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渝府发[2015]5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3
【实施日期】2015.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渝府发〔2015〕5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稳就业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
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在促进就业岗位增加的同时有效衔接人力资源配置,保持经济与就业良性互动。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保税区内保税贸易、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跨境结算及投融资便利化等服务贸易五大专项建设;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结合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分类建设都市观光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带、生态农业基地和微型企业特色村,引导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城乡劳动者投身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和补贴补偿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微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对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
(四)加强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全面落实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和稳岗补贴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稳岗补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确需裁员的,要完善裁员备案制度,制订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促进失业人
员尽快再就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其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计算,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降低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章“一窗受理、多表填报、多证联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六)培育创业平台。以五大功能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通过“互联网+”等服务模式创新,完善现有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微企孵化园、科技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创新平台的服务功能,提升发展一批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整合使用各项财政扶持资金,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费、水电气费等费用以及购买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和科技中介服务给予适当补贴。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打造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质量。对创业孵