10、规划说明书。
【VIP专享】住建局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基本流程指南
目录1、住建局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1)2、建设项目选址 (2)3、用地规划许可证 (4)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5、需要招标的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6)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8)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9)8、放线开工建设 (11)9、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12)10、竣工验收备案 (13)11、房屋所有权登记 (15)附录: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 (17)一、住建局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建选址用地规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需要招标进行招标建设工程质督注册登记许可证放线设竣工规实竣工备案登记二、建设项目选址(一)需要材料:⑴申请;⑵在1:10000或1:5000地形图上标出项目拟建位置;⑶填写选址意见书(一式三份);⑷国土部门出具符合规划的意见。
(二)办理流程:⑴申请人递交申请;⑵规划窗口初审;⑶现场踏勘;⑷城建专题会议初审会;⑸区城建专题会议;⑹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三、用地规划许可证(一)需要材料:A、划拨用地项目:⑴用地预审意见;⑵立项审批或备案登记;⑶环保局审查意见;⑷1:500或1:1000地形图电子文件;⑸用地红线图及电子文件;⑹其他材料(如建设项目涉及林业、消防、水利、安全、交通、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B、招拍挂出让用地项目:国土部门发出《关于办理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后,住建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履行招拍挂出让程序后,建设单位准备材料:⑴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⑵立项审批或备案登记;⑶环保局审查意见;⑷1:500或1:1000地形图电子文件;⑸用地红线图及电子文件;⑹其他材料(如建设项目涉及林业、消防、水利、安全、交通、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二)办理流程:⑴申请人递交申请;⑵规划窗口审查;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需要材料:⑴土地证、土地出让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⑵经批准的规划图、经评审的建筑设计图A4彩图(报审的单体设计方案不少于3套设计方案,建筑规模超过10000平方米的设计方案应实行招标并报模型)及相应的电子文件;⑶经审查的施工图1套加电子文件;⑷规划批前公示照片;⑸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报建流程
需提交1工程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
件
需提交
需提交2经审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申请表>一份
需提交
需提交3经审定的单体建筑工程建施
图一份(电子版)
需提交
需提交
需交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需提交需交费需提交
需提交
成果人防许可证费用到对方账
户后可办理
需提交
需提交
需提交
需提交
需提交
需提交
需交费
需交费
需交费
成果
大理市人防办公室
3月12日已递交
1工程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已准备,需提交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已准备,需提交3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已准备,需提交4<土地使用权证>及其附件复印件已准备,需提交5建设用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一份已准备,需提交6经审定的单体建筑工程建施图三份已准备,需提交7<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已准备,需提交8人防部门审核意见一份需提交9<大理创新工业园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报审表>一
份及加盖"绿色图章"的总平面图二份
已准备,
10规委会审查决议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或批准
文件
已准备,
11大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
任书>一份
已准备,
13经审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已准备,
1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已准备,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用到对方账
户可办理
需提交
大理州规划局创新工业园区分局。
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指南及流程图
建设手续办理指南
工程手续办理流程
图
一、建设项目立项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
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四、建设项目土地预审
五、土地出让
六、勘察、设计招标
七、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八、设计方案报审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一、人防审查
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十五、施工图审查备案
十七、建设施工合同备案
十八、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十九、建设规费缴纳
二十、建设工程安全报监
二十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十四、建设工程人防验收
二十六、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二十八、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二十九、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三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三十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十二、自建房屋产权登记。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公布日期】2008.10.16•【字号】大政办发[2008]90号•【施行日期】2008.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9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月十六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设局,为主管全州建设工作的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职能、城市防洪职能交州水利局。
2、将燃气用具的生产管理以及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职能分别交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3、将建筑机械行业规划和生产管理交州经济贸易委员会。
4、将全州城乡规划职能划归州规划局。
(二)划入的职能1、组织协调我州与国际间的建筑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工作。
2、综合管理全州建筑室内装修市场,负责全州工程定额、设计、施工及其企业资质的审核报批。
3、综合管理统筹小城镇建设工作。
二、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州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地震恢复重建、建筑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市政公用事业、建筑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2、负责全州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建设项目计价依据;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州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预概算、招标标底控制价、承包合同价、工程结算价等的审查管理;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大理市建设局系统对外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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